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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雨,已经连下了三天。
整个天空一片灰蒙。
我无事可做,已经三天没洗的身子不时散出汗酸味。我走进卫生间,脱的只剩下了裤衩。。阵阵初春的凉意袭来,不禁战栗起来。我把湿漉漉的手向上伸展,感到手心里捏到一团粗糙。拿下一看,仅有的一块的香皂已成了耗子的晚餐,被咬得怪状嶙峋。我狠狠向下一砸,残羹落入了水道之中,很快便沉了下去。我草草抹了抹身,穿上件味道十足的衬衫,提着裤子下了楼道。
楼道下蹲着个蜂窝炉子,炉火烧得通红旺盛。上面架着一个铁制的水壶,尖细的壶嘴兴奋得向外吐着白汽,窒息的煤味和温热的湿气充斥着整个楼道。我一边勒紧裤头,一边找寻着我的单车。楼道口挤满了新旧不一的单车。
身后一阵响动,一女子推门而出,头发稀松蓬乱,光着脚套着双拖鞋,胸前的那两匹子硕大无比并且耷拉,颤颤巍巍,看了令人担忧,觉得那是充满了白色粘液的脓包被撕裂后留下的怠倦的松软。我感觉这个女人的身体有种粉红色的东西在涌出。在那狭窄如刀条的脸上,被几块大小不一的红润与苍白的碎片侵占着。在虚实不定的暗晕中,我感到她的那幽深莫测一直处于一种润滑之中,在一番平日里极为熟稔的摸索后干涸了,并处于摩擦后隐隐的痛感之中。
她手中拿着一只砂锅,替下了冒着白汽的铁壶子。沙锅里蜷着块生猪肉。锅中加满了水,水面上泛着靛青色的油泡,轻轻地漾开着。女人半鞠着身子,给炉子换了煤块。一时间,炽热的火星向上奔跃跳动开来。一只银圈从她手上悠然滑下。女人的双脚上有着高低不一的深重的印痕,看得出来,那是被丝袜紧勒所致。炉火在她的脸上留下了明亮亮的一片。
女人问我能不能帮忙把水提到房里去,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答应了。我这样做理由有三:
一是这女人只是想叫我帮个忙,别无他意;
二是我人长得比较憨厚,实属可以信任之人;并且乐于助人,特别是对于异性;
三是这女人脸色蜡黄,明显的阴阳失调,我怀疑这是纵欲过度所致,已无力再对我实施残害。若真发生不幸,我也不觉吃亏,只管好好配合便是。
于是,我提起壶子,向里走去。壶中的水晃晃荡荡的,不时地从壶嘴溢出几点来,滴落在地,升起几缕白雾。有个问题是那女人没叫我放到房里的什么地方,所以我进去之后,就对着外面喊——放在什么地方呀?女人嚷了嚷,声音低沉而微弱,有点气若游丝的味道。女人让我把水放到床边。床单有些皱,显得有点邋遢。房子里还有股肉生的味道,不是很好闻。房里贴满了港台歌手的海报,其中有几个还是我喜欢的。我对着床头挂的一件内衣,突地感到头晕,于是退了出来,看到女人正用筷子在沙锅里搅着,那块猪肉被左右翻弄着,水花碎碎地向外溅开。
女人看了看我,随即返身走回了屋,连谢谢也没有说。不过,我丝毫没有在意这些。
走出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一个骑着摩托车的男人摘下头盔后,脸上带着赤裸裸的笑。车头还挂着个塑料袋。我看得很清楚,里面躺着的是块肥厚的猪肉。
我住在这间小屋里已经一个多月了,这是最顶层的一个房,不大,勉强能放下一张书桌一张床。窗台边砌着做饭用的案台,贴着白亮的防瓷。做饭的器皿也大都齐全。不过,我很少用它们。通常我只吃泡面。每两星期,我女朋友就会来一次,给我做顿好吃的。然后再小别胜胜新欢一番。做这件事是比较幸福的。我始终相信要有爱的激荡才能有所创作。当初,我租下这房的时候,为的就是给自己找个安静的地方,可以呆在房里写小说。可后来并非如人所愿,楼下住的两口子,也就是房东,成天吵个不停。每到夜晚战势都如火如荼。吵什么,我没去听。这没意思。但我想,夫妻吵架总是和着一些事情是分不开的。这个问题不易说清,也不是我的兴趣所在。
我呆在出租房里写小说,用不上电脑。在出租房里接那东西是件比较奢侈的事情。我只能手写,右手中指指头已经开始变形。从手背看去,中指指头斜嵌着片粗糙不堪的指甲。我喜欢用它轻轻地拨弄女友粉嫩光滑的脸庞。
小说写的很顺利,很快就到了原计划的四分之一。这比原先估算的要快了不少,对我来说已是种莫大的鼓励。感觉自己在对故事进行叙述的同时享受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喜悦。
假如说孤独和痛苦始终伴随在写作的左右,那么即便是爱情也是无法对其进行挽救的。这是骨子里的东西。一个男人不会因为有了爱情而能从根本上彻底摆脱孤独。反之亦然。
我打电话给女友,说想跟她激荡激荡!
女友却是敷衍了几句,然后就挂掉了电话。
顿时,我感到了那留在了原处的黑发在轻舞飞扬着,并且自己已无法触及。
这已经是一个月零三天了,从我入住小屋的那天算起。雨从入月开始下。一直未停。
我把车停好,进了一家小饭馆。店里空气很糟,蝇虫飞舞,油气呛人。一些饭桌上杯盘狼藉,溅出的汤水还在懒意洋洋地流淌着,顺着桌面滴落而下。弄得地上也腻滑起来。老板娘挂着沾满油垢的围裙,甩弄着宽大肥厚的手掌,把拖鞋踢得叭哒叭哒。店口的两桶泔水发出的味道肆无忌惮咄咄逼人。一切都显得无精打采。
我要了盘火腿小黄瓜和两瓶啤酒,外加份炒饭。
向外望去,阳光很好。对面修车铺里的小伙子戴着油渍斑斑的手套,使着又长又粗的扳子,把一辆摩托肢解得不成样子。一群头戴黄色安全帽的下水道工人,敞着胸怀,黝黑而又结实。目光空洞,步履雄壮地从我们眼前走过。一个梳着大巴巴头的女子紧跟其后,屁股扭来扭去,颤颤巍巍。让人看了直流鼻血。
我灌了口啤酒,冰凉透彻。抬起头,发现邻桌刚坐下一人。我瞥了两眼,想起这男子就住我楼下,是那煮肉的女人的丈夫。出门时,我还见过他。他的车头挂着块肥厚厚的猪肉。沉甸甸的一坨。
等我回过神来时,发现眼前正站着个穿着入时的姑娘。狭长的木头箱子挽在手上,还拿着个小凳子。 鼻翼两旁散布着几粒雀斑,眼睛有些浮肿,脸色略带灰暗。张着那双唇干裂的嘴,问我们要不要擦皮鞋。我低下头去,看着自己那双脏兮兮的即将愤怒吼叫的皮鞋,鞋上附着黄泥,干硬而又赖皮。
我朝着姑娘挥了挥手,她略带失望地晃到了另外的几张饭桌旁。我一直注视着她,直到她和一个男子一道离开。那男人住我楼下。
夜里,我闭着眼睛,半躺在床上,毫无心思地听着收音机。手指不停地在调频的按钮上按下,一个个的电台在瞬间变换跳动着。
模模糊糊中听到有人敲门。打开后,门外站着一个穿着睡衣的女人,楼下的那个女人。每天都会用铁壶子烧水,然后再用沙锅煮上一块猪肉。好像这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内容。为此,我不由地对这家人于肉的嗜好心起敬畏起来。我这人有个不好,就是想象力太过于丰富。在老家农村的时候,我就听说过,有人裤裆里那根东西憋不住了,又实在找不到女人的时候,就会找来猪肉掏个洞,然后塞进去,以此泄愤。也只是听说,没亲眼见过。不过这事也是难得一见,更不知是真是假,更不知是何以为之。简直就是造孽。
我打量了一下这个女人,脸色依然灰暗,没有生气。对于此类造访,我向投以友好态度。虽说是我的房东,并且同住一屋,但彼此却从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交谈。我只帮她提过次水。假如对方因此而登门作谢,那也显得有些小题大做了。更使我受宠若惊。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女人递给了我一个袋子,示意我收下。我再三推谢,都被挡了回来,接过来的时候,感觉沉甸甸的。女人转身下了楼,发出轻微的脚步声。
等我把袋子打开,发现里面竟是块猪肉。一时,水煮的肉香扑鼻而来,忍不住便生出了几分食欲来。我取了盘,将肉放好。倒肉的时候,袋子里掉出了张条来,大意是说什么因为家中肉多过剩,扔了可惜送送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邻舍什么的。我看罢,当即感激不已。
我把肉平摊在案板上,刚要切的时候,发现肉块上有个小窟窿,因为水煮的缘故,已成了条七缩八皱的长缝。我顿了一下刀,觉得一阵恶心,跑到卫生间里大吐起来。
我把刀一丢,扯了条卫生纸,整个儿身子倒在了床上。
第二天的时候,我骑着单车淋着小雨,到了昨天去过的那家饭馆,照例要了份火腿小黄瓜和啤酒,索然无味地吃喝着。菜被调戏得七零八碎的。
店里的人走掉了一拨又一拨,店家不时朝我瞥来难看的眼色。我不作理会,继续盯着进门的地方看,并不时地瞅瞅窗外。
等什么等久了就容易睡着,这是件正常的事。等老板把我叫醒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正趴在腥油腥油的桌上呼呼大睡,我感到双臂一阵麻痛,便甩了甩手,随即便听到站一旁的老板说:“在等人吧!”老板瞟了瞟眼,“是在等那个擦鞋的吧?”
我愣了愣,全身一阵寒栗。
“我就知道!刚才她来过了,不过你正睡着呢!呵呵……”老板笑声阴阳怪气,有种致人死地的味道。
我睁了睁眼,看着他满是油腻凹凸不平的脸,说不出话来。只是跺了跺脚,感觉全身都已僵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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