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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价值与读者
作品的价值在于它证明了一段曾经被创作的过程;而读者的出现意味着那段创作过程的告一段落。由此可见它们与艺术本身没有联系。所以--越对这个简单的问题投注关心,越能否定你与小说艺术的紧密程度。"
我就这段提点想法
我想说的是任何一个写东西的人都可以这样说,即使是一个写得不怎么样的人(你可以想象一个你看不起的,你认为很次的作者)也可以这样讲.如果这样话成立,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写的东西,其价值与你或者(你崇敬的某个作者)的作品有同等价值呢?没有第三者的评判,那么价值的高低如何判定呢?没有高下之分又何谈价值呢?任何作品都证明了一段创作过程,但它们的价值可能是同等的吗?我也可以写一堆东西出来,但其价值可能就轻易和你的作品达到同等价值吗?那样你还追求什么?还有什么追求可言?因为喜欢干而干(因为不能不干而干),和因为能实现价值而干是有差别的,一个毫无天赋,毫无希望的蠢货(如我这类)也可以喜欢,甚至不能不写点什么,但不会因此就有什么价值,否则就没有价值这回事了.作品-作者-读者这样的三分法应该打破.作者不仅在创作作品也在创造着自己的读者,读者也在参与作品的创作,也在塑造着作者的形象.作品反过来也在创造自己的作者(他她成了这样的一个人)等等.确实,这里有一个价值的实现和价值的追求的冲突,最终被特权读者所肯定的东西,很可能不是(而且有意识的)为他们写的.越不迎合评委越有希望得到认可.(咱们设想这样一种比赛:谁更无视裁判.这个游戏很难玩,如果你表现出无视裁判,恰恰是你重视裁判的表现).你是跑在前面的人,裁判们跟在你后面跑,你不是在投入他们的怀抱,而更象在把他们甩开.......所以,前端的艺术,追求的不是价值,而是一种冒险,否则就不可能是完全的决裂,多少还是参照了裁判们的标准.你阅读的那些推荐给你的(形成了选择习惯的)作品,正是由评委会推荐给你的,不是你读遍天下一切作品后,在没有先入之见的情况下独立挑选的.一个人能有一点点自己的东西就很了不起了.熟悉历史就会发现很多创新在过往的时代都是早有先驱,先驱和巨人是互相创造的,互不相欠.人的存在样式是有限的,突破是困难的,完全超越几乎不可能.但一个人仍然可以选择自己的读者,未来的人,统治阶层(贵族),流亡者,少数头脑清楚的人,工人,农民,小市民......在他她可以选择读者的意义上,他她对于读者是独立的,这是一种相对的独立.所谓选择这些人为读者,就是接受他们的审美标准\\旨趣.......而不一是说选择他们为自己的消费者(追捧者).选择读者就意味着选择标准,就象选择国籍(选择同胞)就是选择宪法一样.这不是什么庸俗的关系.接受审美标准\\旨趣同时也在获得改变\\创造.....这些标准旨趣的权利.最后你会发现,是标准在相互竞争,这些标准不一定能说出来.你只是在实践着它,这就是很多人意识到的那个人以外的神秘的更高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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