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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祥和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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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9: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搜索的时候,不小心看到这篇,感慨转来。
正所谓:没有告诉我为什么,走了,这段时间又多添了份我对那些好日子的回忆,想要对你说,回来吧,我依然爱你,就所有的语言显得这么无力,我又想干脆的把你忘记,可我自己不能欺骗自己



祥和里生活
作者:旧如春

祥和里生活(一)

   环保问题
   管道工来了,水终于流下去。管道工让我想起玛丽兄弟,在那种很久以前的电子游戏里,我总是不能玩好。而水管堵塞困绕我们很多天,在一个高处的住宅里,就像人的尿被憋住,膀胱涨大,人有三急忍不得,难受莫过于此。水在厨房里流,不敢做饭,不敢洗衣服。
于是冷食污衣,块垒在心中越积越大。
   躲不了,避不开,怀念起游荡的生活,在旅馆,大街,野外。尿急了就可以痛快去撒,撒马桶外面没关系,撒路边花圃没关系,撒在渠塘河沟里没关系,撒到土石草木上都没有关系。最多想想自己像只黄犬,或者飞禽走兽,只要别人没有看见。即便看见了,只要不是多事的大妈大伯,也没有关系,最多装作眼睛花,在背后吐口浓痰。

   这让我想出一个句子,安逸生活的烦恼附属。时间一长,我们终于把这档子破事提到一个必须尽快解决的高度。再继续下去,我们会不能见人,拉肚子,闹胃病,日渐消瘦,还写个屁文章?在这个认知过程中,我们吃惊于生活的烦琐。

   然后我们想到了请水管工,四处寻找,就是听不到有人吆喝。连续几日,只有向人问讯,院门口的杨伯指点去看看自己家的门口。看时,果然有招贴广告,在巴掌大一块纸片上标着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如获至宝。

   半小时后水管工扣开房门,用一个小巧的电动机器把蛇一般的钢索奋力捅进下水道的肮脏入口。

我们舒服多了,就像弄到手一个垂涎数日的漂亮妹子。五十元。安啦,我们又能吃饱穿暖,又能把剩下的米饭菜汁轻松处理了。我们快意着污水向下流淌,泄漏,渗透。至于它会流向长江还是府南河,是污染别处,还是被别处污染更脏,我们不得而知,也不愿再劳其神。

   起码,我们暂时吐出一阵瘴气。

   后事:昨晚洗澡,热水器发出巨响,煤气在小范围内发生一次轻微爆炸,卧室的老黑大惊。麻烦接踵而至!劳动无贵贱,家政工人又可小赚一笔。
                                                               

    檫皮鞋的人

    黑天才在他最早一个叫《我怀疑有人进入我的内脏》的中篇里给我安了个骆驼祥子的角色——黄包车夫。说的是我拉黄包车载女记者的事。有一句在我们圈子里传为经典的台词:每一个黄包车里都蜷着一位诗人。诗人我不敢当,但如果有机会,黄包车倒愿意拉一拉。于是,我被祥和里的年轻朋友们定位为体力劳动者。

   初到祥和里的时候,老黑就给我调侃工作问题。还是从车夫说起,可惜我没有成都户口,租不到三轮车。矛盾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但我们必须要有解决办法。比如去街头擦皮鞋,老黑边说边一本正经和我探讨行头的问题,一个马扎,一双拖鞋,一块绒布,一个鞋擦,一管鞋油,一个穿着衣服的春如旧,足矣。

   我开始着意于街上的檫鞋匠们。不知道事实是不是如此,在记忆中,别处的檫鞋方式是守株待兔,在街头巷尾,车站广场,坐在马扎上面对自愿伸过来的脚。而成都的此类工作者们总会到处吆喝,甚至把拖鞋拿到喝茶、吃饭、做头发的穿鞋人面前(至少我经历无数次)。我想,别处的人们多半是自尊心原因,不招揽生意,不抬头,或自觉抬不起头。其实我赞同并赞扬成都擦鞋匠的大方,生活就是这样吧,他们的经营理念先胜别处同行一筹。

   还有一个异处,成都的擦鞋匠要比别处多出数倍,用一个决不夸张的词,充斥!而且各种容貌、年龄的男女都出没于这个行当。大约是因为成都人比别处更注意仪容吧,他们一般都不会没有顾客。我在观察中算过一笔小帐,关于他们的收入。早上八点或七点开张,晚上十点,或者更晚点打烊。去掉吃饭时间上厕所时间,一般有十个多小时的工作。平均一下黄金时段和垃圾时段,勤快点的可以平均十五分钟擦到一双鞋,于是荷包里多了一块钱(大约是全国统一价位)。一天下来,除去意外的小费,应该是可以收入四十到五十元左右,大抵相当于一位普通公务员的基本收入。

   事实上我是不擦鞋的,就像我从不愿意坐黄包车。原因诸多,比如我至今弄不明白脚上五十元的鞋子是不是皮质的,尽管它一样黑。而老冢穿运动鞋,只有老黑擦,偶尔会掏出一个硬币给东北菜馆里揽生意的哥们,为他脚上的意尔康添风采,然后穿着它爬上五楼,心田定是很滋润。

   新年就快到了,我想为擦皮鞋的人们许个愿。在除夕日一刻不停的擦,只要不累死,就擦出个锃亮的新世纪来。我愿祝福他们!

   川菜和东北菜
   我夏天曾在汕头的木木那里小住,印象深刻的是那个地名,内充公,还有就是那里的海鲜。木木喜欢买一些贝类,或蒸或炒,我对那玩意决没有好感,也弄不清楚各种纹理的壳都有着什么样的名字,或者有牡蛎吧,我一般统称它们为贝壳。老冢现在喜欢取笑我:在汕头,老春和我喝酒,喝多了就哭泣,狗日的木木只会弄那些狗日的贝壳。

   在祥和里,几个年轻朋友的文字功底是很不坚实的。比如我,前段时间总和老黑争论“豉”的读音,我说念“鼓”,他说念“矢”。争个脸红脖子粗,老冢就打圆场去买字典,才发现都错了,哈哈大乐。

   可以说,我对豆豉基本上是深恶痛绝,可以说,因为豆豉,整个川菜系在我心底的传说中的美好形象就破灭了。我讨厌那嚼到嘴里,腥臭的味道,第一次吃起来就吐得不堪收拾,而大家以为我是酒喝多了。讨厌回锅肉、水煮肉片、盐煎肉、豆瓣鱼、火锅鸡,所有一切川菜谱里的荤菜。仿佛豆豉生来就是和我过不去的,它要伺机药死我,要我遭受别人的蹂躏,我心里愤懑不平。每次去川菜馆子里吃饭,他们大肆解馋,而我要面对一盘土豆丝往肚里落泪。

   当然,我们并不是每次都吃川菜,他们对辣椒缺乏免疫,每次要闹肚子。所以,我便可以偶尔要求去祥和里四号院右拐五十米的东北大菜馆一遭。我喜欢东北菜的味道,也喜欢东北菜的朴实。你看看菜名吧,猪肉炖粉条就是猪肉和粉条一块炖,土豆豆角排骨就更明白不过了,他们永远不会放些豆豉在里面恶心我,还会放点我喜欢的香菜(老冢老黑决不吃的)。我每次都会怀着纯洁的感情说一句:我喜欢你!而后动箸,狼吞虎咽。每每此刻,小店的老 板娘总会笑逐言开,你们出书千万记得送我一本。我曾想给她提点建议,把菜名弄得文雅一点,像凉拌菠菜就可以改名暗送秋波嘛。只是我怕因为她的朴实而当面答应,又因为不愿改名而为难,只好作罢。

   最近东北菜那里生意好的不得了,许是因为年关近了,客居的东北人借此地聊解乡愁,可以说上几句东北话,和老乡唠唠嗑,你家发达了,可以还乡了之类。上次红星路的宋姐就过来请我们去那吃饭,其间点了一个据说十年每吃过的菜,差点就涕泪并流了。

   我喜欢东北菜,便喜欢上了传说中的东北人。当然,并不能因为不喜欢四川菜,就鄙视四川人,譬如大街上的小妞就一个比一个惹人疼。我只是疑惑他们凭什么为什么要发明所谓豆豉,听人说过做腌菜时要光着生脚气的脚丫子在菜缸上狂奔,真想不出这种东西是用什么样的更龌龊的方法做成。
  
   我发誓永不吃豆豉,谁吃豆豉谁就被豆豉卡住喉咙。看你吃还是不吃,一句话,别装着虎逼的样子让你的胃受罪。                    


杨师傅
    我高兴了会喊声杨伯,而老板喊他老杨,就像喊我们的一个年轻朋友。那是一个会写诗的人,只是偶尔在夕光中带点暮气。而杨师傅是真正上了年纪的人,我们已经很难和他套近乎,他比我们更懂得生活的技巧。换句话说,他已经渐渐通晓走向衰竭的道路。
   他在祥和里四号院看门,就是看着我们住所的门。他的工作基本是这些:早晚开门锁门,收发信件,查水表,夜里被晚归的人吵醒。我所看到的杨师傅表情严肃,看不出有什么严重的病症,也看不到青春时曾经爱慕过谁,中年时是否经历过暧昧的恋情。他白天在小屋子里坐着,眼睛微闭,你经过时并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你。你不会觉得他是在怀疑你的忠贞,也不会觉得他在想云彩,秋千。如此,他是一个低调而无趣的人,从不,也不愿引人注意。

   祥和里的规矩是早上六点开门,晚上十二点锁门,相对多数上班、读书的人来说,不很早,也不很晚。只有部分人在偶尔例外着,比如我们,就会砸响铁门,喊。铁门咣咣的,我一般都在轻盈的脚步中准备越墙而过,我喜欢喝酒,最近迷上二锅头,飞一般的感觉。但一直没能跳,因为杨师傅虽然不开口答应,已经开了他的小门,那里闪出一片灯光,还有一片狭长的影子,做动作。他在扣他的黑色上衣,哪怕很快就会重新回到床上。

   现在杨师傅在用自己的规矩。他打开门,眼神依然不会有一个给人捕捉的机会,大约在看远处,更远的所在还有没有灯火。但我一直以为他把余光紧紧注视着自己的手。我们心知肚明,会拿出零钱放到他手心,一元,或两元,恰巧掏出了一元五也没关系。尽管我早已习惯这不好定义的做法,每次依然有一种感觉,就是此刻无论喊他杨伯杨师傅还是老杨,心里都没什么不妥,或者十分不妥。他依然没看手里的钱,在关门,大约是等我们走了,再放口袋里吧。

   今天凌晨去火车站接ZB ,门还在锁着,于是喊他,居然没醒。我终于试着翻过去了一把,只有一点吃力。回来的时候六点左右,门依然关着,我们就喊杨师傅,摇铁门。他似乎迟钝了,愈发显出老态。好一会他出来了,还在扣扣子。他说,门锁是开着的,半夜听到有人喊,起来后,发现没有了,是你们吧?ZB掏出了零钱,准备塞给他,可他推掉了。我看看时间,六点刚刚到。

   有些事物的接受很需要一个认知过程,包括人。冬天成都是个很适宜生活的地方,不冷不干燥,只有细雨湿润着呼吸,永远没有暴风雪,就永不会有冻死骨。老人们担心的是酷暑,他们怕热,夏天脱得赤条条,散发着腐败的味道。但杨师傅起码还可以活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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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把他的全都转来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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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9:53 |只看该作者
房上
    我坐火车向西的时候,也许是河南,或者是陕西境内,看到一个叫龙王庙的地方,那里的墙壁上写着,严禁大牲口上路。到四川前经过安康市,那里的房子都建在山上,让人以为是城里的高楼,即便在火车里,也有一股股压迫感。深夜,亮着灯火,一个小站边有个旅社,两元一夜。

    我总以为我的村子叫房上是因为伸出手就摸到天了,小时侯确实体验过,我摆摆胳膊,天啊,在房上,天真矮。其实,现在想起来,房上确实和天无关。人存在着,想着有天,天就有了。但房上只有自己的房子,是没有天的,就算有,和某种意义上的天也是不同的,比如天堂。小时侯不过是被幻觉迷惑,因为我的村子叫房上。

    除了名字,房上和淮北平原上别的村庄基本相同。我八岁那年,终于养了一条属于自己的狗,黄颜色的毛,很好看,不咬架,不咬人。后来丢了,我至今怀疑是村子里的酒鬼干的。酒鬼终日喝酒,饮少辄醉,喜欢在太阳地里骂街,后来躺在街头或者麦草垛边呕吐,熟睡,直到妻子把他用板车拉走。我曾经希望再养一条狗,然后借一条气枪看着它,等长大了,看酒鬼来偷,就把他狗日的爪子打个窟窿。

    在房上,人均分配耕地面积约在一亩四分左右,能收两季作物。秋天种麦子,或油菜,孟夏种水稻、黄豆、玉米,少数人种些经济类作物,比如西瓜,蔬菜,植桑养蚕。乡人经常算一笔帐,除去农药化肥种子的花费,缴公粮纳地税之外;除去一年养猪养牛积零钱换整钱获取的农家肥之外,剩余了了。假如小麦五毛一斤,高产的一亩八百,折成人民币后是四百元,投资的本钱去一百元,纳税去五十元。也就不怪我怀疑靠天吃饭的酒鬼弄去我的狗了。

    上次回房上我依然惦记着酒鬼。老婆走了,走得一干二净,三个女儿里大的去打工,据说在做不干净的事。二的初二毕业,三的每天男孩子一样,尚不懂得生活。酒鬼依然在他的地方醉酒。也许他离天是近的,整个房上来说。

    其间远方的朋友来家里小住,我们讨论飞翔的问题。他说,假如写小说,这里真适宜,写起来像飞。他吃着房上的烧饼,夹着房上的狗肉。我告诉他,飞翔其实并非什么好事,容易把骨头弄丢了。他喝了口房上的米煮的稀饭,哈哈笑,三天后,坐着我将坐的一列火车走了。

    我记得我在怀疑某些事物的一段时间里写房上的一些句子:
    小教堂孤鸟一般。冬日的乡村没有英雄,有人外出,返回。麦子,油菜不再生长。生活被挪来挪去,总不恰当。外婆是悬于房檐的镜子,小妹是找到钥匙的门锁。男人通过窗缝看久旱的沟壑,经济,口号,帐簿,那些柱子啊,没有光芒就点些灯。唱经者不理解经书!出去的人扒光衣服出去,返回的人只有空壳返回。

     房上永远不是离天最近的地方,除非天有了另一个概念,在人们的天里,老人推着车子,上午的白菜卖了五块钱。春节就快到了。

           零二年底 成都 祥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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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9:53 |只看该作者

   
  一
   
    在生活的胳膊上,爷娘老去,儿女成人。年头接年尾,铁马金戈的梦一个个做,又少了无数,只有当铺里的银饰依然光明,留着旧时触摸。

   在平原上生活,这明镜里的日子,看到自己胡须如麻。镜像里的人先于我哀叹,大风起兮。岁月留给我空城,空洞中的冷漠。那空城在你眼里,在你抽身局外的荒野中,春风不度,胡笳悲歌。我在内心里独自建筑,四面墙,门在天上,那就是天涯,忽远忽近的柔情,或恨意。

    谁被谁遗弃?谁被谁怀念?谁孑然一身在此垂泪?我想躺在这冻土上感受关怀,还能赤裸着清洁身躯面对哪种包容?我想登高一呼,为这风,为这雪,为这山川流水万众生灵,为我归来。

  二

    你带上洵美的头骨去何方?寻访高处的城堡?还是更高的天堂?从死亡里抽出的手镀满黑铁,扪心自问,我们是否耽于苟活。 再置于额前,凝固所有静谧的思考,代替一块砖,代替一株草根。

    在过程中,你,或我,亲眼看到秘密的年轮外泻,自我的,神灵的。

    是谁透露了等待良久的消息?让我们欢乐,在盛宴后迷失。 仿佛从危崖,一个梦坠向深壑,坚硬的苍老甚于一夜的白发,我们曾是谁庇佑的孩子?是谁衷爱的情人?现在老去, 生命似一轮风车。日光刚好经历缝隙,并逃离。

    消失的事物不能遮盖记忆 ,正如一支矛不懈的观察自己锈蚀的过程。暗处的蝙蝠吱吱死去,现在把遗骸呈到每个人的面前。

  下
     
    1
   
    这是表达色彩的时刻,忽然饿极了。我不能享福,却又不透明,阳光不知道我的名字,而我知道,这不公平。

    前一晚的电影里,英雄被酷刑折磨,不说话,又高呼。红色是耳朵听到的,也是耳朵浪费的。想来颜色是一种虚假,伪善出现在灾难以后,也充斥阳光。比如没有一片山水是坏的,没有一个人是魔鬼。

    她在阳光里,却是一个制造出来的颜色,应该没有人见过。是一些重叠的梦境,她穿针引线,做成铃铛。提到她,阳光莫名其妙,阳光真好,不说话,却不可以做人,不做地主,或者卖唱的歌女。

    我居住在阳光里,觉得比月亮亮许多。

  2

    多年前,是不是有这样的乳名?是不是遇到过异邦的公主,轻声的惊叹了? 漫游者看到了旧日的星辰,草甸上的鹰刚好从额头掠过。那个喇嘛把袈裟烧了,带上油灯走了,我把自己扔下了,我又带上野花迷失了。

   我想献出花朵,从河源出发,在春暖时相逢。我说那个王子牵挂你多年,你就信了。

   我们驾着车刚刚走,福佑寺的钟声漾在夕阳中,柳枝拂过马的灰白尾巴。有条小虫愿意温柔的死去,你忽然凑在我的额头,我们不再老去,这么多春天轻轻碰着我们的嘴唇。有只蝴蝶躺在你微敛的睫毛上,有只小羊跟在你轻轻的皮鞭下。

    我们经过戈壁和江南,天涯与海角,多少幸福的人吹着口哨,都被我们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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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象对面楼上的月亮,老黑说是月亮,其实那是亮着的一盏灯。而以前我们从未注意到,想来今天不过是个小小的意外。主人困倦,忘记把月亮关闭。

    我忽然记起来自己应该至少两个月没看到月亮,但我并没有感觉到不适。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月亮,比如老黑,他的近视镜看到亮的光圈,就会以为是月亮;比如我,得到昏黄光线的取暖器带来的温暖,喝一碗浓冽的白酒,也就拥有了另一种月亮。

    据说居住祥和里的年轻女子多是被养来逗乐的金丝雀,应该是那种招招摇摇唧唧喳喳的吧,不过我一直没有看到。那么她们的月亮会以什么形式出现呢?一部向上的电影?首饰上的光泽?主子的欢愉?对面楼上的人家是否会是其中一只,不得而知,但可以假设一回。
  
    她看到窗子斜照的夕光,仿佛带来振奋人心的英气。阳台的紫罗兰被照射太久,或者是缺水,叶子已经渐渐变绿了,它努力的挣扎,它还活着,生长很多枝蔓。她想起一首词,人约黄昏后,月上柳梢头,假如这是一株柳就好了,假如人还在把秘密遮掩,忧伤并幸福着。
她看了看镜子,以为那些都在镜子里。她看到了娇好的面颊,红的唇,她轻轻的抚摩,又看到红的指甲。假如这些红色在暗处消逝,应该是苍白的。苍白的血管,皮肤,苍白的呼唤,苍白的歌咏,苍白的呻吟。苍白的身体滴下苍白的泪水。那或许是紫罗兰原本暗紫的颜色,又或是透明的,人在透明中飘散,这是三岁,十四岁,二十岁。今年二十,明年十八。她笑了笑,觉得这笑在颜色中也透明了。

    光线在黯淡,镜子里,透明被剥离。她恐慌起来,又委屈着想哭泣,像被谁抢去玩具,现在被抢去光阴。她把所有的灯打开,包括阳台上蒙尘的那盏,紫罗兰也重新回到照射中,居然变成暗黄的颜色。

    那么还能看到什么呢,在灯光里的银饰闪烁着本不存在的光泽。那些被侮辱过的空气吗?那个被映照过的影子吗?她感觉呼吸困难,视觉在地上,一片片的,有机会从那里回到故园。镜子碎了,碎了,是红色的。她想再把灯关上,原本虚伪的光芒,她想听那古旧的留声机像伤口一样流出“天涯呀海角”。但她已经随着缓慢的雨水去故园了,今年二十,明年十八。

  我也想看看镜子,也许我不怀好意的笑了笑,我在想她的名字,就叫月亮吧。只是对面楼上的月亮忽然被关掉了。现在看看时间,六点五十,离一天的奔波又近了。

           ——2003年1月10日于成都市祥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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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9:53 |只看该作者
送老黑回家

    这些年,我们都拥有过大把的票据。如果你来祥和里,在阳台的某个盒子里,存着至少五十张来往南北东西的火车票。仿佛它们已经拥有了生命,即便我们故意冷落它,漠视它。
它所表达的不仅仅是一些表象的距离和奔波,更多的恐怕是这几年的离合。在离合中暗示着无以歌咏的忧伤和幸福。假如祥和里忽然颠覆,也许我们都能想起它,会奋不顾身的打救它。

    我是前年夏天见到游牧和老黑的,那时候游牧在轮渡上给我唱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老黑从江堤上下来,在黄州的小街边喝酒,灯火万家。秋天看到老冢,也是个爽利的家伙。前日的重逢也未尝不带着伤怀的味道,这么快,我们更不是小孩子了。其间怀念南方的朋友,那是一群好兄弟,开火车头,在火车上写诗。

    成都的早晨,昏暗潮湿的光弥漫在卧室里,你可以喜欢它,也可以不喜欢,正如它无意义的淡漠。三张桌子,两台电脑,一张床。在窗子上靠着一个沉默的玩偶,他没有生命,但做着扫弦的动作,塑像者把它做成一个夸张的骷髅,穿着衣服,但掩不住一身骨头。跟前是一瓶墨水,黑色。

    老黑睡在旁边,黝黑的脚丫子时而在被子里,时而不安的钻出来。睡像很不好,也许我们都要在身体实在疲倦的时候才愿意躺下去。关于时间,属于我们的并不多。快要过年了,老黑要回家,他最希望和一个女孩子一起度过除夕,春节。相对而言,他的理想朴素极了,但他愿意说出来炫耀,仿佛小时候的压岁钱。而这很快就要实现,让我们羡慕、嫉妒,不过他在这张床上的时间也就不多了,一个下午,或者再加一个下午。

    在我感觉中,老黑是金圣叹一般的人物,张扬,不拘小节,假如金圣叹活着,大约也是老黑一般瘦。但老黑偶尔也做些个婆娘的举动,让形象打折。前天夜里都没钱了,我们饿得厉害,游牧老冢在睡觉,我和他熬到天亮。仅余的四块钱买十四个包子,一碗稀饭。我吃了九个,老黑一定说自己吃饱了,但他平时至少吃六个。

    我很希望在老黑走之前喝场痛快的酒,我想把他灌醉了。老黑昨儿说,狗日的想他,又说,新年时别忘记给他打电话。我想我们不会想他,只希望他和女孩子一起在长江大堤上散步的时候也能想起给我们打个电话。


那一年

    《那一年》是首歌。在我感觉中很好听的那种,年轻朋友们说是摇滚,姑且从他们一回。他们每个人都能弹得很好听,我更喜欢三个人一块唱。像回到秋天,几只不识魏晋的蟋蟀,蒙着壳告诉你,我还年轻。

    在最近一首不敢拿出来的诗里,我写着,我不能愤怒,不能!但我不能冒昧的以一个伪成熟的心态发言。关于悲愤、彷徨、迷惘,我们在游戏中挥霍着,有很多事物在年轻朋友里的确变成了没有思想的东西,比如爱情。而另外一些词语让我时常焦虑,“悲悯、博爱、隐忍”。我在追求一种沉稳的状态,待人,写作,我绝没有做到,我甚至怀疑它本身就是一种迷幻。也许我的年轻朋友们,是对的。

    两年前,我的远行是对的。那次的游历完全是没有任何准备的,一下子告别了许多东西,但同时也给自己担上了很重的担子,无意识的,或自觉的,它存在着。说真的,游牧在横过长江的轮渡上唱出的歌很动人。那也许是一种追求,也许在多数人的表达里,仅只是些音符。那一刻,我在接受烟波浩淼的大江,也开始想念我的淮北平原,我爱恋着的姑娘。那些日子,我在进步着。

    有一段时间,我在看夕阳,看它照在河里,照在我的窗子上。同样照在我的心底,我开始怀疑。

    我依然相信现在是对的。只是改变和遗忘(或遗弃)在更多情况下没有来由。我一直希望能学会吉他的演奏,在欢宴中,告诉大家,请让我弹唱。

           ——2003年1月13日于成都市祥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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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芒

    我闭上眼睛,就会发现亮点在无限深邃的黑色中漂移,感觉它在哪,就在哪。在立体空间中,它是无形的,无距离的。我就在这里睡眠,或者思想。

    我居住在五楼,现在可以把方向分辨清楚,在黄昏醒来,光出现在墙壁上,那里没有一幅意境幽远的泼墨山水。但我知道西窗,往西是居民楼,过了西郊,有个叫西岭雪山的地方吗?再往西是进藏的公路,西藏有些寺庙很出名,有些喇嘛和牧民,说的话我还不能懂。还向西吗?过了外国吧,落日熔金。我不敢确定光芒就在那里,西的极限。

    我从东面来,在地理位置上,属于齐鲁和楚的交界处。当我以一个背井离乡者的身份来述说我的家乡时,它距离我三千里,比成都得到阳光的时间早五分钟。也就是说,我祝福“晚安,成都”的时候,我的爷娘兄妹们已经经历了睡眠的九十分之一。

    现在,成都的上午,空气潮湿。从窗户往下看,晨练的老人开始回家,上班的多半走了,上学的也走了。我忽然惦记起我的乡人,阳历新年的第二天,对他们毫无意义。冬闲,他们应该沐浴在形式的光芒中,体味温暖,包括那些定居的雀。有人会把一些阴郁的焦虑深埋心底,交谈向上的话题,表面上看,是幸福的。有人会诅咒,痛骂,号哭,但快活的睡觉。

    这个时间,和祥和里无关,和我自己无关。我为一个儿时伙伴担忧婚礼,他现在在睡觉,晚上要去挣二十元工资。辍学六年,去过北京,福州。年后要结婚,只建好了屋子。他要为一台电视机奔波到年底。然后担忧我妈,前天下了大雪,她要去学校,要在早晨给我爷爷做饭。她有肩周炎,现在吃中药。还有我爷爷,越老越任性的人。我想,在相对的理解上,我只能做到惦记、关心这一步,但光芒哪怕是微微一线,已经比多数人温暖。到这里我才能想到鳏居的周广富,他眼睛已经看不到细小的东西,儿子不肖。想想五伏外的二奶奶,她总在凌晨伴着那只羊哭泣,病痛,漫长的生涯。有谁还能制造些光芒呢,有谁在制造一些光芒呢?

    九月的时候我和老黑在田里漫步,玉米还没有成熟,我指给他,那些叶子,生满细毛和小刺。他说他知道,我想他不知道。十月时市里的黄姐采走一块菜地的萝卜缨,我不知道想人骂了没有,要骂便都骂的是我吧。十一月一趟合肥,五木那儿我喝醉痛哭,一斤萝卜三毛钱。

    沿海在开发,西部在开发,工业的关怀,农业的关怀,光芒如此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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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9:53 |只看该作者
王永其和王永庆

  王永其的其字我不能确定,可能是这个奇字。他是王西山和杨大环的儿子,王永梅的弟弟。胖胖的,从小就和他母亲一样矮,红脸。穿不合身的衣服上到二年级,然后和比他小两岁的孩子一起疯野,蝴蝶一样从村东到村北,学会了吹口哨,大大方方呼我爸二哥,呼我小名。常让我不自在,一次他弟弟跟我堂弟一起喊我哥,他就去纠正,是侄子。

  过了夏天那些小孩子都上学去了,王永其喂起了狗。起先喂了条黑狗,母的,后来下了两个崽,都是本地的土著。腰很细嘴很尖,尾巴也很细,长着粗糙的毛的那种,没有观赏性,也不值钱。一条的时候,王永其喂它馍馍,后来就喂麦麸皮,用水拌了,往那一丢。狗也好伺候,急了就去茅坑寻些屎吃,倒也不瘦。在阳光下,黑色的毛也闪着光泽。

  长大了,王永其就带着它们玩,看到谁家狗主人不在就撺掇着去咬架。赢了就乐呵呵的吹尖利的口哨,远远的半个庄子听得见,都管那叫流氓哨。那条母狗接二连三的陆续下了好几窝,四处送人。其间也自己喂几只,或卖了或折了,只有那条黑母狗一直在。直到前年,王永其梳了个很不合适的头型,本来枯黄的头发用油蘸了往两边分,趴在他胖嘟嘟但怎么看都很小的脸上不伦不类着。其实不关他头发的事,只是在他梳那头型的一段时间里,他的黑狗死了。早上听到一声接一声地叫唤,起床看时是吃了偷狗人下的药。眼看着不行了,王永其就跑成义家抠了块猪油往它嘴里抹,没成想狗已经昏得人不清人,反倒张嘴就咬了下去。狗呕了半晌死掉了。他手指头却被咬得露了骨头,手指甲都裂了,一直没长好,就像榆树身子长得的子那样,新指甲更像个疙瘩,很难看。

  王永其过年就十七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去了徐州哪个地方帮人喂狗,听说管吃住,一月给一百块。上趟回家了,穿着双皮鞋,头发养得很长。

  王永庆比王永其小三岁,也上了二年级,和他哥不一样,瘦点,但精气得多。多数人更喜欢他一些,说话能说得囫囵。而且他不偷着煮鸡蛋,以前王永其在家的时候,杨奶奶经常抱怨鸡窝里的鸡蛋又不知道被哪个不吃粮食的给偷去了。

  王永庆喊我的大名,觉得和我很亲热。我在我家的院子里自己做了个篮框,没事时候乒乒乓乓摔篮球。王永庆就会推开我家的门和我一起玩。我倒不是烦他玩我的球,就是有一次他把我家塑料水桶给砸破了。那之后他就很少到我家。

  王永庆也喜欢看狗咬架,王永其走后他就自己喂了只很像狼狗但比狼狗小很多的杂毛狗。半大不大的时候就牵着出去,我在我家楼上看到过一回。那天不知道他怎么把街上的一只京巴儿挤到角落里,他推着自己狗的屁股让狗去咬,那京巴儿夹紧尾巴哆嗦着,凄利地叫个不停。

  王永庆现在帮街上一家商店送纯净水,骑自行车,五里三里的,无论远近,一桶水送过去可以得三毛钱。夏秋喝水的多,一天也能收入个五块钱左右,冬春就会少点吧,能送个五六桶就不错了。假如从现在算起,送完他的童年,差不多可以垒起一间房子的墙垛子了。
            ——2003年1月28日于成都市祥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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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9:54 |只看该作者
哎,诗人就是浪漫,我挺喜欢游牧人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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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9:54 |只看该作者
他的诗没春儿的一半好。都是兄弟,我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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