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黑蓝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黑蓝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林思南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甩她一巴掌:一变态女的对四川灾民的侮辱

[复制链接]

345

主题

14

好友

5508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Heilan Administrator's Heilan Super Team

11#
发表于 2008-5-22 05:20:04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半天锈</i>在2008-05-22 01:50:30的发言:</b><br /><p>刚刚别人传了个网页,说被抓了,她的资料在天涯已经被人肉搜索,资料全部曝光了。</p><p>我担心她以后走到哪儿都会被全国人民群殴,漫漫人生还长阿~</p></div><p>希望不要这样。依法办事足矣。</p>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3

主题

3

好友

4523

积分

业余侠客

Rank: 4

Heilan Administrator's

12#
发表于 2008-5-22 11:01:28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半天锈</i>在2008-05-22 01:55:12的发言:</b><br />突然想到在豆瓣,南方周末上看到的形容词:两个网络暴民!</div><p>这个主贴的标题才是暴民心态</p>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1425791[/lastedittime]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主题

0

好友

22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3#
发表于 2008-5-22 11:03:32 |只看该作者
<p>暴民绝对是不应该的,不过这女人......唉......</p>
眼睛不老实。——那也不许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3

主题

3

好友

4523

积分

业余侠客

Rank: 4

Heilan Administrator's

14#
发表于 2008-5-22 11:08:14 |只看该作者
豆瓣上也出了事,网友的人肉搜索和骚扰导致重庆一女孩休学了。<br /><br />同意这个人的话:<h4>2008-05-21 12:30:55 <a href="http://www.douban.com/people/alucard5490/">阿鲁卡少爷</a> </h4><p class="wrc">  所谓同情更多的是个人情感的自省和自觉,正如此次震灾中大多数人的表现一样,是一种对灾难的痛苦的感同身受的自发流露,也是让我分享你的痛苦,感受你的苦难的自我责任,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道德体验,但也有人没有这样的道德体验,不应当因为大多数人有这样的认同感而强求他人也一定要有这这表现,如果强求能迫使他人改变,则这这同情更多的表现为情感表态,或是剥夺了他人情感自省的权利,如果强迫威胁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则有暴力侵犯的特征,尊重他人的自觉,尊重他人的偏好本应是基本行为准则,即使他人的某些言行与自己的认同是那样格格不入,即使他人的言行按某一道德标准来看是大逆不道,我们也应尊重这种发自内心的流露, <br />   <br />  或许我们更应该反省,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种认同上的偏差?为什么有些人会丧失起码的怜悯与敬畏?”<br /><br /><br /> 约翰•密尔《论自由》: <br />  “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让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br />   <br />  以前新闻史课对此论点毫无感觉,现在不光明白了,还看见了恶果。</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5

主题

14

好友

5508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Heilan Administrator's Heilan Super Team

15#
发表于 2008-5-22 14:45:31 |只看该作者
<p>此女视频我下载了,依我一个法盲看来,她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程度应该不亚于美国人公然发表种族歧视言论,罚款啊道歉啊应该是免不了的,至于还有无其他判罚,请有关专家来判断一下。</p><p>另外也该查下是谁录制上传的视频,是否也违反法律。</p><p>对于网络上回骂此女的人,如果此女上诉的话,应该也有触犯法律的可能。</p><p>总之群众举报之后,不要再做过激行为,依法办事就好。</p><p>21岁了,也该学着慢慢长大了。</p><p></p>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4

主题

0

好友

10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6#
发表于 2008-5-23 10:01:43 |只看该作者
<div>我反对人肉,不论天大的事</div><div>网民人肉批斗和此女一样幼稚,但在整体和个体中,该先拔一拔整体素质~</div>
真巧,大伙儿一起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5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7#
发表于 2008-5-23 10:26:32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童末</i>在2008-05-22 11:01:28的发言:</b><br /><p>这个主贴的标题才是暴民心态</p></div><p>随便使用“暴民”标签的,是什么心态?!</p>
不用查我资料,我叫nasa,我就是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蓝

手机版|Archiver|黑蓝文学 ( 京ICP备15051415号-1  

GMT+8, 2025-8-23 20:00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