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4-2-9 15:39 编辑
工作 选自《耶稣之子》 (美)作者:丹尼斯.约翰逊 译者:姚向辉
我曾经和我的女朋友,全天下最美丽的女人,用假名在假日酒店住了三天,注射海洛因。我们在床上作爱,在餐厅吃牛排,在厕所吸粉,呕吐,痛苦,互相指责,互相乞求,原谅,许诺,带着对方去天堂。 我们打过一架。然后我站在旅店门外搭车,衣服是匆忙间穿起来的,上衣底下是无袖衫,风吹过耳环呜呜哭叫。来了辆巴士。我上车坐进塑料座位,窗外闪过我们那个城市的景物,仿佛老虎机上的图片。 还有一次我们站在街角争吵,我冲着她的肚子就是一下。她弓起腰,忍不住痛哭起来。一辆坐满年轻大学男生的轿车在旁边停下。 “她犯恶心!”我告诉他们。 “放屁,”他们中的一个说。“你一肘子打在她的肚子上。” “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是这样,”我的女朋友哭着说。 我不记得我对他们说了什么,只记得孤独先是压垮了我的肺部,接着是心脏,然后是卵蛋。他们把我的女朋友扶上车,绝尘而去。 但她又回来了。 那天早晨打完架,我坐巴士走了几个街区,脑子里啥念头也没有,只剩下一片血红,我跳下车,走进葡萄藤酒吧。 葡萄藤酒吧静悄悄,冷冰冰的。客人只有韦恩一个。他的双手在颤抖,连杯子也拿不起来。 我伸出左手按住韦恩的肩膀,用被毒品弄麻木了的平稳右手端起了那杯波旁酒,凑到他的唇边。 “想挣点儿钱吗?”他问我。 “我只想找个角落打打瞌睡!”我告诉他。 “我决定,”他说,“在心里决定,我要挣点儿钱了。” “所以呢?”我问。 “跟我来,”他恳求道。 “意思是要我送你一程。” “我有工具,”他说。“只需要用你那狗屁车送咱们进去就行。”
我们在我的公寓附近的街上找到了我那辆六十块钱的雪佛兰,考虑到价格,这是我买过的最划算最像样的东西了。我喜欢这辆车,它属于撞上电线杆还啥事没有的那种货色。 韦恩把一粗麻包的工具放在大腿上,我们开车出城。田野隆起变成丘陵,继而下降伸向仁慈云朵孕育出的一条清冷小河。 河边有十多幢屋子,现在都空置着。修建者显然是同一个公司,屋子被涂成四种不同的颜色。屋子底层的窗户都没了玻璃。我们沿着那些屋子前行,我注意到底层都覆盖了一层淤泥。洪水曾经漫过河岸,让所有投资付诸东流。但现在水位很低,波澜不惊。垂柳的枝条轻拂水面。 “咱们这是要闯空门?”我问韦恩。 “进被人遗忘的空屋不叫闯空门,”我的愚蠢令他吃惊。 我啥也没说。 “咱们这叫废物利用,”他说。“到那幢屋子那儿停下,就那儿。” 我们停车的那幢房子让人感觉很不妙。我敲敲门。 “别敲了,”韦恩说。“多傻啊。” 我们进到屋内,脚踢起了洪水留下的淤泥。楼下墙上的水印足有三尺高。到处都是大把大把直挺挺、硬邦邦的野草,像是被谁辅在房间里晒干的。 韦恩拿起撬棒,我操起蓝色橡胶柄的闪亮铁锤。我们把撬棒的尖头插进墙缝,开始拆除石膏板。石膏板发出老头咳嗽般的声音,碎了开来。每次看到白色塑料保护套里的线缆,我们就从接头处扯断,抽出来扎成一捆。这就是我们要的东西。我们不打算把铜线卖给收破烂的。 上到二楼,我发现我们还能挣更多的钱。不过这时候我有些累了。我扔下铁锤,走进卫生间。我浑身臭汗,渴得要命。但龙头里没有水,这也在意料之中。 我回去找到韦恩,他站在两间小卧室中的一间里,我转着圈跳舞,挥锤敲打墙壁,砸穿了石膏板,闹得沸反盈天,直到铁锤被卡住才停下。韦恩没搭理我的胡闹。 我大口大口喘气。 我问他,“你觉得这些屋子是谁的?” 他停下了工作。“这幢是我的。” “真的?” “曾经是。” 他拉扯线缆,安详的动作很漫长,充满了带着仇恨的沉静气概,U形钉纷纷脱开,线缆被拽进房间。 我们忙活了一个多钟头,把线缆团成一个个大球,放在各个房间的正中央。我从下面推着让韦恩爬上阁楼的翻板活门,然后他再将我拽上去。我俩都大汗淋漓,酒精毒素渗出毛孔,闻起来像陈橘皮。我们把带有白色护套的线缆从地板底下抽出来,在他过去的家的顶层堆起一座小山。 我觉得虚弱无力,不得不到角落里吐了一回,但只吐出一小滩灰色的肚汁。“这么多活儿,”我抱怨道,“跟我身上的麻醉品直打架。就没有更轻松的法子赚两个钱了吗?” 韦恩走到窗口,用撬棒敲了几下,一下比一下重,窗户最后哗啦一声巨响碎掉。我们把那堆劳什子扔到被烂泥填平了的草地上,河水带来的烂泥一直升到了窗户底下。 河岸边这个古怪的居住区静悄悄的,只有轻风吹拂新叶的沙沙声响个不停。不过此刻我们听见上游方向传来了船只的引擎声。那声音在岸边树苗间像蜜蜂似的盘旋,过了个把分钟,一艘运动型尖头快艇劈开波浪,从河中央驶了过去,船速至少有三四十。 快艇背后用绳子拖着一个巨大的三角形风筝。风筝在一百英尺左右的空中,底下挂着个女人,估计是用皮带之类东西固定住的。她有一头长长的红发,体态优美,肤色白暂,除了那头漂亮头发以外再没别的东西遮掩身体。飘过这片废墟的她不知有何感想。 “她这是在干什么?”尽管看得出她在滑翔,但我只挤出了这么一句。 “哎呀,真是饱了眼福,”韦恩说。
回镇的路上,韦恩要我兜个大圈子开上旧公路。他让我在坐落于绿茵山丘上的一幢歪歪斜斜的农舍门前停车。 “我进去一下,顶多两秒钟,”他说。“要不要跟我来?” “里面住着谁?”我问。 “进去看看就知道了。”他答道。 我们走上门廊敲门,屋里似乎没人。他没有敲第二遍,等三分钟,一个女人打开门,她身材苗条,满头红发,衣服上印满了小花朵。她没有露出笑容,只对我们说了一个字,“嗨。” “我们能进屋吗?”韦恩问。 “还是我到门廊上吧,”她说着从我们身边走过去,站在门廊上眺望原野。 我到门廊的另一头,靠在栏杆上等待,没去听他们的交谈。我不知道他们彼此说了些什么。她走下台阶,韦恩紧随其后。韦恩抱着膀子站在那儿,低头对着泥土说话。风吹得她长长的红发飘起落下。她大概四十岁,有种凉冰冰、水汪汪的美感。估计韦恩就是让她陷在这儿的那场暴风雨。 过了一分钟,韦恩对我说,“走吧。”他坐进驾驶座,启动引擎——不用点火钥匙也做得到。 我走下台阶,坐进乘客座。他隔着挡风玻璃看着女人。她还没有回屋,也没在做任何事情。 “我老婆,”他说,仿佛这还不够显而易见似的。 我们驱车离去的时候,我在座位里转过头去打量韦恩的妻子。 能用什么词语形容这样的荒原?她站在野地中央,仿佛一座高山,红发被吹向一边,压平了周围绿色和灰色的野地,衣阿华的所有野草都哼起同一个音符。 我知道她是谁。 “就是她,对吧?”我说。 韦恩一言不发。 我脑子里毫无疑问。她就是我们看见的那个飞过河流的女人。要我说,我肯定是闯进了韦恩的幻梦,他梦到了妻子,梦到了他家的屋子。但我对此只字不提。 因为不管这是别人的梦境还是现实,从各种细枝末节上说,今天毕竟正在成为我这辈子最美好的一天。我们在镇子边缘亮闪闪的铁轨旁找到垃圾站,用废线缆换了二十八块钱——每人二十八块,然后回到葡萄藤。 倒酒的姑娘我忘了她的名字,但我记得她倒酒的方式:感觉像是一块钱当了两块钱花。她没法让老板发贴,但不消说,我们这些人非常崇拜她。 “我请客,”我说。 “绝对没门,”韦恩说。 “别客气了。” “这是,”韦恩说,“我的牺牲。” 牺牲?牺牲这个词是打哪儿冒出来的?我肯定是第一次听见。 我见过韦恩在酒吧里瞪着牌桌的另一头,指控(这个字眼毫不夸张)衣阿华州块头最大、肤色最黑的汉子作弊,原因不外乎是牌局走向搞得韦恩他老人家心生不快。这是我眼中的所谓牺牲:抛弃你自个儿,舍去你的肉身。黑大汉起身,用手指绕着啤酒瓶的瓶颈打转。我没在那家酒吧里见过比他更高大的人。 “出去练练,”韦恩说。 黑大汉说,“你当这是学校啊?” “你他妈个尿桶子放什么尿啊?”韦恩说。 “我没兴趣像你在学校那会儿出去跟你练。就这儿,就现在,来吧。” “这地方不适合这种勾当,”韦恩说,“屋里有女人有小孩有狗有残疾。” “妈的,”黑大汉说。“你只是撒酒疯。” “我无所谓,”韦恩说。“警告你,你再跟在纸袋里放尿似的制造噪音了。” 杀气腾腾的大块头没搭腔。 “我要坐下了,”韦恩说,“接着打我的牌,还有,去你妈的。” 黑大汉摇摇头,也坐下了。真是不可思议。他只需要伸出一只手,抓住了两三秒钟不放手,就能像捏鸡蛋似的捏爆韦恩的脑袋。 于是那种时刻降临了。我记得我曾有过这么一次经历,当时我十八岁,大下午的和第一任妻子在床上厮混,那会儿我们还没结婚。我们赤裸的躯体开始发光,空气变成古怪的颜色,我以为生命正在离我而去,我拼上了每一滴年轻的力量,每一个年轻的细胞,挣扎着只想多呼吸一次。叮叮当当的声响撕碎我的头颅,我跌跌撞撞地起来,打开门,目睹了我将再也不会见到的景象:我的女人们,她们甜美湿润的言辞和仪态,还有在院子里弹跳,化为半透明绿影的不可思议的冰雹。现在都去了哪儿? 她和我,我们穿上衣服,出了屋子,走进被齐踝深的白色浮石淹灭的镇子。万物起源就该是这个样子。 酒吧里争斗在千钧一发间化解后的时刻,正像是雹暴后那片绿色的寂静。有人请所有的人喝一轮酒。扑克乱糟糟地散在牌桌上,有些面朝上,有些背朝上,似乎预示着无论我们彼此怎么伤害,都能被烈酒冲洗干净,或者是被哀歌搪塞过去。 韦恩是这一切的一个部分。 葡萄藤和铁路边的随便哪个酒吧一样,都不知怎的偏离了正轨,掉进时间长河中的一个沼泽,只等待拆毁的洪流从天而降。结果洪流真就从天而降了。感谢市区复兴计划,工人正在拆毁和丢弃整个商业区。 而这个下午我们坐在这里,每人有差不多三十块钱,酒保恰好又是我们喜欢的——最最喜欢的那个姑娘。真希望我记得她叫什么,但我只记得她的仪态和慷慨。 发生好事的时候韦恩总是在场。但这个下午不知为何成了最好的一段时光。我们有钱。我们肮脏疲惫。平时我们总有负罪感,提心吊胆的,因为我们有地方不对劲,但不知道具体是哪儿;而今天我们有了男人劳作过的感觉。 葡萄藤酒吧没有点唱机,却有真正的立体声音响,永远在播放酒鬼自怜和离婚伤感的歌曲。“护士,”我呜咽道。她像天使似的倒了双份酒,毫不吝啬地一直满到鸡尾酒杯的杯沿。“你这条斟酒的胳膊真可爱。”你得学着花朵上的蜂鸟趴下去喝酒。很久以后我见到了她,不是许多年前的事,我对她微笑,她像是觉得我想占她的便宜。但这只是因为我还记得你。我永远忘不了你。你男人会用电线抽你,巴士会扬长而去,撇下你流着眼泪站在那儿,但你,你曾是我的母亲。
(柏仙妮于2014年2月9日15:38分手工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