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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当一朵云撞见一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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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5:17: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柏攀 于 2014-6-4 17:30 编辑

       当一朵云撞见一张纸
                            ——塞罗河畔的祭礼
显而易见,波米亚的晚年生涯让洛带镇的居民侧目歆羡。在她那个带有花园的别墅里,每天都能听见一群松狮狗争食的喧闹声。别墅的铁门紧闭,门前的两座天鹅雕像引颈高歌。当白昼来临,佣人打开铁门,进完食的松狮狗簇拥着跑到门外的草地,大地是一个莲蓬头,草地沾染了晨露。松狮狗躺在草地上打滚,继而争相追逐,像无数的喷泉,溅湿了早起散步的路人。
这群松狮狗的到来缓解了波米亚晚年凄凉的心境,她对这群棕黄色的宠物青睐有加。但是很奇怪,她一般会远离这些动物,从未主动靠近它们,看着它们在佣人身边绕膝撒欢的时候,她也一度试图靠近它们,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她只喜欢远远地看着它们,就像观看一场盛大的演出,她不想让舞台上的镁光灯离自己太近,只想坐在台下安静地看着。波米亚是个表面看起来冷酷的人,但和她相处过半辈子的佣人知道这并非她的本来面目。
佣人叫艾米尔,是一个年过六旬的妇女。她臀部肥大,每天的工作是系着围裙穿梭在厨房,以及牵着狗链让这些享受无上荣誉的松狮狗遛弯。她性情温和,话不多,这也是波米亚当初选择她的原因之一。
艾米尔参与了波米亚的一生,目睹了她从对镜贴花黄到人比黄花瘦的过程。没人比她更清楚时间的含义,也无人比她更明白岁月的意义。至于她本人,时间对她的影响微乎其微,这点,从波米亚每天的念叨中可见一斑。
“你好像都没什么变化?”波米亚说。
“不能这么说,只能说我难看的长相一如往昔。”艾米尔说。
这句话逗乐了伤感的波米亚。艾米尔多年来确实未有变化,年轻时候的黄褐斑还是像苍蝇屎一样遍布在她鼻翼四周,就连眉毛,也没随着岁月的更迭,而有所增加,或减少,还是淡得几近于无。对于自己的样子,艾米尔一直采取听天由命的姿态,不像年轻时候的波米亚一天要化三次妆,换四身衣服;也不像晚年的波米亚,为青春永驻,想尽各种办法,买许多尺寸不合的衣服,只为了能重新让自己的身形回到当年的绰约。看到波米亚四十码的脚撑进三十六码的鞋里,艾米尔好像看到一颗妄图与日月争辉的星辰。她知道对波米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如果是在家里,她会尽自己所能夸赞她、恭维她,如果她试图穿着这身不合身的衣服外出,她会在赞美之余,提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比如,可以在外面披上一件斗篷。
虽然波米亚觉得斗篷掩盖了自己的身材,但还是会吸取艾米尔的建议。人们对她古稀之年还能保持如此身材无不惊叹,连镇上待字闺中的姑娘都会频频向她抛来况味复杂的眼神。要不是残酷的岁月吸光了她的骨髓,让她脚步如破冰一般发出刺耳的响声,说不定她会在这个盛夏刚过的季节里放手狂奔。只有波米亚自己知道,她真的老了,以前整日夜不归宿都还能保持旺盛的精力,现在出来走了两步,呼吸就跟不上了,需要艾米尔的搀扶才能走完那条雕刻着镂花的石板路。
这条石板路自动工以来,便吸引了整个洛带镇居民的目光。没有人知道,这些雕刻了各种人形图案的石头是从什么地方运来的,更不知道,那些花卉是如何在一夜之间遍布洛带镇的。很多人知道,洛带镇多年以来,就与美丽擦肩而过了。大家都感到很奇怪,洛带镇的春天没有斗艳的花朵,夏天没有聒噪的蝉鸣。只有在冬天的时候,那些从空中飘落的雪花,才会提醒人们,冬天来了。
这条石板路是一个人形图案,怀里栽种着复活草,补阴花。这些花草的名字得益于奥赫尔。奥赫尔是镇上公认的学者,他以一己之力改变了波米亚的本意。本来波米亚已经给这些从遥远的迪伦国空运而来的珍稀花草取好名了,适合春天生长的一律叫春生万物,适合夏天的则叫夏至耵聍,适合秋天的都叫秋之长风,至于冬天,除了冰雪消融,没别的更适合了。这些名字完全符合四季的变更,其他人也持相同看法。只有奥赫尔不认同,他丝毫没有给这些花草的主人波米亚面子,给她的热情浇筑了一盆凉水,他指着那株“夏至耵聍”说,你不能看到这株花卉长得像耳朵,就给它取名为耳屎。波米亚不解,其他人更加不解,“耵聍”这个词这么好听怎么会和耳屎有关。奥赫尔的博学此刻派上了用场,他提高了声调,给众人解释“耵聍”不同于“叮铃”,他深知波米亚有些发音不准,当然,他没有在这点上让她难堪,他放弃了对她的取笑。众人经他解释,明白了原来“耵聍”是耳屎的别名,就像“小鸡崽”这个难听的绰号是长相甜美的波米亚的小名一样。奥赫尔说,很多时候,不要看到名字好听就以为是好事,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是很多人都会犯的毛病。
波米亚羞红了脸,她在他面前就像一个无知者。奥赫尔挟知识之威,给她上了一堂涉及发音做人等方面的课程。她从小到大未受如此大辱,可是又没有办法反击,给这个此刻春风满面的奥赫尔一个下马威。该死的时间已经不容许她重新拿起课本,好好研究书中深刻的奥义了。而她本人,从出生之时,就和书本绝缘,那些文字在她看来就像春天塞罗河中摆尾的蝌蚪。她从未对文字产生任何情感,就像刚开始大家对她学习“踮足舞”感到不解一样。
不过最后波米亚还是屈服了,与其说她是败在了对方渊博的知识上,不如说她在对方那张能说会道的嘴上缴械投降了。奥赫尔很清楚,对于眼前这个爱美胜过爱生命,爱自己胜过爱书本的人来说,跟她谈再多,也无济于事,最好的办法是把这些花草当作返老还童的药物。如果波米亚知道这些花草是能让她青春永驻,即使名字再难听也会接受。
波米亚还未走完这条石板路,复杂的石板路像个迷宫,波米亚感觉自己好像迷路了。她停下脚步望着前方漫无边际的路程,觉得自己没有办法走完。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季节,周边没有任何东西能给她提个醒,她看着人们的穿着,不能确定那些人的穿着符合哪个季节。她问身旁的艾米尔,艾米尔也回答不上来。没办法,她只好等走完这条石板路才能确定现在是什么季节。石板路虽然是一个人形图案,但在尽头有一条旁逸斜出的小路,就像塞罗河里的蝌蚪,也像她小时候经常吃的棒棒糖。她无暇观看四周的花卉草木,虽然这些花草树木以最大的热忱欢迎她的莅临。
艾米尔此刻心境复杂,她不知道她还能陪波米亚走多久。虽然她知道波米亚比自己年老,身子也比自己虚弱。但她很清楚,这些都是表面现象,她很有可能走在波米亚的前头。近段时间以来,她经常感到气虚体弱,她现在没有办法在钟声敲响六点之际爬起床。她总是会在床上磨蹭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才从床上艰难地爬起来,然后需要坐在床沿好几分钟才能理顺一天要干的事情。等到她终于有气力开始干活后,她又会在某些小事上浪费很多时间。有时候因为觉得地板没拖干净,导致来回拖无数遍,有时候因为挂在走廊的鹦鹉多嘴多舌,重新拿起墩布,把地板再拖上几遍。那只鹦鹉老会笑话她,多做无用功。她好几次想举起墩布把这只该死的鹦鹉揍一顿,但想想还是算了,人怎么能跟一只不学无术的畜生计较。
因为这只鹦鹉的捣乱,她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拖地上了。
这只鹦鹉寿命很长,下颚有长约五公分的白毛,头顶的黄冠像鸡冠,周身遍绿,两足淡黄,一双眼睛总是瞟向不同的地方。艾米尔无意间发现,这只鹦鹉的两只眼睛有时会望着两个相反的方向,有时候左眼瞪着她,右眼又看着飞向走廊的一只蝴蝶。她觉得很恐怖,听说这只鹦鹉来自非洲广袤的平原,专食平原上有种带毒的果实,然后飞翔两天两夜,在一片戈壁寻找一种可以解毒的泥土。这只鹦鹉出现以来,艾米尔一直对它保持着距离。不过她也不想就此放过这只聒噪的鹦鹉,她扮作它的天敌兀鹫的样子,透过金丝铁笼,向它发出森严的寒光。鹦鹉看着艾米尔那鹰隼似的鼻子,鹰爪似的手指,马上拍打着翅膀,吓得大惊失色。
不过艾米尔也不会讨到什么便宜,鹦鹉由于惊吓扇落的羽毛会加重她的工作量。这些羽毛躺在光可鉴人的地上,就像一片叶滑落在河面。羽毛的颜色各异,赤橙黄绿青蓝紫,一如大地的颜色。艾米尔蹲下身挑选出自己喜欢的红色,然后插在腰际,至于其他颜色的羽毛,都被扫帚赶进了垃圾桶。艾米尔心血来潮,用这些颜色不同的羽毛制作了许多帽子。
波米亚早年学习舞蹈的时候,足迹遍布这个国家的大江南北。她从极光掠过的北方来到炎热的南方,只为了借鉴北方游牧民族的手足舞。手足舞需要手脚并用,围着一堆篝火载歌载舞,舞者身穿羊绒,佩戴牛羊骨头串成的项链。当篝火照耀了人们的面容后,舞者会强力摇动项链,骨头与骨头碰撞出来的声音是这种舞蹈最好的音乐。身穿羊绒的舞者会拍着手,跺着脚,围着火光冲天的篝火。当篝火熄灭后,舞者已经精疲力尽,躺在冰未融化的水面,等着极光经过,默默在心里祈愿。这种舞蹈被这个国家的遗产整理者淡忘了,当波米亚把经过改进的手足舞推广到国家大剧院时,很多人都以为是舶来品。对于其中想表现的主题,也产生了众说纷纭的意见,有的认为表现了蛮荒时代的人类对自然认识不深的愚昧与无知,有的认为是祈求风调雨顺、保平安的意思。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奥赫尔提出,这种舞蹈属于国家地方舞种,源于北方,目的是消食。
这个说法甫一提出,便遭到了雪片般的嘲讽与奚落。人们把无知的帽子扣到了奥赫尔的头上,更有甚者,直接称他为直立行走的畜生,并表示猿猴都羞于和他忝列。奥赫尔当时人微言轻,纵使费尽口舌,也无人听信。好在波米亚及时把他从众人攻讦的险境中解救了出来。奥赫尔对她无私的帮助红了眼眶,并再三表示今后要唯她马首是瞻。波米亚把学习这种戏的初衷告诉了质疑者,当然,此举并未打消人们的疑虑,他们希望看到更多有说服力的证据,比如影像资料。不得已,波米亚拿出了几张珍贵的照片,这些照片的拍摄地址不是异国他乡,正是本国北方之境。照片上的舞者身穿羊绒,佩戴骨头,舞姿和他们前几天在国家大剧院看到的出奇相似,更重要的是,这确乎是国内被人们遗忘已久的“萧落人”。而奥赫尔及时送呈的《萧落地方志》则让这场质疑以自己的胜利而告终。
据《萧落地方志》载,萧落民族世代居住在极北之地,以羊奶和各种肉类为食,不识谷物,不分四季,至今刀耕火种。当波米亚走入这片原始之地时,眼前出现的场景让她至今念念不忘,可以说,萧落这个地方为她日后舞蹈女王的地位奠定了一个夯实的基础。
随后,她一路南下,来到了靠近赤道的南方,南方不同于北方,也迥异于这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地方。南方没有黑夜,只有白天,有时候会碰到站错岗的星辰,有时候则会见到稀薄得如一张纸的月亮,不管星辰还是月亮,在这个靠近赤道的南方都丧失了它们的职能,它们只能屈居日曜之下,或者被隐藏在浓郁的乌云中。
这个地方的舞蹈不同于北方的手足舞,也不同于西方的肚皮舞,这种舞蹈直到国人大范围知悉后,才拥有自己的名字。这个名字是奥赫尔命名的,叫做:引颈舞。波米亚刚到南方的时候,一场关于两个民族之间的战争以一方的胜利而宣告结束。参加战争的两个民族一个叫矮脖族,一个叫粘杆族。战争的起因没有涉及你死我活的利益纠纷,也没有触及领土纠纷,而是为了单纯证明本民族的脖颈优势。矮脖族的图腾是一只长颈鹿,粘杆族的图腾是一只天鹅。最后天鹅打败了长颈鹿。这个结果让波米亚退出舞台之时依旧不明就里,当她有幸受教奥赫尔那节关于发音和做人的课时,她才明白,图腾并不能说明什么,要是自身实力不济,即使以百兽之王当作图腾,也无济于事。
战争胜利后,粘杆族举行了盛大的庆祝仪式。他们用刀在森林中开辟了一片空地,这片空地上的树木被拦腰砍断,只留下一米来高的树桩,他们把树桩顶端斧凿出一个斜面,然后把敌人的头颅放到斜面上,往已经无法言语的嘴里塞一颗鸡蛋,然后他们手里拿着一根削尖的筷子,围着这些沐浴在太阳底下的头颅转圈,边转边使劲伸长脖子,身子呈扭曲状,像一尾行进中的蛇。五圈转完后,他们逐渐靠拢,慢慢接近这些树桩,当身子将要碰到这些树桩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刺出手中的筷子,刺向他们嘴里的鸡蛋。筷子从他们的脑后穿过,像穿墙的钉子。鸡蛋完好无损,重新拔出筷子,继续刺,当鸡蛋被筷子刺成一个蜂窝的时候,这场庆祝活动才算结束。筷子沾上了蛋黄和敌人的血液,他们伸出舌头,把筷子舔干净,然后一哄而散。
当波米亚来到此地时,这些放在木桩上的头颅已经变成了骷髅,骷髅像一张网,布满了或大或小的孔。人们为了让她看到本民族的舞蹈,猎杀了森林中极大部分有脑袋的动物。波米亚发现,这些动物都没什么脖子,有些甚至是从河流抓获的乌龟。这些乌龟把头缩在壳里,他们用石块敲击,这些乌龟还是像怕生的姑娘,不敢出来见人。最后他们没办法,把乌龟和其他动物放到重新砍伐的木桩上,波米亚发现,这片广袤的森林掉发很严重,头发已经所剩无几了。她的隐忧没有引起狂热的人们的重视,他们把这些当作丰功伟绩向她炫耀。看完这场舞蹈后,波米亚三天未进食,每次看到食物,都会想起那些在树桩上被扎出血的动物,所幸之后的荣誉抵消了波米亚不安的内心。
波米亚从南方归来后,着手改进了这种舞蹈,最大的变化是把手里的筷子换成了布,她还创造性地在跳舞的时候,把这些布挥到半空中,然后用手指接住,让它在手指中快速旋转。至于那些树桩,则被她换成了一面大鼓。一群人在舞台上围绕鼓旋转的时候,手里的红布也不能停止旋转,而那面鼓上则有一个小孩踩着高跷来回走动。这个时候,这种舞蹈就像三个不停转动的齿轮,人们的掌声是齿轮最好的润滑剂,掌声越大,齿轮转动得越快。往往一场舞下来,不管是舞者还是观众,都会大汗淋漓,浑身乏力。
走南闯北让波米亚收获了无数的灵感,遗憾的是,她一直没有系统地根据这些舞种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舞蹈。这让处于事业巅峰的波米亚遇到了瓶颈,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她都无法再往前进一步。她很清楚,一个舞者不能靠一招鲜打遍天下,观众迟早会有腻的一天。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一件猝不及防的事又给她的事业雪上加霜。
很早以来,她就有收徒弟的打算。当艾米尔第一次见到她时,波米亚没有顾及艾米尔臃肿的身躯,死活要让她跳个舞。艾米尔盛情难却,跳完后,发现波米亚根本没有看自己,而是望着别处,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而艾米尔瞬间的冲动也很快冷却下来,提醒自己此次前来不是学习跳舞的,而是担任波米亚的佣人。
当波米亚找到徒弟的最佳人选时,她推掉了好几场商业表演。她关起门,一门心思地把自己多年来学到的技能毫无保留地传给了这个之后让她又爱又恨的徒弟身上。徒弟出师后,在某年的春季晚会上,风头盖过了波米亚。大家都以为波米亚会怒火中烧,没想到她在意的不是这个,她对那些好心安慰的人淡淡地说,我累了。大家都不知道波米亚怎么了,试图以各种方式让她重拾笑脸,结果都不尽如人意。只有波米亚自己清楚,她在意的不是风头被徒弟盖过了,徒弟能青出于蓝胜于蓝,她这个做老师的,脸上也有光。而是徒弟私自剽窃了她的舞蹈,竟未事先告知。这个徒弟的手脚不干净,她一直有所耳闻,现在没想到她不仅私自拿走她家里的物件,还剽窃她舞蹈的创意,这点让她大为光火。徒弟害怕老师会撕破脸皮,在舞台谢幕后,推掉了几个记者的专访,在黑夜中敲响了老师的家门。波米亚没让她进来。
身心俱疲的波米亚背着简单的行李来到了西方。在一座石窟里,她看到了让她震惊的壁画,壁画已经残破不堪了。石窟入口极窄,波米亚需要匍匐着身子才能进入,有的壁画已经脱落,有的则被人抬回家垫桌脚。波米亚在之后暂居的公寓见到了这些壁画的原始面貌,她钻出石窟后,天色已晚,星辰指引她找到了这家位于土坡上的公寓。公寓涂成了红色,在这个褐黄色的沙漠中,像一轮喷薄欲出的太阳。
公寓的房间很热,波米亚用自带的水擦洗了三次身子,闷热才有所缓解。她拾阶而下,在一片阴凉处躲避烈日余温。有旅人在门外拍照,她望着天空中出现的星光,对此次的出行有些后悔。她已经找遍这片沙漠的所有石窟,都没有找到传说中的那种壁画。她不知道她这辈子能否找到那面挥着云袖,婀娜着身姿,穿过一片白云的侍女像,她格外感兴趣的是这个侍女昂首挺立的姿势,侍女踮着脚尖,脚趾和脚踝呈一条直线,虽然用力不少,但在侍女的脸上完全看不出吃力的样子。她喜欢这种四两拨千斤的力道,这种力道一直是她跳舞时所缺的,有时候,她会用力过猛,有时候又会用力过轻,不管轻重,都无法臻于佳境。
自从看到那面侍女升天像,她明白了原来她舞蹈中所缺的就是这种不动声色的稳重。她激动得几夜没合眼,除了徒弟的行为让她懊恼了几天外,那段时间,她都沉浸在这种气氛中。她对着镜子模仿雕像的动作,但每次都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失败。她坐在自己的脚踝上,让自己身体的重量打磨她自认为不够灵活的脚踝,持续几次后,她已经无法走路了。最后不得已放弃了这个方法。
她认为自己失败的原因是没有身处那种环境。当她来到这片沙漠后,她并未找到她心中所想,也未能学会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她站在公寓的树荫下,烦躁的心绪并没有随着气温的下降而有好转。有人贪恋凉快,把桌子搬到户外就餐,她无意间看到垫桌子的石块发出蓝光。她近前,蹲下身查看石块,发现石块是一截绫罗绸缎,她把石块抠出来,人们掉了饭碗,倒了饭粒,怒了眼睛,他们用眼神质问她。波米亚没理,她问这些对她翻白眼的人,这些石块来自何方。有人回答了波米亚,说是从石窟里搬出来的,还说以前这些石块很多,现在几乎没了。其他人问波米亚是不是考古人员,还说可以带她看这些石块。
波米亚没有否认他们赋于她的身份,她让他们带她去看石块。他们放下碗筷,带她钻进一座低矮的房屋,这间房间隐匿在沙漠深处,在静谧的夜空下,孤立无援。波米亚在透满星光的房间看到了这些石块,这些石块被随意堆砌在墙角,像一摞砖头。波米亚在他们的帮助下,把这些砖头平放在地,然后根据色彩及纹路还原。有些地方被人们用工具敲破了,呈现在他们面前的图像,有的少了一只眼睛,有的断了一根指,好在那个侍女的脚踝还像月光般清晰。
人们不知道这些石块的历史,想让这位女性考古工作人员替他们讲解。在这个常年未见异性的荒凉沙漠,他们并不在意这些石块的历史,也不在意这些壁画所蕴含的文化底蕴,他们只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个女性,而且相貌出众。不管从对方嘴里说出什么,他们都会觉得如饮甘泉。他们就像久旱的大地遇到了甘霖,围绕着波米亚大献殷勤,一个从包里掏出水,问她渴不渴,一个问她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当然,波米亚一律没有回答他们,她此时把她们当作了空气,她沉浸在这种残缺的壁画所营造的独特气氛中,当她看到那位穿着紫蓝色衣衫的侍女踮起脚尖升向苍穹的时候,也不禁摆开了阵势。
他们坐在一旁,看着这位考古工作者在他们面前脱下灌满沙子的鞋子,然后脚尖着地,在这片人迹罕至的房屋蹁跹起舞。他们都看呆了,月光透过漏风的墙壁,洗净了波米亚几天未换的衣服。当月光被乌云遮盖时,他们在暗夜中听到轻微的呼吸声,耳旁有簌簌的风声,他们感受到了一股苏醒的气息。他们哭了,他们把水和食物放到地上,默默转过身,悄悄离开了。
波米亚找到了改善舞种的方式,这回她没让奥赫尔帮她命名,她生硬地拒绝了奥赫尔的请求。奥赫尔对波米亚把这种优美的舞蹈取名为踮足舞颇有微词,他认为这含义浅显的三个字不足以概括这种舞蹈的优势。他翻阅所有能找到的书本,取了三个备选名字。其中云逐袖这个名字让波米亚动了心。波米亚表现出来的冷漠却让奥赫尔寒了心,他最终放弃了这个打算,把这三个他宵衣旰食所得的名字义务献给了一朵不知名的云、一只流浪的狗以及一个没有自己名字的失忆者。
波米亚有些后悔,但表面不为所动,最终和心仪的名字失之交臂。不过这种失落持续的时间不长,接下来的成功让她庆幸没有采纳奥赫尔的建议。很多学者都说,踮足两个字形象生动,表现了一种矛盾的心理状态。
波米亚之后为自己订做了一袭胸前插满彩色羽毛的舞衣,那只多嘴的鹦鹉为此远离家乡,来到了这片水土适宜的他乡。羽毛为波米亚的舞姿增添了亮色,波米亚心满意足。随着时间的推移,波米亚逐渐偏向素淡的颜色,就这样,失宠的鹦鹉经常关在笼里独自感伤,每天以捉弄佣人艾米尔为乐。
艾米尔收集的那些羽毛没有让年老的波米亚舒展眉头,于是她把那些羽毛都倒进了垃圾桶,只留下红色。在她的房间,红色羽毛铺满床,她准备用这些羽毛制作帽子,让来客戴在头上,参加波米亚的葬礼。
波米亚不喜欢在葬礼上出现素衣,这和她丰富多彩的一生方枘圆凿。很多人没有把握,老年的波米亚素来喜静,身穿花枝招展的衣服出席她的葬礼会不会不太合适。但没有办法,波米亚已经再三强调了,这次只是预演,如果不合适,到时再更改。只要她还未真正死去,一切都还来得及。
艾米尔听到波米亚要她提前准备她的葬礼感到不可思议。她以为她在说笑,就像多年前,她让她跳舞一样。不过波米亚严肃的表情打消了艾米尔的疑虑,她终于确信波米亚没有说笑。艾米尔为此准备了多年,一直没有看到波米亚的进一步动作。当她渐渐对此事懈怠的时候,波米亚在这个早晨突然对她说,要去塞罗河边走走。
艾米尔收拾妥当后,小心地询问波米亚还需要准备什么。波米亚笑着说,这次只是去看看,我还没做好和死神做邻居的准备。艾米尔给波米亚披上了一件深灰色的斗篷,波米亚穿着它走出了大门,门外引颈高歌的天鹅逗留了波米亚的脚步,她停下来看着它们。人形石板路在她们面前蜿蜒伸展,她们慢慢踏上镂着各种人形图案的石块,波米亚对艾米尔说,以后谁要是喜欢这些人形石块,就让他们拿走。
听到这句话后,艾米尔哭了。她终于知道波米亚已经油尽灯枯了。这个一辈子不服输的人,此刻真的要甩下她,离她而去了。艾米尔用手擦了擦眼泪,很小心,没让波米亚发觉。她们走在通往塞罗河畔的路上,两旁的复活草和补阴花没有抓住波米亚的眼睛,她头也不回地走过它们身边。来到塞罗河畔时,已近黄昏。
阳光微弱的光线呈网状撒在河面,艾米尔觉得自己刚才杞人忧天了。她一直以为自己会走在波米亚前头,现在看来,她多虑了。波米亚的食欲和睡眠质量虽然一如从前,但她明显在她身上看到了那种被时光抽离的触感。那种感觉就像在雨中的蜘蛛网,在旱地蹦跶的鱼儿。艾米尔深吸了一口气,强打精神,远处传来饥饿的狗吠声,她指着在河面摇曳的船儿说,很少有人能亲自看到自己的葬礼,人们以后会羡慕你。这条船儿被打造成弯月形,游在倒映苍穹的河面,像天上挂的月儿坠落到了河里。
看到河面已经消融的冰,波米亚说,春天已经走了。没想到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我却要永久地长眠地下了。艾米尔不知道说什么,她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安慰她。她知道,在此刻,一切话语都显得做作,无意义。她静静地伴随波米亚左侧,悄悄往后退了一步,手搭在波米亚腰际。她就这么看着她,站在后面望着她,晚风吹乱了波米亚的银丝,掀起了她的斗篷,她想对她说,起风了,回吧。她还未开口,波米亚就脱掉了斗篷,艾米尔没有说话,没有动作,静静地看着波米亚脱下斗篷。
脱下斗篷的波米亚身材已经变形了,勒出的赘肉像藤蔓缠绕在她腰际。波米亚使出浑身的力气,往船头一跃,船儿一个激灵,没有站稳,微澜的水面托举了船身,也让波米亚在最开始的失衡后,在船上站稳了。
波米亚脱掉鞋子,使劲踮起脚尖,双手像游鱼摆动,在这个月光下跳起了踮足舞。艾米尔转过身,有风,吹落了她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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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9:21:4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卫康 于 2014-5-21 20:35 编辑

想象力很丰富,对各种舞蹈的描写尤其好。整体很流畅。但还是可以修修,比如奥赫尔这一部分我觉得意思不大,单写主仆二人,再拓展一些可能更好。翻译腔比较重,但是有些地方又忽然出现“目睹了她从对镜贴花黄到人比黄花瘦的过程。”这样的句子,让人有脱节之感。总体平稳但是不够厚,也没有特别亮眼之处,需要来一下子特别的地方,像这个结尾太一般。觉得小说的名字不够好。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你这么喜欢用成语,火上浇油和宵衣旰食这两个成语用得别扭。
且让我在风中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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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9:23:03 |只看该作者
赞这题目。
Thought is already is late, exactly is the earlies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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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21:56:43 |只看该作者
蓝风 发表于 2014-5-21 19:23
赞这题目。

题目个人比较满意,像一句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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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21:59:27 |只看该作者
卫康 发表于 2014-5-21 19:21
想象力很丰富,对各种舞蹈的描写尤其好。整体很流畅。但还是可以修修,比如奥赫尔这一部分我觉得意思不大, ...

我最近在尝试着如何中西结合,我也认同那句能逮耗子的不管啥颜色,都是好猫。我一直很喜欢成语,可能是抄过辞典的原因吧,很多东西在脑海根深蒂固了。谢谢你的点评~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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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23:07: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忘千秋 于 2014-5-21 23:12 编辑

这题目令人联想到一条安达鲁狗的  一片云切割月亮
一个人写他熟悉的东西最能发挥所长,马尔克斯有马贡多,马克吐温写他的密西西比河,奥斯丁住在英国乡下,奥康纳则是荒凉封闭的小镇
你的小说,是从什么地方汲取养分的呢,又是如何体现在你的文中的呢,故事都有发生的地点,纵然是虚构的也是有迹可寻
我是觉得,你的小说是有奇妙诡丽的一面,但更像是移植在花盆里面的观赏植物,美则美矣,缺少一种源自土地、根柢的生命力,我读起来是有些隔膜的。如果外国作家写这样的文章,会觉得有一种异域风情,而如果作者是一名中国人,从文字中,就难以找到认同和亲近感了
其实翻译小说里面,用四字成语的非常非常多,但即使用成语,也不会让人觉得这是中国小说……(这里离题了,我真是佩服那些会用,擅长用成语又能原汁原味翻出小说氛围的作品。除了个别文风比较粗犷不加修饰的小说家,大部分外国小说翻过来的时候,要翻得精彩,四字成语基本上是大杀器……前阵子看了林少华译的天人五衰,那个成语用得………………已经是无法形容了,有感而发)
不过话说回来,写得真精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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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9:23:02 |只看该作者
忘千秋 发表于 2014-5-21 23:07
这题目令人联想到一条安达鲁狗的  一片云切割月亮
一个人写他熟悉的东西最能发挥所长,马尔克斯有马贡多, ...

安达鲁狗没有看过,至于马尔克斯等人比较熟悉,过度谈论,有些审美疲劳了。我的小说,在我的脑海汲取养分,我的脑袋是一片土壤,小说是里面长出的花儿。既然是虚构的,就没必要追根究底了,写得好凑合就行。当白话文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了比较大的包容性,不管西方谚语,还是中国的成语,皆可入文,当然得适合,不然就削足适履了。这还在研究中。谢谢你这番奇妙诡丽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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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0:20:28 |只看该作者
熟练,有些地方冒出不准确、不适当的过饰
需要再灵敏一些 不光追求文辞光影的美感
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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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0:23:46 |只看该作者
成语应该怎么用?
我个人的理解是用成语(以及很多固定名词、熟语)都要带着恶作剧的坏心 把这些老骨头推到尴尬的舞台 焕发美妙的作践的不适感;你太信任它宠着它 就无法再现它。
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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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0:30:59 |只看该作者
陈鱼 发表于 2014-5-22 10:23
成语应该怎么用?
我个人的理解是用成语(以及很多固定名词、熟语)都要带着恶作剧的坏心 把这些老骨头推到 ...

你都说了是你自己的理解了,我的理解还是我的理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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