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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十三月》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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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21:58: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第一章 蝴蝶
1

“我不跟你玩了!”算上李蝶,已经有三个女人用这句话和我诀别了。李蝶对我说这句话时,我面带嘲讽地笑着,她转身离开后,我仰起头,大笑起来,笑着笑着就开始咳嗽。那一刻,我觉得我每笑一声就是吐一口血,真他妈的痛快!
“我不跟你玩了!”你知道为什么李蝶会用这句话和我诀别吗?因为这句话是我的口头禅。在我扔掉”连环锁”后,我说的是这句话;在我从大学退学时,我对老师说的是这句话;在我离家出走前,我说的也是这句话。我说这句话时,虽然每次都很轻易,但从来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不跟你玩了!”我多次对世界说出了这句话,而世界也总是以这句话答复我。
我一直在排斥宿命,于是我努力读书,以使自己更有智慧。可是最后我发现,人越有智慧,就越接近宿命。就像我这一生,一直拒绝使用”王元笑”这个来自家族的名字,给自己起了几十个笔名、艺名或者外号,可是我死后,在我的墓碑上——如果我有墓碑的话——刻着的一定还是”王元笑”这三个字。
”我不跟你玩了!”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口头禅吗?因为这句话曾经深深地伤害了我,并且流下了无法抹去的伤疤,使我经常瘙痒难忍,忍不住去揭开这块伤疤,虽然会疼,但疼痛要比痒痛快得多。
也许是报应,不,一定是报应,是我一直渴望得到的报应。我和李蝶在一起,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这句话我说了不知多少遍,说的多了,就没有感觉了,就像一块伤疤,揭开的次数多了,虽然还是会疼,但已经不能解痒。所以我需要别人来替我把伤疤揭开,这样才更刺激。
”我不跟你玩了!”给我这块伤疤的人是一个女人,所以女人对我说这句话比男人对我说这句话更有效果;给我这块伤疤的人是一个名字叫”蝶”的女人,所以名字叫”蝶”的女人对我说这句话比别的女人对我说这句话更有效果。
这三个女人,一个是李蝶,一个是孙蝶,一个是胡蝶。我总把她们搞混,有时是故意有时是无意,都挺有意思的。可是现在,她们都不跟我玩了。

2

“可是你洗不掉我留在你身上的印记!”我笑得快要死掉了,正好这里是墓地,李蝶离开了,而我留下,是不是很巧?我越这样想就越想笑,就越要死掉。
我笑着笑着突然停了下来,因为我突然听见另一个女人对我说:”可是你洗不掉我留在你身上的印记!”
我知道,她叫胡蝶。
而刚刚离去的是李蝶,她受够我了,这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忍受她的男朋友在墓地里向她求婚,并要求她立刻在墓地里和他举行婚礼。
李蝶就这么离开了我,带着我给她的伤疤。李蝶离开了我,但我知道,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我,就像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胡蝶。
“可是你洗不掉我留在你身上的印记!”

3

李蝶是个歌手,在大多数人眼里,她和我在一起,是一件不可理解的事。李蝶长相清丽,衣着朴素,嗓音空灵,在很多人心中,她就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有人说,她的音乐,不是来自天堂就是来自地狱,反正不属于人间。甚至还有人说她曾在午夜跑到教堂或者太平间,摸着吊灯或者棺材唱歌。
而我只是一个流氓。
“没有欲望的歌,都是虚伪的歌。就这些歌本身来说,我都不喜欢。但我在你的嗓音里,听出了一种纯洁的欲望。”第一次见面,是一次无聊的聚会,我这样对李蝶说,”我想看看你自慰的样子。”
“你真的想看?”李蝶淡淡地问。
“哪个男人不想看?”
“那就跟我走吧!”李蝶说完,把我带回了她的家,淡淡地问,”你准备好了吗?”
“时刻准备着!”我微笑着举起了拳头。
李蝶便脱光了衣服,开始自慰。那一瞬间,我被一种巨大的美感震撼住了,她的裸体比她的白衣更纯净,她的呻吟声比她的歌声更空灵。
“我听过你的专辑,《蝴蝶》。”李蝶从抽屉里拿出两张CD,把其中一张放了出来,”我自己也有一张名叫‘蝴蝶’的专辑。”

看见那只蝴蝶了吗?所有花儿都不如她美
却都过得比她好

我要去找那只蝴蝶
不想再被你们看见
太美的生命,你们不配看见

就这样吧!你们好好活着
我去死!我去死,和蝴蝶一起!

   
这些歌,一听就是李蝶的,但以前没人听过。第一首就有着浓郁的死亡民谣风格,以她独有的嗓音表达出来,仿佛是女鬼在水银中舞蹈,凄厉而略带哭腔,又好像亿万只红蝴蝶从地狱飞出,向大火扑去。
“这些歌才是我自己的歌。”李蝶说,”可是老板说,这不符合我的形象,所以我一直在唱别人的歌。其实也无所谓,反正这些歌本来就是唱给自己听的。”
“那你今天为什么会把它们拿出来给我听?”我坐在李蝶身边,抚着她的长发,问。
“因为我知道,你和我是同一种人——如果你是女人,你就会像我一样,如果我是男人,我就会像你一样。”李蝶顺势躺在地板上,抬起头,望着我,好像在看她自己。
“我想在你的身上画画。”我俯下身子,在李蝶耳边轻轻地说。

4

李蝶是一个风族人,可是她从来没有去过东海列岛,哦,不,这么说不准确,她是在东海列岛上出生的,哦,不,这么说也不准确,她是在从东海列岛通往内陆的战斗机上出生的。
那时候东海列岛还没有统一。
大同党在内陆建国以后,共进党败退到东海列岛,可是遭到了当地的风族人的激烈反抗,共进党采取了一系列的恐怖政策,风族人的反抗却更加激烈。就这样,斗争持续了几十年——直到共进党的领袖、阳烈的同学,江杰去世。李蝶的父亲是一个共进党飞行员,而她的母亲,却是一个写童话的作家。有一天,李蝶的母亲对李蝶的父亲说:”你带我离开这里吧!”
“好啊!”于是,李蝶的父亲就开着飞机,带着怀有身孕的妻子逃到了内陆。又过了几年,李蝶的父亲和李蝶的母亲又一起开走了一架飞机,这一次是飞向东海列岛,但中途坠落在了大海上。
对于大同党来说,拿下东海列岛,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可奇怪的是,阳烈一直没有进攻东海列岛,并且留下遗言:”不许武力攻取东海列岛。”
江杰死后,共进党迅速分化瓦解成几个党派,东海列岛也以此为契机,确立了新的政治体制,腐败得到遏制,社会日趋民主,经济发展迅速。可好景不长,阳烈死后,阳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武力夺取东海列岛,战争仅仅持续了三周,大同党就占据了东海列岛。

5

而孙蝶是一个雷族人,她在雷教的”圣城”雷城的一个教会家庭里长大,她的父亲是当地教会的主教。雷城在华国最北方,一年要下一百多天的雪,因此被我的兄弟吴空称为”雪国”。
雷族女人地位一直很低。建国以前的雷族地区,女人是男人的私有物,父亲和丈夫可以随意打骂、买卖甚至杀死女人。女孩儿在很小时就要行割礼,一旦嫁人,就要在脸上刻上丈夫的姓氏。若女人在出嫁前就失去了贞操,就会被扔进火里烧死。大同党进军雷城后,才禁止了这些陋习。但至今,在大多数雷族地区,女孩儿都不许上学,不许到外面找工作。
所以我一直对雷族人没有什么好感。
可孙蝶是一个特例,大多数雷族女人都是长袍、面纱、头巾的三件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孙蝶却喜欢各种鲜艳的衣服,喜欢千奇百怪的发型,喜欢乱七八糟的化妆品。她还有很多怪癖:收藏医疗器械、养蛇、写黑色童话、看恐怖片和情色片……
孙蝶自称”妖孽”,我们都叫她”小妖精”。
“你这样,是会下火狱的!”孙蝶的一个雷族同学警告她,”华诸会惩罚你的。”
“华诸是哪儿来的野狗?”孙蝶笑嘻嘻地说——幸好她也是雷族人,如果是火族人或者风族人,咒骂雷教的主神,根据华国的民族政策是会被抓进监狱的。
“你为什么这么仇恨华诸呢?”
“我永远都不会原谅华诸,因为他说:‘你们是庄稼,我是农夫;你们是牛羊,我是牧人。’”
“你不相信有后世吗?”由于在太阳城待了太久,以及过于了解孙蝶,同学并没有显得太过吃惊,”第一次的生命不算数,第二次才算数——你不相信复活吗?”
“今世的事都搞不清楚,后世的事就更不关心了,先搞清今世再说。”
“等你搞清了,就晚了!”
    “何子为了我们而牺牲自己,和火族人立约,我们就这样报答他的良苦用心吗?”同学所说的何子,就是雷教的先知。
“又不是我求他这么做的。他自己愿意这么做,和我有什么关系?”孙蝶吐了口唾沫,”我倒是觉得,何子最伟大的地方在于,他告诉了我们怎么才能把今世过好。”
后来孙蝶告诉我,她喜欢何子,是因为何子兵败时,明明可以突围,但他为了保护身边的一百多名妇女,而把自己的头颅交给了火族人。
“你既然知道何子伟大,你就应该按照他所说的去做!”
“我觉得他说得对我才去做。”
“你竟怀疑何子说的话?”
“为什么不能怀疑?我不仅怀疑何子,我还怀疑华诸——如果我没有亲眼看见华诸,我就不知道他到底是神还是人,或者只是野鸡、野鸭、野狗什么的。”孙蝶似乎突然较起真来,”何子在兵败之前,不是也曾质问过华诸为什么要抛弃他、抛弃雷族的子民吗?”
“不是对不对的问题,而是信不信的问题。”
“难道连错的也要信?”
“《雷经》不会错,华诸不会错,何子不会错。”
“那你信你的,我怀疑我的。”孙蝶说,”傻逼才盲目相信。”   
“怀疑一切,结果只能是灭啊!”同学有些着急了,”我不想你这样!”
“灭就灭呗!”孙蝶有些不耐烦了。
“你已经陷入虚无中了——虚无就是火狱啊——真希望华诸能原谅你。”
“下火狱就下火狱吧!天堂满了,必须有人要下火狱,那就让我去吧!”孙蝶笑了几声,”谁让我是妖孽呢!”
“你不觉得,你一点也不像雷族人了吗?你在火族人的地方待了几年,就变成火族人了吗?”沉默了一会儿,同学又问。
“扯蛋,我讨厌火族人!”
“可是你说的却是火族人那一套!”同学说的没错,孙蝶刚刚的那些话,所用的很大一部分是火族人的思维方式。
“我不是雷族人,更不是火族人,我只是我自己,我不属于任何民族。”
“我必须警告你,火族人不信奉任何神明,他们虚伪、自私,他们只有黑夜以后的罪恶!”
“我操!你非得逼我说吗?雷族人就没有黑夜以后的罪恶吗?火族人是虚伪、是自私,可是雷族人就比火族人好多少吗?人都是从女人的逼里生出来的吧?可是雷族人连这个都不承认!你想想雷教是怎么对待女人的,就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邪教了!《雷经》上说何子是华诸的儿子,却又说何子的母亲是处女!我操!华诸就是最大的伪君子!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人明明都有性欲,可是雷教却把这个当成罪恶,并以此为借口践踏女人,女人有什么罪?就算是有罪,也是男人有罪,可为什么在祭祀仪式上用来献祭的都是女人?”孙蝶又吐了一口唾沫,”我讨厌火族人,但我更讨厌雷族人!”
“我知道我无法改变你,可是,岁月如此漫长,没有信仰,你该如何度过啊?”又沉默了一会儿,同学叹了口气,意味深长地说。

6

如果心情不好,该怎么办?大多数人想的应该和我一样,那就是去找自己的好兄弟喝酒。
于是我闯进了”十三月酒吧”,我们第一次相遇,就是在这个地方——那时我们都是客人,现在我还是客人,而他却成了主人。我闯进”十三月酒吧”时,和往常我来时一样,吴空已经备好了酒,我们大笑着拥抱在了一起。   
“需要赶他们出去吗?”吴空指着身边的一群人,问我。这些人中,有一部分是当年吴空在大学时建立的诗社”王昭俱乐部”的成员,还有一部分是作家、画家和歌手,反正都他妈的是有头有脸的人。此时他们却像一群小混混儿一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大声划拳大声唱歌……
“不用了。”我笑着说,”来,大家一起玩儿!”
“你就是王元笑吧!”一个老头儿站起来,拉我坐下,”阳炎曾想请我喝酒,可我不鸟他,因为我觉得掉价,今天能和王元笑一起喝酒,我觉得是我的荣幸。”
“呵呵。”我笑着坐下。
“二十年前,你小子把天门城楼上阳烈的照片摘了下来,换成了一只猴子的照片,张彪很生气,把你抓了起来,‘四月风暴’由此而起。我还记得,‘四月风暴’时的第一个标语就是‘释放王元笑’,后来,由于阳炎加入了反对张彪的行列,张彪迫于压力释放了你。”一个从国外刚回来的同学说,”可是,我至今也没弄明白,你出狱后,怎么直接跑了啊?”
“吴空的母亲病了,我和吴空去他家,去看他的母亲了,我对革命一点儿也不感兴趣——我把阳烈的照片换成猴子的照片,只是因为我觉得这样比较好玩。”我说。
众人都笑了起来,他们觉得我在说笑,其实我说的都是实话——唉,和二十年前一样,我和他们还是无法交流。
“别提阳炎了,打倒张彪后,他不还是背叛了我们?”另一个同学说。
“呵呵。”我又笑了笑,我不大会说话,只能尽可能多笑笑。

7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我应该做一个梦,这个梦是这样的:冰凉的夜像水一样推着我,我穿着一套黑衣服,不由自主地向墓地走去。那应该是我在水族部落里看到的墓地,一个青石棺材裸露在空气中,宛如一个盛放首饰的器皿。我应该把棺材盖子缓缓打开。棺材里面应该有一具女尸,她的肉体正在腐烂,一群虫子在她的手上、脚上和脖子上爬来爬去。但她那一袭红衣应该依旧华丽得可怕。这时候我应该把头探进去,闻到一阵花朵腐烂时散发出的香气。
但我从来没有做过这个梦。有时候强行闭上眼睛,逼自己走进这个梦,可是这个梦每一次都温暖得可怕,很多次,我已经碰到了那个青石棺材,甚至已经把它打开了,但那个棺材却是空的。有时我会感到有人在我背后拍了我一下,我想回头看看,但不管我怎么用力都回不过头去。有时我会看见一团鲜红的火从棺材里升起,同时,一片透明的水从天上落下,水和火都在和我的眉毛平行的位置停了下来。
有时我运气好,会在水与火的缝隙间看见一张女人的脸,这张脸,有时是胡蝶的脸,有时是胡蝶母亲的脸,但永远是一张模糊的脸。

8

一直到十七岁,胡蝶都不穿校服,只穿她母亲给她做的花衣服,因为做早操时大家都要穿校服,老师拿她没办法,干脆把她拉到讲台上,让她领操。她的动作并不规范,却比任何人的动作都美。有时她会随心所欲地增加或者更改一些动作,可不管她怎么做,你都会觉得只有这样做是对的。
一直到十七岁,蝴蝶都只用彩笔,在自己的本子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蝴蝶。
一直到十七岁,胡蝶都学不好算术,也学不好政治,她不能理解抽象的东西,比如时间,当老师对她说起”未来”时,不管老师怎么解释,她都不能理解”未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一直到十七岁,胡蝶都只有我这一个朋友,似乎全世界的人都是肮脏的,都不可以靠近,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对我也产生了排斥的心理。
一直到十七岁,胡蝶都那么倔强、骄傲、美丽,有一天,当我看见她一个人呆呆地望着天空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原来一点都不了解她。
胡蝶十七岁的时候,我十五岁,我们已经上了初三。那时我虽然还是和她一样,从来都不会掩饰自己的想法,但已经开始在意别人的眼光,并且有了很多其他的朋友。在同学当中,因年龄小而产生的自卑感渐渐被因成绩好而产生的优越感代替了。
就是在那一年,与父亲离婚多年的母亲突然回到了花庄,和父亲商量,要把我带到南涯市里去念高中,父亲竟毫不犹豫地同意了,我也没有反对。
后来我离家出走的事,使别人都以为我对母亲很反感,其实不是这样的。父亲一直对我说她是一个好人,她很爱我,她离开我是迫不得已的——我始终认为,父亲对我最大的恩惠,就是给我创造了一个美好母亲的形象。
而胡蝶,就是在那几天出事的。在她出事之前,我去找她,想向她道别,真正见了她,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她也不问。两个人就静静地对视着。我想抱住她,却被她一把推开。她又开始在我的身上画画。这一次,她画的是她自己,一个长着一双蝴蝶翅膀的女孩儿。
“我要走了。”我说。
“我要你带我走。现在好了,我已经留在你的身上了,无论你要去哪里,我都会跟着你。我,是一只蝴蝶。”胡蝶解开衣服扣子,手拽着衣角,双臂张开,在地上转了几个圈。她那正在成熟的肉体闪闪发亮,刺疼了我的眼睛。那一刻,我竟产生了**她的冲动。
   
9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照镜子。有时对着镜子画画,有时对着镜子手淫,有时对着镜子一动不动。我一来到镜子前,胡蝶就会出现。胡蝶一出现,我就忍不住把手伸进镜子里去摸她的脸,想替她把她脸上的泪水擦干。大概是嫌我的手脏吧,怕我玷污了她那洁净的泪水,她竟转过身,向黑暗中走去,眼看就要消失。我急忙闯进镜子里,想把她追上,可每次碰上的都是自己。
因为这个,我不知撞坏了多少面镜子。
我和胡蝶最喜欢玩的就是捉迷藏,也不知怎么那么好玩。那时就是太小,就两个人,你找我,我找你——你说,怎么就那么好玩呢?
有一次我找了她好久都找不到,就快急哭了,终于找到了她,原来她躺在花丛中睡着了。
“找到了!找到了!”我兴奋地喊道,”姐姐,轮到你找我了!”
“不,还得你找我,谁叫你打扰我做梦呢?”她却嘟囔起小嘴,假装生气,那时我太小,还以为她真生气了呢。
“我才不找呢!”我也嘟囔起小嘴。
“你不找,我就不跟你玩了!”她假装”哼”了一声。
我最怕的就是她不跟我玩了,于是她又藏了起来,我又辛辛苦苦地找她。你说,那时的阳光怎么总是那么明亮呢?
而她和太阳一样明亮,总是刺痛我的眼睛。
那时我很愚讷,每天都傻乎乎地跟在她后面,她比我大两岁,让我叫她”姐姐”,可她一点也没有姐姐的样子,总是欺负我,你说那时我怎么那么喜欢被她欺负呢?
“我为什么总是找不到你呢?”有时我会歪着脑袋问她——其实,我这一生都在和她玩捉迷藏,我这一生都在找她。
“因为我是蝴蝶,我会飞啊!”她总会这样回答。
那时的事现在越想越美好,美好得使我怀疑这一切是否只是我的幻想。
你说,怎么就那么奇怪呢?两个小孩子,整天黏在一起,有时一整天不说一句话,有时不停地说着一些莫名奇妙的话。
“这块石头就是我。”
“我想钻进石头里面去,石头里面住着一朵美丽的花。”
“那只蝴蝶就是我。”
“一只蝴蝶就是一朵没有根的花。”
“我还想多飞一会儿呢!你想飞吗?我带你飞吧!”
“你说,石头会变成太阳吗?”
……

10

我又喝得呕吐起来。我的身体很差,每次喝酒我都会呕吐几次。每天只喝一两酒的爷爷对我说过,一个人每呕吐一次,酒量就会下降一点。他因为年轻时喝得太多,所以现在每天就只能喝一两了。他还告诉我,酒瘾是不治之症。那时候我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说,还问他:”您是大夫,真的不能治一治吗?”
而我现在的状况是,如果我不呕吐几次,就喝不醉。照这种情况发展下去,早晚有一天,不管怎么呕吐,我都喝不醉了。一想到这儿,我就想笑。因为我并不喜欢喝醉的感觉,我喜欢的是呕吐的感觉。在呕吐的时候,我会产生一种错觉:我吐出的不是酒肉,而是自己的生命——有什么事比挥霍自己的生命更痛快呢?
我突然想找个人聊一会儿。我给李蝶打电话,可是没打通,于是我又打给孙蝶。
“你还好吗?”我问。
“我很好。”孙蝶接到我的电话并不吃惊,分手后,我每隔半年就会给她打一个电话,有时聊两三句,有时聊两三分钟,二十年来一直如此。现在距上次我给她打电话又有半年了。
“那就好。”和以往一样,聊到这儿,我突然想把电话挂掉。
“你在哪里?”沉默了一会儿,孙蝶突然问。
“我也不知道。”我笑了几声。
“蝴蝶乐队已经解散快二十年了,大龙、小辉,还有我,都改了,都好了,为什么只有你还是那个老样子呢?”孙蝶突然哭了,”你也改了吧!”
听见孙蝶哭了,我当然要把电话挂掉。这次的通话时间达到了三分二十秒,已经太长了。挂了电话,我又笑了几声。可是笑完之后怎么办?我抬起头,向四周望了望,我的身后是酒吧,面前是赌场。是回到酒吧,把酒喝完,还是走进赌场,去赌一把?随便吧!刚刚和我一起喝酒的人,我已经忘了,后面等我一起赌博的人,我还不认识。

11

从”十三月酒吧”里出来,向左走不到一百步,就是”阴阳赌场”。
每次进赌场,我都只赌一次,押上所有的钱,不论输赢,赌完马上离开。这是每一个风族人都有的习惯,这个习惯来自于像神话一样的圣主小风,他年轻时常混迹于赌场。他就是只赌一次,押上所有的钱,不论输赢,赌完马上离开。
在华国,赌博是合法的,本来只在风族人的聚居区东海列岛合法,后来风行全国,太阳城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赌博业中心。大同党给出的理由是:我们必须尊重小风,他喜欢赌博,那么,在属于他的土地上,就必须永远有赌场。而大多数赌场,都是由政府开办的,所以,赌徒们其实是在和政府赌博。每个人都不反对政府开赌场,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可能会赢,结果就是政府赢得越来越多。
只有在阳烈时代,才有人敢批判小风。赌场也暂时地被取缔。
可坐满赌场的都是火族人和雷族人,因为风族人本就太少,他们又从不在这里久留。
当代,和以前的当代一样,在大多数人眼中,”风族”就是”荒唐”的代名词,虽然未来”荒唐”会变成”伟大”。风族人似乎都是异类,他们举止怪异,行为放荡,言语奇诡。他们不仅不接受火宗和雷教,连从风族发源的风门他们都蔑视。几乎每一个风族人都是浪子,他们不像火族人一样忠诚自己的家族,也不像雷族人一样虔信自己的宗教,这导致了风族的日益衰落。但无论在哪一个年代,华国最优秀的人才,大多是风族人,少数不是风族的,也都有着风族人所特有的气质。  
“你是风族人吗?”赌桌那头的中年人,一头长发,脸上戴着一张空白的面具,一边耍弄手中的水晶球一边漫不经心地对我说,”我只和风族人赌,其他人滚一边去。
“我就是风族人。”我静静地说。
“不,你是火族人,不管你怎么掩饰,你都是一个火族人,因为你的身上有火族人的气味。”中年人伸手挠了挠自己蓬乱的头发,”但,我和你赌。”
“为什么?”我静静地问。
“因为你的身上还有水族人的气味。”中年人突然闭上了眼睛,他手中的水晶球突然破裂成水,从他的指间泄了下来。                                 
我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中年人是一个占卜师,像他这样的人,我以前只见过一个:老石头。占卜发源于水族部落,据说,是《水经》残存的片段。在古代,占卜师一直遭到鄙视。火宗明确表示反对占卜,若有火族人沾染占卜,当逐出家门;雷教更严厉,一旦雷族人沾染占卜,立刻处以死刑;只有风族人对占卜没有什么排斥的心理。现在已是大同时代,但占卜依然被当成迷信,被法律禁止。当然,这主要是因为江湖上所谓的占卜师,全部都是骗子。
真正的占卜师,从来都不会给人占卜。
占卜师都有着一双洞穿宇宙的眼睛,他们似乎都存在于宇宙之外,身在此处,又在彼处,身在此时,又在彼时。可老石头却对我说,世界上过得最不好的就是占卜师——虽然他们什么都知道,却又什么都不能改变,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荒诞的吗?                  
“你还好吗,小石头?”中年人抬起头,伸手摘下面具,脱掉假发。他的眼中含着泪水。
“大石头,你还好吗?”说到这儿,我想哭,但哭不出来,于是我假装微笑。

12

“华朝元年,四海动,天地变,烈日三月不落,大风自东而来,圣主斩黑龙以祭苍天,驱玄龟以合列岛,率战船八千、兵甲百万,乘风而下,三月而天下定。”——《圣主颂》
小风不只是风族人的圣主,更是整个华国人的圣主。虽然他最初是以风族人的首领出现在历史上的,但所有人都知道,他的父亲是一个火族人,他的母亲是一个水族人,而最后,他又和雷族人死在了一起。他自称小风,所以别人也都管他叫小风。
两千年前小风第一次统一了华国,写下了四部法典,以维护他建立起来的庞大帝国,可同时,他又写下了四部经书,全是对四部法典的质疑和反驳。四部法典和四部经书的名称却是一样的,和四族之名相同:《水》《火》《风》《雷》。
直到一千年后,风族人姬来道出了玄机:四部法典和四部经书,虽然针锋相对,但它们却是一个整体,它们分别是四部书的上部和下部。
今天,四部法典还在,四部经书却因为历代帝王的封禁,只剩下了三卷,《水》不知去向。留下的《火》《风》《雷》分别成为火宗、风门、雷教三种思想的来源,这三种思想融合在一起,占据了每一个华国人的灵魂。
更令人不解的是,小风统一华国后,竟突然消失了。十年后,圣子白情收到雷族叛军首领何子的头颅,才发现,与他斗了十年的何子,竟然是自己的父亲。   

13

他们说我小时候很聪明,三岁就能熟读《火经》,四岁就能背诵几百首诗,体质却很差,一直到五岁,还不会穿衣吃饭。
他们说我生来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我第一次看见马,就嚷嚷着要骑,父亲就把我放在了马背上,那匹马本来很老实,可见我一上来,竟突然窜了出去,把我带了出去,更奇怪的是,那匹马带着我跑了半里地,我竟没有摔下去。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经历,直到现在,我还经常做一个恶梦:我骑着我的马,却只能跟着马在马想去的方向上行进。
而我最引以为豪的,却是另一件事。有一次,家里来了一个看病的,带着一个小女孩儿,见大人们在旁边聊天,我就对那小女孩儿说我是医生,你病了,应该把裤子脱下来,给我瞧瞧,然后我给你治一治,那个小女孩儿就照做了。
年少时听别人说起这件事,我会害羞得脸通红,长大后我却经常会拿这件事向别人炫耀:你看,我是一个天生的流氓!(在这里我掩盖了一个事实:我想让小女孩儿脱下裤子,只是因为我觉得她很好看,我想看看她的身体,而不是什么别的原因。)在很长时间里,我都觉得做一个流氓是光荣的。因为他们都是正人君子,我不想和他们一样,那么我就只能是一个流氓。
但这些事我都不记得了,我记忆里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和胡蝶在一起玩,玩着玩着,她就拿出几支彩笔,叫我脱下衣服,她要在我的身上画画。
“我才不让你画呢!”我撅起了嘴。
“你不让我画,我就不跟你玩了!”胡蝶也撅起了嘴。
于是我就妥协了,任由她在我的身上留下她的印记。后来这件事重复了上千遍,直到现在,我还经常梦见她拿着彩笔向我走来,在我身上画画,有时我会从梦中坐起,打开灯,看看她在我身上画的画还有没有。
这是我的第一个记忆,我甚至认为,这才是我生命的真正开始。
胡蝶并不姓胡,没有人知道她的父亲是谁。胡蝶的母亲来到花庄后,就没提过胡蝶的父亲,管理户口的工作人员问她孩子叫什么,她说就叫”蝴蝶”吧,于是工作人员就记下了”胡蝶”两个字。胡蝶却一直把自己的名字写成”蝴蝶”,并且,直到她的十七岁,她还认为自己真的是一只会飞的蝴蝶。
来到花庄后,胡蝶的母亲一直被众人当成疯子,她穿着鲜艳怪异的衣服,每天都依依呀呀呢呢喃喃地说着没人能听懂的话,每天都在她的院子里侍弄她那些美丽的花儿——要知道,花庄虽然叫花庄,但没有人种花,对于庄稼人来说,种花是一件奢侈的事。
胡蝶的母亲很少与别人交往。因为存在着距离,所以产生了传言。有人说她是一个妖精,靠吃花为生,她画的花能变成真的花,她家院子里的花就是她画的花变成的;有人说她在睡觉时就会变成一朵花;有人说她有一把刀,这把刀特别锋利,就藏在画里,要是谁得罪了她,她就会把刀拔出来……
别的传言我都不信,但我确实看见了她的刀,没藏在画里,而是放在一个红油漆的枕箱里,那把刀长约一尺,刀把鲜红如血,刀身雪白光滑,刀身上雕刻着一些像蝌蚪一样的文字。
“蝴蝶啊,你要学会保护自己!来,试试这把刀。”那天我去胡蝶家,胡蝶的母亲把那把刀拔出来,递给了胡蝶,对胡蝶说,”你知道吗?我们的生活,每一天都很危险。”
胡蝶却把刀递给了我。
“你把刀给他干什么?他要是伤害你怎么办?”胡蝶的母亲立刻生气地从我手里把刀抢了回去。我是唯一被允许进她家门的人,我开始以为这是她看在胡蝶的面子上才允许我进她家门的,可她却说我让你进来就是我让你进来关别人什么事?她一直对我很好,教我唱歌、教我画画,还教我念那些像蝌蚪一样的文字,却不告诉我这些文字是什么意思。我实在想不通,她为什么会突然对我生气。我竟觉得有些羞愧——既然她对我生气了,那么肯定是我哪里做错了。
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我又失去了进她家门的特权。
后来我才知道,这把刀并不是摆设,胡蝶的母亲曾用它砍伤了一个对她图谋不轨的人,从此再也没人敢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了。
除了这把刀外,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屋子里成箱的画笔、画纸和颜料了,可是画却很少,因为所有画完的或者没画完的画,都被胡蝶的母亲当成柴伙,用来烧水或者做饭了。胡蝶的母亲不仅在纸上画画,还在胡蝶和我身上画画,她喜欢在胡蝶的身上画花草,喜欢在我身上画石头,那时我和胡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比较谁身上的画更好看。
我永远不能忘记,第一次去胡蝶家的场景。
那天我一走进胡蝶家,就看见胡蝶的母亲一丝不挂地站在镜子前,雪白的胴体上开满了花,也不知是什么花,也不知是不是花,或伸展,或流动,充满张力的彩色线条纠缠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华丽的宇宙。而我,似乎就在她体内,向外看着。她只是随便动了一下,整个宇宙便随之旋转、交替、变幻,最后消失。我在她体内看见她把我抱起,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14

很多时候,事物和他的名称并不相符,或者说,事物名称本来的含义遭到了误解。比如”流氓”这个词,字面上的意思是”流浪的老百姓”,经过长期的演变,才有了现在的意思——不得不说,这是某种偏见甚至阴谋;比如我的名字,王元笑,父亲的本意是希望我这一生可以玩一玩、笑一笑,我活着,也只是想玩一玩、笑一笑,可是,”玩”和”笑”组合在一起,竟又成了另一个令你只能苦笑的词;比如花庄,叫”花庄”,并不是因为这里有很多花,而是因为几百年前,一个名字叫”花”的女人,带着儿女来到这里,开荒垦田,安家立业;还有太阳城,风门思想家姬如在《太阳城》中描述的是一个没有政府、没有军队、没有法律、甚至没有道德的小城,他所说的”太阳城”,是”一个在和煦的阳光照耀下的小城”,而大同党人建造的太阳城,却成了世界上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秩序最严密、统治最强力的城市,正如吴空所说,是”一个位于太阳内部,暴躁、狂热、疯癫的城市”;甚至华国的”华”字,大多数华国人都误解了,他们以为”华”是光华、光明的意思,华国,就是”光明之国”,其实不是的,最初”华”字只有一种含义,”华”就是”花”,先祖把这个国家取名作”华”,意思是说,这是一个”花之国”。

15

村里有一个哑巴,哑巴喜欢默默地看着我们:我们玩耍的时候,他看着我们;我们跳舞的时候,他看着我们;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看着我们……
可是我们从来没有注意到哑巴的存在,直到有一天我们在山上玩,我突然从悬崖上掉下来,被哑巴稳稳接住以后,我才意识到,有一个哑巴,一直在默默地守护着我们。
哑巴和我爷爷是一辈的,我得叫他”三爷爷”,可是所有人都叫他”哑巴”,包括小孩子,开始我也叫他”哑巴”,可是爷爷不让我叫他”哑巴”,只允许我叫他”三爷爷”,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喊他”三爷爷”的时候,他那激动的表情。
我还记得,我离开花庄的时候,哑巴给了我一个”连环锁”。
“连环锁”是华国民间的一种古老玩具,是姬如在七岁的时候发明的。”连环锁”是用金属丝制成13个圆环,将13个圆环套装在横板上,并贯以环柄,用一种特殊的方式连起来,最后的目标是把13个圆环分别解开,可是,玩的最好的人,也顶多解下十二个,剩下的一个还是套在横板上。后来,一个数学家证明了”连环锁”是不可解的。但并没有影响大家玩”连环锁”的兴趣。”不可解”正是它的魅力所在。

16

我一直想替胡蝶报仇,可是我找谁报仇?老江头撑了几年后还是尿道感染死掉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仇恨为什么越来越强烈呢?
或者,这只是无法报仇带来的压抑感?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善良得近乎软弱。我从不捉鸟儿、鱼儿什么的,甚至连老鼠都不忍心伤害。只有在想起胡蝶的时候,我才会有强烈的暴力倾向,但我并没有做什么——即便是那年,我来到老江头家,在老江头身上浇了一桶汽油,连火机都打开了,但我最终还是放弃了。当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放过老江头,后来我想通了,不只老江头有罪,我也有罪。看见老江头**胡蝶的那一瞬间,我在愤怒的同时,还产生了一种不易察觉的快感,那个场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重复,也勾起了我的欲望。

17

那天,我和胡蝶一起出去玩,走到了她母亲为她修好的墓地,远远看去,墓地前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上,立着一只蝴蝶,近看才知是一朵小花,脆弱而美丽,小花不停地留着泪水,浸湿了那块奇形怪状的石头。
“我们成亲吧!”我说
——这样的话,我这辈子只说过这一次,而且,我是认真的。
”好啊!”胡蝶说,”我们就在这里拜堂吧!”
于是我们就开始拜堂,拜天,拜地,对拜,我把那朵小花摘了下来,戴在了她的头上,然后我眨了一下眼睛,那朵小花就变成了蝴蝶,在我身边飞,而胡蝶,已经坐在了那块奇形怪状的石头上。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们跳了一整天的舞——也不是什么舞,就是你拉着我,我拉着你,在那里跳来跳去,谁也不愿意松手。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回家,就躺在她的棺材里,相拥着,一觉睡到大天亮。
那时就是太小,还不会去想,为什么她母亲会给她修好墓地,我们甚至不知道墓地是用来干什么的,在我们眼中,棺材和床是同一种东西。
醒来时,我们身上都盖着被子——是哑巴从家里拿来的。
                             
18

其实这个世界已经很纵容我了,像我这样的人,到现在还活着,本身就是一个奇迹。我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孩子,总认为自己应该有特权,却没有获得。事实上,我已经有了很多特权,但我就是不满足:蝴蝶这么美,就该一直飞翔!
我一直不愿承认胡蝶已经死了:她生下来了,就该一直活着!
有时我甚至怀疑是不是我就是胡蝶,否则为什么我在镜子里看到的会是她的脸?或者,是不是她闯进了我的躯体,就这样一直和我生活在一起?
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她并没有死。于是我明白,她的特权是:她把生命留在了十七岁,她就永远都是十七岁了。她又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所以我生命的一部分,永远存在着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孩儿,她的骄傲、她的倔强,和她的美丽。
你知道德寿皇帝吗?他是华国历史上最荒唐的皇帝,他喜欢画画,画工极其精妙,可他却只画女人的裸体,而且,每画完一张,都要把画张贴在宫门外,让世人赏玩,他画的大多是妃子或者宫女,可是有一次,他把自己画的皇后的裸体像也张贴了出来;他有时会突然穿着女人的衣服出现在众人面前,并声称自己想做女人,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同性恋,他爱的那个男人,就是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姬来;他有一支由女人组成的卫队,他说女人比男人可靠,这些女人也确实没有辜负他,一次他遭到暗杀,一个女护卫替他挡了八刀,他还不顾”女子不得干政”的祖训,经常让皇后主持朝政,并任用女官,最多的时候,女官的人数达到了官员总人数的五分之一;他很少上朝,经常溜出宫去玩,出去玩的时候,就把政事交给皇后处理,其中最长的一次,他在外面待了半年,在那半年时间里,他假装乞丐混进了姬如(姬来的哥哥)的”太阳城”,后来被姬如赶了出来。在”太阳城”门口,他们留下了一段神奇的对话:
“我不是你的皇帝,你才是我的皇帝。”
谁都不是谁的皇帝,根本就没有皇帝。”
可是,德寿皇帝在位的二十年,虽然统治松弛,社会却出奇地安定。
德寿皇帝不坏,不笨,不贪,也不奢侈。他在位二十年,几乎不理朝政,但他任用姬来为相,使他在位期间成为华国历史上刑罚最轻、赋税最少的二十年;他写过一本《大同书》,就算用现在人的眼光看,也是十分睿智的;他曾一时兴起,把宫中的宝物全部拍卖,用来赈济遭遇洪水的灾民;他只吃自己做的饭菜,都是最简单的那种,有时高兴了,还会请别人一起吃。这说明,他清楚地知道怎样才能做一个好皇帝,可他就是不去做。
我也一样,我清楚地知道怎样才能过得更好,可我偏偏不在乎自己过得好不好。
“以前的事,都是我的错,是我太贪玩了。”德寿皇帝临终前说了这样一句话,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我也会说出这样一句话?

19

德寿皇帝死后五年,姬来被杀,继任者虽励精图治,仍免不了天下大乱。五十年后,一个教书先生自称是”华诸次子”,灭亡了存在三百余年的康朝,建立起一个半宗教半政治的”地上天国”,”地上天国”只持续了十五年,就被雷族人灭亡了,雷族人建立的政权,在一百多年前被共进党推翻,而共进党的政权,在八十年前被大同党推翻。
最可笑的是,后来提到康朝灭亡的原因,大多数火族知识分子都把矛头指向了姬如,说他败坏了人心,败坏了社会风气。
“地上天国”创造了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屠杀,在那短短的十五年时间,华国的人口损失了两千多万。那个教书先生,开始还能克服自己的欲望,可是随着权力越来越大,便开始为所欲为。他早年数次科举未中,掌权后便见了知识分子便杀;他早年家里穷,娶不到老婆,掌权后便娶了一千个老婆;他还有很多荒诞的举动,他说”地上的男人,都是兄弟,地上的女人,都是姐妹”,虽然他自己娶了一千个老婆,却要求别人实行”一夫一妻制”。他把女人强征入伍,构成了一支人数多达十万的”女儿军”;他早年只有”花节”能吃顿好的,觉得”花节”好,掌权后便宣布每天都是”花节”。
雷族人第一次掌握全华国的政权,这个政权就是雷朝,可是雷族人却只派了少量的雷族人统治火族人,法律、政策、制度都按照火族人的习惯来。大多数雷族人依然生活在北方。后来共进党革命时,雷族人也没有大动干戈,只是退回了北方。

20

说来你也许不信,我活到三十九岁,还没有与任何女人发生过性关系。我只是喜欢欣赏女人的肉体,在我看来,女人的肉体是美丽而纯洁的,我把她们当成艺术品来欣赏,心存敬畏,从不敢去亵渎。虽然我也对女人的肉体存在着巨大的欲望,但一看见女人的肉体,我就会感到羞耻,同时被一种神圣感占据。
我经常会请模特到家里,或者干脆带着画笔去找妓女。我痴迷于女人的裸体。我在她们身上画画,或者不画画,就是看着,和她们说说自己内心最深处的秘密和情感。她们有时会被我感动,有时会骂我”变态”,但不管她们态度如何,我都不会生气。当然,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我这一生都只会见一次。见一次,就是缘分,所以见一次就够了。
当然,被我感动次数最多的和骂我”变态”次数最多的都是李蝶,多少次她已经脱光衣服,被我折腾得如饥似渴了,我却总会突然离开。我试图和她解释,但她总认为这是我对她的蔑视。
而我第一次射精,是在胡蝶面前。
那天我们在山上玩,我脱光了衣服,任凭胡蝶在我身上画画,我躺在她的腿上,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摆弄着小鸡鸡,突然体会到了快感。那时我还没开始发育,我甚至都记不清小鸡鸡里是否流出了液体。
“啊!”我叫了一声。
“你怎么了?”胡蝶忙问。
“鸡鸡疼。”我说。
“我看看。”胡蝶放下画笔,伸出小手,抚摸了几下我的小鸡鸡,”还疼吗?”
“也不是很疼。”
她抚摸着我,我抚摸着她,都是非常自然的,就像抚摸着自己,没有任何羞耻和不适。我们觉得就应该这样。后来吴空对我说,他在少年时性欲受到了严重的压制,这种情况在我身上是完全不存在的。
   
  
21

胡蝶的母亲也不知得了什么怪病,全身溃烂,长满疮疖,疼得她不断呻吟,有时甚至会不断大笑。她的头发全变白了,脸色比头发还要白。可是我总觉得,整个屋子里都充满了生命的味道,没错,是生命的味道。死亡的过程,就是生命运动最剧烈的过程——还有什么能比一个鲜活美丽的生命在你身边缓缓死去更能令你动容呢?
胡蝶被老江头**后,胡蝶的母亲挣扎着从病床上爬了起来,提着刀闯进了老江头的家,把老江头的鸡巴割了下来,扔在地上,用脚踹了几下。
尽管不被允许,我还是闯进了胡蝶的家。一进来,我就看见胡蝶双臂抱膝坐在墙角。虽然是夏天,但我知道她冷得要命。我伸手想去抱她,却被她一把推开。
“我们出去玩吧!”我不知说什么好,最后脱口而出的,是这句我和她说过次数最多的话。
“我不跟你玩了!”蝴蝶突然发了疯似的跳起来,拔出了母亲的刀,向我砍来。我躲闪不及,胳膊被砍了一刀。
我惊慌失措地跑了出去。
一天后,当我再次来到胡蝶家,屋子里已经没有人了,于是我到处找她们,路上碰到了哑巴,哑巴一边哭一边把我带到胡蝶的墓地,我在那里找到了胡碟。她的脸色已经青紫,血流了满地,旁边放着那把刀。她双眼圆睁,似乎在看着我,她已经死了,却还在看着我,我永远也忘不了她的那个眼神。我把她抱起来,放在棺材里,然后自己躺在她身边,陪她睡下,直到第二天,被父亲从里面拖了出来。
   
22

胡蝶死后,哑巴像疯了一样,四处乱走,手脚乱舞,时而怒指苍天,时而乱踢地面,嘴里嘟嘟囔囔地不知想说什么。我觉得他的这种声音是一种音乐,里面有一种巨大的无尽的悲哀。在我的专辑《蝴蝶》里,我据此创作了一首《哑巴》,和其他几首歌曲一样,也没有歌词。   
我们都听过阳烈的演讲。我觉得他的演讲也是一种音乐。他在演讲的时候,就好像雷教徒在朗诵《雷经》(《雷经》被称为”无韵之诗”)一样,充满了神圣感,又有着魔鬼般的吸引力。在他演讲的时候,他的声音会像飞机一样冲进我们的大脑,并在我们的大脑中不断回旋。  
但我觉得,哑巴的声音比阳烈的声音更能说服我。
哑巴的听力是正常的,也许稍微有点耳背(对一个哑巴来说,同时是一个聋子,似乎更好)。爷爷说,哑巴起初不是哑巴,甚至小时候,哑巴唱歌还很好听,在三十岁左右的时候,哑巴还可以给大家说书,他的《圣主颂》讲得很好,可是他是地主出身(说是地主,其实也就是比别的人家多了几亩地,何况在花庄,大家都是亲戚,所谓的压迫,是谈不上的),在”思想革命”中,被当时在”革命委员会”做主任的老江头儿给抓了起来,并且,对他做了很多恐怖的事情,之后他就不会说话了。
“开始他想争辩,但大家把他的嘴堵上了,并对他说:‘不许你说话!你说一句话我们就打你一次!’”爷爷说,”我承认,那件事,我也参与了。”
“可为什么,直到现在,他们还在欺负他?”我有些生气。
“‘思想革命’后,大家都觉得当时做得不对,可仔细想想,虽说老江头儿的责任最大,但大家也都参与了,大家也都有责任,就像整个‘思想革命’,虽说阳烈的责任最大,但全国人都参与了,全国人也都有责任。”
“屁话!所有人都有责任,就是所有人都没有责任!”现在想想,还不到十岁的我,怎么竟能说出这么牛逼的话来呢?
”是啊,火族人只会推卸责任,不懂忏悔——所以雷族人讨厌火族人。”
哑巴很怕老江头儿,一见老江头儿就躲。后来老江头儿死了,在老江头儿的葬礼上,哑巴竟突然冲向老江头儿的尸体,解下裤腰带,在老江头儿的脸上撒了一泡尿。老江头儿的家人愤怒地来打他,我趁他们不注意把用来做灵堂的帐篷给掀翻了,和哑巴一起跑得老远,跑得筋疲力尽后,我们瘫倒在地上。
”哈哈!”我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大笑起来。哑巴也大笑起来,但还是没有发出声音。
笑着笑着,我们竟抱在一起,大哭起来。

23

“我是华国儿童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决心遵照华国大同党的领导,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劳动,准备着:为大同事业,贡献出一切力量!”每年的儿童节,一群七八岁的孩子都会被召集在一起,脸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像玩具娃娃一样,参加儿童先锋队入队宣誓仪式。主席台上站着一个胖子,正念着儿童先锋队入队宣誓词,充满激情,他念一句,孩子们就跟着念一句,孩子们也和他一样充满激情。
孩子们那天真的表情与这个盛大的仪式搭配得那么不和谐。你能想象,一群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握紧拳头,放在头上,向一种他们完全不了解的东西宣誓。
“只有邪教才要求孩子宣誓——这和邪教有什么区别?”在我们即将加入儿童先锋队,和别的孩子一起,正举起拳头,准备宣誓的时候,胡蝶的母亲突然闯了进来,把我和胡蝶从人群中拉了出去,”走,我们走,我们不加入这个邪教。”
如果胡蝶的母亲说这句话的时间再早十年,那么她肯定会被大同党杀掉——在”思想革命”期间,太多有思想的青年被杀掉了。到胡蝶的母亲说这句话时,虽然”思想革命”已经结束了,但大同党依然是华国唯一的政党,她这样公开说这种话,还是很危险的。
死于”思想革命”的女诗人王昭,不就是一个和胡蝶的母亲一样的人吗?很多年后,我从朋友的口中听到王昭的故事,哭得一塌糊涂。 后来我看到了王昭的照片,竟感觉王昭和胡蝶是同一个人,当然,这很可能是因为时间过了太久,又没有照片,我已经忘记了胡蝶的母亲的样子。
其实,想要记住一个人,不必去记她的样貌。就算你想记住,也记不住的。

24

王昭,原名叫彭昭,王是她的母亲的姓。王昭也是大同大学的学生,比我正好早了十年,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管她叫“姐姐”,现在的大同大学的学生,也管她叫”姐姐”。
王昭在大学的时候,是校文艺刊物《红馆》的主编,被人们唤作“红馆里的王妹妹”。(红馆是古典小说《石头传》里男主人公石生居住的地方,女主人公王小蝶被人们称为”王妹妹”)她的父亲是一名坚定的大同党党员,在攻打太阳城的战役中牺牲了。所以她对大同党是极其热爱的。在阳烈号召发动”思想革命”后,她甚至带头相应,并组织了七个同学,成立了”青卫军”(”青卫军”这三个字就出自她的小说《青卫军》),要打倒资产阶级,打倒旧贵族,打倒大同党内的腐败份子。她就是”青卫军”的第一任书记,并因此受到了阳烈的召见。可是后来,”青卫军”的规模变得越来越大,思想越来越激进,行为越来越疯狂,他们就像一群失控的野兽一样,捣毁庙宇,焚毁书籍,攻击政府,滥用刑罚,社会秩序因此而崩溃,整个华国都陷入了恐怖中。这时王昭突然站了出来,宣布退出”青卫军”,指责大同党,甚至公开说阳烈是暴君。开始人们以为她疯了,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可是她把姬如那长达几万字的《太阳城》默写了下来,证明自己精神正常,于是她被送进了监狱。
在监狱里关了一段时间后,王昭被释放了。可是她并没有消停,回家以后,她就开始办一本名为《十三月》的地下刊物,并为刊物写了一首长诗《十三月》,这首诗的最后几句是这样的:

当哑巴开口说话
当蝴蝶再次复活
当石头生根发芽
十三月就到啦,你就笑啦

于是王昭又被抓了起来。她开始想自杀,可是竟然错吃了泻药,没死成,就决定和他们死磕到底。监狱里没有纸和笔,她便割破手指,用血在白色的床单上写作,就这样,竟然写了大约二十万字!由于她拒绝管教,被看守视为表现恶劣,遭到了非人的虐待。她在血书中写道:”这些家伙,简直是一群艺术家,想出了各种各样的有趣的刑罚,光是镣铐,他们就玩出了不知多少花样来:‘绣红花’、‘吊蜻蜓’、‘荡秋千’……他们给每一种刑罚都起了一个唯美的名字。最搞笑的是,我要求洗一下脸,他们竟然骂我‘臭美’!”
这些文字是一个狱警偷偷留下的,王昭开始并没有想过要给别人看,所以,这些文字虽然血淋淋的,可是王昭却一直以一种轻松的口吻在调侃着!
在监狱里待了两年后,王昭被枪毙了。
“四月暴乱”中,”王昭俱乐部”的成员们在大同大学正门旁边为王昭立起了一座雕像,后来,阳炎曾试图把王昭的雕像毁掉,但思来想去,还是没有那么做。

25

有一次我和孙蝶正在路边玩,看见一个老太婆跌倒在地上。老太婆衣衫褴褛,好像是一个乞丐。我想去扶,却被孙蝶拉住,她说:”她那么丑,让她死去吧!”
“嗯。”我便对着那个老太婆做了一个鬼脸儿。
“如果不美,为什么要活着?”有一次,胡蝶望着一朵老去的花,说,”花老了,就不美了,也不香了,我要是老了,该怎么办?”
也许,胡蝶注定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想到这里,我竟有些窃喜,并和所有迷恋悲剧的人一样,留下一串美学意义上的眼泪。
然后对自己的残忍感到惭愧。
“你不会老的,就算老了也会很美的。”我说。
“你这个骗子!你滚开!我不和你玩了!”胡蝶生气地在我的脸上抓了一下,留下了一道血痕。
我捂着脸,低下头,也不敢哭,怕惹胡蝶生气。

26

跟随母亲来到南涯市里后,我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在一群陌生人中间,过着一种陌生的生活,时间久了,似乎连我自己都变成了一个陌生人了。陌生的感觉,就像被囚禁一样,由此产生了敌对的情绪,所以我不喜欢在一个地方待太长时间——甚至连花庄都变成了一个令我感到陌生的地方,我再回到花庄时,花庄已经不是原来那个花庄了。
我的应对策略是把自己变成一个彻底的旁观者,冷冷地注视着自己身边的一切。于是我变得沉默,沉默之后是暴躁。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变得越来越像胡蝶了,我继承了她的倔强、骄傲,和美丽。也从那时开始,我就经常在镜子里看见她的脸。
可这样的生活是会令人窒息的!在高中待了一年后,我终于扛不住了。只因为母亲说了一句”我是你妈,我生你养你,你就得听我的”,就离家出走,和几个民间艺人混在一起,靠给人唱歌为生。
一年以后我回来,带着一百万大同币。
又过了一年,我考上了华国最好的大同大学,从南涯市来到了太阳城,在我离开的时候,母亲不知道哭了多少次。我知道我是多么深地伤了她的心,但虚荣心使我不能像德寿皇帝一样对她说”以前的事,都是我的错”。我甚至不能开口叫她”母亲”,虽然我也希望自己能和她更亲近些,但在我的内心深处,我一直把胡蝶的母亲当成自己的母亲,所以不管我怎么努力,我都开不了口,于是只能继续假装冷漠。
在进大学后不久,我认识了大龙、小辉和孙蝶,那天他们突然来找我,说要一起成立一个乐队。
“就叫蝴蝶乐队吧!”我想了想,说。
在那两年,我们一起做了很多疯狂的事,疯狂的结果是,在大三刚开学的时候,大龙被拘留,继而被开除,我主动退学,孙蝶也是,小辉家里有背景,所以没怎么样。大龙出狱后就回家乡做生意去了,几经周折,最后成了个大老板。小辉毕业后从了政,青云直上,现在做了官老爷。
离开学校后,我和孙蝶在一起过了一段异常艰难的生活。
又过了一年,我花掉了所有的积蓄,发行了那张名为”蝴蝶”的专辑,根本无人问津。我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差,终于在一场争吵后,连孙蝶也离开了我。
“能告诉我,当初你为什么要给乐队起名叫‘蝴蝶’吗?”临走时,孙蝶突然问我。
“因为你的名字里有一个‘蝶’字啊!”
“我不想跟你玩了!”孙蝶叹了口气,”你为什么还是这么喜欢开玩笑,我就要走了,你就不能认真一次吗?认真点有那么难吗?”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这个故事我这辈子只会讲一次。”我抬起头,笑了笑,说,”我有一个姐姐,她叫蝴蝶,小时候,我和她一起去上学,老师发现她用画笔写字,就要求她改用铅笔,可不管老师怎么威逼利诱,她都不答应,把她逼急了,她就说老师是丑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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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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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20:46:48 |只看该作者
已阅。
联系邮箱:chenshuyong@live.cn(站内短信、邮箱、豆邮都能很快找到我) http://site.douban.com/1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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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23:33:20 |只看该作者
真的啊
http://bulaoge.com/?dailinge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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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4 12:10:00 |只看该作者
仍然没能摆脱假大空,你营造的某些细节,对小说中的世界的规划,给人一种生搬硬套的感觉。删掉关于党派,种族这部分,好好构思一下剩下的故事,可能会使小说更纯粹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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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4 22:41:47 |只看该作者
你也混这个黑蓝?呵呵 我是张进。这里的评论大都比较中肯,可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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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 21:47:10 |只看该作者
melody-乌鸦 发表于 2011-9-24 22:41
你也混这个黑蓝?呵呵 我是张进。这里的评论大都比较中肯,可以听听。

嗯,我是傻逼,来黑蓝混混挺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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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 22:02:35 |只看该作者
我是美工 发表于 2011-9-24 12:10
仍然没能摆脱假大空,你营造的某些细节,对小说中的世界的规划,给人一种生搬硬套的感觉。删掉关于党派,种 ...

如果我删掉了,我就是你儿子。哈哈。小说我已经写完了,不用再构思了。这只是小说的四分之一。生搬硬套、假大空,我并没有排斥,相反,这也是小说要探讨的问题之一。我所设定的世界,本来就是一个不稳定的、易于破碎的世界。假语存焉,真事隐去,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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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铁  隐去了什么真事?我特想知道。是你没做过爱,还是你想看女人手 淫?  发表于 2011-10-4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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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4 10:07:00 |只看该作者
小说探讨假大空和小说本身假大空差着何止是十万八千里啊!
我建议你删去关于党派,民族这些东西不是说这些东西不可以加进小说,问题出在你身上,你根本没能力驾驭。

不稳定的、易于破碎的其实是你的小说,并不是世界。

楼主让我想起从前学画时的一个同学,他画的美蒂奇每一张都像是长了络腮胡子似的。

别再用“如果我如何如何,我就是你儿子”这样的句子了。相当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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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4 18:03:52 |只看该作者
我是美工 发表于 2011-10-4 10:07
小说探讨假大空和小说本身假大空差着何止是十万八千里啊!
我建议你删去关于党派,民族这些东西不是说这些 ...

如果这么说,那么我觉得,我写得一点都不假,也不大,更不空,更没有生搬硬套。这只是小说的第一章,只是一个前戏,你这么早就说我驾驭不了什么什么的,是不是有点早?就好像一个男人刚脱掉衣服,他要搞的女人就说他射不出来,这简直是不能忍啊!我只不过是戏剧的手法有得有点多而已,您看着不习惯。您就是读小说的时候读废话读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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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4 18:30:19 |只看该作者
逆石 发表于 2011-10-4 18:03
如果这么说,那么我觉得,我写得一点都不假,也不大,更不空,更没有生搬硬套。这只是小说的第一章,只是 ...

摸摸搜搜半天,什么道具都用上了,还是不能勃起,难道要等到第二天早晨醒了才知道是阳痿?女人不会说射不出来,因为根本就没捅进去。
没看见你用的什么戏剧手法,有的只是叙事的乏力和脱节,千疮百孔,故弄玄虚。
小说中的废话我是看了不少,你这篇尤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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