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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昨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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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21:44: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收到韦奇的死讯后,我就匆匆往家赶。“事情来得很突然,之前也没有啥征兆,”妈妈在电话里跟我说,“由于那天夜里下了大雪,加上半年来韦奇就那副烂泥糊不上墙的样子,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也就没人再管他了。”他也好像已顺应了天命,“自从他回来之后,就一直半死不活的,即使到出事前,谁也没看出他跟平时有什么两样。他妈说那天夜里他回来的很晚,她都睡了。像平常一样,她对韦奇说,饭还留在锅里,让他吃了再睡。韦奇吃了饭后,跟着就睡了。谁能想到啊!第二天您婶子来对说时,没一个人相信。”这跟我的感觉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对于韦奇的这一举动,我本应有所察觉。
“人没了,说啥也都晚了。到今儿,事儿也都办好了。”妈妈又安慰我说。
我什么都没说。
并不是我知道这件事必定会发生,也不是我感情麻木。当时我很激动,只是没有表现出来,给人的只是一副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但有一件不能自我开脱的事实是,在接到韦奇的最后一个电话时,我根本没有想去适当地引导、劝慰他一下,相反,我的态度——虽不是无动于衷——却一定起了适得其反的作用。路上,一种情绪始终纠缠着我——一路的列车奔驰,在疼痛和昏迷之间——到今天,我呆家里已好几天了。
任何死亡都是一次突发事件。只不过在过多的庸常生活的悲喜剧面前,都会显得平常,在正常的震惊到来之前,人们已经转而担忧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麻烦事了。我回到家时,情况就是这样,一切似乎都过去了。爸妈对韦奇的事绝口不提,这当然出于他们的一番好意,我也一直没去打听,一方面是为他们考虑,另一方面则是——没有心情去了解事端。因为我首先要解决的是,似乎要重新适应“在家”的感觉。在异乡他地的日子,我没有一天不是在思乡病的失落中度过的,可在家的这些天,我却觉得这种失落感愈重愈苦,像是一个本不应该存在的渴念在一个极不相称的时刻突然来临,又像一个原本极有把握的信念兀然撤退了一样。自到达村子的那一刻起,我就觉得一些事儿已经发生了变化——原本应有的那种安宁已脱离了村庄,脱离了庭院,离我而去了——而当我见到母亲时,这种印象更得到了确证:她一点没有惊喜的样子,相反,她一把拉着我的手时,已是满脸泪水。这是不常见的。此后,她略有恢复,但时间也因此在一种陌生,犹疑的气氛中凝固了。父亲则显得沉默,他没有怪罪我这三年来的所作所为,尽管他比母亲更小心眼儿。三年里,他总在担心我会无故失踪,一旦他打电话找不到我,就发疯似的通过各种渠道,满世界地去找我,因此,我反而越不想给家里联系,我想这样他的紧张神经会在一次次的失望之后松弛下来的——因为世事难料,我并不能保证能时时平安。但这样做却没多大效果,他还是会满世界地找我。特别是随着老年的到来,他倒显得返老还童了——我是指脾气——例如,虽一直遭受风湿病痛的折磨,但这一点并没有影响到他的乐观情绪,时常,他总在我和母亲面前夸耀他为战胜风湿所取得的功绩,以及为此忍受了怎样的疼痛而不屈的精神。他举着胳膊,在我和母亲面前晃了晃:“看见没有,我可以抬这么高。”母亲斥责他,他可能记在了心里。终于,他找到了反击的机会,因为母亲也被发现了同样的症状,而且确实如他所料到的那样,她忍不了疼痛,一点也抬不起胳膊。
近年来,此类病症风行乡里,村里很多中老年人都遭此厄运,其中已有多个突发中风,不乏死亡病例,看到那么些卧病在床或行动失灵之人,都使我感觉难过,父亲却找到了取笑母亲的契机,每当留有后遗症的人在门前走过,他就指给母亲看:
“你不用受那锻炼的苦,将来有我照顾你嘛。”
但这样的玩笑已经不见了。
几天来我一直没有出去,在闲极无聊中打发时间。曾经的一切,在过去琐碎沉闷的生活中被昏聩地抑制的一切,也在渐渐的复苏。只是在这种境况下,它必须像过冬的种子一般积篡在深雪下,被强行蒙压。为了避免引起父母的伤心,泪要背着人流。当然,我没有落泪,这一点也使我觉得怪异。因为一直以来,我都被认为是多愁善感的人——别人这么说时并不含恶意——我自己也感觉到了,甚至读一段文章,听一曲音乐时,我也会流下热泪。我并不把它看成是软弱的象征,像韦奇所认为的那样。但我此时却有些胆怯,害怕出门,害怕见到熟人,当然最害怕的,是那些始终萦绕脑际的童年欢乐碎片似的幻影与村庄再不相关的感觉。天天做噩梦——这正是我讨厌的,特别是那些翻来覆去内容相近的梦——在其中,韦奇复活了,每次醒来想到韦奇那暧昧不明的笑容——带着惊慌、悲伤、困惑,与灰暗的树枝纠缠在一起——每每使我坐卧不宁。抬头看看外面,是冬日干涩短促的白天,时针正指向闲谈,打牌,走亲访友的年末。春节展望在即,随之而来的将是吃喝,扯淡,欢笑的时刻。不远了。而所有的一切都在告诉我,任何企图逃避现实,向虚无的梦境讨取安慰的人,只会越来越深地走向惶恐,而唯一的出路便是打碎梦境,让我们的心在现实的火焰中熔炼,这是对命运的最好交代。
只有一束喉咙里的稻草需要我去清除。我出门时,天已擦黑。村子里走动的人很少,这在预料之中,也是我所希望的。人们只喜欢聚集在他们常去的窝点,抽烟、打牌、抠麻将,以此消磨冰冷、干巴巴的整个冬天的荒凉。整个天空晦暗如尘,中央大街空空荡荡,满目泥泞,两边堆积着泛黑的雪堆,风一过,吹得些堆放在墙根的玉米秸呼啦啦哀鸣。看到这种凄凉的景象,都使我想掉头回去了。几个孩子这时候从身边跑过。一别三年,这些时常在村里跑动的顽童我竟大多已不认识,想必他们也把我当成外来人看了。他们勾着头从我身边溜开,在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一个后脑勺留着一撮长发的男孩儿,擦了一只炸炮偷偷地撂在我身后。我装作没看见,以配合他们。在炮响起的那一刻,我突地跳了起来,然后转身看着他们兔子般地逃跑了,我跟着也大笑起来。而三年前也就是在这样的一个隆冬,韦奇举办了他仓促而寒酸的婚礼。
韦奇是叔叔的独子,也是唯一的子女。自上次一别,三年的时间倏忽而过。其间我们倒还通过电话,间或书信——这种落后的通讯方式一直是我们共同的隐秘乐趣——保持着联系,但近一年来,联络是愈来愈少。通过这些稀松的联系,间或向爸妈打听,我知道他的近况是有些不妙,但竟至于如此突然地撒手而去,却是我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的。我原本以为,一直以来,我与韦奇虽然表面上过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实质上却是同一条路——一条不断下沉的,通往虚无之路。对此,我们是心知肚明的,虽然这条路的终点已被厘定,但我们仍会——甚至更坚定地走下去,承载着相同的责任、焦虑和渴望。因为我有着某种类似这样的信念:正是缘于我们明了生活的了无意义,我们才能更轻松地活下去,否则,我们怎么能在这样充满着动荡,天灾人祸,冷漠无知的生活中安下心来,并继续在苦难中追寻苦涩的安慰?既然已经摆脱了成规的束缚,既然已不再相信什么,为何会像死亡讨取施舍?但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想法,跟韦奇无关——我总是靠这些病态的想法维持生活——且不说所有的这些想法均是建立在封闭的校园生活经验基础上的,仅就我思考问题的方式而言,也大有问题,可我那可悲的头脑总是转不过弯儿。而凭此去臆想韦奇,其所造成的错乱、荒谬、也就不言而喻了。例如,对于他的婚姻——我甚至仅是匆匆地见过新娘不几面——他会怎么看待?
媒是由希文大娘提的。对方是她的姨甥女——一个活泼大方的姑娘。与韦奇见过几次面后(后来的几次都是姑娘提出的),她觉得挺满意,况且希文大娘的为人,双方父母都信得过,婚事就这么定下了。只是后来韦奇有时跟我提到这事儿时,言语之中略有闪烁,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问他是否对姑娘有所不满,他断然否决了,我想再问他究竟对婚事抱着什么心态时,看到他那副怏怏不乐的表情,话便没问出口,只记得当时我以一个蹩脚的玩笑结束了那次谈话。
同韦奇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谈他关于结婚的看法时,正值于他为盖房子的事为难之际。韦奇举办婚礼之前,我在家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而在那之前,叔叔——韦奇的父亲——病情突然加重了,便离开了工地,在家休养,大半年的时间过去,也不见好转。因而,跟韦奇在一起的多数时候,都是在陪着叔叔看病,作护理,间或也跟别人打打牌。在言谈上,我们已不能像过去那样的融洽、深入。我想这也是人之常情,贫穷,疾病所带来的烦恼和忧虑,如果说过去因为我们年幼而没有注意到,或者说曾起到激励作用的话,此时则在不断地销蚀着我们的信念、情趣、还有其它。我不自觉地感到,此时的韦奇,不但已离我越来越远,离他自己也同样越来越远。多年的飘荡在外并且一事无成的颓败感,使他变得消极,他孤僻的那一面也在我面前显露了出来。多年前——那正是我们朝气蓬勃,充满幻想的年代——他就被一种无端的预感所左右,而有些垂头丧气。他预感到潜藏在他体内的消极元素会越聚越多,最终会使他离群索居,不问世事。正是害怕这一预感会太早地应验,他才决定退学,外出闯荡。然而,这一天比他预想的来得还要早。如果说他没有想过要向世人证明他预感的正确的话,那么,他也在一直不断地加强着这一预感,并最终误信了它已经应验。在我看来,彼时的韦奇,早已在心里关上了一扇门。
由于叔叔看病的大量花销,韦奇原本打算盖房子的心思也打消了,而随之打消的还有结婚的念头。当叔叔得知他的这一心思时,一时大怒,但不是像年轻是那样的暴跳如雷,而是采取了一种怀柔,但更有效的手段。他以不再继续治疗作威胁,而仅以有限的药物避免病情的恶化。并抛出这样一句话:
“要是再听到你说这样的蠢话,往后我就不吃一粒药。”
他的声音听上去疲惫而苍老。说完这句话,他就颓唐地做在椅子上,呼呼地喘气。韦奇这次没有违逆他,他听得出来,父亲表面上是在威胁他,其实质却是在恳求他。看着父亲苍白浮肿的面容,毛发丛生的头颅,极力想镇静却提不起精神的散漫眼神,他心情异常沉重。片刻间他即发现,父亲并不是被疾病压垮的,而是被一次次希望的落空打击坏了。他没说一句话,第二天一早,就去找了姑娘——詹丽,就盖房一事,他们达成了这样的协议:房子暂且缓一缓,等婚后有钱了再说,但韦奇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翻修一下。事实上,对于盖房这一问题,韦奇考虑的过了头,詹丽从来就没有兴起过一定要重盖的念头,而是仅仅在言语中曾流露出适当地装修一下的意思——当然,人们难免会猜想,这仅仅是她的一种含蓄的表示。事情就这样得到了解决,虽不是件件顺意——一直到死,叔叔都拒绝再入院治疗,而仅仅以药物维持;同样,韦奇对婚姻也抱着一种消极观望的态度,顺应事情的自然发生,他想以这样的态度弄得对方不耐烦,首先提出不满,他好做个顺水推舟。然而,詹丽却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姑娘,甚至对于彩礼,也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
“真是一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姑娘。”母亲曾这样评价道。
婚礼如期举行。虽置办的有些简易,然而了解情况之后,大家也都没有什么怨言,叔叔那颗一直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到了肚里。为了韦奇的终身大事,他一直强撑着操办一切,消耗了不少体力,并且由于将医药费的开支降到了最低限度,身体的状况已变得很坏了。但既然一切都顺心顺意地办完了,他剩下的只需要宽下心来养病,安安稳稳地看他们小两口过日子就行了。父亲也一直帮办着忙这忙那,这下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因为心情愉快,便多喝了两杯,回家后便倒在床上睡了。天亮时,他做了个美梦,梦见叔叔的病好了,正在大街上愉快地溜达,父亲便笑醒了。睁开眼后,看到窗外铺满地的大雪,他惊讶不已。然而,更使他惊讶的是,趁着那个宁静无人的雪夜,叔叔竟偷偷地喝下农药,撒手人寰了。


毫无疑问,叔叔的死将始终作为一种残酷的记忆,折磨着韦奇。直到死前,他一直在这种记忆中挣扎,搏斗,痛苦万分。他本应该厌恶,痛恨其父的所作所为,因为他一辈子也没能照顾好自己的独生子,照顾好自己的家人,却把一副烂摊子压在了韦奇稍显稚嫩的肩膀上。可韦奇却一直把心思放在亡父身上,感到这一切都是由自己的无能造成的。因此,他陷入到绝望的深渊,再也难以摆脱罪孽感。
村后是一条结冰的海子,黑水从碎裂的冰缝里泛出。人们在海子上面,用几根木头搭起便桥,仅供单人通行。走过木桥,我便到了村后。几声狗叫从身后遥远地传来,在我此时听来,也具有某种别样的意味儿。直到回来之前,我始终对这个村庄抱着热烈而单纯的爱,那时,当它显得破旧却精致,尚未建设电线杆子之前,让人感觉空气那么清新,河水那么清澈,鸟鸣那么欢跃,以至于使贫穷也惹人爱。现在,当我回头重新打量这个变得硕大无朋,楼房林立的村庄时,却痛心地预感到,它正在加速地败坏着人心,不久,那贴满瓷砖和玻璃瓦的高墙,再也裹不住人们不断膨胀的私欲。我们会看到,这种预感——它实在太晚了——是怎么转变成事实,并驱使着韦奇,一步步将他赶上绝路。
我本应更早地发现这个苗头,至少,应该在接到韦奇的最后一个电话时。那只是个寻常的电话,在一个寻常的时间,我听到他以寻常的语气,讲述了他的一个寻常的梦。他的情绪控制的极好,我听不出当时的他,是悲伤抑或激动。“晚上我经常做梦,而且情节大致相同,总是无端地又闯了什么祸,便没命似地逃起来,后边一直有什么在追啊追的可我什么也看不清,也不敢回头,只知道一味地跑啊跑又跑不快。磕磕绊绊地我就钻进了一件屋子,屋里很黑,散发着霉味儿,屋中央摆放着一张床,别无他物。床上直挺挺地躺着个人,我注视着他那僵硬的额头跟紧闭得嘴唇,一时茫然无措。这时候他突然坐了起来,我才认出他是我爸。他的脸在我面前慢慢变大,贴的那么近,以至于越来越模糊。我极力地想看清他的眼睛却怎么也办不到,直到哭醒。”
之后,他问我:“韦奇,你还记得我爸的眼睛吗?”
我记得。在最后一次陪叔叔去医院作诊时,趁着韦奇去拿药的功夫,叔叔突然向我转过头来:“完了,”他瞪着浑浊充血的双眼,对我痛心疾首地说,“韦章,往后你一定要照顾后您哥,我是没指望了。”我一直没能理解叔叔当时——他那突然爆发的绝望的声音,痛苦的表情——的真实用意。而当时我的表现,现在想起来更使我沮丧,羞愧——我没去安慰他,相反,却以玩笑的口吻嫌他想的太多了。这次,面对韦奇,我又一次犯了同样的错误:
“韦奇你想得太多了,”我对他说道,“当年叔叔草率的做法不应该再给你太多的困扰了,不都过去了嘛,你就别没事找事了。”
“我想过,没少想过,想的脑子都疼了。事情也许根本与此无关。我想摆脱的正是这种想法。”
这是一句令人费解的话,跟几天后我接到的他的信一样,让人猜测不透。不,联系到其中的一段话,他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绝没有理解到它即是死亡的先兆的份上。如果不是我的愚钝,那就是他根本没打算向我明说,事实上,他根本没有向任何人明说的意思,从而避免让亲人们在悲伤中再怀有愧疚。那是我收到韦奇的最后一封信,开封即这样写着:
三年来,我父亲死去的那个夜晚,暗雪的寒噤一直潜藏在我的皮下,使我无论如何抱紧的躯体在夜里惊醒时都冰凉一片。寒冷是我气候的最高理念,是围绕我日子的最终主题,它像子夜收缩的猫眼一样,使得我心神不宁,我隐约地感到它将永无止境地纠缠着我,就像被夜幕围困的月亮一样,我再也不能跨越它了。
之所以我会产生那样的想法,并非是完全无根据的。因为,当时跟韦奇一样,我也一直在难堪的情绪中挣扎:寒寂,孤独,恐惧,被死亡的意志纠缠,以及一切的一切。事实上,遭受无情世事的摆布从来都是我们的共同命运。但我还没有到任命的份儿上,也一直把它们看做生活的必然内容,这样——并不是我说谎话——我才能借助于它们获得宁静。
另外,我还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韦奇的信里,他在遣词造句上所花费的心思。除非天性使然,否则谁会在断肠的情形下,还会费心于斟酌词句?我一直将这个看做是一个积极的信号,甚至说,是某种获得拯救的可能性。而意识到死亡,正是渴望生活,了解生活的必然途径——只有活着的人才真正拥有死亡,死人则不能,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因为死人不会再次死去。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折不扣的事实将完完本本地告诉我,所有我的想法是多么虚妄。
一切都要追溯到关于韦奇患疯病的传闻兴起的那一刻。从那时候起,韦奇就成了人们的一个心病,人们那么关心他,甚至最不相关的人,也在背后为他叹息。因为,既不是先天障碍,也不是后天烧糊涂了,他是村里第一个无缘无故而发疯的人。特别是近一年来,这种传闻愈演愈烈,使人真假难辨,但每每令我心惊。直到韦奇死后,传闻才渐渐平息——因为已经盖棺定论,他确确实实是个疯子。
在事情的整个进程中,韦奇的母亲担当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她是基督徒,自从信主的那一天起,她就把整副身心教给了万能的上帝,不再受世俗成规的限制,然而,这个多灾多难的世界并没有什么改变,她也没有摆脱普通人的烦恼和忧虑。自叔叔死后,韦奇不知不觉而又痛心地感到,她对母亲的感情已渐渐成为陈年旧事了。如果说他没有把父亲心碎致死的罪责完全归咎于自己的话,那么剩下的部分就要由她承担了。但有一点是不容质疑的,那就是婶子对韦奇的始终如一的无私的爱,虽然她并不知道如何表达。她极力地想了解儿子的真实想法,韦奇却什么也不跟她说,成天天不进家,回家后要么睡觉,要么就在屋子里发呆,一个人嘟囔着让人听不清的话。婶子绝望了,她甚至怀疑自己的儿子已经真的像别人说的那样,疯了。而韦奇则在信中这样写道:
“已经太久了了,我独自一人面对着这个抹煞我的世界。”
这正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近年来的整个冬天,他几乎都是靠在野地里游荡度过的。冬天人闲,举目之下,唯见荒野漫漫。当北风呼啸的时候,他就迎风怒吼;当冷雨飘洒之时,他就让身体淋个透湿;当风雪狂舞之时,他就躺窝在僵硬的麦苗上,任冰雪覆盖。通过这种自我折磨的方式,他想忘掉别人,忘掉自己,幻想能排遣掉日夜折磨他的思虑和不安,但只是枉费心思。他在其中发现的,除了痛苦加重了——原来他认为除了肉体的痛苦,其它的都是想象的,但此时他认为,任何痛苦最终都是肉体的痛苦;还有,空虚感加强了——他感到他一直热爱着的土地已经叛变了,以至于自己只是作为土地的一个肉瘤存在着。
他相信自己已经无可救药了,于是更加沉默。
婶子束手无策,只能将她那无法排遣的情绪倾诉给主,并且变得懒惰了。之前,詹丽为了能继续让家庭维持日常的开销,外出打工去了,家里便没有人经常收拾,尘土铺满了破旧的家具。母子二人像守候着沉默一样地守着尘土,各自更加陌生。这种气氛其实由来已久,自叔叔在家养病以来,它便在四处的角落里弥散,并越积越厚,甚至连新婚也没有达到它微弱的“冲喜”效果,准确地说,事后看来它更像是一个讽刺。荒漠一直在推进,直到有一天,当叔叔式的悲剧又一次在韦奇身上轮回时,我们相信,它的重演并不是宿命在作怪,而是无知,或是冷漠。在以后的阴暗生活中,经过一番痛苦的思考,韦奇近一步认识到,并印证着,这种无知和冷漠,并不是只存在于别人身上,自己同样是它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奴隶。
半天前,红兵来找我。此人是个人见人厌的酒鬼,跟别人一样,我也讨厌他,只是碍于父亲的情面——他常跟父亲一起喝酒——我假装着不讨厌他。以前每次来,我都会使他尽情白话,直到对方心花怒放。可是后来,自从他骗来的年轻媳妇又不见了影儿,留给他三个不懂事的孩子后,再喝酒时便消沉了。特别是因酒精中毒而使他视力大减后,就觉的我再也不能理解他的痛苦了。每次,他喝的烂醉,我扶他回去的路上,便只能重复听他说:“你不了解,你不能了解,是您嫂子毁了我。”他说的对,我真不了解,我更不了解的是,没喝酒前,他看上去完全像个正常人。这次也一样,虽然除了更加困顿以外,我没听说他的生活有什么变化,他还是兴冲冲的,胳膊下夹着半瓶鹿邑大曲,说兄弟回来了也不说一声,都几年没见了,一定要陪哥哥好好喝两盅,就当是给老弟接风洗尘。我因一时找不到推脱的理由,便只得实话实说,没心情。他问我原因,我也如实相告,讲到了韦奇。他没有一点尴尬的样子:“啊,这个我倒忘了,好,我罚酒。就当是纪念兄弟,他死了,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了。”我没理他——我很恼,也没有去掩饰。
“他是个好人,可惜下场太惨了,好好的人说疯就疯了。”这次他看出了我的不快,就打了个圆场,但正是我不愿意听到的。
“你说什么?”我几乎被他激怒了。
“那不明摆着的事儿嘛,你想想,要不是疯了,下着大雪,谁会一个人蹲在漫地里。还有,经常他一个人坐在河沿上,有时侯又大哭大叫,这都有人看见。”
“那你看我是不是也疯了?”我盯着他问。
“你哪能跟他一样呐。”
“一样。”我站起来,走了。
有更多的证据支持这一传言。例如,关心韦奇的人——这样的人越来越少,见面躲着他走的人则越来越多——背后曾向他母亲建议,请一位风水先生来看宅子,看看是不是有啥邪气。婶子本不相信这类封建迷信的把戏,知道那都是骗人的,原因很简单,他是基督徒。
“啥都是假哩,只有主才能拯救罪人。”
常挂在她嘴边的,就是这么句话。她有空没空都向上帝祈祷,祈求上帝将罪责降到她的身上,以免除韦奇的灾难,然而,韦奇却毫无起色,看来她的诚心没能感动上帝。但她没有灰心,经过那么多人的善意提醒,好言相劝,她似乎有所醒悟,明白了症结所在:韦奇不是教徒,因此得不到上帝的垂怜。她听人说过,上帝并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跟常人一样,也不管闲杂人等的是非。于是,她以无微不至的爱心和无限的耐心,以如此的方式对韦奇百般劝解:饭前饭后,她总是一遍遍地说,小奇你跟我去信主吧,小奇你跟我去信主吧。而韦奇只用一句令她心碎的话就回绝了,耗尽了她的全部激情。
“啥都是假哩,包括耶稣。”
然而,事情并没有完结。几天后,在一个九月的晌午头儿,秋风习习,一位仙姑便乘风飘然而至。此仙姑虽说大有来历,然而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除了长的像一位七十岁的农村老太太,穿着打扮上也像七十岁的农村老太太。去掉那双在那个传奇般的年代留下的裹脚给人留下的深刻的印象外,跟她在人们中间造成的传奇性影响相配的恐怕只有她那玄秘的表情了。即便是在遭到韦奇措辞激烈的攻讦时,她也始终保持着那副悲天悯人的神气,丝毫没有显出气急败坏的样子。从这一点出发,人们看出,韦奇已经无药可救,因为连仙姑都动怒了。当时的那一幕,恐怕将永远作为仙姑的另一个传奇——当然对她本人来说无足挂齿——得到人们的颂扬。作为一个菩萨心肠,救人无数,保一方平安的神明大士,她历来德高望重,每天吃斋念佛,只与神灵共语,不容凡人扰其清明。正是看在众人苦苦哀求的面子上,她才不惜冒着被众神舍弃的危险——不光是韦奇失陷太深,更主要的是他母亲的执迷不悟。然而,在刚见到仙姑时,韦奇就令人莫名其妙地向她挥挥手,懒洋洋地说道:“走吧。”仙姑未置可否,拿出灵符开始在院子四周张贴起来,最后把一张灵符贴在了韦奇的脑门上。韦奇一直看着他做完这一切,终于被她斗乐了,他想笑,别人却没有看出他想笑的样子,只见他扭了扭嘴,从牙缝里挤出句话:“你真以为你知道什么,别骗自己了,对灵魂的事你知道什么?”仙姑明白了,她面对的是个多么难对付的人,但并没有惊慌。她先是悲伤地扫了众人一眼,然后,用悲痛,充满同情的声音对韦奇说:
“将有更大的灾难降临到你头上,因为你亵渎了神灵,神抛弃你了。”
韦奇哈哈大笑,却不是因为她的话荒谬,而是恰恰被她说中了。很久了,如果存在一个确切日期的话,自从婶子踏入教堂的那一天起,整个家已经没有神灵的保佑了。用仙姑的话说,因为婶子的不敬,常年不对天神祭拜,遭他们的唾弃了。“如果你能从今天起痛改前非,那还有的救,神会继续保佑你们全家的。”她对婶子说。然而,这句话同样也没起到什么作用,因为对婶子来说,她从不缺乏神的庇佑,确切地说,正是因为她信仰了基督,她才找到了真神。请仙姑来,她同样冒着被主降罪的危险,但为了儿子,总是值的。
“原谅我的罪过吧,阿门。”
这个世界上如果确有神灵的话,对于叔叔最后的日子来说,真正的神——说起来荒谬——则是一只灰毛老鼠。有关那次婚礼的任何喜庆,欢乐的气氛,在我的记忆中早已荡然无存了。当然,自韦奇订婚直至结婚,我从没有认为过它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相反,那种苦中作乐,强作欢颜的心酸一直压迫着我,特别是在那天,我带着满身疲惫跨进叔叔房间的时候。
叔叔住在东屋,因为外面的厨房恰好堵住窗口,光线透不进来,而为了省电,他连二十瓦的灯泡也舍不得开,因此,即使在白天,屋里也显得特别暗。靠近门口的地方,摆放着一张床,叔叔正躺在上面,挂吊针。屋里靠后墙的地方,是个麦穴子,旁边堆放着一些杂物,噩梦般地散发着霉味儿。在那儿,最后一次,叔叔向我吐露了他悲苦的心声,说是悔罪也许更恰当些,但是当时,我并没有领悟到,他这是在向家人洗脱罪责的一部分。
“人这一生总是在犯错误,特别是年轻的时候,”他坐起来,把一条被子拉在身后垫着,直到找到一种最舒适的姿势,才倚靠下去。我帮着把他正挂点滴的右臂放平,手臂因为护理不善,浮肿未消,上面敷着的热水袋也凉了。但对这些问题他只字未提。“不经过回头来看看,人不知道当时的决定是对是错。我年轻的时候,做事只凭性子,认为有的是时候,做错了还可以再补救。等回过头来才发现,事情已经无法更改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呐。上天不会给你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即便给了你这个机会,你也未必知道该咋走,最后事情还是一个结果。回头后才发现,人变老了,不中用了,完全成个老糊涂,活着只会拖累人。人老了还有啥用呢,疾病,抓药打针一般也不管护。不能说天下的儿女都不孝顺,就是有这样的儿女,谁能经得起你这样的折腾?”我一直没有插嘴,眼睛盯着葡萄糖液在针管内滴答,以回避他的目光。他的整个人给我的感觉,就像一匹老马在咀嚼苦硬的干草。
老鼠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不是像传说中的那么神奇,它只是带着微弱的响动爬到麦穴的顶部,从上面俯视着我们,悠然而警醒。我不知道有什么在庇佑它,使它在大白天也敢在人前自由地出没。当时,我有一个奇怪的念头,觉得它就是一个鼠类的巡视员来检视它们的领地,而我则是个无端的入侵者。在对我做过一番检测,发现我并无恶意后,它兴奋起来,吱吱地叫了几声,迅即地溶入了黑暗。整个过程只有短短的一瞬,但它却占据了我记忆的大部分空间,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它都作为我思考的对象。还有一点引起我的注意的是,叔叔一直目送着那只镇静而在我看来滑稽的老鼠不见了踪影后,脸上露出一份意味深长的表情来。他看了看我不解的眼神,并未作任何的解释。有一天,我惊恐地意识到,这只灰毛老鼠,已经与叔叔默许为同道,共同防卫这个幽暗而无声的世界。也许,应该说显然,在那些无人倾诉的失眠的夜晚,叔叔与它已不知作过多少次默然的,朋友式的交流,以各自所理解的方式融为一体,而在同一点上,他们都是黑夜的守护者。
因为那一天忙的脚不着地,浑身酸软,回家后我就睡了。一夜无梦。第二天醒来后才知道,夜里下了大雪,把地都盖严实了。




雪还没有化完。我听妈妈说,今年的雪下得又特别大,这可以想见,但令人疑惑的是,我总觉得这场雪只是三年前那场大雪的延续。在其笼罩下,所有平常而琐碎的俗事,在我身上均变成了不可思议的离奇怪事——某种凝持却飘忽不定的疏离感——特别是在这春节来临前的特有沉闷中,它愈益显得不可琢磨,犹如某种山水暗转的朦胧幻象。我——它代表着所有在我身上发生了的及正待发生的事——的所有感觉都被打上了残雪的凄凉烙印——某种未竟事态的阴暗投影。种种迹象——家人难以掩饰的哀伤,亲朋近临的刻意疏远,人们的闪烁其辞或不着边际的安慰——都在表明:韦奇死了,不光彩地死去了。
我必须弄明白韦奇的死因,这是摆在我面前的首要问题。因为一直以来,我都将韦奇作为自己命运的一个见证人,甚至作为另一个自己看待——他代表着我想去但尚未经历的一切。现在,他完美地将自己从生活中,从人们的视线中抹去,只留给人们一副衰退的形象,一个污点,我是不是应该擦亮死亡镜面上的灰尘,还他一个清白的过去?这是一个无需回答的问题。但问题是,我不知道怎样着手。
首先使我沮丧的一个问题,就是我突然发现实在想不起韦奇的样子了。虽然我们在一起长大,以前可以说是形影不离,但当我在脑海中极力搜索着他的具体面貌时,我不由得失望了:尽管他五官的每一个细节都具体而清晰地反应在记忆里,拼凑起来却完全乱了套。“不应该为此自责。”我对自己说。我常常有这样的感觉——因为过去太熟悉,太亲密,反倒因而会成为记忆的障碍。而对韦奇唯一留有深刻印象的,是他的眼神,那是一种与空虚和孤寂做过长久斗争的人所特有的眼神,相信每一个对此留意的人都很熟悉。特别是通过韦奇的自述,更能体会这一点。
“我时刻都想,都准备着——狂笑一番。我想象着,自己躺在地板上,揉着肚子,直到笑得痉挛,流出泪,就像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一般。但我不能这样做,我知道,如果我这样做——随时随地、任何人面前——别人一定认为我疯了。我应该微笑,我知道我应该微笑,可我现在不会了。我是说,亲切的、温情的、使人一看就认为充满友好情意的笑。这是根本的问题所在,不会微笑,就失去了生存的武器。我十分羡慕会笑的人,虽然我并不都喜欢他们,我还是一次次站在镜子前,练习、模仿,发现我还是不笑的好。因为我见到镜子里的那张脸,那双眼睛,不是神经兮兮地痛苦扭曲,便是下流地冲我龇牙咧嘴。我只好郁郁不乐地走开。”
几天后,我特意跑又到韦奇家,想看一看他的遗像,然而令人惊讶和遗憾的是,竟然没有。
“他连一张小照片也没有留下。”詹丽对我说。
我默默地坐了一会儿。
“我明白他的意思。”
对别人而言,韦奇的死因丝毫没有怀疑的必要——精神病和以连串无可挽回的打击——而死对农民而言,只是一个大可不必惊讶的确凿事实:死去。安葬。然后被遗忘。我曾问及一个朋友,对农村近些年来日趋严重的自杀事件怎么看,他的回答令人悲伤,更令人泄气:“它标志着农民们自我意识的觉醒。”典型的知识分子式的思维!不过,我得承认,这也许是最贴近韦奇的选择的一个解释了。
临出门前,我把韦奇以前给我的一封信又翻了出来,细细地读了一遍。说是信,不过是装在信封里的几张凌乱的纸。字迹潦草,行文迅捷,亦没有称呼和落款,结尾处又戛然而止,就像突然崩断的弦。纸张有被压过的痕迹,显然本来是写给自己的,因为实在孤独难尽,又无人可诉,便随手塞进信封给了我。
这些天失眠严重,被噩梦纠缠。具体原因我不知道,好像恶魔突然睁开了眼睛,一时无所事事,便拿折磨我寻起开心来。我避无可避,开始怀疑以前究竟是怎么过来的。多年来,我流转于几个城市,所见的无非是同一类人。是的,我说同一类人,并非说是我的同类,只是说他们相像。在我的记忆中,我实在无法将某个人从人群中区分开来,没有任何一个足以凭持的突出印象。你也许怀疑我在撒谎,因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张面孔,单凭这一点,也足以将一个人与任何他人区别开来。但我告诉你,面貌是如何地不足持?今天看上去还像一个人,明天就可能变成狗样儿。我甚至连自己的脸孔都极不起来,遑论他人。因此,在我的记忆中,关于人的印象始终一片模糊,唯有那固存的几张面孔愈益清晰。
我所做的亦无非是这一行。电焊、氧焊、气焊、氩弧焊。在焊条与钢铁接触时的刺耳的声响,刺目的强光和氧化气的恶臭中抑制住恶心。一开始,我并非怀着如此厌恶的心情看待这一切的,相反,我相当欣喜地接触到这一行。我喜欢那片灿烂的光华,特别是墨镜和防护镜来看,甚至比得上文人们的那种幻觉般的诗意。可是很快,这一切都过去了,无声无息。现在,我仅把它当成了糊口的手段——甚至不能,我已被它牢牢地钉住,生吞活剥。
但这样讲并不符合实情。多数的时候,我都觉得它只是自我逃避的一个借口——而且找到一个借口对我来说太容易了——从而将某种深度的缘由,某种真实推诿于外在的空间了。这样讲也太“忘我”了。那种坚硬的内核——人,关系,社会——我甚至不敢碰触,从来如是。甚至我选择述说的方式——一种文字游戏,只是怯于直面真实的发端——也成为我懦弱的一部分。
我一直读书,在不上工的间隙。他们则打牌、闲扯、吹嘘、有时候去喝酒——回来则闹事。在这儿临时搭起的石棉瓦工棚中,十几个人拥挤在不足十平米的空间内,我们搭起木板作床,每个人用棉被构筑起自己的势力范围。棉被破旧不堪,甚于周围的世界合拍——这破旧的棉被厘定了我们与世界之间的距离。他们则是这破旧棉絮里的寄生物,以为除了棉絮上积尘的生活排泄物,其外一无所有。而我,当然只是他们中的一员,所不同的是,我曾透过被罩的裂缝向外窥视,看到另外一番不同的景象。因为这一点,我被作为异类而受到嘲弄。但我毋宁作为异类。我从不惮于以恶毒的意念来测度人,认为他们虚荣,卑劣,顽愚而心安理得,对于强者,他们带着屈服兼之仇恨的复杂心态,对弱者则鄙夷不屑。在外界看来,他们淳朴,厚道,勤俭,平心而论,其中不乏具备此类美德的人,但这样的人绝不会得到他们的尊重,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尊重是何物。当打牌人手不够时,他们叫我:“大学生,过来打牌,看什么鸡巴书啊。”情况就是这样,他们认为只有大学生才读书。若如此你便以为,他们会尊重大学生,就完全想错了,要是读过大学却不能挣大钱,更会被他们视为废物。有时候,我也加入他们的行列,嬉闹一番,但更多的时候,我保持沉默。我想保持一个沉默的记录,只以点头或摇头作答,但始终没能达到理想的状态,三两天就进行不下去了。说实话,我是多他妈厌恶沉默啊!有时候,我又大发宏论,失控似的滔滔不绝,直到使他们目瞪口呆。这些方式无疑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他们不再来烦我,我因此可以更自在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因为说到底,他们也不过是些胆小怕事之辈。我这样讲可能有些自夸,从根本上说,我是,我从来都是他们当中的一员,而从未跨出过门槛。读书从来没使我变的更好,嗯,高尚,而言辞的粗俗也并没有使他们更恶劣。读书与否,与人的本性也许根本无关。这一点我说不好,这么说吧,读书只是使我变得更敏感,孤傲,使我软弱或虚妄,以至于逐步陷入自身的泥淖。我常想,若未曾读过一本书会是什么样子?例如,去追逐粗俗的快乐而不知满足;去逆来顺受而不感觉羞耻;去无妄地吹嘘而以致信以为真等等。即便这样又何尝不好,你能分辨出粗鄙的幸福与高贵的痛苦之间的优劣吗?你也许会说既高贵又幸福才好,但至今为止,我没见过高贵的幸福——当然,它们只是一些抽象的概念,我从不纠缠于此。因而,在遍寻无门而极度痛苦时,我将愤怒转嫁于书本,脑袋里骤然旋起了狂怒的风暴。“我想把世界打个稀烂,让人人跪倒眼前。”也许我真的处于疯狂的边缘。一次在暴怒中,我把书撕烂,丢弃在脚下,可几天后我不得不爬到床下又捡起来,重新粘好。我对书完全形成了依赖。唉。我的观念是,人不应受任何事物的束缚,不幸的是,这一观念亦来自书本。这个罪恶的悖谬。
我是如何陷入如此困境的?这个揪心的问题就是我想破脑袋也甭想弄出个所以然来。当然,我可以借助书本。例如,在尼采的《教育者叔本华》中,有这么一段:“有一位旅行者,他曾周游过许多国家和民族,足迹遍及好几个大洲。有人问他,在他看来什么是所有人的共同特征,他回答:好逸恶劳。有人总以为他会回答得更精确更真实一些,于是他们都害怕了,他们躲到习俗和信念的背后,基本上人人都知道,作为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他来到这个世界不过一次而已,而且不会有什么偶然事件,无论多么不寻常,能再次把这种惊人的多样性结合到这样的一个人身上,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只不过是做贼心虚地藏而不露。”
这段话可以按时下流行的做法抽象地概括为一句话:每个人都有一个独特的自我,不过待于安逸而逃匿了。但何谓“自我”?如何寻求?尼采也给出了答案:自我不过是某种偶然的和变化着的东西,是各种文化和肉体的力量的某种变易不居的产物。“在你必须跨越的生命之河上,没有人能够替你搭桥,只能靠你自己。不错,有无数的通道,桥梁和半神人物愿意带你过河,只是需要你为这些付出你的自我,你会把自我抵押出去,然后失去他。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有一条仅供自己走的路,它通往何方?不要问,走就是。”
每年春天,这里总是狂风肆虐,风卷狂沙,铺天盖地。每值此时,人们总是抱怨不休,我却进入到某种难言的,怪异的兴奋状态。在风沙围困的中心,我感觉尼采的言辞并未步入内心,而古老的信条却在引起我的情感共鸣:那就是人不过是这漠漠宏宇内的小小蜉蝣,就像漫天的黄沙一般,随风而聚散,而飘荡。太多的人默默地活着,而更多的人已默默地死去。当我死去之时,与那些无名的死者又有何区别?而那些尚存者,更与死者无疑。那些鼎鼎大名者,后世之人又有谁能分辨得出。而当我作为无名者死去,谁能指出我非李白?“人世间曾经经受过任何危险遭遇的人都是我。”后来,当我与尤瑟纳尔这句话相遇时,我觉的终于寻得某种安慰。
但当夜里辗转反侧之时,魂梦颠倒之际,这一信念再次土崩瓦解。自我怀疑伴着肉体的疼痛再次冲击着我虚弱的防线。我想,已经太久了,我独自一人面对这个抹煞我的世界。这时候,我原谅了所有的人,对自己也充满怜悯,尼采一百三十年前的声音清晰如临耳畔:“除我自己而外,没有人在和我交谈,我的声音在我听来就像一个垂死者的声音,就让我和你——可爱的声音,全部人类幸福的最后被记住的气息——谈话吧,即使现在不行,还需另择良辰,由于有了你,我自欺并不孤独,自欺拥有多重性与爱情。因为我的心不能相信爱情已经死亡,它无法忍受绝对孤寂的冰冷碎块。”而烟头在手臂上撩起的撕裂感则无声地宣告:我完全是一个废物。
我去八里沟。那也算城里最为臭名昭著的地区之一,灯红酒绿,夜夜笙歌。每次去,我都穿上最好的衣服,一尘不染——并不是出于虚荣,当然,那里也可以说是人类虚荣的最为露骨的繁衍之地——想一想,也许是为了维持某种尊严,且不仅是我自己的尊严。在路边,每当我略有犹豫而徘徊街头时,皮条客就会期上身,低声附耳地向我兜售生意,并且一直紧紧地纠缠不放。呸,这些皮条客简直无耻之尤,他们不是像街头小姐一样坦然地问一声:“先生,要小姐吗?”而是苍蝇一般黏在你屁股后面。因此,我从来没有过与之协商的意念。不过,话说回来,我这样做也是出于一份防护之心,因为在那样的场合,我难免心生疑惧,这也是人之常情吧——在人类欲望的滋生之地,也是罪恶的肆虐之所。
我常去的地方一般是正规经营的场所。那里的女孩一般较年轻,甚至有些仍不失单纯。在嘈杂的灯光下,她们操持着同一副面孔——灯光情欲气息的颤动。老实说,这时候我常常感到恶心,那个顽固的念头也时不时地按奈不住,那就是,女人是最为缺乏灵魂的动物。但当留下一个女孩与我相处时,我们似乎很容易就褪下了伪装,空气也似乎清新起来。女孩子在我面前很容易感觉放松,这可能源于我一贯的软弱,在她们面前,我总有某种滑稽的同病相怜的感觉,而对于她们是否缺乏灵魂,此时已在我头脑中模棱两可,退居次位,倒是我常常兴起一种羡慕之情:羡慕她们免受“自我”之刑。我想,这是一种正常人的反应,因为看到别人的悲惨遭遇,会使我们获得某种心里平衡。多数的时候,我对她们保持一种略含忧郁的沉默,这多少出于一种自我保护,却意外地起到一种彼此尊重的错觉,就像我穿上整齐的衣装遮掩起了身上的伤疤一样。
在没遇到雨娟之前,我没感觉到这种行为有何不妥。因为我一直相信,对她们,我怀着真正的柔情。当然,我也知道,它是自我回馈的温暖。可那天无意间在那种场合瞥见雨娟时
临出门前,我把韦奇的信翻了出来,又细细读了一遍。比之以前,这是一次平静的阅读。虽然由于信件内容的突然中断,但至少我掌握到一丝线索。在信中,他提到雨娟,而且在提到她时戛然而止。以前我曾笑着问他为什么没有接下去写完,但被他搪塞过去了。
雨娟碰巧在家。这也许不是巧合,因为她是在韦奇死后的第二天回来的。同我一样,她也是几年没进家,但原因不同,她是因为对村子对村人的怨恨,才不愿意回家。这一点其实没必要,因为村人几乎早已将她忘却脑后了。
她在自己的房间里接待了我。这是一所刚盖不久的楼房,她跟两个妹妹住在楼上。她跟我说,在家这几天,她别的什么也不干,只是忙着装饰自己的房间。原来,她的房间里堆满了杂物,她就将它们清理出去,新购置了床铺,家具以及她想要的和突然发现的精美物品,直到把房间塞得臃肿为宜:
“这样就不会留给人想心事的空间了。”
她的平静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平静。也许是一种随遇而安的性格,或者是一种练就的浮身事外的虚幻感所致,我想。但她并没有给我过多思考的时间,甚至在我尚未提起韦奇时,她就向我说道:“我知道你的来意,我会把知道的都告诉你的。”
我不想看别人的痛苦表演,也不想把痛苦表演给人看。可她的这一表现还是出乎我的意料,因为我不知道它是出于痛苦,还是漠不关心。而且,这比我期待的还要多,毕竟,它属于隐私。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他生病的事,之前,他曾见过你,是吧?”我并不知道韦奇最后去找她的事,只是根据他的信里透露的情况做了个猜测。
“生病?” 她怔了一下,“什么病?”
我跟她说了村里的关于韦奇的谣言。她摇了摇头,表示否认。之后,又肯定了。
“他确实病了,病的很重,”她以悲伤语调说,“他病在不了解这个时代。”
韦奇确实去找过她。当他突然出现在门口时,她相当惊讶。然而使她惊讶的并不是他的突然出现,而是韦奇的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而且她很快就知道了韦奇失魂落魄的原因:
“他跟我说,那天中午启光死了,虽然没有详细说明他的死因,但可以推测出是场正常的意外事故。”
当时启光就在韦奇的身边落下天棚,那声悲惨的惊呼一直留在韦奇的记忆里,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换,并没有烟消云散。即使是一年后,当我向他打听启光的事儿时,他似乎还没有从那场惊魂未定的事故中走出来,而仅仅是恍恍惚惚地向我提到那声惨叫,就不言语了。对于他的隐瞒,我觉的可以理解。事实上他不仅隐瞒了别人,也隐瞒了自己。当他给雨娟提起启光遗留下的那滩血时,尚兀自惊颤不已。也是在那时他知道:他晕血。
“可能是因为这个,他从现场逃避了,并且来找了我。”雨娟说。
自同雨娟偶然相遇后,韦奇就拒绝再走出工地。那次,韦奇同样想避而不见,但雨娟没有给他机会。“我觉的没什么好隐瞒的,我对他说,事情就像他所预料的那样。我给了他住址,电话。他没有丢。但他很快就走了,而且一直没跟我联系。”
那天雨娟回到宿舍,觉得是那么的委屈,有如此强烈的倾诉的愿望,以致于痛哭了一场,在以后的那段日子里,她更加拼命地折磨自己。她孤零零地对着墙壁,反复思量着这些年她遭受的委屈和伤害,一个人自问自答,究竟她做这些是为了谁?是谁造就了今天的她?最后,即使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也没有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她只能把它归结为空虚,并且发现,仅靠她一个人,是无法把空虚填满的。但男人又个个是那么的可恨,即使把他们吞下肚子,也不能解恨。如此,她觉得是活在无边的痛苦森林里,那里遍地的食人花以剑戟般的舌头在吞噬着她。而她唯一的反抗就是更加沉迷于醉生梦死:“人都是要死的,生命只有一次可供践踏的机会。”因为她无法承受,清醒时刻的孤独感和被摧残感。在韦奇像躲避灾难一样地避开她后,她连死的心都有了。无论清醒或者迷醉,她时时都想着,必须当面将一切都告诉韦奇,哪怕只有一次。
“即使去死,我也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活着了。”
然而等韦奇出现在她面前时,那一直折磨着她的愿望瞬间即打消了,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她觉得可笑。
“我当时就迷到那一点了,我能向他解释什么呢?”雨娟跟我说,似乎还停留在那个深秋的午后。确实,当她见到韦奇时,第一时间产生的念头就是它。
那天下午,她还在睡觉,被敲门声吵醒了,那声音断断续续的,显得犹疑不定。她开了门,见韦奇低着头站在门口,身上穿件又脏又旧的汗衫,直盯盯地瞧着手里转动的酒瓶。“你冷不冷啊,快进来,韦奇。”
“我刚刚喝了酒,”他趔趄了一下,颤抖起来。她伸手把酒瓶夺了过来,并将韦奇拉进门。
“对不起,我刚刚喝了酒。”
“谁不知道啊,隔着门我都闻见了。”
“对不起。”
那个晚上,他们为共同的穷途末路之感而彻夜不眠,相对垂泪。尽管雨娟试图以她那母羊般的温情唤回韦奇的逐渐冰冷的心,但这只是使他们更加的自哀自怜。他们几乎同时感觉到,对方离自己已经越来越远了,以至于谁也没有提到过去,而只是把它当作由于孩子气的无知或骄傲引发的闹剧或灾难。当时,如果说他们曾感觉到相互温暖的需要,不如说他们感觉到的只是这种需要在逐渐抛弃他们的遗韵,并不是他们心中的道德律在妨碍他们,韦奇明白这一点。我们也同样明白,在一个堕落的社会里,任何的道德律都是对道德本身的讽刺。
外面是午夜。城市正被越来越缭乱的灯光迷惑,而渐渐沉陷,当黎明到来时它将拖着被弄疼的躯体,踏上它前途未卜的旅途。几天后,韦奇不辞而别。为他长期的思恋画上了悲苦的句号,两人都未曾坦白,一定程度上,总算避免了尴尬。
临告别的时候,雨娟又重复提到,这么多年来她对村庄和村人的怨恨之情,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经受的伤痛越多,怨恨之情也就越深。而得知韦奇的死讯后,她觉得它好像一下子平息了,从内心完完整整地消失了。“好像他的死就是我一直期待的补偿。”她干涩地笑了笑。从那时起,她好像突然明白了生活,获得了新生,开始怀念起家乡来。特别当她以这样的眼光重新打量村庄时,她发现村子还是同一座村子,河流还是同一条河流。只是那片大树林更加茂盛了,那棵大桑树也显得更加的茁壮,威严,相信在春天它会结出更大更甜的桑葚,相信会有同样的一批鸟儿回到这里,在槐树上筑窝。这些童年时田园诗般的景象,并没有消失,她依然在为它们感动,却不明白为什么之前会一直折磨着她,使她失去了对生活的感知。
“现在,”她补充说,“我想好了,我想结婚,不再出去了。前几天我就相了亲,挺满意的。那是韦奇下葬的第二天。我没去参加他的葬礼,也算了却他的一个心愿。”
“我想,我能理解,”我谨慎地附和道,“但你能不能告诉我,他是不是跟你说过,他想死之类的话?”
雨娟否定了。她说她像我一样,也不了解韦奇的真实想法。不过,韦奇确实曾向他提起过:“如果我死了,你也别去看我下葬。”但那时他们正为启光的事伤心,雨娟怀疑他是在为自己的逃避开脱,因此弄不清这句话的真假。



我曾亲耳听过韦奇类似的话。但在当时,同雨娟的感觉相似,只是认为那是由于他的悲伤导致的过激言辞。那是在叔叔入殡的时候,他看着很多人匆忙地往墓穴里铲土,很快地就堆起了一个土堆。他无动于衷,显得被一些妇女的哭声搞的很厌烦,当有人让他添最后一锨土时,他却没有站起来。哭声都停止了。在站起来的时候,也许是为了向我解释一下,他对我说:“这就是我的葬礼。”
举行婚礼的那天,我因一整天的忙禄,很疲乏,夜里睡得很沉,因而对下雪的情况一概不知。我想着第二天要去好好闹闹新娘子,睡觉前特意看了看天气预报,说是阴转多云。我就放了心。
第二天,父亲仍像往常一样,天一亮就起了床。平常,他都是先跑到韦奇家一趟,去看看病床上的叔叔,然后顺着河沿溜达一下,再回来打扫院子,吃早饭。一天以游手好闲开始,另一天以好吃懒做结束,直到忙的时候累的直不起腰来。起床时他欣喜地对母亲说:“看来七顺这次是好了,刚才我迷迷糊糊的看见他在村头转悠,脚步轻快,也不再搂着那身破大衣了。我刚想跟他说话,就醒了。”
农村人都迷信梦,特别是上了年纪的人。每次做了噩梦,都被认为是厄运开始的先兆,为此,总是日夜不安,引发新的噩梦,直等到坏事真的发生了,这才放下心来。父母更不例外。我对此很反对:“都是事后诸葛,哪次不是事后才想起它是什么的兆应?”但他们不听我的劝解,依然心情沮丧地等着厄运的临头。
“你还没到明白它的年纪。”父亲对我说。
这次母亲没有搭父亲的茬,而是抱怨父亲依此为借口,从而为他游手好闲的毛病开脱。
“一起来就知道溜,啥活也不知道干,成天就只有个七顺,七顺,可真是一个娘生哩,也不想想他当初是咋对咱哩。”母亲从不能忘记叔叔年轻时的蛮横给她造成的伤害,直到他死后,这股怨气才得以平息。
“谁会想到,那么暴躁的一个人,心眼儿会恁小。”
但在那天,看着阴郁的空中飘舞的雪花,她继续抱怨着父亲,将他的善心当作软弱无能的表现。父亲尴尬羞涩地笑笑:“谁让我是当哥的呢。”
“那时候他动手打我的时候可不知道你是个哥。”母亲不依不饶,并转身对我和弟弟说:“要是我有一点儿想不开,都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说那句话时,她并非真的满怀心酸,愤怒,特别是看到鸡缩在廊檐下啄食雪粒,鸽子咕咕叫着不出窝,猪在圈里吭吭唧唧地打转时。她很快就被这些家务占据了,并且心情愉快地做好了早饭,边唠叨我们起床边等父亲回来。
父亲在该回来的时候回来了。抖了抖身上伞上的雪,进屋就说:“七顺还在睡觉,被子掖得好好的,蒙着头。韦奇丽丽那俩孩子怕冷,缩在床上不起来,让他妈一个人烧锅做饭。”转身看到了我和弟弟,便大声道:“您俩懒蛋还不起床,惹恼了您妈看我不揍人。”
“起来恁早干啥,太阳还没有晒到屁股里。”弟弟叫道。
吃着饭时父亲突然打了个寒战。他像想起了什么似地说,我还要到东头看看。“又来了。”我笑着对弟弟说。母亲却没有反对。可怕的预感使他放下筷子就往韦奇家赶。没到地方时他就知道了,他确实忽略了一件事:“叔叔在被子上动了手脚,在趁人睡觉的时候溜出去了。”
那时大概是三更天。夜色茫茫,开始飘起小雪。自从婚礼的当期安排好之后,他就觉得再也没有需要他操心的事了。借口身体虚弱,他足不出户,懒在昏暗房间的病床上,以吸烟打发时间。劝他出去走走,他说病需要静养,劝他少吸点烟,他说是胃病不影响。但他一直禁忌饮食,医生嘱咐他食素,戒酒,他照做了,并独自备用了一副碗筷,避免传染他人。在韦奇婚礼那天,他破例要了碗肉食,没吃几口就放下了,婶子要给他洗碗时,他摆摆手让她搁在那别动。谁也没在意他要干什么,因为有很多的事儿要忙。而且他确实需要休息,失眠就闹得他够难受的了。当新娘的娘家来人要走的时候,我想劝他去送送,他显得昏昏欲睡,说没关系,往后会熟起来的。我就找不到话说了,因为从他拒绝再去医院检查以来,他就甚少再听进什么。那天,像平时一样,他一天没下床。当一切办妥以后,家人都安歇了,他也安心地睡了会儿觉。到下雪的时候,他被尿憋醒了。平时,他一般只是在夜里撒一次尿,因为很少进食。他摸索着打开灯后,感到短暂的痛苦和恐惧,不得不拿起冰凉的水袋放在额头上清醒一下。之后,他感觉有了力量,就起来撒了泡尿。尽管院子里亮着灯——为韦奇的婚礼临时扯就的,他还是被板凳绊了一下,板凳歪倒后砸在大塑料盆上,盆里碓摞的盘子碗滑落,发出哗啦一声响,响声惊动了韦奇,韦奇就咳嗽了一声。听到咳嗽声后,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走到厨房里,喝了碗凉水,并将事先放好的绳子——因为婚礼要大量用到,可能被人拿走——揣在怀里。他本想去看一看儿子,但抑制住了这个念头,虽然他不知道这样做对韦奇是祸是福:直到此时,那一念头在他头脑中依然是混乱模糊的。他又回到了屋里。
也许是想再拖延一下时间,也许想再清理一下头绪,但他发现要做到后者实在不可能。虽然那一夜像一生一样漫长,足够他回顾前世今生——别人也在帮助他,自觉或不自觉地——但他还是感觉欠缺点什么。是那只老鼠吗?他不清楚。别人也无从猜测,老鼠是何时出现的。第二天上午,在那间小屋里——潮湿、暗淡、与世隔绝——我发现了麦穴上剩下的半块馍,夹层上残留有油迹:显然,肉被拖走了。他生活的残余部分已被阴暗浸透了,在那些阴冷、疼痛、绝望的日日夜夜。在母亲建议婶子睡在他身边时,婶子曾跟他说过,但他没答应,他觉得与其让一个死人睡在身边,索性不如伴着孤独入睡。尽管他自觉地厘定了与人间的距离,却不能过久地沉浸于自身,于是,生机出现了——那只老鼠。历史上曾有一只伟大的老鼠成就了一位濒临绝望的青年,但不是这一只,因为他太老了。
他的感情已变得麻木,但并未麻木到无知无觉的地步。那只老鼠使他发现,他还活着,只是活在另一个世界里。而被无奈地框入人类生活中,人必须像人那样活着。正是因为这一点,它诱惑了他:通过他们之间达成的默契,他得以感官触媒伸展到地穴,墙壁的阴影和灰尘所构成的神秘领域,那不是活人能够到达的地方,以此忘却家人,忘却自己,忘却过去,不思未来。他们——只是出于他的一厢情愿——共同守望,彼此不再陌生和敌对,于是黑夜和白天也不再是对立的两极。我想,在那段与鼠类共融共处中,他已消除了对那个世界的敌意和疑惧,相反,却为它的安宁所吸引,从而达成最终的和解。在农村人心目中与生俱来的迷信世界变得真实而光明,它作出的温情相邀的手势令人无法拒绝。我想,他并非是在多久之前已决意脱离这个世界,只是在某一瞬间,某一莫名的感觉触动了他,使他最终排遣掉良心的不安,而殉逝于那片突现的灵光中。
也许那是一段垂死的挣扎,但也许没有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艰难。从他的两次不懈的努力中,人们有理由相信,驱使他去死的力量是那么强劲,完全不像是源于绝望,倒像来自某种难言的兴奋。他不由自主地走到大门边。风从门缝里渗进来,夹着雪花。他用力裹了裹大衣,恢复了体力之后,便用力拉开了门——因为墙体下陷,门有些倾斜,开关已十分不便。开门声惊起几声狗叫,担心会惊起人来,他小心翼翼跨出去,并半带上门。响声确实惊醒了韦奇,但他没有起来。因为他没能确信,它是来自梦境还是幻觉。
韦奇的天生敏感和后来日益显得格格不入的性格,使他越来越深地陷入忧思纷扰之中,以至于很久以来,他都分辨不出发生在身边的事究竟是现实还是幻觉。特别又刚刚经过洞房之后,人生的悲欢相继,翻云覆雨的特性,更让人觉得生活只是想象中的一场梦幻了。自人群散去之后,看着院子里堆杂的乱七八糟的桌凳,灯光下泛着寒光的油腻碗碟,他便处于所谓的世事如烟的落寞和惶恐中了。他抬头望了望阴郁的夜空,不觉叹了口气。
“刚才明明看见了月亮,难道又是幻觉?”
远处,不知谁家的狗神经质地吠叫了几声,一只被惊起的夜鸟呱地一声飞起来。之后,一切复归宁静,好像被一阵风刮去了所有的声息。
进屋后,他看到新娘子已退去了盛装,裹在敦厚的锦缎棉被下,手托香腮,侧身凝视着他。他关掉电视后看了看她,脑子里闪过“辉耀你的疯狂钻石之光”的一瞬念头。上床后,他先翻出一本书拿来看,这成为詹丽以后取笑他的把柄:“没有人比他更假正经的了”。那是一部译着,书名被译成《福柯的生死爱欲》——一个绝妙的译名,比之原名,亦增色不少。之前,他曾像我坦白,他正被残酷、癫狂、死亡等——都是些需要他永远重新思考的概念——之类的迷念所吸引,并向我推荐了这本书。幸运的是,尽管学校的图书馆非“烂”字所能形容,我竟然找到了这本书;不幸的是,自拿到这本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他搅乱了:与其说是震撼,不如说是惊慌。不仅是作者所论述的内容,他所关注的主题,仅就其叙述方式而言,也足以使人震惊了:那么多非人的现象,颠倒的伦理,趋于人类极限的观念,竟被他貌似秉承科学的精神,以平和的语气娓娓道来,似乎它们只是最平常不过的生活!最不幸的是,读完全书,我接受了这些天下奇闻,并且相信了它们就是最平常不过的生活。
尽管如此,我们这个时代的青年最容易患的幼稚病之一,就是陶醉于自杀的浪漫幻想。生活需要的是智慧,而智慧就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希望的落空而达成的心平气和的状态。父亲的死使韦奇幡然醒悟,他最终认识到了他的错误,。这一认识使他看清了现实,他决意走出幻想,这比想象中困难的多。但也可能很容易,问题只在于如何抉择。等他感觉到已没有选择的机会时,他走了父亲的老路,又到了他意识的背面。
“这么多年来,是什么使我们变得更加愚蠢?”他以前曾经突然问我,没加任何前提。
我一时没弄明白,就反问为他什么这么问,他说是看到墙上的标语突然想到的,而且,他并没有想过要我回答。那句标语随处可见:“致富光荣,贫穷可耻。”而他作了进一步的引申:
“人生在世,活得痛苦并不愚蠢,愚蠢的是乐在其中。”
我们也可以说,特别是对于韦奇而言,到了这把岁数,还不能冷静沉着地将它们付之一笑,依然为某些无从避免的意外事故,动辄拿生命开玩笑,实在不是愚蠢所能敷衍得了的。他的选择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跟其父完全不同。他是否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要查明这一疑问,几乎已不可能了。从韦奇所经历的漫长的犹豫期,特别是他那拖的过长的死亡过程来看,我们可以推测,他确实感到过良心的谴责。直到死时,他对那个夜晚因为他的麻痹而没能挽救父亲而耿耿于怀。这个责任当然不能全部由他承担,事后看来,当时叔叔是五头牛也拉不回来的。
当第一次跨出门时,他并没有想起毒药,而是紧紧地捏着绳索,走进了屋后的树林。树林外有个池塘,离水不远的地方有一棵大柳树。一个狂风暴雨之夜,柳树遭到雷劈,倾歪了。他就将绳头打了个活结,顺势甩上了树杈,并用力在下面拉紧,然后又在周围搜罗了几块砖头,费力地摞在一起。当他将一切办完,歇了口气之后,在往转上爬时,才发现绳套拉的过高了,他根本没力气够着。
红兵证实,他听到过两次门响。第二次是雾拉灰儿的时候,那时,韦奇睡的正熟,根本没听见。我第二天问韦奇,那夜是否有什么异常现象时,他说他听到了屋后一只夜鸟的惊叫声。
临入睡时,他已感到十分的疲乏,但仍被新娘的期待和热情点燃了。当被子蒙过头顶时,他感到身子像吨坚冰般融入了温暖的洋流,他开始怀疑,是墙外支起的炉火在烘烤着他,致使他周身濡湿。一时,他又想着那只被惊飞的夜鸟已落回其巢穴,用硕大的羽翼遮住她瑟瑟发抖的孩子。但那不过是种幻觉罢了。因为在冬天,穿开裆裤的孩童都知道,无论什么鸟都不会下蛋。当门第一次响起的时候,他感到那只是他所熟悉的某首乐曲的序曲,这支曲子使他变得恍惚,似乎再度回到了那光怪陆离而虚幻的异域他乡。在那里他曾一度渴望着死去,使那颗悲凉的心不再起跳。夜的僵硬内核逐渐膨胀,融化,那颗心随之也疯狂舞动,并随着飘荡的琴声再次指引他走向迷失,也许是向往生命之上的迷失,但本质上并无区别,只是以不同方式对同一主题的呼唤。乐声越来越真切,若有若无低诉的琴音之下,女歌手飘若游丝的吟唱犹如烟雨打湿眼睑,而与之呼应的,是强劲的弦乐之上男歌手华丽而悲怆的嗓音冲天而起:
“抱紧我,命运,抱紧我吧。”在那声嘶力竭的结尾,似乎遗忘已久的死之衰竭又迎面扑来。
红兵是在大柳树旁不远的玉米垛跟儿找到他的。当时风雪很大,不容易看清。那是根红绳子,这帮了红兵的忙,因为以前他没见过有这根绳子,又打着套儿。
“那根红绳子太显眼了,在风里荡悠荡悠的,老远我就看见了。我跑过去一看,就见俺叔躺在柴禾堆里,雪埋着下半拉身子,脸上青紫,药味儿呛鼻子。我凑上去一摸,俺里娘哎,吓里我一屁股坐地上了。




当韦奇跨进院子时,尸体已被提前抬了回来,正直挺挺地摆在堂屋内,用一条被子从上到下蒙得严严实实。一股刺鼻的农药味从被子下漫出,与房间内的潮气,人们呼出的烟气混合在一起,使整个房间更加狭促不堪,晦暗的令人气闷。为婚礼而新置的杨木沙发,西式餐桌已被抬到院儿里,刚贴上不久的大红“双喜”也被有心人撕了下来,只有怀抱羔羊的耶稣还站在墙上,以满怀怜悯的柔情,俯视着苍生。人们曾不止一次地预想过,韦奇指不定哪天会干出什么傻事来,但没想到他老子做起事来会更傻。
韦奇一进院子,尚未放稳车子,人就瘫软了。没进门之前,院儿内传出的鸦翅一样扑满天的纷纷议论声,已使他嗅出了某种恐怖意味的气息。等进门后,人们当即住了口,满含深切地望着他。他明白了,有生以来第一次,他被死亡击溃了。而父辈们的生活,在我们的生命中究竟应该占据什么样的位置?长久以来,在浑噩,艰难而又自得其乐的生活传统中,我们从来不假思索地活着,像鱼游于水里鸟翔于空中,而对此唯一的感触——如果曾有过感触的话——便是不幸,它所激起的唯一反应,便是努力地去挣脱,却从来没想过,为什么要挣脱,怎样挣脱,以及挣脱后又是什么样子?我们不知道,我们也不会知道。
多年来,他深信自己漠视生活,漠视生死,因为世事使他变得冷酷——这也是他一直期待的状态,他更喜欢说成“境界”。醒来后,他摆开伸过去搀扶他的手,径直穿过院子,朝室内走去。没有驻足观望尸体一眼,便折进了里屋,仰天倒在了大床上。
他这么做,既非出于恐惧,更非冷酷,而是哀痛。在苏醒的那一刻,他即意识到,原来他一直漠视的,只是别人的痛苦,别人的生死——那些无需他操心的痛苦和生死。这一点他也许明白的更早,在他尚未明白死亡是怎么回事,而仅仅代表着恐怖传说的记忆之初,他已对此形成了模糊的概念。例如,一年夏天,他的斑鸠死了,那是我们童年时代喂过的唯一一只斑鸠。两天后,村里悄然兴起了一股光头风波,从十二三岁的少年到五六岁的孩童,大部分都刮了光头。大人们看着光头像气球一样在村里随处浮动,一时烦恼不安而又哭笑不得。而在每天中午到下午的大部分时间里,河里聚集的一颗颗秃葫芦,更让他们怀疑这是一次精心筹划的密谋,藉以反抗家长的管束。因为在人们的固执观念中,特别是这种观念与露天电影所传达的信息暗合时,更使人确信,光头是流氓的一个鲜明标记。而成群结对的孩子们正是借助光头这一显着特征,大摇大摆地去他们想去的地方,玩他们想玩儿的,而不必顾及家长们的禁令和吩咐下来的活计。但大人们并没有急切地去寻找主谋,那是明摆着的事儿,除了韦奇还能有谁?“跟他老子一样,他从小就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人们就这样原谅了他。韦奇没有否认,也不必否认,这事是他开点头,只是没有想到后边的人跟风这么快。事情的起因其实很简单:悼念斑鸠之死。那是我们在村外游荡时无意发现的一只斑鸠,因体弱还不能适应长途飞行。那时候,幼斑鸠是难得一见的鸟儿,因为他们祖先的笨拙,而在村围四周内濒临绝迹。然而,这只幸运的小斑鸠并没有体会到我们对它的感情,不几天就死了。正在我们沮丧不已之时,一个下午,韦奇顶着一颗让我们艳羡的光头,出人意料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并发誓说往后绝不再染指屠杀鸟儿的劣迹。
“以这颗脑袋为证,这是死在我手上的最后一只鸟。”
而此时,很显然,父亲之死绝不像死一只鸟儿那么简单。虽然我们很容易宽恕孩子的顽皮,胡闹,这也是我们至今流传的不多的民族优良传统之一。不过,关键的是,我们会认为这样的孩子更机灵,更能适应他们即将面临的恶劣的社会环境,这样的孩子长大后,也更有前途。等看到从前的那个顽皮的孩子长大后,却比孩子时更不懂事,大家失望了,而且,失望很快变成了不满,再也不会原谅他。因为,谁都有理由担心,自己的孩子会像他一样不孝顺,而世风就是被这样的人败坏的。
   “真是,老子还不是为了他,他却跟没事儿人似的,一滴泪都没掉。”很长一段时间里,村里人都在为此愤愤不平。
婶子失去了往日的心灵宁静,躲在里间里嚎啕。那哭声一阵一阵的,好像肺管被什么堵塞了,提不起劲来。几个妇女围着她,边劝边听着她夹杂不清的怨诉。过了很久,我才听明白,使他伤心的并不是丈夫的死,而是他的狠心。她数落他一直把她当个外人,啥事也不让她知道,啥事也不让她插手;说他一直把钱攥在手里,死了都不留个他。翻来覆去的,就是这些事儿。婶子的话在某种程度上说,也属实情。在收拾遗物的时候,詹丽在一个隐秘的角落里搜出了一个纸包,里面是些零钱和一张账单。婶子之前曾找过,但没有找到。她总觉得丈夫总在隐瞒她,这一点她猜对了,只是不知道原因。
在她一家三口的生活戏剧中,她一直扮演着幽灵的角色:无足轻重而又无所不在,无知无觉地活着。直到有一天,她被人拉入教堂,找到了信仰,她感到自己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因为在那里,她明白了,她原来的生活是多么的愚昧和危险,竟不知道一直是个罪人。之后,她以顽强的意志和热情,宣扬着主的恩惠,想以此感化丈夫和儿子,使他们也能得到主的宽恕,然而他们两个都是食古不化之人,顽固的像两块石头,不但滴水不进,反而掉过头来吵她,嫌她神神道道的。在家里,她找不到一个倾心的人,自我感觉上则更像一个名副其实的幽灵。在人前,几乎找不到话说,除非遇到“志同道合”的人,开口必是基督;临餐时,入睡前,必先暗自祈祷一番,方能心安;而每逢周三周日,雷打不动地要去做礼拜。这样,由于一周有两天的时间被占据,加上她干活又粗拉,地里的活便无法照顾过来,三四亩地的庄稼都长得蔫头巴脑的,杂草成堆。父子二人为她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无论是苦口婆心的相劝,还是恶语相责,都不能使她醒悟。“要我不吃饭都中,就是不能不做礼拜。”人们也越来越看不下去了,叔叔死后,众人想尽办法劝他放弃而未果的情况下,母亲对我说:
“这就是她当时的答复。”
然而,真正使父子俩苦恼的,并不是她的固执,而是村人的闲言碎语。人们早就发现了他们这些信徒的行为怪异了。他们自我孤立,举止神秘,像地下组织般悄然行动,定期会面。一开始,人们尚持一种观望的态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提倡宗教自由,这是根本上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与己无关,随他们去吧。可慢慢地,人们发现,他们的队伍在逐渐壮大,成员由原来的衣食无保,老弱病残之辈,转而囊括了三教九流的各式人物。这就不是某个人的事了,而是一件相当严重的,可能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大事了。他们已经扰乱了人心。人们更担心,自己说不定哪天也会被迷惑,思想一动摇,就可能失去信仰。而更严重的是,邻里之间的感情正逐渐疏远,村里的欢声笑语少了,相互猜疑忌恨的情绪却增加了。表面上看,这是因为人们不敢再相互开玩笑,担心一个无意的玩笑会引起一场漫长的仇恨争斗,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而实质上,当然怪这些信徒,他们败坏了祖先传下来的习俗,再不能保持与人们思想的一致,破坏了固有的和谐,宁静。看一看他们平时的表现吧。他们总是勾着头,紧绷绷地赶路,遇上人也不再笑脸相迎,倒是见不得人似的遮遮掩掩,或者仇人似的对你投以冷漠的目光,一看就是做贼心虚。这不,在葬礼之前,这些信徒——多是些妇人——一个个悄悄地溜进来,躲在寡妇的卧室里,嘀咕着要按教堂的仪式置办丧事。谁也不敢说他们不是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态,或者想趁机取势。
婶子同意了这一提议,她有自己的考虑。虽然在突发的灾难面前,她一时变得六神无主,可清醒过来之后,她就要面对现实了。当时,正值县里的殡葬改革大张旗鼓的时刻,按照规定,死了人,必先经过火化才能入土。县里对此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其实都是没必要的。只需指出其中的一条,也足以使我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改革的势在必行了。例如,说“耕地面积急剧减少,已经到了关乎子孙后代的生存问题的地步”,这一条就足以。我们都支持,即便为此要付出极大的牺牲,我们也都准备好了,毕竟,子孙后代的生存才是百年大计,是民族未来的希望。村里人大部分都这样理解了,只是有一小部分——这在所难免——理解的不够彻底,他们在背后偷偷议论——仅是议论而已——说“人最后还是要埋到土里,还不得占那么大坑吗?”如果我有资格,我一定会站出来,反过来教训教训他们。各人有各人的难处,更别说大人物们,他们不但要考虑大部分人的利益,更要为你们提前考虑你们从来不知道去考虑的子孙的利益,各方面都要权衡——再说,无论怎么讲,埋骨灰入土相比埋尸体入土,总算前进了一小步,火的净化总比遭尸虫的啃食强吧。至少,也应该想到,它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嘛,死后入土为安,不正是农村人的最后愿望吗?一举两得。
由于村人的顽愚,在政策颁布之初,尽管县里三令五申,并以经举报后启坟,罚款警示,一些顽固分子还是冒险连夜将死人偷偷埋了,结果引来治安队。一些人为逃避罚款,竟置先人曝尸荒野于不顾。想到这些都使人不寒而栗,而那些人之所以这么做,还有一个令人心酸的理由:付不起丧葬费。婶子要面对的,就是这一难题。同样,摆在婶子面前的现实,也是韦奇的现实。他的婚姻以及其父的病,已使家里欠了一屁股债,面对家里的这幅烂摊子,丧父之痛似乎已作为往日的一桩噩梦消散了,转而迎来的忧虑那么尖锐,他想都没想就接受了母亲的建议。
尽管人们竭力地克制住情绪,免得节外生枝,可是这一提议还是惹了众怒。人们为了她到了这般田地依然执迷不悟而痛心,那是显然的,对于丈夫的死,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以前都以为是她傻,现在看来,根本就是她心狠。原先我跟她说,让她睡在您叔身边,也可以有个照应,他一直说他夜里谁不着,感到冷。她就是不听,这能不让他伤心吗?这不是心狠是啥?”第二年春节,看到婶子照样贴上了大红的基督春联,母亲对我讲时,言语中依然透露出不满和无奈。
“现在我不劝她了,你要说不让她信主,比叫她死都难。”
这份不满与无奈,写在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脸上,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理由发作。韦宗良尤其显得义愤填膺,最终,情绪失控了。作为当年与韦七顺无话不谈,义结金兰的兄弟,韦宗良觉得由他站出来表达一下大众的心声,是恰如其分的。想当初,对于他们共同经历的虽历被知识分子讨伐揭露,城里人提起来心寒胆缩或跳脚骂娘的风雷激荡的岁月,他们提起来时,尚且怀念不已,酒热耳酣之际不乏抛泪相惜。当然,与其说他们怀念那个时代,不如说怀念的是他们的青春及那时候的风光。然而,随着那段暴风雨般的岁月转瞬而逝,他们的豪言壮志和激情也成为了昨日记忆的历史烟云。风光稍纵即逝,而漫长的时间却是每一个人都要面对的主题。他们不得不重新去认清形势,并接受了各自的命运安排:下学后,他们都结了婚,韦七顺安分地在家种地,不过有时借着酒劲找找老子跟兄长的麻烦,或发发牢骚,以此释放体内尚残留的激情;韦宗良则幸得贵人相助。这位贵人是他的一个什么表叔,在乡里教育所任会计,把他安排进了一所小学教书。凭着他那不错的天赋和耐心,他的职位节节攀升,最后在乡中学任了校长,某种程度上总算摆脱了土地的束缚。虽说后来因种种不能人力加以扭转的人情世故,两人生分了,但最初的那份情意还是货真价实的。这份情意此时使他头脑发胀,他上前一步,大手一挥,为了能使婶子及众教徒听见而激烈地大声喊道:“这事儿,教堂的人一概不许插手,有我在这儿,教堂一概不许来人,来一个打一个。”
韦宗良不是一个能被感情冲昏头脑的人,这一点他知道的很清楚,然而是什么使他显得如此的激动?他很快就会找到答案。自下学后,他也曾有过一段时间的失落。那时候,像任何时代的任何不得志的青年一样,愤愤不平,情绪容易激动,认为是命运亏待了他。但当走上正途以后,他一路可谓顺风顺水,天生聪明的头脑使他知道如何去把握人们的细腻心思,加上一副百面皮,更是如虎添翼,事业自是蒸蒸日上,在村里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虽不是当地什么响当当的大人物,在村里也算数一数二的了。更使他骄傲的是,他老婆给他养了三个有出息的儿子,人人艳羡。他率先在村里盖起了楼房,逢年过节则高朋满座,大鱼大肉,可以说已是功成名就,一切尽在掌控之下了。再回首当年的那个不通世故的青年时,总使他那固若金汤的内心之城里生出一缕难堪的忧伤。躺在床上时,这缕忧伤之情就更加真切了,常常使他夜里孤枕难眠。这都是那个既泼悍又碎嘴的黄脸婆闹腾的。她狗屁不通不说,又偏爱在人前显摆,让他始终像嗓子里填只苍蝇般难受。十多年前,他一直在乡中学任校长,并在那儿结识了一位年轻的寡妇,人漂亮,性格又好,抚慰了他那无人知晓的内心苦闷。然而,风流不几年,却被黄脸婆知道了。他本想趁机将她一脚踹了得了,不想却捅了个大马蜂窝,反被她倒打一耙,不光让他在上司面前丢了丑,连职位也丢了。不过,上司看在与他十几年的情分上,从轻处理,让他回村里小学继续任校长。但他的风流梦也就此夭折,重陷于苦闷中。即便如此,黄脸婆仍是不依不饶,在村里对他沿街破口大骂,弄得他在街坊邻居面前灰溜溜如丧家犬一般,直到他当着众人的面低头认错才作罢。这事儿,后来一直被她抓作把柄,指不定搭错了哪根筋又出来在人前乱说一通,好像这事儿只关系到他一个人的羞耻似的。而此时,当韦宗良看到老婆频繁地在婶子的房间里出没,卖力地鼓动着她按教堂的仪式置办丧事时,终于知道了那份情绪的出处了。
当然,村里人都站在韦宗良的立场上,使他在这次斗争中占了上风。教徒们一个个又悄悄地溜出了房间,并且,在持续三天的葬礼上,没有一个人再出现过。婶子并没有对此产生怨恨。事实上,她从未在内心里怨恨过任何人,怨恨过任何一件事。她生活在无人无我的世界里,在那里,上帝的万丈光芒只照耀着一片黄沙。没有人比韦奇更了解他的母亲,因此也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怜悯母亲。在他死后,我了解到,尽管他一直反对母亲信主,他最后的读物却是教堂赠送的一本印刷低劣的黑皮本《圣经》,而婶子,因为不识字,从没有翻开过。从母亲身上,韦奇得出了他对世事的最一般的看法:任何事件,无论悲剧,正剧,最后都会演变成一场庄严的闹剧。
而家里人对这场正上演的闹剧一直无知无觉。一拨又一拨前来吊孝的人哭了一场后,又被送走,而至亲的人则留了下来,为死者守灵。可是人还是显得太多了,加上天又是在太冷,大家都相互抱怨着祖辈传下来的规矩太没人情:不能吃饭又不能睡觉。三姑终于不能忍受了,因为她的两个孙儿,一左一右地抱着她的腿哭。“别讲那么多规矩了,他这样一狠心就不管咱们了,咱也不讲他,不能再让活人遭这份瞎罪了。”韦奇一言不发地看着婚礼的剩饭温热后由新娘子重新端了上来,看着亲人们吃过饭后挤到新床上,看着积雪又吞噬了庭院,他开始哭起来,像那俩孩子一样,抽泣的喘不过气来。
那俩孩子确实一直在哭,哭着要回家,怎么哄也哄不下。经过百般软硬兼施的询问,其中的一个孩子道出了原委:既不是冷也不是饿,他们哭是缘于某种未知的恐惧。到半夜时,这一恐惧也出现在新娘子身上。虽跻身在那么多人中间,她也一直在瑟瑟发抖,因为只要她一闭上眼睛,就觉得有一双陌生的眼睛在某处盯着她,更不敢睁开眼。而半夜时突然无故作响的饮水机使她失声叫了起来。她头晕,恶心,突然发现在所有的人中间,就她与自己的公爹最陌生。这一发现使她不寒而栗,不由得感觉自己成了恐怖传说中最有可能的受害者。这一感觉持续了一段时间,即使叔叔化骨成灰,埋棺入土多时,也没能使她恢复心神。韦奇不得不带着她去作了检查,医生的一番话,终于使她打消了疑虑,开始安心地过起了日子。
“你真是太粗心了,妻子都怀孕这么长时间了,你都不知道?”医生数落韦奇道。
在葬礼持续的三天时间里——因为风雪太大,道路受阻,尸体送去火葬的时间延长了——韦奇似乎无意识中又玩起来他保持沉默的个人游戏。虽然他过去玩的很认真,也很气馁,但他并不知道,她其实是一个接龙游戏,一旦开始,便难以结束。自进屋后,他毫无阻碍地步入到他悲伤的后花园,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再也没有——也从未想过——走出去,像牲畜一般被世事牵着鼻子走。当母亲提议按教堂仪式办丧事时,他想把父亲交给神父;当韦宗良的反对生效,众人要出钱将父亲埋入祖坟时,他看着老人们熟练地将尸体装殓了;当被指示需要行礼时,他规规矩矩地磕头拜谢。过度的悲伤似乎已使他丧失了思维能力。
然而,他的内心并不平静,在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亡灵一直活在他的身边,默默地注视着他,却从来没有向他吐露过一句真言。至死,他都没有弄明白,这一幻象究竟意味着什么。事实上,他也没有去认真地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他被另一个问题缠住了,一个更加无妄的问题。
“凶手,究竟是你还是我?”守灵的那个夜晚,他直盯盯地望着天花板,突然没头没脑地来一句。那是他三天里的第一句话。
死者已矣,尽管两天前还与他们谈笑的亲人正直挺挺地躺在眼前,失却了温度,人们却已经挤在床上,抱怨起寒冷,扯起了琐碎的家常,并让死者最后一次活在他们温馨和关怀的嘴上,然后,被置入他所应往的地方:安息。被遗忘。继续活着的人们明白,这是生活的必然程序,它总是悄无声息地将它久久酝酿的不幸,在令人猝不及防的间隙抛付于你,而遗忘,正是对抗不幸的唯一武器。这是每一个追求幸福的人的权利和依靠。他们都是平凡的人,贫贱而手无寸铁,数十年的逆来顺受,挣扎在生死的边缘,早已学会了如何在贫苦和灾难中保存希望,以保留还能继续活下去,继续热爱生活的勇气,或者说,如何在毫无希望的境况下能做到视而不见。
之后,他在信里这样跟我说。我为他能有这份体悟而欣喜,但他并不是“视而不见”,而是看的更远:
“这就是我的葬礼,你已经见过了,将来我死了,你就不用再去看了。”这是他当时跟我说的第二句话。




在韦奇身上,肯定发生过一些不为人知的事,产生过某些离奇的观念。但对我来讲,这些事、这些观念,必定是在理性可以感知的范围之内,而且,我相信,我应该知道,也应该能够理解。我们在一起的那么长时间里,可以说得上他抬起屁股就知道他要放什么屁,更别说是在当今这个连最懂得保护隐私的名人得便秘的事儿都瞒不住大伙儿的时代。
韦奇应该不会忘记他决定退学的那个下午。那是仲秋时节,天气正在转凉,毕竟,秋蝉已瘦了个把月了。几只蝉吱吱的叫声已不显得刺耳,倒像是在凉风吹袭下瑟瑟发抖。韦奇突然跟我说,他要退学,“虽然不知道要去哪儿,也不知道去干啥,但我得走。”显然,这句多余的补充使他感觉到了话里透露出的软弱成分,他用双手拽了拽胸前的衣襟,然后将手往后一甩,干咳了两声,吟出了那句千古名言:“大丈夫岂能戏于笔墨之间耳。”这一决定使我吃惊不小,我没问他为什么便提出了反对。而且,我知道自己劝不住他,就拉上了叔叔。
“可是你爸不会答应的。”
但我猜错了。叔叔并没有明确自己的立场,而只是给了他一个忠告:“等你吃过苦头后再给我说你的决定吧。”韦奇则说干就干,头也不会地走了。
叔叔了解自己的儿子,但了解的不够彻底。之后,他们也许都曾为自己的轻率有过片刻的悔意,但都未曾言明。叔叔当时之所以没有强力拦阻,如果说是出于让韦奇提前经受一下生活的磨砺的考虑,以使他尽早地成熟,不如说是自己的阅历使他悲观失望。在我们这个阶层里——历来如此——生活总是向我们表明:若要富贵或者说有所成就,必须依附于权贵们的施舍,否则一个人一辈子终将一事无成。
“要论成绩,当时三个韦宗良也赶不上您叔。”父亲曾跟我说过。
只有我去为韦奇送行。一路上我闷闷不乐,而穿城而过的铭河散发的恶臭更使我恼火。化工厂里的黑水源源不断地排出,汇聚在河里,河面上漂浮的白色塑料,烂木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更使人相信,此地的居民费尽心思所做的努力,结果不过是由一座废墟走向另一座废墟。多年后的今天也许可以设想,正是这条被弄污的河流屠杀了乡下的鸟儿,她所哺育的乡间少年在离开后相继陷入都市与世事的汪洋,未经几个扑腾便纷纷沉落,像一场春天的冻雨冰结了抽芽的细柳。
然而,韦奇突发的退学冲动,却是源于一种迟发的思念。半年前,雨娟在家庭的压力面前,终于作了让步,她退了学。对一个农村的女孩儿来说,父母能把她供到高中,已属难能可贵。作为家中六个孩子的老大,她老早就应该董事了。而且,她确实董事的很早,在别的孩子还没断奶的时候,她就学会了照顾妹妹;在别的孩子还在父母的怀里撒娇的时候,她就要容忍第二个妹妹在她怀里撒娇了。时常,人们总会看到她领头鹅一样指挥着摇摇摆摆地依次往下排的四个妹妹。早起,她必须叫醒哭闹的妹妹们,吩咐她们哪个做饭,哪个烧锅,哪个把圈门打开,放鸭子下河;放学后,她要领着妹妹们到该到的地里,教给她们分清啥样儿的是草,啥样儿的是庄稼,把羊栓在什么地方,以使任性的羊羔不会吃到庄稼苗,引起邻里争端。生活,不仅需要细心,更需要耐心。有一天,她终于厌烦了,跟他爸吵了起来,抱怨他妈只会瞎指着干这干那,自己却整天吃饱等饿,没事儿跟人生闲气,这惹恼了父母,被狠揍了一顿。
“想翻天呐,”花长贵对她吼道,“我告诉你,你就老老实实地帮您妈多干点活儿,您妈唯一的任务就是给我生个白胖儿子。”
雨娟的怒气被平息了。她以冷漠的眼神瞟了花长贵一眼:“原来你不光想养一位皇后,没想到还想养个太子。”花长贵被她的冷嘲重新勾起了怒火,然而看到雨娟的眼神,手就瘫软了下来。此时,他终于弄明白,女儿已经长大了。
也许我们都忽略了,不知什么时候,雨娟已不是我们所熟悉的那个假小子了。她变得高挑,亭亭玉立,原先的一头一直遭受嘲笑的枯黄的头发也柔顺了,以当下的眼光来看,更具魅力,更显得面孔的白皙细腻。然而,她最大的改变并不是身体上的。自那天后,他似乎终于体会到了父亲的苦衷。她突然发现父亲呈现出的未老先衰的迹象,这一迹象在她随父亲走路时更加明显:他害怕给人打招呼,在人前自觉矮人半截,当别人在他面前说雨娟像个假小子时,他表现的不知是羞愧还是恼怒。于是,雨娟也期盼着能有一个弟弟。在她考上高中的那一年,终于梦想成真,一个健全的大小子在她家呱呱坠地。家里双喜临门,全家都眉开眼笑,花长贵更是乐得合不上嘴。这一乐,使他多年来憋在肚里的想法,终于吐了出来——恳请雨娟退学,因为他再也不需要靠养个假小子来装点门面了。雨娟甚至找不到一个反驳的理由,可她依然感觉到满腹委屈,看到全家人都沉浸在新生儿降临的欢乐氛围里,完全对她的伤心看不见时,这种委屈就更显得强烈了。她到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就偷偷地抹泪,并暗暗向天发誓,绝不会再次软弱。这样,她感觉好受多了,并且马上这样做了,在家的时间里,她悉心地照顾年逾不惑还坐月子的母亲,心肝似的疼爱她的弟弟。她表现的是那么情愿,那么自然,连她母亲都感动了,在痛苦的喜悦中大骂丈夫是个缺德鬼,只为能让花家续香火,就不顾她们母女的死活。
对于雨娟的突然转变,韦奇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他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时光流逝,等待着那个绝望的日子到来——雨娟曾向她父亲请求,等那学期结束后她再退学,她父亲同意了。她说需要一段时间好好想想,而事实是,并没有什么需要她操心的,花长贵都给她想好了,她可以过一段属于自己的无忧无虑的日子,生活也就只剩这点儿指望了。在那段日子里,她看上去完全像个没事人,情绪控制的那么恰如其分,以至于谁也没有猜到真实原因。等她将这一原委告诉韦奇时,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这么一副奇怪的场景:诉说者以陌生的口气叙述着好像一位陌不关己的人的悲惨往事,而听者却忿忿不平,悲伤难抑。雨娟不得不反过来对韦奇好言相劝,以安抚他的激动情绪。到最后,他们都感觉到事情发生了奇怪的变化,当他们看到对方眼里闪烁的泪光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一直想倾诉的,根本就是另外一回事。
他们终于明白,此生此世,世界上再没有另外一个人能够取代对方了。但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他们都了解,自身背负着怎样的枷锁。有很长一段时间,韦奇都被这幅枷锁困住了,他曾一度认为,自己及时止步是明智的,并以虚设的幻想安慰自己——他代人制作情书,用来忘却雨娟。有一天,班主任找他谈了话。那是一位临退休了老头,思想开放,善解人意,只是对年轻人的想法缺乏了解。他问韦奇,他这么年轻,本是活力四溢,像初生的太阳般的年纪,为何总显得暮气沉沉,老气横秋?韦奇愣了,抬头看着破云而出的太阳,突然感悟到那副枷锁本是自设的,而他为此而遭受折磨更是愚不可及。
“您说的对,但您看错了,”韦奇回答说,“因为您在以老年人的眼光看我。”
然而,事情并不像他说的那么轻松,这一点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雨娟走后,每当走路总感到身边缺了一个影子时;每当走进教室抬眼观望,看到原先的位置上坐了另一个人时;每当他脱口喊出“雨娟”而致使旁边的人错愕时,韦奇才恍惚觉得他失去了什么。但事情还没有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他还能靠写情书排遣思念之情。当时,出乎意料的是,怀春少年是如此之多,以至于他都不用问对方,心上人是个什么样的姑娘。因为在他心目中,姑娘们都长着同一副脸孔,具有同一种性情。然而更出乎他意料的是,他发现以前为忘却所做的努力全都白费了,他越来越频繁地想起雨娟,甚至为此神魂颠倒,身体失调。这件事使他感到很愚蠢,特别是看到由他写就的情书十分见效时,他有一种出卖自己的感觉。之后,他想出了一个简单易行,一劳永逸的方法:设计一封万能情书,来人只需手抄一份,署上姑娘芳名就可以塞给心上人了。
这样就解决了别人的问题,但没有解决自己的问题。一天早上,我发现他起床时有点魂不守舍,一整天都在听张楚的《爱情》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到晚上时,他按倷不住了,拉我去喝酒。在席上,借着酒劲,他把近些天的所思所想所感,都向我和盘托出,并强调说,他总算明白了:“我不是生活在孤独人的可耻中,而是活在可耻人的孤独中。”
这都是由一个梦引起的。他跟我说了那个梦,那是个美梦,在梦中他感到那么舒心,那么怡然自得,清醒后却哭了。他说他登上一列车,车上没有司机,也没有乘务员,而他是唯一的乘客。列车平稳地穿越荒野。他不知道它驶向何方,会不会靠站,只看见一棵灰色的树向身后飘去,又看见一只灰色的鸟在空中盘旋。列车在一个叫“三美”的地方进了站。“确实”,他说,“我真切地记得它叫三美,嵌刻在一堵斑驳的泥墙上,我实在想象不出它是什么意思”。他感到很茫然,因为列车不见了踪影,铁轨也没有了。他发现那是个村庄,两个女孩子走向田野。他开始在村里游荡,忽然下起雨来,很大,一对老人在雨中修补房子。他正想过去帮忙,却又混迹于一群玩耍的孩童。他忘我地奔跑,嬉闹,泥水满身。一个女孩把他拉进树林,她既狂野又宁静,美丽而邪恶,跟他的想象相去甚远。然而他却感觉很好,任其戏弄。在温存中他醒了过来。可是,这并不是使他之后伤怀的原因,使他难过和不解的是,他梦到的女孩儿并不是雨娟,而完全是一张陌生人的脸孔。他带着自责的苦笑问我:
“韦章,你说,我是不是一直在欺骗自己?”
自那以后,他更加痛苦的想念起雨娟。他隐约地预感到,往后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而唯一不会发生的事情,是他再不可能拥有她了。这一预感使他忧心如焚,从而陷入空虚,整天显得百无聊赖。因饮食不规律而日渐消瘦,脸色蜡黄,因饮酒过量而致大便干结,最后形成肛裂,并且自此以后,终生都在与他痛恨的忧郁作着徒劳斗争。尽管他极力地瞒着别人,这一情形还是被班主任发现了。当班主任叫他时,他惶恐地怀疑,是谁泄露了秘密。然而班主任却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质,只是提醒他要合理地安排时间。
“你们这个年纪的人最容易出问题,往后你会知道,时间会使所有的问题都消散的。”
韦奇没有等到那一天,即辞别了校园。像一个作自由落体运动的物体突然失去了重力一般,他滑到了自我意志的边缘。他总觉得弄明白一个问题比真实的生活更重要,这一信念驱使着他远走他乡,而当他明白,生活比任何抽象的问题都重要时,才发现已没有什么东西能吸引他了。
他走后,既没有像我猜测的那样去找雨娟,也没有寻一份糊口的活计,而是过起了风中飘荡的生活。我们可以确定,尽管他对世事作了最坏的打算,可是仍然没有什么去妨碍他弄清楚:他过去将自己理想化了。之后,他听从了启光的劝告,去学了电焊,并终生以此为业。对于这门手艺,他没什么怨言,即使他以后为此厌倦得要命。他早已想到了这一点,因为当初之所以听从启光的劝告,正是由于厌倦——厌倦了游荡:它既不像媒体所渲染的那么高尚,也不像狂热们所标榜的那么富于浪漫气息。但韦奇当时跟我提起工作时,尚显得相当乐观,“干活虽使我疲惫,受伤也是平常事,均应列为本职工作的一部分。”从他的话中,仍能辨出初始他于刹那烟火中发觉的“诗意”。
就在那时,他写起了诗。因为他始终痛苦地发现,他的思念之苦并不能在肉体的折磨中忘却,而思念愈苦,困顿愈多,他便愈往后缩。因为对他来说,自欺欺人远比面对现实来得容易。而其中唯一使他安慰的是,诗歌越来越亲近他了。“某种意义上讲,诗歌是孤独感,空虚感的极限。”他对我说。然而,他真正地去关注诗歌,却并非由此引起。学生时代,他就表现了这方面的兴趣,不过,使我们痛心的是,他的品味却不高明——他沉浸于汪国真之流的作品。对于我们的挖苦,他却不以为然,而且轻易就说服了我们:
“这样的诗才容易捕获‘伊’的芳心。”他一本正经地开玩笑。
当时他也写诗,不过我们未曾有幸目睹。他在私下单干,模仿那些伤感乏味,空洞作态的陈腐之作,并把自以为“醉心”的篇什夹在某位应求者的情书中。
然而此时的他,似乎较了真。在给我的信中便附带了一首:
于乱石中你会看出骡马的痛苦。
我终生奔忙,光脚在石板路上磨破
一些非人的失声尖叫 含伤的铅 哭泣
  在夜里,精神分裂的时刻到来 那天早上。

“你父亲自杀了你母亲偷听人宣读圣经”

       那天早上。那意味着我失去了更多的羞耻,无聊

和孤独,但我仍渴望着一个回声:

在我心目中,她很美

有时它以另一种方式出现。
在黎明 日光的大街 情人们亲吻
                  你常常会碰到。胜利的号角吹响了,人们沐浴在晨光中

          欢庆伟大的复兴。路很苦,但不乏玫瑰 姑娘

      和秃鹫。而深渊一旦被察觉现实便会滑脱

我很饿。食物很多却难以下咽
但我仍渴望着友谊 爱情和宽恕:

在我心目中,她很美



            或者是我的愚蠢 懦弱 加上点儿玩世不恭的芥茉

玷污了生活的清白?我得罪了谁?

    死亡在罐子里躺了多年,我亏欠它太多

    甚至忽略了它眺向历史的目光,而洪水

      并不曾过去,重演的依旧是野心家和白骨

  奸妄和弄臣操纵的游戏。该还债了。

       令人庆幸的是属于我的十五分钟尚未及发生:

在我心目中,她很美



      如今当我以逝去的目光抚摸岁月的骸骨。

它的粗糙使我震惊
童贞时人活不明白
明白后人失去童贞

我感谢昔日的意志逐渐消退 呼吸削弱

如同脱网的蜘蛛随风漫行
夜幕降临 突然的自由使我意识到:

在我心目中,她很美

我不懂如何评判诗的优劣,便仅凭第一感觉作了论断,并把这一论断告诉了他。“勇气可嘉,”我信笔写到,“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一点:在国内,诗歌已被糟蹋的够呛了。”
在最后一次通话中,我又提起诗歌,但显然不是时候。从他的言辞中,可以得出结论:从前一直支撑他的东西都背叛了他,原来他对之有多么深沉的爱,此刻他便有多么深刻的仇恨。特别是对于诗歌。
   “你在说文学吗?”他以充满讽刺的口气反问我。我明白,他这只是在自我嘲弄。我跟别人很少谈论文学,就像不谈论音乐一样,而韦奇可以说是唯一能使我畅所欲言而不必感觉羞于启齿的人。说实话,我之所以不谈文学,绝不是因为它是个不能谈论的话题——像音乐,更不是出于自命不凡,情况完全相反,说起来丢人——真实原因是我觉得摆弄文字是件见不得人的勾当,特别是对当前的社会状况有一定的了解之后。韦奇当时大概就处于这种心态下,我当时只是随意地提到艾略特,他却十分激动。他说,艺术家是群歇斯底里的软蛋,虽然都暗地里有着挽救人性,净化社会的抱负,内在里却是缺乏道德之辈;他说他承认他们个个目光深邃,却是老花眼;他说他思考过艺术家们的心血之作存在的意义,发现它们除了对作者起到败坏作用外,剩下的就是被后人用作搞破坏的凭据和借口。由是,他得出两条结论:“第一,”他说,“它们暴露了作者的软弱(痴愚、癫狂、绝望,等等。);第二,传播疾病。”我本想做些补充,但被他打断了。
“别说了,诗歌只是地狱的守冥犬。”
虽然这句话使我一时发懵,我并不介意,在某种程度上,我能感觉出他所表达的意思。因为我也一直在做着使我厌倦的事,并且从不能在厌倦中得到满足。但他肯定把诗歌与生活搞混了。正如他把父亲的死归罪于自己一样,启光的死又一次使他感到罪恶,并把这中罪恶归结于自身的无能,这种无能与诗歌之于生活如出一辙。很久以前,他甚至先天地就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启光。确切地说,因为启光的父亲——烙石——一个现在已衰老的村中名人。
说他有名,一方面是因为他那高贵的姓氏。他有理由为此骄傲,特别是看到另外一家——花长贵家——那几朵虽娇艳却显得单薄的雌性花朵时。民国后期,一位韦姓流民逃荒沦落到花庄,一位好心的花氏先人给了他一碗水半拉窝头。这份好意给了韦氏流民生存的希望和信心,他决定留下来,给花氏做牛做马,绝无怨言。故事本应该从这儿说起。但那位流民死去了,一个世纪的日月轮转,风云变换,已没人记得他的名字。从此人间流传的是另外一个故事,一部鲜花萎谢的村庄史。自从那颗野种得到那碗水的滋润以后,它便恣意地在“花圃”里生根发芽,并展现了野草精神的顽强尽头。不知不觉间,花家人悲伤地发现,那座茂盛的花圃早已是野草丛生,荒凉刺目了。从此花家庄不得不更名为花韦庄,人们私下里里则称为“花萎庄”。等到花家只剩下最后两颗弱苗时,花家才默默地接受了冥冥中的定数:注定灭绝的宿命。烙石虽说不信这个邪——因为他膝下环绕着三个生龙活虎的儿子,并为长子取名为:启光——如今他也只能沮丧地陪伴着他那孤独的姓氏和两个无法排遣体内强烈欲念的单身儿子了。
    另一方面则因为,据说他写诗。尤为重要的是,他一辈子也没能写出一首诗。第一次知道这事儿,我们还是孩子,那时候启光还没有听说一直笼罩着他家族的悲惨命运的传说。当时,烙石正为妻子的不明事理心烦意乱。他天性好客,喜聚不喜散。而人们看着他日益破败的家境,因吃喝而拮据的手头,开始对他心生怜悯,往来日益稀少,最终断绝了。烙石不明就里,而把这份因受冷落而生的怨气归罪于妻子,说她在人前也不顾情面地数落他的不是,伤了客人的自尊。烙石因而失去了往日的好脾气,由此弄得家里鸡犬不宁。启光虽然长的虎头虎脑,憨直可爱,尽管粗茶淡饭,依然吃得肥头大耳。然而这并不妨碍他明白事理,因为谁也没想瞒着他。他就逃到伙伴们中间躲避烦恼,而喂养小鸟则给了他精神寄托。他总是嘴对嘴地喂幼鸟唾沫。“那不是有水吗?”雨娟看不过去,为小鸟明不平。“可他就喜欢吃唾沫”。他将鸟挑在手指上,用另一只手给它梳理羽毛,像抚摸自己的孩子一样抚摸它,然后继续喂唾沫。“这下它可吃饱了,该干活了。”他用一根细线套在小鸟的脖子上,线的后面拖着快小石子,然后抽一根细草,在后面抽打它,不停地抽打他。幼鸟在他圈起的腿弯内不停地拖着重物转圈,他则涨得满脸通红,似乎卖力的不是鸟,而是他。有时他也跟在惊惶的鸟儿后面,满地乱爬,直到它筋疲力尽,张着无辜的小眼睛摇摇欲坠,他才把小鸟捉住,卸去绳套。“看他脏的,跟个没娘的孩子样。”边说边去给它洗澡。“你干嘛要这样儿弄它,没看见它都要死了吗?”“那它吃饱了不干活,要他干啥?”他不理雨娟,把鸟儿拿到水边,小心地洗了洗。有时候,他把鸟按到水下,让我们猜猜它能憋多久,他开始计时,口中念着一二三,等到把鸟捞出来时,多半奄奄一息了。由于鸟儿不知何时在水下憋死的,他到最后也没能拿出令人信服的数据。
烙石则整天躲在河里——打渔。他自制了一个铁皮渔船,仅容下一人。每天,他早早地就出去,将小船往肩上一撂,挑到河里,一个人在那儿扒拉来扒拉去。家里的战事熄灭了。他又恢复了好客的天性,我们每天下午有事儿没事儿都到他那去。他将打回来的鱼,拣出大的留下,亲自下厨,给我们做拿手的糖醋鱼。小的则拿到集上卖掉,打酒回来。
妻子的离去使他失去了对家的眷恋。随着家庭风波的降温,妻子的热情也在降温。烙石到那一天才明白,妻子不再跟他吵闹是因为没有吵的必要了,她伤透了心,没有任何征兆地就走了。烙石失去了重心,忽然发现他是多么留恋那段争吵不休的生活,然而看到屋里的凄凉氛围,也就死了心。他更多地留在外面,闲得无聊时便坐在倒塌的院墙上读书。一天下午,他叫住我们,指着书中的一页问我们,“胡子长了路就短了”什么意思。
“这还不简单,它是说人老了,离死不远了。”韦奇答道。
烙石那张瘦长的形容憔悴的脸忽然绽成了一朵花。“好小子,不可小觑,小小年纪如此了得日后必成大气。来跟我学写诗吧。”他劝韦奇。
我们第一次知道那也叫诗。韦奇却没理那个茬,只是问他:“写诗的是不是都养不起老婆?”
随烙石老婆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的一个邻居,三个快乐的单身汉中的老二,名叫老凉。一时谣言纷起。不久前,老凉刚得到他那从遥远的台湾探亲回来的二叔的一笔钱。家人无法证明他去了哪儿,因为他也是不声不响地消失的。引起村人猜测的,还有另一个让人疑惑的现象:烙石人长得瘦里吧唧,启光却像老凉一样,圆滚滚,胖乎乎的。然而几天后,谣言不攻自破:人们收割麦子时找到了老凉的尸体。他痛苦地双手按住腹部的刀口,蜷缩在一片被压倒的金黄麦穗上。由于天气炎热,时间又长,他肿胀的已经认不出人了,黑紫的血和恶臭招来了大群的苍蝇。
烙石显得比失去妻子还悲伤。他说他要打一尾红鲤鱼来纪念老凉,然而却没能如愿。不过老凉告诉他,不必为此过意不去,他在那边什么也不缺。他是在河里见到老凉的。那天,很多人都在河沿上纳凉,烙石撑着小船在河里忙活,找他的红鲤鱼。有人发现了他的异常:我们见他先将船停在河中央,然后开始用两只浆在船的一侧划拨起来,船随着旋转的水流打起圈儿来。起先他默默地拨水,接着越拨越快,船也随之越转越快,激起浪花,传之老远。最后,小船好像脱离了水面,在空中旋转,犹如一个疯婆娘的颠步舞。这时烙石站了起来,丢下双桨,一头栽到了河里,船还在兀自打转。人们正准备着去摸他的尸体,他又噗地一声钻出水面,大叫一声,惊得一只野鸭扑簌簌地爬上高空。岸上有人高喊:“烙石你是不是被鱼咬着屁股了?”他不答腔,上岸后挑起扁担就往回走,经过我们身边时,他对我们说,是老凉来找他,对他说如果找到杀他的人,就把打到的红鲤鱼送给他,以表谢意。
那应该是九二年。两岸实行“三通”,政府鼓励台海人士回乡探亲。二爷激动不已地也从台湾搭飞机回来了。他对我们说,他最怀念的莫过于小时候吃过的馍焦了。他在家一月有余,馍焦吃了不少,回去时却有些戚戚然:
“往后我就不回来了,准备在那边置一块墓地。”
看来,家里所有的希望又都落了空。在听说二爷不久就会回来的消息时,家人都怀着莫大的期待,期待着能借助二爷摆脱贫困。无疑,当时人们都听信了台湾人不富即贵的神话。在当时的村人看来,二爷的到来,无疑于富贵神仙降临人间。然而,在家的月把,二爷发现,他的到来,除了引起一场人间纷争外,什么也没有带会来,而当时的凄凉景象——日光暴晒下,大街上尘土飞扬,每逢暴雨,则室内汪洋;成群的野孩子牲口般赤身尖叫,人们食不果腹地照看着几棵瘦弱的禾苗,却有精力为争一点地边儿大动干戈——更使他相信,生活在此地的人,如果不是最终烂掉,也会在相互折磨中死去。
“想当年,我就是踩着遍地尸体爬上船的。”提起往事,他不知是该表示幸运,还是心酸。
而一同回来的老凉的叔就很明智。他在省城机场见到了前往接他的三兄弟中的老大——老瓦,攀谈中了解了老家的状况——除了之前未曾谋面的三个老光棍,还有他们的瞎眼老娘瘫痪在床——他临时改变决定,搭机返航。但给老瓦一个条件,以不至于使他在村人面前闪了面子。多年后,关于这起事件儿唯一遗留下来的只有这么一个盛行一时的笑话:当时,老瓦的叔让老瓦说一个心愿,无论他想要啥,都一概满足。老瓦踌躇了半天,脸憋得通红,终于憋出一个字:车。一部车!这一请求使老瓦的叔不禁对他高看一眼——一个出了门不知道哪朝北,撒尿都找不到厕所的泥腿子,竟梦想着一部车!老瓦的叔答应了。几天后,老瓦如愿以偿地开上了他要求的那部车:一部手扶拖拉机。
“你说他傻到家没,要我怎么也得要他几万,反正他有的是钱。”村里人说。
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可以理解韦奇。是它,使韦奇与二爷作了看似相反,实则并无区别的选择——逃离,一旦看不见了,就再也不必为之战栗。




我本想安静地睡去,可是胃在抽搐。潜藏在寒冬的深处,整个村庄、树林都浸透了疾病和死亡的寒潮,土地病的很重。而我的感觉正与回忆相羼杂,尽管我极力地想象冰冷的蛇一样盘曲。生活就是条冰冷的蛇,我却一直幻想用我微弱的体温烘焙他。现在什么都不需要了。不必再用羽毛去砌一堵墙,不必再用毛毯裹起我们的父亲,不必再把坟墓、教堂、先贤祠,抬到歌声的高度。歌声的坟墓,你可以陶醉地安眠,伴着母亲的祈祷,聆听上帝的福音,只是要抑制住胃的抽搐。因为你没什么可以拒绝的了。躯体掌控一切,它精确地事先计量了疼痛所需的途径,并微妙的测算了它的极限。它本身却很脆弱,你无法测准它能为你忍耐多久。它从不逃避,任何你感觉到的或感觉不到的,都会如实地记在账上,并及时地呈报给你:心跳剧烈,眼睛发涩,神经痉挛,脾胃抽搐。最后,它只能背叛你。那种意味无法言传,而我并不需要语言,虽有许多的话憋在心里,说出口来却全不是那么回事。为此请歌唱吧,请放声高歌,因为你还能感觉到时间,三年了。三年来我白天没事干,夜晚失眠,百无聊赖地在病牛愤懑的鼻息里打转,透过窗口默数流云。是的,窗口朝向北面,开的高,太阳不能绕到那边去,风雪却能奇怪地吹进来。每当天气有变,我感觉到时间流逝时,我就可以透过窗缝往外看,默数流云。或以一种麻痹的意志,摊开四肢,一如我们平时所做的,人类的洞穴,在失控的当口,或者按部就班地,植入种子,但谁也不能保证那是不是死胎,正如你不知吞下的是毒药还是维生素。为此应该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而且必须禁止奏哀乐。生活是滋生蛆虫的粪坑,因此你只能将罪孽像劣质烟草,活鱼,废话那样吞食下去,人才能孤独而长久地脱胎于洞开的现实。而如果是我发了疯,那你应该能感觉到。在那么多个夜晚,你睡去如无辜的母鹿,女儿在你怀里。有一天当你醒来时,发现你孤身一人,你会不会向隅而泣,幡然悔悟?我注意到了你脸上日益显现的哀戚,逐渐增多的褶皱和长久地失落的自我意志,却不敢告诉你。那是否意味着某种噬心的残酷或仁慈?或者由于过多的思考:对于苦难,对于爱情及其阴影,影响了你的判断力,只知无谓地承受?别在给我罪孽。我知道,你有对世事先天的正确观念,也从不缺乏坚定的信念,虽然你想法很少,又未免天真,但那也正是你的优点。我祈求宽恕。也许是我身上某种未名的邪恶蒙蔽了你?使你乐观的迷人天性在少女的谁也说不清楚的朦胧情思中起了变化。以后的生活证实,而且会继续证实,其影响是致命的,但我希望它不会太久,因为悲观比乐观的幻想更危险。一直以来我也没有想透,当初为什么要将你拖进这深渊,也许我根本就没去想过,亦不容我去想,长辈们的热切期待不容人拒绝。诚然,他们均出自一番好意,但对我来说,也不能说没有私心。我太软弱,又沉溺于幻想。去跟一位陌生的姑娘会面,聊天,然后逛街,吃饭,日常程序,你明白我在做什么吗直到把你迎娶进门?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整个过程中我只是感到疲惫和茫然,是尽快结束它的厌烦情绪驱使我去完成下一个预定的动作。也许其间我的沉默引你走上了迷途,被你误作了某种诚实,克己的象征?我承认,这种品质当今已为鲜见。“我爸妈都认为像你这样的人好,懂得体贴人。”你羞涩地说。我甚至被感动了。听天由命。惯常的空虚使我懒得向你坦白:你面前坐的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他不过是个罪犯,一个狡猾的刽子手,扼杀别人也被别人扼杀。请别再盲目地相信,那是一种默许,一种含而不露式的传统意义上的美德。我的过去是一条蛇愚蠢地试图征服一块石头,而你则被作为一只鸡蛋吞食了,或者是一管润滑剂?但请相信我,我从来未曾想过,要在你身上捞取什么好处。一直以来属于我的只是难以填充的一段空白,一条沉寂的谷壑,在其中我孤零零地苟延残喘。我想起平时我的声音,它单调,平静,也许不乏温情,合乎体统。对你而言,这便愈加危险,也许正是它混淆了你的视听。当心,你那滥用的同情扼杀了你那过于柔软的心胸,因为邪恶总是以至善至诚的脸孔温柔闪现,虽则它并未抱有伤害于人的险恶用心,但会本能地拖你下水。寒冬。无边之夜以雪的柔肠塞满我的喉咙。连同那隐约呈现的亡父的幽灵,你褪色的眼泪。现在我可以大叫一声:你走吧,我不需要你我从来都不需要你你走吧,你的存在从来都是一个隐形的符号现在我正出于你的位置上与地狱的曲线平行你安息吧。于是,犹如一曲来自天国的颂歌一般,它在我渴求休眠的头脑中往复循环,低回或咆哮。我全身战栗,伴着它神秘的律动,尽管我未曾喊出或者它已在孤独的内心之火中焚毁。我环顾四周:墙壁,高窗,镜子和硬木家具充满痛苦的面孔在刺鼻的尿布味儿里影影绰绰。我不是在标示某种隐喻,虽然我觉得它们意味深长不断地向我传递某种启示。但我已克服了恐惧,它们,在我的体内,搅起一股莫名的水流:那是一种奇异的温暖,激荡着我正加速溃败的堤岸,犹如饥渴的唇啜饮的琼浆,使我恍惚闻到了情欲的气息。它总是在我内心之火微暗时袭来,像雪花一样膨胀,既芬芳又恼人。而如今,你只剩下躯壳和苍白。我想起某个夜晚,你沦落在人类最肮脏的街道,仰吸牲畜们的恶臭,都市的腐烂气息透过你的骨头传递给我。哦,我是不是过于虚伪?我逃匿了。还有,我的同胞们。我的同类。在这一点上,我们生生相息?我记得某些我们不曾到过的夏天,你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采撷野菊,学着野山羊的步伐跳跃。风扫过麦田,摇动泛紫的桑葚,把我拖进无尽的宁静河流。但时光太短了。总是太短。当有一天,我真正意识到我需要向你靠近,你已蒙上了面纱,给纯洁的肉体裹上了不透风的黑色孝布,躲在螺壳内为自己守灵。时光流逝。我想到,在某个午后你醒来,猛然发现床单上滚动的都是蛆虫时,你作何感想?会不会感到代价太高了?金钱躺在钱罐里。这么多年,我不断地追问,是什么导致了我今天的无能,我只能追溯到你。但这仅是我的虚妄。到那个虚假的夜晚我终于明白,我并非真的是你彩衣上的幼虫,我不过相信我曾经是,相信我的痛苦是真的,相信空虚源于越过你的肉体抖动的黑纱,相信那是爱情。从此,我退回巢内,以检视灵魂,并发现它像土地般那么病入膏肓。这时你的形象重又随之在滚烫的平原上升起,我再次分不清,是你还是疾病,在毁灭森林。而这些天来,她在我面前总显得小心翼翼,像觅食的老鼠一样出没,生怕一不小心就触怒了我。而我,希求的正是一些声响,哪怕是孩子的哭闹和淘气制造的声响。她却刻意躲着我,没事儿就去串门,好让我眼前一片清净,头脑一片空白。我知道,这个家已不适合居住,巫婆也说了,有太多的孤魂野鬼寄居在这里,她要把他们撵走,但我拒绝了。并不是害怕他们会流离失所,而是怕自己最终会孤独无依。但时时,我也渴望活人的气息,我也会感到被冷落,被漠视,虽然一贯以来我都认为她不属于我。我们彼此分割,特别是血肉相连的刹那,我愈感到重重隔离的障碍如空虚一样强大而顽固。她是别的人,属于别的思想政体,虽对事物不乏正统的看法,只是不能与我相容。她想改变我,但难窥其途。我也不想让她切近我,因为我感觉自己就是一味腐蚀剂,任何靠近我的人都难免面临深渊。慢慢地,这就变成了习惯,我们相安无事。如果我乐意,这种日子还会继续下去。她的在场只是意味着我的残余欲念的存活,而欲念与死亡正是一对孪生兄弟,镜子的黑白两面。当父亲最后一次不出门外,走向时间的篱外风雪的深处,风暴却裹挟着我浮向泡沫的表层。而如今,我看着黑夜像流水从遥远的地平线上向我席卷而来,直到我不能呼吸,我看着残星在四起的薄雾中迅疾消融,连最后的一丝闪烁也不见,看来,黑夜与白天,并无区别,它们都在吞噬光线。雪。白色。当河水灌满蚁穴,当唾沫充斥双耳,我便闭上眼睛。请告诉我,一切都未曾发生。
出事的前一天,詹丽跟韦奇吵了一架,气回了娘家。这是很少见的事儿,詹丽性格优柔,为人随和,为姑娘时总是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正是因为这一点,当初韦奇没有硬下心肠回绝她,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她在考虑终身大事时,犯了糊涂,甚至连她姨妈的提醒也被当成了耳旁风。婚前,已有些风言风语吹到希文大娘的耳朵里,虽然见过韦奇后——发现他跟从前一样正常,而且更加成熟了——她把嚼舌头的人骂了一顿,但还是把自己的担心透露给了姨甥女。
在跟韦奇相处的那段时间里,詹丽觉得爱情比什么都重要,就没顾虑其它,而婚后,她的这一缺陷不但没有得到改善,更把它与责任混为一谈了,而仅仅学会了对付苦难的诀窍:听天由命。起初,她还不断地开导韦奇,鼓励他树立信心,坚强面对。而韦奇的消极,沉默,使她最终气馁了。她感觉韦奇就像一块石头,或者是个泥潭,任何扔进去的东西要么被弹出来,要么无声地陷进去,别想激起一点声儿响,可说多了又怕他多心。韦奇则为妻子的伤心而难过,却不能反过来安慰她,因为他逐渐地意识到,即使想过一种无能的生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而唯一还能使人维持体面的,就是容忍不能容忍的沉默。这个冬天,他总是腰酸背疼地睡到半晌午——因为失眠,吃过午饭后,要么找个垛跟晒太阳,要么到野地里游荡。詹丽终于忍无可忍了:
“你这究竟是想干啥呀,人家都累死累活地忙这忙那,你就不能替人想想吗?”
“我都替你想好了,你该走了,带上诺诺,回家吧。”
就这么一句话,使詹丽顿时浑身冰凉。她感觉它就像一股虚无的冷风一样,把她吹向了心酸往事的沟渠里。她跑到卧室里,蒙起头,边哭边想,这几年她过的算啥日子呀,几乎在女儿刚断奶的时候,她就狠下心外出打工了。那是些遭受双重奴役的日日夜夜,即便想听一声女儿的哭声也几乎得不到,又要去安慰丈夫的失落。回来后,她一把抱住了女儿,亲热地让她叫妈妈,诺诺却被陌生人的热情吓坏了,哭的哄不下。然而哭过之后,她就把泪擦干了,因为诺诺牵着奶奶进来了,不住地用小手拉她的衣襟。
那是清晨。韦奇正为父亲的忌日做准备。他的心情一开始似乎很好,早早地就起了床,起床时还吻了吻她们母女,并嘱咐他母亲,要好好地招待客人。因为即使再难,也得待两桌客,毕竟是叔叔三年的大忌辰,往年的能省都省了,过了今天也就不再讲他了。而婶子却有自己的考虑,一方面她认为这是花冤枉钱,人都死那么长时间了,祭奠不祭奠他也不知道;另一方面,这与她的信仰不合。因为这,她劝韦奇,还是不办了。韦奇没反对,又回床上睡觉了。
   詹丽叫他吃饭的时候,发现他又恢复了冷酷的本性,不过显得更加慵懒。她就笑着问他是不是吃不上肉了,就急了。韦奇就反问她让她受这么多苦她是不是觉的委屈,然后他就起来吃早饭,并且一直没有出去。看着婶子又匆匆地去教堂望弥撒,他仅仅叹了口气。詹丽明白他的心思,就跟他商量,事该办办,而不必顾及母亲。
“不用了,”韦奇回绝道,“将来让她为我的事再忙吧。”
詹丽一时气哽,她抬头望了望天空,看到一团野兽似的乌云往南飞去,这头野兽曾在她梦里出现过。“真邪门儿,”她说,“冬天里天也变这么快。”韦奇因此责怪她没见过市面:“你能不能别这么一惊一乍的,跟个孩子似的。”詹丽生气了,但韦奇的话还没有说完:
“你该走了,因为你是我的罪孽。”
韦奇的冷漠获得了他想达到的效果。
我见到詹丽的时候,她似乎已明白了韦奇那句话的意思。她给我续了碗水,便低头沉默不语了,脸上的悲戚给她憔悴的面容平添了一份美丽。
韦奇死在了床上,具体时间不得而知。因为他那天又游荡了一下午,天黑了才回来,并且吃过晚饭就睡了。第二天吃早饭时,婶子曾叫过他,没听他吭声,婶子就没敢再叫。因为他一直都有不吃早饭的习惯,用来补充睡眠,为此他曾告诫过妻子母亲,一旦他睡着了就不要打扰,把饭放在锅里等他醒后吃就行了。而且听说他之前——很近的一段时间,在吃安眠药或者镇定片,这也是他所能接受的药物疗法。
婶子则坐在旁边说胡话,尽管我极力地想分辨出点什么,却一句话也没听懂。我发现,尽管她刚知天命,却已老得不成样子了。看到我们住了口,她也不说了,上前伸出枯黑如柴的双手,颤抖地抓住我的胳膊,一直问我:“我错哪了,我错哪了?”詹丽把她拉开了,责骂她越老越不董事。她就跑到里屋,拿了几张纸出来。是韦奇的临终遗言,她偷着放起来了,没让人知道。
这是韦奇留下的唯一的东西,然而却不是正常意义上的遗书,因为关于具体身后事宜,他什么也没说。
“‘但既然,如我所听说的没有人能活着离开这深渊,我告诉你就不要害怕留言。’韦奇,你还记得那句诗吗?”最后一次通电话时,我曾问他。
“那么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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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21:48:33 |只看该作者
排版太乱,字体又小,烦请斑竹编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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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14:19:55 |只看该作者
写得非常认真,有种层层环绕探究下去的品质。我觉得,如果语言更踏实会更好,已经抓住了结构上的某种稳固,但语言还是显得较“浮”,显得虚大,不利于积攒力量,常常一个句子完结力量也就随之消散掉了。细小的着眼点可以试着落在平实的事物和细节上,用内敛一点的方式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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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03:29:01 |只看该作者
对话很好。作者很有耐心。至于行文,我觉着是否要在收紧一些,不要把句子写的这么宽泛,这样一来会让句子很平庸。应该学会让句子更接近事物的本质,我们很难让语言准确地描述出事物的真实性,所以要尽可能接近。
此人已死,有事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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