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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她说我想当个作家这句话时眼睛一直没闲着,我希望她能做出一副惊讶的表情然后再捂嘴偷笑两条眉毛形成倒八字,那是我喜爱的表情,可惜她只是很茫然的看了我一眼,手继续往嘴里塞乐事薯片,我开始后悔我的冒失,我不应该在她看肥皂剧的时候对她说如此严肃高尚的事情,我不该给她买比我的偶像周杰伦先生代言的可比克还贵的乐事薯片,前些天我还和一个同学讨论了支持国货的可能性。她终于发出了一声惊呼,我想她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她睁大眼睛对我说,怎么会这样!我刚想开口说这是我的理想再说这可是艺术之类的东西,她一把抓住了我的肩膀把我当成了她房间里那头玩具熊摇晃,晴川怎么会喜欢那小白脸老八,怎么可能!
我与她相识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她短裙短发白衬衫左手拎着一袋薯片右手夹着一本累似最小说之类的书行走如风,我想也许真的有天意这回事,她很是时候的在我面前跌倒了,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黄色飞洒的薯片被风吹开的书和她惊慌失措的脸,我蹲下来帮她捡东西,低头就见到了白色的内裤,我决定将头再低一点掩饰自己的不安,她几个白嫩嫩的脚趾开始有点泛红,她站了起来,朝我笑了笑,然后从我身边走过,我用力的嗅了嗅她留下的清香。二百四十个小时之后,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那时候我刚辞掉了做了几年的工作盲目的人海中飘荡,对生活充满不再充满希望,她的出现像是中了一次金额不菲的彩票,让我有了继续生活的信心,让我有了继续挥霍的理由。她像心灵鸡汤一样滋润我,对我露出那种傻女人才有的微笑,每当有空闲就带我去这个城市每个角落游玩,在我每次求职失败的时候即使给我安慰,她扮演着天使的角色,在我身边闪耀治愈之光。然后,一个月后,和我同居。
有时候当我从清晨醒来,看着躺在我身旁熟睡的她,还有我们身处的这间月租三百元的小房间,一种虚无感就会充斥我全身,我会用力的掐下自己,告诉自己这不是在做梦,可是我身边这个女人,这个有工作的美丽的善良的温柔的女人,我有什么资格拥有她,将她抱在怀里。她就像那个来报恩的海螺姑娘,随时会在你下一次醒来的时候消失,然后永远不再出现。一想到这里,我就会将她紧拥在怀里,知道把她弄醒。
她在超市当收银员,每星期休息一天。闲暇的时候,我们会在一起做很多事,我搂在她一起看那台只有二十一英寸的小电视,她用棉签给我掏耳朵,我替她剥八块钱一斤的大香蕉然后看着白白的香蕉一点点消失在她的小嘴巴里,当她又拿出一本最小说出来时,我会义正言辞的将她的书收起,并答应给她讲一个比书里好看有趣一百万倍的故事,这时候她又会露出那种小女孩才有的期待神情,完全忘记自己已经超过法定结婚年龄有一段了,我只好对她说,对别人千万别露出这种神情,这样显得你太傻了,会被人骗的。她嘟着嘴反驳,已经被你骗了,不拍再被别人骗。好吧,我只好开始讲故事了。我讲的是霍桑的一个短篇小说《威克菲尔德》,传说这是他最好的短篇小说,但故事是他从一则新闻报道上看到的。我搂着她,用最轻柔却充满深情的语调开始威克菲尔德的旅程。
他是个中年人,确切的说,是个像我一样习惯懒散对任何事情都无热情的中年男人,是的,那也是我的缺点,但我还年轻,可是他已经老了。他对自己的妻子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或许以前也没有过,所以他在某一天突然就异想天开,他想摆脱现在这种生活,离开身边这个女人。这么大年纪了还这样,真是不像话!她愤愤的骂道。是啊,是很不像话,还有更不像话的呢,本来离开妻子很简单啊,直接像她提出离婚不久得了,但他不这么做。他怕面对妻子,他不知道那个陪伴自己多年的女人会以一种怎么的方式来回应自己,何况离婚太麻烦了,各种手续,周围朋友亲戚的猜疑,他当然受不了这些。所以他就在一个非常普通的黄昏离开了,对妻子说的理由是去乡下办点事情,事实上他哪有什么事好做,但她妻子已经习惯了他这样,她觉得像自己丈夫这种人是连一只鸡也不敢杀的,就算明天太阳从东边落下了他也干不出什么出格的事,就由着他去了,他说就耽搁三四天。我停顿了一下,她焦急的问,然后呢。然后,他耽搁了不止三四天。他在离家不远的一个隐蔽的旅店住了下来,但他不再回家了,他要过另一种生活。在路上的时候他感觉每个人都在盯着他,他害怕碰到一个熟人,他的计划就泡汤了。他就真的不在乎妻子的感受嘛?她问。当然不是,每天睡觉之前,他都会对自己说,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明天就不待在这了,明天就回家。可是到了第二天,他就打消这个念头了,但他会经常出现在他家四周,就像个私家侦探一样,观察他妻子的一举一动,他相当小心,一旦被发现他就完了。变态的男人,她骂道。是啊,的确变态,更变态的是他就这样观察了整整十年,他居然也没被人发现,这才是不可思议的地方。然后十年之后的某天,不知道是他不小心还是上帝的旨意什么的,他居然在街上碰到了他妻子,面对面啊。我又故作姿态的停顿了一下,怎么样了,她被我挑动起来焦急的问。你说奇怪不奇怪,他就这样和他妻子面对面擦肩而过,他的离开让他的妻子受尽了折磨,现在她的相貌跟实际年龄完全不符,她的头发几乎全白了,她没有认出自己的丈夫,她的眼神也不好了。这个人真是作孽,我的小天使这么评价道,我都不想知道结果了,他肯定不会有好结果。是的,他也老了,人越老就越觉得孤独,他开始想念那个曾经被称作家的地方了,他开始后悔自己当初荒唐的决定,于是又过了十年,在一个极其普通的黄昏,和他离开时一样,他敲响了那扇门,故事到此结束。没结局了,她问。没有了,霍桑没写,我也不像编,你不是说不想知道结果吗。
我仍然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应该说我不愿在每个星期一起早然后去挤公车,我快被一种称之为惰性的东西吃干净了,我才二十一岁,我对自己说,可是我安然于现在的这种生活,但她迟早会离我而去,我心中一旦有这种想法,脑子另一种奇怪的的想法就同时涌现出来了,我要在她离开之前离开她,这是我唯一能保全自尊的方法,我觉得自己有点疯狂,但我真的这么做了,就像那个小说主人公,我甚至觉得自己在玩行为艺术,快感强烈。离开那天,我和通完最后一个电话,就将我的那个破手机留在了我们共租的小屋子里,我打点好行李,在电话亭给在城市另一头的一个同学打了声招呼,就上了远去的公车。在车上,我脑子满是她找的样子,我突然想起我还从来没见过她真正生气焦急发怒的样子,和她在一起的日子里,每天都是欢乐。她会怎么找我呢,她不知道我在这个城市的任何底细,她只知道我是个南方人,她甚至没有我老家的电话号码,她就这样和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同居了,她太傻了。我到了那个同学的住地,同样间不大的出租小屋,我没有告诉同学这件事,没人会认为这种行为是正常人做出来的,那天睡着之前,我开始担心她会不会有事,她会不会在街上慌张的乱跑,她会不会摔倒,这次会不会有人扶她。我在脑海中她的影像的注视下睡着了。
我花了整整半个月找到了一份还算满意的工作,那半个月时间我逼着自己不去想她,仿佛她从来不存在一般,我突然发现我没有自己想像中那么脆弱,可是我已经离她而去了。我开始了正常的工作生活,然后在每个午夜从噩梦中惊醒,她在那哭泣或者被强暴,我想到了所有可能在她身上发生的最坏的事情,我开始动摇了。我在一个休息日带上行李上了车,在车上我只用了半小时就想好了如何跟她解释,我会用我丰富的面部表情和不错的讲故事能力告诉她我是如何陷入传销魔窟又是怎样凭着自己的聪明勇敢逃出升天的,她是那么容易相信人。
我在熟悉的小屋门前徘徊了几分钟,在被周围邻居认出之前我敲响了房门,她今天休息,应该在家。她开了门,一见我就哭了起来,接着紧紧拥住了我,焦急的对我说:“老公,我大姨妈好几天都没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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