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07-8-4
- 在线时间
- 0 小时
- 威望
- 0 点
- 金钱
- 149 点
- 注册时间
- 2007-8-4
- 阅读权限
- 10
- 帖子
- 34
- 精华
- 0
- 积分
- 102
- UID
- 2073

|
《献血记》
下面,是我朋友王克俊对那天下午献血的叙述:
早上我到单位到的很早,按照前几天贴出来的须知,我没有吃鸡蛋也没喝牛奶,虽然我平常也不吃那些玩意。我喝了不少水,怎么样才算不少呢?大概三瓶矿泉水吧。一直到献血完了,我才去拉了一泡尿,最爽的一次撒尿,为什么这样呢,靠,你没看过《许三观卖血记》?虽然说我们这次单位献血和卖血性质上不同,但都是自己主动的,而且献完血还真的有钱拿,真的有,哈哈,后悔了吧。
怎么说呢,以前没献过,去之前还挺紧张的,倒不是怕疼怕晕,那怕什么,怕爱滋呗。献血车是直接开到我们单位的大坪里来的,说来也奇怪,他妈的三辆白车干嘛摆成一个“凹”字,那口还朝外,不吉利啊不觉得吗。献血的人还真不少,社会主义优越性得到了体现,说明现在有正义感的人真不少,也说明了我的同事们最近都缺钱花。该死的工资到底要拖到什么时候!
在我献之前,有几个不同类型的人为我做了榜样。首先是一个胖妞,说她胖是抬举她了,或许肥妞,或许大白猪?不行,不能歧视,还是叫大妞吧。这个大妞呢往那凳子上一坐就唠叨开了:美女护士,你看我这种形态适合抽血吗?如果能多抽就多抽点吧。是不是胖子容易得高血压呢我妈就有。哟,你的皮肤好白哦是怎么保养的啊。说到这,我才发现护士确实是个美人,皮肤很好眼睛很大身材很凸的那种,这次可爽了,等下千万不能在美女面前丢面子。正想着,那边大妞就叫起来了,操,叫你妈的逼啊叫。
后面一个是个忧郁的小女孩,她那个忧郁啊忧郁,把整车人都搞忧郁了,包括针头。她把她的手伸直递了过去,向上翻着,你猜我看见什么了,那个姑娘的腕部有一道明显的刀痕,很深,但疤已经结的很自然了。美丽的护士小姐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于是也忧郁了一下,然后不无关切地轻声问了一句,你决定了吗。像在询问一位即将要人流的未成年少女。不管怎么,最后还是抽了血,在整个抽的过程中,那忧郁的姑娘用她忧郁的眼神一直忧郁地盯着针口,看着自己的血缓缓地流入那透明的树胶待,目光呆滞,一语不发。多么勇敢的姑娘,我想。
下面两个就简单说一下了,一个是血小板功能不完善的姑娘,一个是不小心看到自己血而晕倒的小伙,各有各的特色,前后耽误了不少时间。到我的时候,那几瓶矿泉水发挥了作用,我甚至都能感觉到我的脸已经涨紫了,所以一心只想快点结束好去撒尿。一切都很正常,只是针插进血管的时候比想象中要疼。因为有了前车之鉴,美丽的护士小姐要我把头扭到后面不要看自己的血,所以我就没看,我一贯喜欢听美女的话。由于下半身比较急,我几乎是一边跺脚一边咬牙完成献血的,直到护士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声:好了,完了,不疼了。我站起来就跑,飞快,让人感觉我被抽疯了。
好了,现在来说说我为什么不去献血的缘故。我今年22岁,身高170公分,体重108斤,近两年来被无数的无为的事折磨着我,譬如爱情、工作、游戏以及其他,简单得来说就是被现实掏空了,拿朋友的话来说就是,你都成快成肉干了,还需要别人献血给你呢。或许在三十岁那年,大腹便便的我能完成一次生命中最伟大的献血工程。如事态发展顺利,我又为何要食言呢。
《我为什么不跟斑马谈恋爱》
傍晚,我牵着我心爱的女友——一匹漂亮的斑马出门了。
在此之前,我给她做了一番细致的打扮:先用洗衣服的刷子给她擦了个身,飘柔洗发水独特的香味让我在某一片刻有点心猿意马,但稍纵即逝;她的眼睛有些肿,看来下午哭过,这样的话化起妆费了我一些功夫;略施粉黛后,一丝妩媚就不经意地流露了出来,架上墨镜,卡上发夹,再在她那可爱的蹄子上涂抹一些黑鞋油,对着镜子的时候,我们和里面的我们一起惊呼起来。
再说说我们上街的一些情况。由于我比她高不少,她又总是低头不看前面,所以我总有些勉强这些不和谐。街上的人个个都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的,和他们的女友,有斑点狗,有梅花鹿,还有一些漂亮的、但不知道名字的美物。我们不说什么话,对,有什么意思呢,我牵着我心爱的斑马小姐在傍晚干净的大街上,互不搭理。
在某些地方,我们也停下来商量一些事情,比如在那里面尽是好看的婚纱礼服的透明橱窗前。我对这些没感觉的东西特别反感,她却兴趣盎然。商量,那不过是有趣的说法。她把结婚看成是一场足球赛,不但要进球还要球迷的热情呼唤,那是大舞台的事情;我却始终认为结婚是一个美食宴,可以吃许多平时不常吃的东西,因为我对我哥去年结婚时的样子记忆犹新(我数过,他一共吃了27个鸡头)。有了这些差异,尽管她四只脚一个劲地抓地,我还是拖走了她。
在吃西餐的时候,发生了一些让人怒不可遏的事情。怎么说呢,开始她故做矜持,非要我做主点单,既然如此,那我就为自己点了一份牛排,而她,我给她安排的是香嫩的澳大利亚油草。于是,她开始发脾气了。她说凭什么你吃肉而我吃草,我回答你不是喜欢吃草么,她立刻反驳,喜欢吃就一定要天天吃?你就不能给我换换口味?我看你分明是小气,知道草便宜。前面还好,听到说我小气这话的时候我就火气上来了,也不跟她理论,冲上去用左手钳住她摆在餐桌上的两个前蹄,另一只手立马就抡了上去。这下可好,不但饭没吃成,还打扰了西餐厅里的其他人,那些男人朝我投来了一些赞许的目光,而那些美丽动人的小姐们使劲低着头,不敢看自己的爱人。
后来,在大街上我已经牵不住她了。她尽可能的往人堆里面钻,然后眼睛开始向天了起来。我有一些警觉但总觉得是多余,连最基准的肢体交流也懒得施展,直到这个贱货趁一个转角的机会挣脱了绳索,狂奔而去。
那个婊子养的有四条腿,我却只有两条,所以,在她逃离的同时,我只能用眼睁睁三个字来形容当时的落寞。
《送朋友回故乡》
这里的朋友,指的是我、何建、张兰,还有王克俊。
三个送一个是送,一个送三个也是送,但感觉很不相同。我们三个去送王克俊,不是那种永别性质的,所以也少了许多悲伤。五一才几天假啊,回山东龙口那么希奇古怪的地方,路上就要花不少时间,不划算。我们都这样劝王克俊。王克俊简单地搪塞了我们,已经两年没回去过了。
王克俊和我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我很庆幸的是,我们是因为同事才成为朋友,而是不是因为朋友才成为同事。我们每天出双入对,一起上班,一起下班,这对两个年纪相仿、身材相近、性格相和的两个男人来说是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啊。我们住在一起,盖一床被子,洗澡穿同一双夹板拖鞋,喂同一条小狗两根火腿肠,甚至他现在回家去身上的外套还是我的。我有点害怕,想,我们不会发生点什么不齿的事吧。哈哈,没有,绝对没有,我们是兄弟,仅此而已。
我们坐在单位大楼后面的篮球场抽烟,将军,白沙,南京,到现在的软包阿思玛。那条片子真难弄,光同期就有七盘带子;最近选题怎么这么少,这个月拿不了多少钱了;我担心自己的日子不长了,领导看我的眼神有点不对;我们是不该找个女人了,要找就找个好点的,最好把兄弟们的衣服包干。笑,笑完后继续为工作奋斗,两个同在异乡拼搏的年轻小伙,用他们并不太乐观的态度应付着生活。
我们试图弄点其他什么的,能投小本发大财的,比如搞网站。一个通宵,王克俊在电脑前编着鬼符般的英文字母,我在床头用呼噜声和谐着一点动感。最后没搞起来在我现在看来,是一件太合乎常理的事了。我们都不是那种有恒心的人,就像我们现在玩剑侠情缘,他才67级,就玩新区小号去了,让人扼腕。
现在我来描述一下王克俊的外表:不太英俊,四眼田鸡,故意不剔胡子刷帅,身材很不山东,说一口还算标准的普通话,当然,骂人是绝对的南京腔。内外不修,长达半年时间穿同一件外套出入新闻中心,成为焦点;皮鞋还算挡眼,是花了七八十块在乐客多超市买的。不能再描述了,让人心寒,但要说明的是,我之所以敢如此损他,自然能表现出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他的脾气,比如我和他的关系。
再回到主题上来,送他去车站之前我们是在他的一个朋友家吃的晚饭,那个朋友很可爱,她的妈妈更可爱,满桌的菜肴可爱到了极点。有个菜是蒜苗炒肉,让我想起了我妈的手艺。我妈的菜烧的很难吃,吃了二十多年还是那一个味道,油多,盐多,辣椒多,哪有南京的饭菜这么清淡有韵味。我妈说五一后来南京看我,到时候烧她拿手的、我最喜欢吃的红烧排骨给我吃。噢,谢天谢地,幸好是五一后。
后来送他去车站的路上有点赶,所以在车上大家都不说什么话,大概在想明天的菜是否比今天的更丰盛。我接了个电话,家乡的朋友打来的,罗里罗嗦的,妈的,别那么多废话好不好,我在送人呢。到了车站,看他上了车,哟,卧铺的大巴,我还没坐过,等这小子过几天回来,采访一下他当时的感受。
车站离我们家不远,我、何建和张兰选择徒步回家。在路上,我说王克俊这么大一个小孩在外面其实也挺不容易的。张兰说,你不一样,其实你是最不让人放心的一个。我说,哪,你们是被我的外表所迷惑了,其实我心理很成熟的。说完,我们三个都开心地笑了。
于是,我这个心理极度成熟的男人,这个时候是他妈如此地想家。
《说个鬼故事》
世上的鬼千千万万。烟鬼、酒鬼、色鬼、穷鬼、黑鬼等,似乎大多沾边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要不这个人就是迷恋某种事物到了成精的地步,要不就是很形象地反映这个人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取向,而且是不好的那一面。我要说的鬼和前面的这些无关,是真鬼,中国传统鬼马牛神的那个,在外国,这叫幽灵。
其实我也是道听途说。小道消息嘛,大多是无聊之人造谣生事,可发生在自己朋友身上的鬼事,而且还是喜欢讲真话的朋友,那就玄了点了。王克俊,这个名字我已经多次提到,原因,就因为他遇到的事确实比较多,且奇,听了让我这个阅历不是很丰富的人很满足。重要的是,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在还没和我一起住之前,他与他另外两个朋友住在一起,暂且称他们为陈和李吧。他们租的是两室一厅的套间,三楼,设备简陋但齐全,客厅大,又空,说话仔细听能听到回音;两室一大一小,大的那个由王和李住,小的那个自然是陈的,因为他女朋友经常来过夜。忘了说了,小的那间里面摆了很多镜子,用白纸包住的,看起来是有些恐怖,不过没成为重点,只是整个故事中烘托气氛的一个细节罢了。
一次晚上睡觉,王在迷糊中听床边有悉数的塑料袋划过的声音,并越来越响。而王的床很矮,他又喜欢仰天睡,所以感觉那声音就在耳边一般,非常清晰,真实。他爬起来,开了墙上的灯,低头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有。他觉得不是错觉,于是推醒旁边的李,来证实自己的听觉。李是个典型的无神论者,他根本就不信王所说的话,只当他睡迷糊了,于是教训了王几句,就接着睡下。王坚信自己一定听到了声音,但又得不到人的认同,也关灯睡下。黑暗中,那个塑料袋再次在他耳边飞起,愈演愈烈,简直在歌唱。王这次没再去叫醒李,他想,他既然能清醒地控制自己不去叫醒李,说明他比李正常一百倍。可一涉及到清醒和正常,王便开始大汗淋漓起来。
又过了几天,周末,陈的女朋友过来玩,晚上自然是在这过夜。陈的女朋友是苏州人,准备这个星期回老家一趟,明天早上6点钟的火车。本来一切都相安无事,夜里也十分安静,陈和他女朋友做爱的声音一点都没有影响到隔壁他两个朋友的睡眠。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王起来上厕所,路过陈门口的时候发现门掩着的,没关紧。想起陈女朋友大概已经走了,于是想开个玩笑,一脚飞开了陈的房门叫陈起来撒尿。不知为何,这么大的声音并没有吵醒熟睡的陈,而陈的旁边,他的女友把头埋在他的侧胸里面,看不见脸,只是一团长发。王顿时觉得很不好意思,轻轻的带上了门,去了厕所。回来的时候,看了下钟,7点15分了,觉得再不叫他们起床可能会误了事,于是就过去敲了敲门,大声地叫着他们起床之类的话。半晌,陈才在里面呢喃着回一句,听不很清,大概是有什么事进来说,门又没锁。王听这话,也顾不得什么脸面,推门进去,一看,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而陈还是紧闭着双眼,呼噜连天。王觉得十分奇怪,想,这女人怎么说走就走,一个招呼都不打,还消失地这么快。王也没往深想,再看看陈睡得很香,也不骚扰他了,任他睡。晚上,三个人一起吃饭,王偶然想起这事,就当个问题提了出来。谁知,陈大声呵斥了王,说他神经兮兮的,因为他女朋友在5点半的时候就已经走了,他还送他去了火车站,送上了车。听到这王又是一声冷汗,他态度十分认真的表示他看到的一切绝非虚构和眼花。王的态度把陈也拉下了水,他们一起害怕起来,毕竟跟鬼睡觉不是件让人平静的事情,何况他觉得王没必要这样吓他。他们都看到对方的真情流露。但,李完全觉得这件事是扯淡,他认为简直荒谬到变态的地步。直到他遇到了类似的事情。
李的女朋友也来了,他要求王过去隔壁与陈睡,王答应了。本来就是,兄弟间这种忙是最容易、也最甘心帮了。晚上依然相安无事,第二天李女朋友走了后,李把他们两个叫到了一起,告诉他们昨天晚上他睡觉时发生的怪事。原来,在迷迷糊糊中,他总觉得有一个小老头,在他房门的窗户上拉二胡。由于那窗上是用白纸糊上的,即使没开灯,月光一照,那影象历历在目,就像皮影画一般清晰。王和陈这时候觉得有底气说话了,一齐数落李,来证明自己的话也非瞎讲。可李是个死脑筋,他还是不太相信,他觉得人在睡觉的时候产生幻觉是完全有可能的。
故事的结尾是由一个老太太解开的。那天,他们三个在家打牌,一个年纪大概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带着愤怒,敲开了他们的门,原因是他们家的厕所漏水,已经让楼下的天花板画了张疆域辽阔的地图。三人连忙道歉,表示立即打电话叫人来修理,老奶奶也很通情达理,对道歉表示接受,只是在准备离去的时候说漏了一句话,说是这房子在一年里死了两个人,很是悲惨。三人注意力一下子被拉了过来,追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老奶奶本来就口无遮拦,就把整个房子的故事告诉了他们。而正只因为如此,他们在当天晚上,就搬出了那间屋子。
那个房子原来住着一家人,老太去世的早,只剩老头和一个女儿相依为命。老头的市艺术家协会的会员,专拉二胡;女儿也搞艺术,是模特,所以她房里摆了很多镜子。去年,他们两父女双双去世,死因不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