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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买到《被当作鬼的人》了。
如果你压根就不知道那是什么,那我告诉你,是一本书,李傻傻写的。
在我经常错乱的记忆里,有三本书让我找得非常辛苦。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把我的魂都弄掉了,依旧没找到。余华的《活着》,我在南昌那些书店,只找到了南海出版公司弄的那个版本,可惜太难看了,我在找上海文艺出版社弄的那个红皮书——前几天终于在上海书城找到了,建议朋友买下来送给我。还有一本,就是李傻傻的《被当作鬼的人》了,对80后作者的那些书,我第一次拥有那种期待的心态,找遍南昌也没找到,在上海书城旁边的一家书店,终于抓住它了,再次建议朋友买下来送给我。
我是在上海开往南昌的列车上把那本书看完的,陪着一起的,还有王朔的随笔集。我的对面坐着一个老太太,两米开外的斜对面是一个讲南昌话的样子不错的女生,所以,我觉得自己看书还是非常认真的,偶尔有稍许的影响,也是那位讲南昌话的女生在我心里作祟。
读罢该书代序《预言》,我的心沉了进去。而那个讲南昌话的女生,被李傻傻那些清冷的文字不用吹灰之力就挤出了我容积不大的内心世界。时间的变迁,可以改变一切——这一切包括我们曾经以为永远也不会改变的东西。李傻傻用他独特的笔调,清冷而苍凉,带着几分嘲笑和悲悯,把我隐藏在内心的记忆一点一点地拉扯了出来。
李傻傻生活的地方,一座小河边的村庄,里面的人除了姓名、奶名之外,八成都有个外号。他的记忆活着一只扁桶(《溺水记》里的一个人),肯定还有其他的什么家具,动物,植物。我的家乡也是一座水边的村子,里面的那些人有的没有名字,可肯定有外号。比如孱头,水獭,棺材板,八十斤的阉鸡,卵崽,癜狗,等等等等。很多人最初的姓名、奶名都被人遗忘,外号伴随着他们走出家门,走过田埂,走过山冈,最终走进了墓穴。
李傻傻从村庄走进县城的那年,我还在一座叫做沙地的小镇,迷恋着一个名叫XFJ的女生。李傻傻所在的隆回县城,杂乱,肮脏,却被人牵强附会地扯上了很多美妙的传说。街道上一不小心会出现一家卖米粉的小店,肯定也有小饭馆。一年后,我带着失恋的心情坐上开往县城高中的客车,约莫一个半小时,我来到了那座名叫赣县的县城。
我相信它除了有三个名字之外——它还叫梅林、新饭店,其他任何地方都和李傻傻所在的隆回县城没什么两样。靠近学校的街道两边,扔满了招牌怪异的小饭馆,样子难看的营业员卖着经常散发着异味着的荤菜。教育路上非法营业、生意火暴、可以和学校食堂抗衡的肥婆饭馆,见证了我和小谢、晓明两年的交情,我们三个光棍能在大学里旧情难忘,肯定有肥婆饭馆的几分功劳。
在那篇题为《下半夜》的文字里,我找到两座小城最相似的地方——那些遍布街头巷尾的录像厅。李傻傻钟情于胖子录像厅,而我钟情于邮局后面那家没有招牌的录像厅,老板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少妇。读着那篇文字,在下半夜,死了六年的我,终于苏醒了过来,像一具僵尸从阴暗的沼泽里爬了起来,在我的眼前露出了那张早已溃烂的脸。
那个烈日烘烤沥青街道的午后,我穿着两块钱一双的拖鞋,游离在将欲枯萎的梅林大街,我没有任何目的,也没有任何去处。最终我钻进了那家录像厅,墙壁上轰响沙沙沙的老式电风扇,鼻孔里充斥着让人晕眩的脚臭味。熬过几个让枪杀片,电视屏幕上终于出现了那些让我胆战心惊的画面。那些画面在我预料之中,却也期待已久。在那些奇怪声音的欺骗下,还有那些别样画面的怂恿下,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我心跳加速,面红耳赤,还好灯光非比寻常的幽暗,别人看不见。我相信,此时此刻,肯定还有其他人,他们和我一起心跳加速,甚至跳动的频率都一样;他们和我一起面红耳赤,甚至通红的程度都一样;他们也在庆幸灯光的幽暗,彼此看不见。
和当年的李傻傻一样,我也有冲动了,一种压抑的、年少无知的、惶惑不安的冲动。他在心里想把所有漂亮的女人都强奸了,而走出录像厅的我,只想扑过去把少妇级的老板拖到旁边的沙发上,脱她衣服,裤子,摸她乳房,对了,肯定还会摸她下身——像屏幕上放的那样实战演练一遍,甚至创造一些新花样。
我也相信,那些从录像厅里出来的人都和我有一样的想法,但那永远只是一个想法,一个若即若离的想法。即将成年的我们,清楚地知道将这个想法赴诸实践需要付出的代价。她只是一个少妇,我们都是处男,失身之后,再失去自由,不划算。
在李傻傻的那本书里面,有太多让我惊奇的文字,比如《鸡毛鸭毛》、《石磨》、《三百块和一寸黑白免冠照片》,不多细说。但从记忆这个角度来说,这些惊奇又不是惊奇了,它们都曾经闪现过我一去不返的似水年华。于是我找到了我买这本书的目的,或者说,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内心潜在的目的——寻找死去的自己和那些被自己嘲笑千百遍之后渐渐忘却的梦想。我没有失望。
读完那本书,我有一个想法:等小谢、晓明他们两个有空了,找个时间,我们三个一起回一趟县城,再去那家熟悉的录像厅,花五块钱,看一个通宵。不知道那种胆战心惊的感觉,会不会再次光临我们的身体,我很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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