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黑蓝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黑蓝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井井回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水] 有多少女人能理解男人召妓

[复制链接]

296

主题

2

好友

3189

积分

业余侠客

Rank: 4

不吐槽会死患者 女王大人勋章 功勋版主

21#
发表于 2013-9-5 13:56:45 |只看该作者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5 12:41
呃,我能不能这么说,如果我不能满足我婚内配偶的正常需求,我会同意他嫖娼。但我无法从社会角度同意嫖娼 ...

你这么做很道德。如果不能满足婚内配偶的正常要求,又不同意他的“正常”需求。那就是不道德的
但如果是我,我觉得稳固的伴侣关系会比嫖娼好(我会这么建议)。至少我选的人在一定程度上都有洁癖。
至于社会角度。从大乘上来讲,它是一场雨,滋润草木。
从小乘来讲,是一场洪水,冲垮了堤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60

主题

98

好友

2万

积分

略有小成

暂无

Rank: 7Rank: 7Rank: 7

22#
发表于 2013-9-5 14:03:3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井井回 于 2013-9-5 14:04 编辑

为什么有知识分子会在男人招嫖的问题上希望消减道德压力呢,可能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的社会有一种用性道德打击别人,用性事搞臭某个人的传统。所谓“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性行为被道德化之后又被无限道德化,这个东西很不公正,很讨厌。

很多很多时候嫖娼都不是男人获得最快乐的性行为方式,有调查表示,很多人很多时候,嫖娼的快乐都会小于手淫。以情爱为出发点的女人们应该不要担心减轻男人嫖娼压力之后就会河坝坍塌洪水淹没家园,不会的。恋爱之中男女在肉体上都有排他性,都只愿意和一个人好。


点评

镇州大萝卜  是的,不道德是分程度的。“用道德杀人”比嫖娼不道德多了。  发表于 2013-9-5 14:17
http://liuxi17.tumblr.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4

主题

1

好友

31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3#
发表于 2013-9-5 14:05:1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3-9-5 14:05 编辑
不过,去掉性别来讨论这件事。。。。。。有点虚伪,嘿嘿


我个人觉得,这真得不叫虚伪,而是一种悍卫整体(女性或男性)的行为,不能因自个儿的偏好(或愚昧的思想),而让其他的女性(或男性)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主题

9

好友

6089

积分

职业侠客

Rank: 5Rank: 5

24#
发表于 2013-9-5 14:13: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9-5 14:15 编辑

家庭的经济性,好吧,开玩笑地说,接近规模效益和分摊成本。——分工合作仙妮已经讲了。

一个单身汉,如果要生活(跟婚后生活水平相同的生活),他一个人要负担一间房、一张床、一个卫生间、一间厨房……结婚以后,这些就由两个人分担。从社会总体成本上看,就是有两个人只占用了一个人的资源。

在这种层面可以把家庭视作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两个人被财产、子女以及社会关系的共同绑在一起,类似企业的合伙人。——虽然我很强调人的情感,但是就事实而言,有时候共同利益和责任比情感对人更有束缚力。比如一个男人在婚后出轨,而仍然承担其婚内责任,付妻子和孩子的生活费,大家通常会同意情感是他的自由。而一个男人如果婚后发冲动,抛妻弃子,大家就说他不近人情。同样,在感情破裂的婚姻中,有些人会拿利益问题出来做要挟,也不乏就范者。

从经济和法律上讲,婚姻就是两个人契约式的合作状态。——但是我个人是从来不喜欢这样看待婚姻的,或者说即使从社会角度,我也不愿意这么看待婚姻。最多就是说,我们要解决这些法律和经济意义上的基本问题而已。

很多网上流行的观点,是针对以前的某些痼习,比如夫妻间互相侵犯对方权利——但是这些事情通常是出在感情已经破裂之后,把旁人难以辨明的“人情”问题剥离出来放到一边,从法律和经济上阐述婚姻。

就像我们说人作为一个人的根本点并不是他是一件挣钱的工具,婚姻作为人的一种社会生活基本单位,只剩下法律和经济上的意义时,也是令人厌倦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完全理解反对婚姻制度。
八卦党话多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主题

9

好友

6089

积分

职业侠客

Rank: 5Rank: 5

25#
发表于 2013-9-5 14:25:34 |只看该作者
很多人认为招嫖是建立在金钱买卖的关系上,所以不道德,这个说法不成立。因为婚姻关系也是一种经济关系,但这种关系难道不道德吗?肯定不是,所以有人认为招嫖不道德的地方在于交易,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最一语中的的就是沈慢。这两种行为的区别在于有无感情。

虽然也有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有有感情的嫖娼,但是立法上讲的是普遍性。如果要区分到个体行为,法条会很难写。——道德类同。

一个人去嫖娼之前,对妓肯定是没有感情的——也许他们以后可以培养。而一个人娶老婆之前,通常是有感情的——也许他们以后会搞破裂。

在去除掉人类感情之后,再讨论金钱交易问题,要点并不在于钱,而在于:我们是否有钱就可以购买他人的身体——人体是一种特殊商品,如果要拿来交易的话。

所以那位彭女士的逻辑是类比不当的,其实她没有找到问题的根本区别在哪。
八卦党话多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主题

9

好友

6089

积分

职业侠客

Rank: 5Rank: 5

26#
发表于 2013-9-5 14:35:0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9-5 14:36 编辑

此外,就金钱关系来看,正常婚姻是一种合作关系,并非买卖关系。从法律上讲,合作,意味着分担风险和损失,分享成果。婚内配偶互有赡养义务——有人不赡养配偶,但是按法律规定,义务是确认的。不履行是个人违法。

而买卖是简单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除掉与货物本身有关的义务,出售者不承担其他义务。除了付费,购买者也不承担其他义务。
八卦党话多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主题

9

好友

6089

积分

职业侠客

Rank: 5Rank: 5

27#
发表于 2013-9-5 14:38:00 |只看该作者
老天爷,我是不是把好好的灌水帖又毁了………………

点评

柏仙妮  没有毁没有毁,因你的辩论而更加精彩。而且许多时候,我很喜欢你的句子,又顺又有道理,只是我自己讲不出那样的话。  发表于 2013-9-5 14:46
八卦党话多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4

主题

1

好友

31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8#
发表于 2013-9-5 14:42:57 |只看该作者
很多人认为招嫖是建立在金钱买卖的关系上,所以不道德,这个说法不成立。因为婚姻关系也是一种经济关系,但这种关系难道不道德吗?肯定不是,所以有人认为招嫖不道德的地方在于交易,是站不住脚的。



我现在知道自己跑题有多严重了。是没看懂那个贴子的意思。井井回讲的对极了。
召嫖不道德的地方不在于交易,在于(往下讲好像又会讨论无限多的东西了,回头肯定要扯出,未婚与已婚的不同,婚姻就那一张纸能不能说明一切等等),先打住。

点评

镇州大萝卜  在于交易的标的。  发表于 2013-9-5 14:47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7

主题

1

好友

4437

积分

业余侠客

Rank: 4

29#
发表于 2013-9-5 14:46: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沈慢 于 2013-9-5 14:50 编辑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5 14:25
其实最一语中的的就是沈慢。这两种行为的区别在于有无感情。

虽然也有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有有感情的 ...

不是购买身体哦,是购买使用身体的时间。但是从性的角度来看,这一过程中的使用是双向的,并不是单方面的使用,我觉得人有权力出租自己的身体,另一些人也有权去租愿意出租身体的人的身体,这本身不应该受法律和道德的审判。但是作为高等动物,应该具有鄙视使用这一权力的同类的本能。没这个本能并以使用这一权力为爱好为刺激甚至为炫耀的,我就不说什么了。
人是感情动物,我还是要强调感情。无感情的做爱等同两件工具,而不是人。

PS:话又说回来,偶尔做一下工具可能也能减轻长时间做人的枯燥吧。人如果一辈子中每一分钟都在做人大概也是不可能的,凡事没有完美。

点评

镇州大萝卜  所以我会罗里巴索地总是说:通常、多数时候、一般情况下。。。。。。。  发表于 2013-9-5 15:06
镇州大萝卜  是的,所有事都允许“例外”。这也就是我最后发现哲学家不可能有结果的原因~~~~  发表于 2013-9-5 15: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主题

9

好友

6089

积分

职业侠客

Rank: 5Rank: 5

30#
发表于 2013-9-5 14:56:39 |只看该作者
沈慢 发表于 2013-9-5 14:46
不是购买身体哦,是购买使用身体的时间。但是从性的角度来看,这一过程中的使用是双向的,并不是单方面的 ...

严格地说是租用,但是这种交易的标的物确实比较特殊。

在双向性问题上,因为一方的职业化,其双向作用跟正常(抱歉我用这么难以界定的词汇)性交仍有差异性。在妓那一方,不是以快感而是以经济收入为目的的。

我倒不鄙视,我只是认为该行为成为普遍行为不妥当,因而应当受到限制。

道德不是用来审判他人w的,除了妨碍公众的部分可受到他人制止,多数道德用来律己。
八卦党话多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蓝

手机版|Archiver|黑蓝文学 ( 京ICP备15051415号-1  

GMT+8, 2024-5-20 20:26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