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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爱丽丝对小说的个性化理解是全方位的,而不是仅仅把持住视角、语言、结构,或者更为细化的观念、意象、激情等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方面;而我看到的后者越来越多。她很早就知道了“均衡”的重要性。她的小说具有稳妥的定力,密实得甚至令人略微惋惜地担心她小说的外表有可能产生的不起眼。然而它们实际上早已是一匹光滑的绸缎,无光之处,不求眩目;但指头触摸,没有任何线头。
与所有优秀小说家一样,恐怖爱丽丝最吸引我的地方,首先仍旧是其小说的语言;——小说,或者说文学,无疑仍是语言的艺术。小说语言的复杂性在于:它并不是一个可以单独剔开来解说的元素,它甚至就是小说家的全部;小说家对世界的理解,对艺术的理解,对情感的理解,对自然的理解,最后都归结于语言,而小说家又必须以语言折射出他对上述这一切的理解——这甚至是他唯一能做的事,因此他的所为最终也必须是无意的。小说家最大的难处以及最大的挑战性在于,他不能在小说中直接述说他对这一切的理解(策略性的使用不在此列),他必须以语言的魅力展示他对这一切有意或无意的理解。这个折射的过程,即是小说的艺术,或者:作为艺术的小说。因此,个性化的小说语言,实际上来自于小说家真正符合其艺术个性的所有成长和塑造,而不是体外的观念或技法的强行介入。
恐怖爱丽丝似乎禀赋里就有古典欧洲的气质,这种极易派生出令人轻微反感的“小资情调”的气质,在恐怖爱丽丝身上却得到了极好的控制。经由她敏感细腻、充满现代精神的触觉以及现代信息的稀释或重新整合,厚实的古典底蕴逐渐荡漾,亦真亦幻,于无声处细密地缝制出尖锐和艳丽。而她对小说全方位的个性理解,最终使作品的整体获取优秀作品共同拥有的“可以理解的神秘”。我看好恐怖爱丽丝,如同我看好8439。
迪摩在黑蓝从一开始就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不过这主要是他帖子贴得少所造成的,在老论坛,沈默克曾经表示过对他的重视,并盼望他继续多贴小说。这次说实话在偶然大于必然的情况下读到《菲尔塔》,令我吃惊。我惊喜地感到他对小说实验方向的准确,介入小说思考的角度的准确,而这样的准确正是我们非常渴盼的,也是论坛、甚至整个年轻小说作者们极其缺乏的。我发现,现在来黑蓝的几位非常优秀的作者,除了共同都比较年轻之外,还有一个非常好的现象,即:他们都并不把自己的才华当回事,都明白才华如果不转化成才能,兼以这迅疾流转的时代,很容易流于轻浮;他们都塌实、沉匿、甚至坚定;这真是令人非常高兴;而我这样说,恰恰首先在于肯定他们的才华,他们准确的艺术直觉--如果没有这些,还谈什么后话!迪摩从他的最初就拒绝了普众的小说革新,他对小说的理解和实践也是全方位的--艺术家正是这样,他最终的方向或风格,不可能有一个局部过于夺目;他的夺目是因为他作为艺术家这个整体的力量。他整个就是特殊的,而不是他的其中某一点或两点,任何其中一点或两点过于夺目,都将削减他整体的特殊性。
“可以理解的神秘”,正如“可以信任的梦境”,我们知道梦是虚幻的,但它确实存在过,它的存在性证明它的物质性。小说,正是如此。迪摩的小说,正是如此。因此,作品永远处于矛盾的张力之中:它冷酷,但它炽热,它拒绝阅读,但它吸引阅读,它隐匿,但它张狂,它虚假,但它真实,它单纯,但它复杂,它复杂,但其实它仍旧很单纯。
读《菲尔塔》,使我想起玛格丽特·杜拉的《昂代斯玛先生的午后》。花费巨大精力,也许仅仅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某种“拒绝”,去追寻“风格”本身,去体现自身对小说的新的理解(这难道还不是一个小说家对整个世界的理解?),在开笔之前的一切虚无之中逐渐凿出一个自给自足、原本虚幻而实质又自成规律的世界。
很多人不会相信:曹寇其实对“形式感”有着本能的敏感。大家可以去看看他的语言,他那大面积流畅的“乡野口语”之中,常常会点缀着一些文绉绉的“古汉语词汇”,后者就像垫在鸭绒被底下的豌豆,硌得人不太舒服,但又能理解他的用意:他试图以相互冲突的语言构成张力,相互碰撞,相互反衬。曹寇这一倾向不自今日始,但是他最新两篇小说却有别样的意义,早在《黑蓝贰号》对他的点评中,我就曾经说:“曹寇小说的叙述腔调里充斥着一种乡村\'顽主\'的口吻,这种口吻一方面确实为他的叙述获取最大的自由,但也极可能滑向网络心态下的油滑。”时隔九月,曹寇当然没有失却他的“乡村顽主”口吻——因为很有可能那是他最大的特色,剔除了它,意味着曹寇的叙事动力的丧失;曹寇也以这样的流畅动力经历了九个月继续多产的创作生涯——伴随着日夜兴旺的网络;重要的是结果:叙事狂欢最终给他带来不断的反思--实际上他近来多篇小说都在不停地寻求裂变,——很多人也许又不相信这一点,这是因为他最大的叙事口吻没有改变所致;而现在,他以《在燕市高唱》等篇目开始他新的突破和裂变。
简单地说,曹寇这一次准备借尸还魂。除了保持他对语言节奏感的良好把握之外,“还魂”不够,是显而易见的——不过,他完全可以意不在把老故事写出新意思,他完全可以认为他仅仅是借老故事的书写体验语言在其中的微妙刺激。那么,关于他对“形式感”的渴盼(比如《在燕市高唱》中荆柯与高渐离的一问一答),以及那些“豌豆”们,在目前这两篇的尝试中都显得生硬,当然,也别具特色。作为特色,或者“风格”,最值得疑惑之处就在于:它们的表象与作者的动机贴得太近了,它们的成因清晰可见。小说不是谜语;谜面和谜底的距离最好远一些。
马牛。马牛的小说语言流畅,表面的气韵很足。我读了他的部分作品,感到他受读物(特别是博尔赫斯,似乎还有部分的卡夫卡)的影响太大。特别是对中国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影响广泛的一些二十世纪西方作家,我觉得我们尤其应该警惕他们的轻率影响,因为本身他们在中国的影响,都已经是泛泛的、未尽其本质的理解,接受这样的理解之下的影响,并使其成为自身的动力,危险正潜藏在快感之中。不过据说他最好的《意象癖》我还没来得及看,对他更全面的认识可能还需要时间。
横。作为诗人的横涉足小说,一般不出两个原因:一是游戏性和尝试性--知道自己也能写小说,或者计划开始写小说;二是确实一个新的形式要求着自己必须动用小说来实施。因此,《猜人游戏之花朵》形式感的凸现就显得正常;而这一凸现无疑体现了作者事先对小说文体应该具备新颖视角的渴求。实际上,确如一些后来写小说的诗人所言:诗歌与小说之间怎么可能隔着几重山!从诗歌到小说,没有那么艰难;除非诗人感到自己毫无写小说的必要。诗歌写作的整个过程中的艺术体验,在小说写作中大多都能起到触类旁通的作用。对语言的苛求和形式感的凸现,都将成为诗人写小说的本能反应。不过当小说写得越来越多之后,这样的本能反应都将会得到隐匿,而浮现出的另外的表象,恰恰仍是这些目的。
如流马所说:batz很机智。不是一般的机智。是“很”机智。机智到什么地步?已经与周星星最好的电影中最好的机智不相上下,而且从协调以及部分“深刻性”的角度上来说,batz是超过周星星的(毕竟电影是集体创作,非周星星一人所能控制)。停止调侃,言归正传:总之,batz属于很聪明、智商很高的那种。他的小说非常好读,而且有趣,用得轻一点,神话;用得重一点,荒诞或者科幻,甚至还能包涵或者“揭示”“大道理”。脑子活,思维新,非常非常地适合网络——但又不流于一般的网络写手:要比他们高级得多;而且,似乎能够看出,这也是他自己的努力。正是后面这一点,使我面对这样的智商有点不知所措:我不知道这样的机智,是一直让batz这样写下去吗?在觉得他小说的“有趣”之余,总又觉得他的小说缺了点什么。流马说:太轻。可是小说需要什么样的重呢?如果不需要那些“重”,那如此聪明的batz就一直这么写下去吗?batz的小说到底需要加些什么呢?还是什么都不要乱加呢?——虽然这用不着我们操心,但肯定是个好玩的问题。
2003-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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