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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应该专门开个帖子开说明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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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18:34:49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不骂啦。

但你这个有点避重就轻了啊。不骂,跟宽容,是两回事啊。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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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18:39:40 |显示全部楼层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4-5-4 18:38
那我直接了当地说:她呆在黑蓝生活版对我毫无妨碍。我可以宽容。

你们觉得受妨碍一一对你们的感受,我同 ...

我猜他们的原意应该是:该不该宽容?而不是该不该骂?

这是两个问题。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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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18:48:0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4-5-4 18:48 编辑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4-5-4 18:44
回仙妮,我不知道他们是谁。

并且我也不认为他们有提问,我就有回答的义务。但是我当然不反对你自愿回答 ...


哈哈。有时觉得跟你们吵架都是一件很愉快的事。真不是讽刺什么的,而是,我说不清,现实生活太寂寞了。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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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18:54:48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4-5-4 18:56 编辑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4-5-4 18:51
吵架了吗?

抱歉地说,我近二十年没跟人吵过架,最多是别人以为TA在跟我吵架。


我用词不当来着。辩论吧,讨论什么的。你别放在心上。不是说你们为我打发寂寞,这样说太不尊重你们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想说,我喜欢思辩的东西,在这里会思辩的人比较多,所以比较喜欢。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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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19:00:35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4-5-4 19:01 编辑
沈慢 发表于 2014-5-4 18:56
我有点搞不明白了。为什么要说明一下呢,不需要向谁说明啊。
宽不宽容,骂不骂,没必要报告一下。
更不明 ...


不是吵吧。

但也不能说完全不是吵吧。

我是觉得他们那样愤怒也是为了大家好,不能在这件事受益后,而完全抛开这个点单纯地讨论骂不骂人的事,有失公允。但也可能,我对与我不同观点的人也有失公允。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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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19:07:01 |显示全部楼层
朱诺如果回不了,可以再开一贴把回复都写上去啊。因为我突然想到,你可能又回复不了了。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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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19:20:20 |显示全部楼层
沈慢 发表于 2014-5-4 19:13
没太明白。。。能受什么益这个事情。。。
看到水鬼开骂我有那么点痛快,但问题是骂了有何用。
可问题是 ...

很难说有什么实际的用处。当然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在我眼中,有人对不好的事情进行了反对,不管有没有实际效果,我觉得都是有用的。(当然,‘不好的事情’这也是我自己定义的)。

但我这样说,并不是说赞成骂人。我个人是不赞成骂人的。但是,“以暴制暴”“以骂制骂”这样我做不出来的事,如果有人在做了,我私底下是会感觉到痛快的。(这点我算是受益者)。

可问题是,我现在不知道我们到底是讨论什么啊。我没有针对任何人的意思,我只觉得我应该表明立场,在这件事上,我认为他们没做错。我只想说这个。

点评

沈慢  哦~这就明白了,没什么事啊~  发表于 2014-5-4 19:26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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