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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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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7-8-7 00:42:37 |只看该作者
申请转世活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世:<font size="3">(一)藏传佛教教义规定不得转世的;</font><font size="3">(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转世的。</font>[em06][em06][em06][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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