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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2:37: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410 于 2013-5-6 12:51 编辑

如果你也住南苑小区,那么碰见我就是迟早的事。因为每天夕阳西下那会,我会穿上一套灰色的阿迪达斯运动服,踩着一双黄色的耐克鞋,装模作样的出来跑步。此外,我手里还牵着一条大狼狗。我的路线也很固定。那就是,我总是背着夕阳,从小区的主干道跑出来。用不了十分钟,我就能看到山坡下那郁郁葱葱的树林,以及树林中密集的楼房 – 那就是我的大学,一个我呆过十年的地方。我在那里读了本科,那是四年,然后我又保送成博士,又是六年。如你所知,我读了六年才把博士读完,这都是因为赵老板。

是啊,我总想和人说说赵老板。时候还早,邱蕾(我的妻子)还没下班回家。那就说说赵老板吧。

怎么说呢。赵老板是个众所周知的倒霉蛋。我这么说的原因是:在他五十岁那年,从东边刮起了大风,把他给刮疯了。当天,他穿着一件女性的裘皮大衣跑到了街上,然后就赖在一根电线杆旁不走了。这电线杆就在街上,一出小区就能看到。赵老板上街以后,一开始,几位上了年纪的同事,还忧心忡忡的去做他思想工作,想拉他回家,可他就是抱着杆子不走。人家也热心,天天都来看他,直到他终于狠狠的踹了院长夫人两脚,这才死了那些婆婆妈妈的人的心。鬼知道他在那电线杆旁站了多久,总之,当我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第四人民医院的病房里,奄奄一息了。诡异的是,又过了几年,我在校门口发现了一个疑似赵老板的乞丐。这个乞丐脚边有一个不锈钢饭碗。我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和几个流浪汉嬉皮笑脸的唠家常呢。怪有意思的是,当时天冷,他们一人穿了一件鲜艳的羽绒服,走近了看还能看到那是美特斯邦威前几年的款式。

人们说,老赵啊老赵,可怜啊。是啊,可怜的羊癜风患者,命中注定要流落街头是吗。

毫无疑问,赵老板本人是个悲剧。而他作为我人生的第一个老板,他对我的启发远胜过他对我的栽培。我和赵老板是这样走到一起的。起初,我博士第一年的时候,有一天傍晚,我从系里的地下机房出来,急匆匆的往食堂赶。因为和远在湖南老家的堂哥玩星际争霸玩太久,我担心吃不上我爱吃的烤鸭了,所以格外的加快了步伐,在最后五个台阶的时候,我一个大跨步试图跳完,结果把正要下楼的赵老师给撞翻了。赵老师仰后倒去,他手中一大摞论文什么的掉的满地都是,很大一部分还在空中四散开去,然后哗哗哗的散落在几个楼层的楼梯上。我趔趔趄趄的站起来,被正好路过的 “老娘们”(我们系秘书)一把揪住了衣领。她就跟抓贼一样把我抓住了。

赵老师被撞倒的时候,我注意到,这个消瘦机灵的老头一把抓住了他的眼镜,然后他才放心的往后倒去。他一直都没搭理我,虽然我把他撞得不轻,他也没吭声。等到我们三人一起伏在地上,把他的文章都捡起后,他才正眼瞧了我一眼。其实,他是横了我一眼,然后,走了。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接触,很不愉快。一开始我像系里其他学生一样,喊他赵老师。直到我和他确立师生关系以后,我才开始喊他老板。就这样,他成了我人生第一个老板。我和他的合作经历就跟我们第一次相遇一样,也不愉快。老实说,我们不愉快的原因主要是他性格有问题。可能就是他们说的“有缺陷”吧。他老骂人,一骂人就摔杯子。我都数不清他在办公室里摔了多少回杯子了。我跟他三年,光在我面前就摔过十来回,一会一个杯子,一会又一个杯子,啪啪啪的摔在办公室的水泥地板上。而且他只摔一种杯子。那种杯子上画了两条龙,正在抢一颗珠子什么的。每次一摔,茶水飞溅出来,杯盖上那个圆珠子就会断裂开来,在地上弹几下,然后蹦蹦跳跳的就滚到桌子底下去了。鬼知道那桌子底下有多少颗这样的珠子啊。我想,茶杯摔地上会损坏地面,这大概是系里一直不给他也装木地板的原因吧。

总之,相信你也看得出来,他挺难相处的。我读博士第三年,还跟他的就只有我一人了。这符合老娘们的预测。跟他在一起的最后一年,我简直都要抑郁症了。幸好他疯在我前头。他彻底疯掉之前,就已经不行了。之前发过几回羊癜风,当着我们的面,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眼睛发白,四肢不停的抽搐。等到他又一次白癜风发作,住进了医院,我就趁机跟了我们系主任,从此改头换面,走上了狗屎运。系主任人很不错,70年代公派去哈佛,拿了学位就“义无返顾”的回到了祖国,然后一直在系里兢兢业业,做出了许多贡献,于是就有了今天这个位置。说起来,他在系主任位置上都快十年了。我加入他的团队那会,他正筹办一个金融公司,主要做金融衍生品的建模与定价。我去找他谈到我的情况时,起初他显得很为我惋惜,不停的唉声叹气,又时不时提起对赵老板的担忧来。聊着聊着,当他得知一向闷不吭声的我,居然懂弦论,而且还会蒙特卡洛法来解随机微分方程时,他眼前一亮,那张厚实的大脸上立刻挤满了无数细细的纹路来(这是他特有的笑)。就这样,我顺利的加入了系主任的团队,从此走上了正轨。



所谓正轨,即是一种人生状态。其实就是老古板所说的,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当你上了正轨以后,一切也就变得清晰起来了。比如说我吧,我上正轨之前,要多苦逼有多苦逼啊。找姑娘找不到,成绩也不好,一天到晚打游戏,年纪轻轻就落下了胃病。那时候,天总是灰的,而我在这个多风的城市里,感到格外的孤独,一切对于我,都是索然无味。等到我一加入系主任的团队,事情马上就不一样了。我有了钱,有了一个头衔,然后也有了姑娘。而且,我终于也可以豪爽的以“毋庸置疑”为开头,然后以“指日可待”为结尾来说话了。

说实话,我不是个容易自我感觉良好的人,但老实说,我确实从不在一棵树上吊死。逼上绝路之时,我总会想办法做点什么。而且,从小我就是个数学天才。印象里,几乎每个班都有一个叉着手等别人来问问题的人,我就是其中一个啦。我数学好,其他科目也还不错,就上了这么个名牌大学,顺理成章的进入了数学系。

数学系?当年,我们班上那些有钱的公子哥同学,听说我读了数学,纷纷露出一副“怎么着,最终读书还是读傻了吧”的神情来。我知道,我们读再多书,将来也还是为你们打工,给你们当马仔,说的是这意思吧。那时候我倒是完全有底气不鸟他们。我想,你们又知道什么呢?只要班花知道我的壮志凌云就好了。我一直爱着班花。她也爱着我。整个高中,我们之间都断断续续的在传字条。用她闺蜜的话来说,我们之间是迟早的事,只剩一层“薄薄的窗纸”没有被捅破了。在这里,我想插入李东的话。几年后此话传到李东耳朵里,就变成“只剩一层薄薄的处女膜了”。这是几年后的一个深夜,我躺在宿舍的铁床上,苦闷的和我上铺的李东说起往事所得到的评语。当时,我把这话自嘲一般的说给李东听,结果他狡猾的一笑,拿腔捏调的说,“只剩一层薄薄的处女膜啦,只剩一层薄薄的处女膜啦”。让我好不懊恼。

升入大学算是了了一桩人生大事。我还欣喜的发现,我升入的这个著名大学里,有一个专供情侣调情的美丽湖畔。我立刻就想到了班花。我真以为,捅破薄薄的窗纸的时候到了。但很快班花就给了我致命一击。大二的时候回家,同学聚会,大家又一起挤到一个KTV里唱歌。班花就一直坐我旁边。那时她已经将长发剪掉,变成了一黄色的卷发,凑近了说话,还闻得到淡淡的香水味道。我们又像高中时候那样,有意无意的身子挨在一起聊天。中途我们聊到大概是理想一类的事情吧,她迷离的眼神变得闪烁起来。她似乎不解的问我,为何学数学。我想了想,说,因为学数学容易啊。班花说,你骗人,数学怎么会容易。我想变得高深一点,就想引用冯.诺依曼的那句名言:“如果人们不相信数学很简单,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生活有多复杂”。但我喝多了,记忆力有点模糊,所以未必能把这句话气势汹汹的说出来。而且我说的是土话。在我们当地方言里,没有复杂啊生活啊什么的习惯用语。就连数学这个词都要绕几绕,显得相当之拗口。加上当时有点吵,我只记得,班花听完就一副了无生趣的样子。那卷发下的表情,跟凝固了似的,活像超市里面的芭比娃娃。我当下就明白,我他妈的又如李东所说的,“傻逼了吧”。



所以,这就是我走上正轨之前的模样。至于那时我看起来什么样,我不说,你大概也能猜到。就是一副苦逼模样呗。极度渴望性交,却又缺乏性交机会。于是整日就在网吧和宿舍之间游荡。大概就是这样吧。唯一稍微带点正能量的活动,就是溜冰了。我是无意中发现溜冰的魅力的。那天,我端着饭盒,低着头走在校园里,正要往地下室机房走去。突然,身后一阵大风刮来,紧接着,一个戴着头盔,背着DC包的少年,就弯腰驼背的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我抬头一看,好帅的少年啊,他的屁股撅得老高,身体往前倾着,活像一只大鸟。我又仔细看到,他的手腕上脚腕上还戴着护腕,黑色厚实的那种。他双手有节奏的往左右来回甩动,然后到了拐弯处,他还会全身呈45度倾斜,双脚用一种来回交替的形式,划出一条又一条的弧线 。

更要命的是,还有一个漂亮的,穿着很紧身的姑娘一直跟着他。她不停在他身后喊他,师父,啊,师父。她跑过去的时候,风里充满了迷人的护肤品的香味。

从此,我就义无反顾的加入了轮滑协会。后来,长长的校园里,总在深夜,有一个孤独的身影在风里飘过来,飘过去。没人知道那时他在想什么。连现在的我都不知道。



在过上舒适的日子以后,再来说自己沉闷的过去,总显得矫情。还是说说我现在吧。至少我现在安全了,因为我走上了正轨。我走上正轨的证据如下:首先,我顺利在之后的第三年(也就是博士第六年)毕业了,拿到了博士学位,这很重要。第二,我终于学有所成,在各大杂志发表了几篇开创性的论文。我的毕业论文是《大数据时代的多层次模型的探讨》。题目是系主任给我取的,他说,大数据时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是一个物理定理退场,而“数据驱动的思维模式”来接管的时代。因而,我这个论题相当重要。我这个论题,不仅能应用到传统的制造业,也能应用到生物,医学行业,还能应用到互联网以及金融行业。总之,目前各行各业都在大量的积累数据,只要有这种大量数据,就有我的贡献。第三,我一毕业,就加入了系主任的公司,成为一名操盘手。仅半年,我就荣升为部门经理,负责培训新来的师弟师妹。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我结婚了。我的妻子名叫邱蕾,会计,比我大四岁。

我们结婚后,就在山坡上的南苑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从此两人过起了你耕田我织布的日子。渐渐的没有新鲜感了,但,这又有什么呢。我们又不是有肥皂剧情节的傻姑娘傻小伙,人该现实的时候,就该现实起来。这一点,显然无可非议。

但我还是心存困惑。起码,我总是想起赵老板,这叫人挺纠结的。这纠结得从我毕业答辩那天说起。我毕业答辩那天,赵老板没有来。那时候,谁也不知道他的消息。要么就是,谁也不愿意去打听他的消息。所以他没有来,他没来,和我毕业答辩并无太多关系。所以我毕业答辩那天,心情很不错,那时候,我觉得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富含营养,要不,为何台下的学弟学妹,男同学女同学,都那么津津有味的听着呢?甚至于我们亲爱的系主任,还时不时给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总之,一切都好。我穿着西装,笔挺笔挺的,挺像回事。我满怀欣喜的站在会议室门口,和出来的每一位同学和老师握手,言谢,直到最后一位听众的离开。最后这位离开的听众是老娘们。她看起来有点激动。其实,她一点也不老,至少也算徐娘半老。不知道是不是原籍上海的妇女都这样,她都快五十了,但看起来还像个三十岁的少妇,穿着显现出丰腴而有曲线的长裙,屁股那里明显的突出两块来,和小姑娘的别无二致。她伸出手来和我握手,这是我第一次握住她的手,凉凉的,很滑,很细腻,让我差点心里一软。我心里一软可不是好事。

我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我经过赵老板的办公室之前。起初,我强迫自己忘掉这不合时宜,不识抬举的不愉快。我就这样坚持着。然后我突然想起来,我还有个厚厚的本子一直没找着,上面不仅写满了公式,还有不少人生独白,自从上次和赵老板打架以后,就再也没找着了。我想,它可能在赵老板的办公室里。于是我返回系里,去二楼找老娘们。我强装笑脸,再一次跟激动的老娘们愉快的握手,致谢,然后从老娘们那里拿到钥匙,打开赵老板的们,去拿属于我的东西。当我打开门的时候,也就是那股发霉的气味,那股熟悉的茶杯摔到地上的气味,扑面而来,让我瞬间泪流满面。

就在这里,我和赵老板还打过一架。起因很简单,就是赵老板让我专心研究一个概率论里的问题。这个问题,几十年都没有解决,赵老板觉得很有趣,他觉得我够格去碰这样的问题。但是我已经搞了三年了,什么也没搞出来。我那天拿着写满了公式的本子,跟赵老板说,换个题目吧,否则我干不下去了。赵老板阴沉着脸,说了什么我也忘记了。只记得我们说了很多。这时我觉得他一点也不理解我。他就跟个倔强的黄牛一样,只盯着那么一丁点东西。而且只顾他自己。他的这种倔强,简直就是傻逼透顶。我就是那时才敢于承认他的傻逼的。傻逼,真是傻逼透了!他那稀稀落落的头发,挂在一点也不油光的脑门上,就是傻逼的象征!最后,我泄气的说,我这辈子也不想搞这些不现实的东西了。我还说,我搞了那么多年了,现在年纪也不小了,我只想做点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东西,我想赚钱,我不想一辈子那么窝囊。我说窝囊的时候,其实是跟我的情感有关,等会再提。但是赵老板一听我这么说,立刻就火了。他这回把茶杯直接摔倒了我身上,滚烫的开水把我上衣全打湿了。我烫的哇哇直叫。他好像还骂我没有出息。我脑子一热,把眼泪鼻涕一抹,直接操起板凳就给他摔过去了。板凳没有砸到他,但是板凳上的茶杯碎片倒是把他的鼻子给刮了。这个精瘦的老头马上就躲过了板凳的袭击,但他当时完全傻掉了。他突地站起来,瞪着我,眼白吓死人。然后,他就跟看不到我了一样,鼓着眼睛慢慢又坐下去了。我最后怒气冲冲的离开办公室的时候,赵老板已经失掉了他的阴沉和威严。我记得他一脸死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看着地上的一团糟糕,眼睛里透不出一点光芒,就跟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终于碎掉了一样。再之后,这个形象在我脑海里反复演变,最终收敛的那副图片,让我常常误以为赵老板当天就死了,他死的时候我不在场。和我没有关系。他的死是孤独的,就跟电影里面那些悄无声息就死在自己家中的孤寡老人一样。

我和赵老板那次打架,除了李东,系里没几个人知道。第二天我在南门外面吃早点。然后就看到他鼻子上贴着一块胶布,面色阴沉,从那个山坡 上走下来。他是背着手的,手上还拎着一个陈旧的手提包。这时我发现他右脚已经有点瘸了。等到再走近点,我注意到,他看到了坐在路旁吃面的我,因为他阴郁的表情突然舒展开来,眼睛里闪闪发光,似乎想说什么。我当下就转过身去,当没看见他,继续吃面。我故意吃的啪啦啪啦响,还摇头晃脑的,表示我根本没看见他,而且很享受这面的样子。其实我老抱怨,这面很难吃。但我一考虑到赵老板可能就在身后,正向我走来,而且,马上就要从桌子下抽出板凳跟我一块坐下时,我觉得这面更难吃了。但直到我吃完,赵老板也没来。我吃完,偷偷往后看一眼,我看到繁忙的马路上跑着各类汽车,摩托车,三路车和自行车,但是没有赵老板。

当时我就原谅他了。但我和他的正式谅解,是在一个月以后了。这缘于和他妈妈的一次偶遇。那天我正穿着溜冰鞋,在路上快速的刷刷,突然从背后听到了赵老板的唤声。他在那里小华哎小华哎的喊。我回头一看,看到了赵老板正冲我挥舞右手,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以至于那颗金色的假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看到他旁边,还有一个白发苍苍,弯腰驼背的老年妇女。即使他一直搀着她,她走路还是那么颤颤巍巍。现在回想起来,我那时可真是不懂尊老爱幼。我就那样傻站着,好像等着接见赵老板以及那位老年人似的。好在赵老板比我还迟钝。他有点高兴的搀着他妈妈走了过来。我看到他妈妈原来是一个农村妇女,脸上全是很深的皱纹,就跟刀刻过一样,摸起来一定很难受。他和我说了什么,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他向他妈妈介绍我,说我是他的学生,正在解决一项什么几十年来数学界都没有人解决掉的难题什么的。他这样说的时候,洋溢的全是骄傲,而他妈妈显然什么也不懂,光顾着冲我笑。其实,她笑不笑真的区别不大。好像老年人,只要慈祥一点的,就只要坐在那里就行了。即使面无表情,也是和蔼可亲,充满笑容的。



和他谅解以后,我继续攻克概率论难题。这意味着我的苦逼岁月还没有到头。事业上的不顺利,让我更加寄希望于爱情。我已经失掉班花了,这让我很是空窗期了一会。我说空窗期,其实指的是,我没有意淫的对象了。这很严重。所以我希望赶紧找到一个女人,一个可以让我拥抱的女人,这个时候,学姐张瑶出现了。她是从中科院过来的,是个代研生。代研生的意思是,她学籍还在北京,但是学分都是在我们学校修的。我们常常在系门前看到这个姑娘。时间久了,我们便得出结论:她爱穿白色的衣服,比如白色的衬衣搭配一条褪色的牛仔裤什么的。她的屁股很圆,腰很细。当然, 我们最爱她穿那件白色裙子,布的,这样我们就能看到她的大腿了。如果她能站到风里,那就更好了,因为这样,风就会把她的裙子往里面吹,然后两条匀称的大腿就显现出来。

我和李东常常谈论张瑶。特别是凌晨从网吧出来的时候。我们常去的那个网吧,开在南门外面的一个小楼里。网吧左边是一个美发店,右边是一个颇为俗气的酒楼,门是玻璃推拉门,显得很气派的样子。网吧的门,与其说是门,不如说是夹在美发店和酒楼之间的一条缝。这显然很歧视胖子。而且,门很矮,李东这样的高个子,每次进去还要低低头,眼睛往上瞄着,生怕把发型弄乱了。所以,每次我们从网吧出来,李东都要咒骂那道门,然后,我们的目光就被美发店里出来的时髦女子给吸引了。这会,刚才还在兴奋的讨论游戏情节的我们,则什么都不说了。这是家正规的美发店,里面的姑娘除了剪头外,顶多和你调戏几句。我去过,我知道她们都是靠自己手艺吃饭的。当然她们也很漂亮。这漂亮或许是人为的,毕竟发型能遮掩很多缺陷。但管他呢,只要看起来漂亮就很不错了。所以,我们总能看到漂亮姑娘,正在翘着屁股给客人剪头。等到我们穿过马路,在对面的馄炖店坐下时,我才开始主动谈论起张瑶。我一般就是掏出手机,说,唉,张瑶又不理我了。我又说,妈逼啊妈逼。而此时,李东总是以这样一个场景来激励我。他说,他又去眼镜湖了。我说,你又看到什么了。李东说,我什么也没看到,我就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这个时候,他就会嬉皮笑脸的看着我,眼里尽是狡诈的光芒。我明白,他一定又和哪个小师妹去过那里了。我通常都会又羡慕,又嫉妒的在脑子里勾画出一副副色情图片来。李东说,哪天你也带张瑶去试试。我说,那是肯定的。

那时,我和张瑶已经有了一定的交往。这缘于我们的共同爱好,溜冰。一个巧合的相遇,让我发现张瑶也喜欢溜冰。那天,我按照往常的习惯,在学校的广场溜冰。这时我的溜冰技术已经进步了不少,因为我拜了一个姑娘做师父,那个姑娘抽烟,说脏话,举手投足完全就是一个男人,所以我认她做了师父。她教了我不少东西,包括平地花式。所以,那天我就在广场上摆好小桩子,开始练习平花。等到我大汗淋漓,坐在台阶上大口大口的喝可乐时,我听到一个美妙的女声在背后说话。她大概是说,她也想玩轮滑。我回头一看,看到的就是张瑶和小贝。那天,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汗流浃背,让我错误的具备了追求女人的勇气。我上前搭讪,介绍自己,从此以后,张瑶师姐就成了我第一个徒弟。我牵过她的手。她的手上有细微的纹路,手心常常会在长途跋涉后生出汗来。我们在路上的时候,就老牵着手。我们走过的不仅校园,在张瑶的怂恿下,我们甚至还出了城,顺着公路一直往巢湖滑去。最远的一次,我们甚至到达了安庆周边的一个小镇,在那里,我们惊喜的发现,路边有无数栽种草莓的大棚,允许游人付费后自由采摘。那天我和张瑶在大棚里嬉笑打闹,拿那些畸形的草莓开着玩笑,直到天黑了,我们才慌慌张张的跑到公路边,好不容易才搭上一辆进省城的大卡车。那晚,张瑶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途中还轻轻的打起了鼾。我们两挤在狭小的第二排位置上,她的体香顺着汗渍挥发出来,充斥了整个车间。

就是那次之后,我觉得,我该有所表白了。

但是,如你所知,我失败了。诚然,那时候我还是处男,极度缺乏性经验。其实,我长得也不差 啊。虽然个子不高,但是班花曾说过,我就是个一休哥一样,是个聪明的倾听者,而且,她觉得我穿上比较正式的衣服时,简直帅呆了。所以,我就跟很多饱受性欲折磨的处男一样,我们身边并不缺乏机会,只是,令人惭愧的是,我们往往不会把握这些机会。李东就往往能精准的把握机会。他往往走在我们前面。等到我意识到把握机会的重要性时,他已经知道如何去创造机会了。所以,后来,他就张瑶给勾搭走了。

我发现真相的那天,正和张瑶的闺蜜小贝在南门外面买打口碟。小贝告诉我,张瑶很想买一张Sparklehorse的CD。我问李东,sparklehorse是谁啊,深谙摇滚乐的李东告诉我,Sparklehorse是一个曾经的乐队,主唱就在前几年自杀身亡了。李东说这个的时候,还故意问我是不是也喜欢Sparklehorse。我想,你明明知道我不听摇滚乐的,你这问是什么意思呢。但我没说什么。我说,那我去哪能买到Sparklehorse的CD呢?李东说,南门外面有一个小摊,摆摊的是个刚毕业的姑娘,外号兰科MM,你要买就找她好了。于是我和小贝就去南门外找到了这张碟。

我就是这样,兴致勃勃的拿着碟,去找张瑶的。那段时间,我已经好几天没看见张瑶了。我买碟的时候,我还问小贝,说,张瑶最近在干嘛呢?小贝还假装漫不经心的说,不知道,估计是复习功课准备考试吧。于是我给张瑶打电话,她不接。我又给她发短信,她还是不回。我心想,这人去哪了呢?我又想,李东这两天也不见人影,老是到深更半夜才回宿舍,回来的时候总是面带诡异的笑容,一脸射精过后的幸福模样,难道,难道他们两去眼镜湖边了?当晚快11点了,我一个人独守空房,越想越悲愤。于是我就怀揣那张CD,快速的跑过那条林荫大道,一直跑到眼镜湖边上。我已经来过眼镜湖好几回了,每次我都躲在那颗巨大的梧桐树背后。果然,我看到了坐在石头上的李东。我好不容易才愿意相信,在李东怀里的是张瑶。起初我不敢保证那是她,直到我看到她那双红色的高跟鞋。有次,也是唯一一次,我约张瑶去看电影,她就穿着这双鞋子。

所以,我对张瑶的追求,也就这样结束了。



我还是免不了唠唠叨叨的习惯。人们都说,一个穷人一旦富有起来,就会毫无节制的炫耀财富。我想,这同样也适合我这种爱情上的穷光蛋。就算我现在怀抱娇妻,事业有成,还有不少婚外情的机会,我仍免不了像个祥林嫂一样,絮絮叨叨的说起过去的失落,仿佛非得这样说了,才能将今日的所得,填满昨日的所失一样。
那就说说我的改变吧。

就是那天,我悲愤之中,穿着溜冰鞋在校园里狂奔。我疯了一样在人群里穿过。11点,正是下晚自习的时候,路上人特别多。我穿过他们,特别起劲,就跟当年那个少年在我身边穿过一样。等到我快到南门,看到那个通往南苑的小山坡上时,一轮圆月正在缓缓下沉,而一条漂亮的苏格兰牧羊犬,正站在月色之中,远远的看着我,那一刻,我突然感到了解脱。我一直认为,我那时的感觉,就如我读到的“保罗走在大马士革的路上”的时候那样,灵光一现。

就是从那天起,我下定决心,弃暗投明。

我和邱蕾是在一次校园联谊会上认识的。之前说过了,我是著名大学的博士生,这个著名二字是以国家,甚至以国际为起点的。而邱蕾呢,则是我们学校旁边一所当地大学的本科生,因而我们之间存在一种先验的假设:那就是,我就该去二流学校找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帮我持家,生孩子,满足我的性需求。而我呢,则哄着她,搂着她,陪她看催人泪下的文艺电影,帮她在镜子面前挑选裙子配那双帆布鞋。这样,我们能给彼此安全感,未尝不是一种人世间的救赎。

就这样,我和邱蕾顺理成章的结婚了。其实,说到这份上,我也不妨告诉你好了,我们其实是在学校的英语角认识的。才不是什么校园联谊会呢。我又不会跳舞,我天生骨盆长得不好,跳不了舞,我去那跳舞,岂不是只有傻不拉几的坐着的份吗?所以,我们是在英语角认识的。在那个英语角里,除了几个表情严肃,而且两眼始终放出炙热的求知欲望的胖女孩外,剩下的就全是我们这些心怀不轨的青年男女。是邱蕾主动找我聊天的。我们操着一口蹩脚的英语。当我说我是XX大的时候,邱蕾就露出了我期待已久的仰慕的笑容。这笑容里面的温柔,还让我想起了我妈妈,长那么大,见过那么多笑容,我知道的。然后,我们也就结婚了。结婚了以后,我们就在学校旁边的那个山坡上,买了一个旧房子。我之前说过了。

每天晚上我遛狗的时候,总会绕着小区里那几栋楼走几圈。每次绕到四号楼时,我也免不了往五楼上面看一眼。那是赵老板曾经独居过几十年的地方。因为今年我被提拔成部门经理,工资终于涨上去了,从此再不用在吃喝上面斤斤计较了。邱蕾一高兴,就买下一件上万元的裘皮大衣。说起来,她穿着这裘皮大衣可真好看啊,短短的,毛茸茸的,两片领子特别大,下面只穿一条牛仔短裤,加一条黑色长筒袜。我特意让她走在风里面,以便大风能吹起她的长发,让她黑得发亮的头发,在裘皮大衣上飘来飘去的。于是一切都非常符合她御姐的气质,让我那几天激动死了。能不激动吗,跟她一起走在路上,心里想着,晚上能和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睡觉,真是激动。除却激动,我内心还充满了感动。可她那高兴劲儿倒没持续多久。春节一过,这衣服就又被压到箱底去了。对此,我常常安慰自己说,女人的心思总是很难猜的,尤其怕撞衫。说不定她的搭档也买了同样的衣服呢。再说了,她老在下班后买菜回家,鬼知道她是不是怕把衣服弄脏了呢。这些都无所谓了。

此外,我走路就能上班,这是我一直所期待的理想状态。我之所以住那么近,是因为我还和那校园脱不了干系。我为什么要和它解脱干系呢?系主任开的公司,我虽然已经是一名骨干,但我几乎不去。我上班只要去学校找系主任就行了。我每天都走路上班,每天早晨,我陪着邱蕾一同走下山坡,送她上五路公交车,然后,我就从南门进入校园,用不了五分钟,我就能抵达那栋新修的18层理化大楼。在第16层,有我的一间办公室。我现在的头衔是,数学系特聘副教授,特聘二字,是因为我其实并不教课,也不做科研,说穿了,就是我不属于建制内的人。但副教授二字,又说明数学系需要我。他们之所以特聘我,是因为我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这样的话呢,系主任在向校长汇报时,就能表情严肃的谈到,我们系不仅红专并进,而且理实交融。

所以,我主要工作是给系主任管好公司,尤其是新人的技术培训问题。只要邱蕾不加班,她就会准时来接我回家。这时候,赵老板离开我们系已经好几年了。也就是说,我基本上已经忘记赵老板了。但我跟邱蕾刚买房子那会,有一次,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又看到赵老板了。当时我正在过马路,眼角瞥见一个靠着电线杆的流浪汉。于是我不停的回头去看那个人是不是赵老板。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这让我更加生疑了。我的生疑让我产生了走近了看的欲望。要不是邱蕾尖叫一声拉了我一把,我还差点就被右边来的车给撞死了。等到我和邱蕾走到了街对面,邱蕾还在呼呼呼的喘气。可我却没有搭理她,又过了街走到流浪汉跟前,仔细的看了一眼。流浪汉正在啃一个馒头,他啃得很吃力,渣渣不停的往下掉,有的顺便就藏进了那幽深的胡须。他看我看着他,咀嚼的动作停了下来,然后突然冲我吐了一口口水。幸好我躲得快,我说过,我以前玩轮滑的,所以我很灵敏。我是这样躲的:首先,我腰往右边一扭,然后我屁股往后一拱,轻巧的就跳出了他口水的射程。我过街的时候,不停回头骂他。邱蕾说我那样子,像极了她正到更年期的爸爸。他爸爸从局长位置退下来后,每天早上站在机关院子里骂人,我今天和他颇为相似,只差没背着手驼着背了。



这就是生活吧。我越来越像邱蕾的爸爸了。所以,每次我牵着狗溜到街边上时,我就想穿过街,然后去小寻家。没错,除了邱蕾,我还有一个情人,她叫小寻,是我妻子邱蕾的闺蜜。她们可好得不得啊,十几年的交情了,因此我和小寻搞到一块,也是情有可原的。去小寻家,只需穿过一条街,就能从南门进入校园,然后抄一条小路,穿越校园从东门而出,从而到达小寻家。

我今天就可以去小寻家。我可以冠冕堂皇的跟小寻说,我来你家,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帮邱蕾拿回那件裘皮大衣。就在春节后不久,小寻谨遵父母之命,去和一个据说是青梅竹马的哥哥相亲。他们信誓旦旦的说什么青梅竹马,好像青梅竹马就有什么了不起一样。其实,也就是小寻两岁大的时候,有那么几个月的时候,他们两家住隔壁。所以小寻并不认识他。相亲让小寻犯了难,因为她没有什么能显现出正式,或者庄重气质的衣服来,于是她就来找邱蕾借衣服。至于什么样的衣服能显现这种气质,她和她妈妈做了一番没有结果的讨论。最后,按她妈妈的话来说,就是不管怎么样,要能显现出一个贤妻良母的味道来。小寻看了看自己满柜子的吊带豹纹超短裤丝袜什么的,叹了口气,只好来找邱蕾。她们两关上门,在卧室里试了老半天,只听见两个姑娘在里面一会笑一会叫的,然后就门开了,邱蕾把小寻牵出来给我看。当时我刚弄完一个程序,正在沙发上无力的摊开四肢,脑子里胡乱想着过去。当我看到一脸娇羞的小寻时,硬了。当晚我重振了几年前初遇邱蕾时的雄风。再之后,我就在合适的时候,从后面搂住了小寻那滑溜溜的腰杆。是啊,我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羞涩的少年了。

本来相亲一过,小寻就要把衣服送过来的。但是不巧那几天天冷,风大,结果她发烧了。节后大家又都很忙,就把这事给忘了。所以,我完全可以用这个借口,去小寻家,拿回那件裘皮大衣,顺便在她的床上躺一会什么的。但我又不想去。因为,就在上一次在小寻家呆着时,小寻还跟我讲了一个男人的故事。这个男人是她最近交往的对象。当时,我们两刚刚做完,赤身裸体躺在床上。我说,说吧,那是个什么男人啊?小寻说,我也不知道啊,但这个男人挺好玩的。我说,有我好玩吗?小寻说,不能比呀,跟你完全不一样。我说,那我什么样,他又什么样呢?小寻想了想,她想的时候,几个脚趾头还很可爱的动了动。她说,我跟他发短信,说我想他,你猜他怎么说?我说,有意思,我不知道。小寻说,那你会怎么说呢?我说,我大概就会说,亲爱的,我也很想你吧。小寻呵呵一笑,说,他说的是,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听到这句那么耳熟的话,我一骨碌就从床上坐起来,瞪着躺着的小寻。我还清楚的记得,因为我坐起来的动作过于猛烈,那个陈旧的铁床发出了吱吱的声音,小寻的裸体也随着柔软的床垫一晃一晃的,就像一块水豆腐一样。我说,那人叫什么?

他叫王磊,小寻不解的看着我。她也用手支撑着,试图要坐起来。他说他叫王磊。你认识他?

我心长舒一口气。我心想,好在只要不是李东,就随她呢。可我又想,就算是李东,又如何呢?我又不是李东他爸,他在外面跟女人胡闹,那是他的自由,我又管不着。我到底是替李东操心,还是替小寻操心呢?说到底,要不我就是为我自己操心吧。人们都说,在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说的是这意思吗?可我一点也不恨李东,相反,毕业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我怪想他的。我想他的时候,我常常去那个眼镜湖瞎逛。就在我和邱蕾谈恋爱那会,我还带着邱蕾去那块大石头上呆过了。起初,我两站在树下,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宽衣解带大干一场,像李东和张瑶一样。但我总觉得,这事在我身上就不见得自然了。所以我们一直没干过。这时候,我格外想念李东。有时我遛狗的时候,常常下意识带着狗就走到了湖边,围着湖绕一圈,然后再走回来。我总在看到湖的时候就开始远眺,好像还能看见李东一样。


好吧,最后我想再说一说那个湖。我一直没有说的,我差点死在那个湖边上。

如你所知,我确实就在那个黑漆漆的湖边,找到了张瑶和李东。当时的情形我不便多说,大致就如李东所描述的一样。在接近凌晨的丁点天光里,除去从腰背后渗出的丝丝汗渍,和偶尔传来的几声粗哑的蛙鸣,一切都是近乎死寂的。这时,我吃惊的发现,在我面前的地上,赫然还有一个人影。月光下,这个人影一动不动。我看不到他的手,这令我毛骨悚然。我大叫一声,吓得拔腿就跑。我就开始在校园里疯跑着。我逆着风,跑过了湖岸,又跑过了数学系的小楼,一直跑到广场上。我看到后面没有人,才站在黑暗的广场中间,蹲下来,双手扶住膝盖,大口大口的喘气。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滑冰和奔跑不是一回事,而我有多久没有奔跑了啊!

现在来说说我当年为什么要跟赵老板吧。当时我之所以找到赵老师当老板,完全是巧合。之前说过,我有次把赵老板给撞倒了。就是那次,我看到了一个大大的论文标题:《从突变理论看国家产生形式和法的作用》。当时我摔倒在走廊上,这篇论文就赤裸裸的摆在我眼前,好像正鼓着眼睛盯着我看似的。

我不想太多强调这篇论文对我当时的影响。我已经试图解释过很多回了,当着各种各种的外行人士解释过了,可效果都并不理想。人们要不是顾左右而言他,就是挂着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看着你。所以,我想说的是,对于一个在数学系呆了6年的处男来说,任何能把某种数学理论跟“国家”这一类命题联系起来的东西,其震撼效果不亚于李东所描述的那样:一个裹在破烂棉絮里的流浪汉,在一个寒冷的冬日里醒来,发现自己之所以还能保持温暖,是因为有一个裸体的陌生姑娘正紧紧的贴着你。啊,它完全不可能,可这为什么那么叫人着迷呢。

出于对奔跑的怀念,最终我还是去了湖边。就这样,我和我家的大狼狗,并排坐在湖边那个大石头上。准确的说,是我坐在那个大石头上,而大狼狗则蹲在一旁,时不时伸长舌头来看着我,冲我温柔的吐一口腥臭的狗气气。整个傍晚,我就盯着湖面一动也不动。我想,从我们背后看我俩,简直是一副天伦之乐的写照,美死了。天黑了,我完全不想回去,我感觉我能在那里坐上一辈子。这显然有点夸张。所以真相是,那天风大,我差点冻死,眼泪不停的流,最后几乎是被我妻子给背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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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2:45:38 |只看该作者
还没看完,先提个小建议,白癜风跟精神病风马牛不相及,也不会“发过几回”。吐白沫的病是癫痫,俗称羊癫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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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2:52:1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410 于 2013-5-6 12:53 编辑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6 12:45
还没看完,先提个小建议,白癜风跟精神病风马牛不相及,也不会“发过几回”。吐白沫的病是癫痫,俗称羊癫疯 ...

感谢纠正,已改。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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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3:07: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5-6 13:12 编辑

呃,文中部分名词,如果是用来反映目前学术界的混乱状况的话,我就无话可说。

弦论我只看过格林的科普《宇宙的琴弦》,是物理系的内容,当然,数学系的博士想跨界,那也没有办法。都跟天才比的话,赵元任是学数学的,成了语言学家。

蒙特卡罗法我也不懂,但是前几年在网上碰到过一个搞“社会物理生态研究”的,他就用蒙特卡罗法解决社会学问题,他还说他看完了1500卷大藏经,我一向是不懂的事情就请教,就听人家讲的,他的理论我大致听了一点,就是把高中物理“分子的布朗运动”中的“分子”都改成了“社会分子”。好吧,我不太懂蒙特卡罗法,但是它是用来求解积分而非微分的。

数学系的博导插手金融工具,在国外也不罕见,曾经有人说:“一流的数学家研究数学,二流的数学家研究计算机,三流的数学家研究计量经济学”。但是国内有没有数学系的人干这事我不太明确,毕竟从纯数学到应用数学差异很大。

总之宣称它是荒诞派小说的话,当然一切细节都可以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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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3:10:36 |只看该作者
但是我自己认识的数学系的同学是这样子,我有数论的题目去问他,他会说:我是做拓朴的,数论部分我不太了解。——当然,他不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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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3:18:00 |只看该作者
挺好看的。很干净。
除了洪水天,那里总是干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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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3:23: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5-6 13:25 编辑

不纠缠其他学科术语,包括做金融工具定价的公司是否同时兼营金融工具买卖业务之类的事情——反正这篇小说写的就是各种莫名其妙的事。

不纠缠上述内容之后,这篇小说仍然不是我的偏好。虽然我对荒诞派向有好感。
问我理由的话,读起来喧嚣、浮躁、模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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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3:28:37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个常识类的八卦党,凡是我看得到破绽的内容,肯定就有常识性错误在。真正搞研究的人说的,我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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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9:22:03 |只看该作者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6 13:07
呃,文中部分名词,如果是用来反映目前学术界的混乱状况的话,我就无话可说。

弦论我只看过格林的科普《 ...

实不相瞒 我并没有想写荒诞派小说 另外 我本人确实在数学系呆了十年 然后 文中一切数学方面都是合理的 包括蒙特卡洛解微分方程是金融数学必修课 弦论在金融工程中的应用 以及最后 从突变理论到国家与法的产生形式 是海子写的 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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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9:22:39 |只看该作者
ghts3 发表于 2013-5-6 13:18
挺好看的。很干净。

谢谢 我想写干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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