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黑蓝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黑蓝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2296|回复: 3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若不侵版权,贴一套陈嘉映《语言哲学》

[复制链接]

18

主题

0

好友

23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8-4 13:22: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从原来新青年上下的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hippogavagai.blogone.net

18

主题

0

好友

23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
发表于 2007-8-4 13:22:51 |只看该作者
导论

语言哲学题解

语言是所有人类都有的,同时只有人类才有。希腊人把人定义为“会说话的动物”〔或
“具有逻各斯的动物”〕,就是说,语言规定人这个概念。我们把和自己对话的人称作
你,自然而然把他看作同自己一样的人,但我们不这样称呼自己正在操作的对象。语言
是本族人和外族人的界线,希腊语把野蛮人称作barbarian,不会说〔希腊〕话而只会叭
叭叭叫唤的生物。更有甚者,语言被赋予创世之功,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所
以福音书里说“太初有言〔逻各斯〕” 。
语言和心灵、精神的关系十分密切。洪堡德说:“语言是世界观”,又说,“语言是一
个民族人民的精神,一个民族人民的精神就是其语言。”心智的成长大概离不开语言,
培根说:“人们以为心智指挥语言,但经常有这样的情况:语言控制着人们的心智。”
正是基于这一观察,培根要我们警惕所谓市场偶像。语言对人的重要性几乎怎么说都不
为过,用不着有什么时尚潮流,自古以来,喜欢反省思辨的人鲜有不被丰富而有趣的语
言现象吸引的。柏拉图说,“语言这个题目也许是所有题目中最重大的一个”。在中国
思想传统中也一样,《道德经》开篇 就说道“道可道非常道”。庄子对名实、有言无言
等作了大量辩析。公孙龙子的“白马非马”之辩,墨学的逻辑,都是对语言本性的思考

语言是一种心灵活动,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在所有心灵活动和社会现象里,语言是
最系统的,最适合成为系统思考〔Episteme [griechisch] die, Wissen, Erkenntnis, Einsicht (z.B. bei Platon und Aristoteles) im Unterschied zu der auf der Sinneswahrnehmung beruhenden (blossen) Meinung (Doxa).〕的对象。为什么语言是心灵/社会现象里最
系统的?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索绪尔是这样想的:语言符号系统或曰施指系统是纯形式
的,没有实质用途,因此,这个施指系统的力量乃至其存在都完全依赖于它本身的系统
性。语言的系统性完全来自其分节的清晰性。语词对句子的关系和音符对乐曲、色彩对
图画的关系有很大不同,离开了图画,色彩本身可以是鲜艳的、黯淡的等等,语词离开
了语言却什么都不是。从可口可乐到飞机,也都可以成为施指 ,但这些东西各有实际功
能。语词的“功能”却完完全全在它们的系统之中。
从前不分哲学、科学或思想,对语言的系统思考全可归入“语言哲学”名下。
不过,这个名称有其特指,宽泛的用法指二十世纪以语言为主要课题的哲学研究,狭窄
的用法则指分析哲学传统中的语言哲学。
我们可以粗略区分二十世纪几个主要的西方哲学传统。一个是分析哲学传统,
主要代表人物有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奥斯汀、莱尔、塔斯基、蒯因、达梅特、
克里普克等人。一个是现象学-解释学传统,代表人物有胡塞尔、海德格尔、加达默、梅
洛-庞蒂、德里达等。再一个是实用主义 传统,代表人物有皮尔士、威廉?詹姆士、约翰
?杜威。一般认为实用主义传统和分析哲学传统比较接近,皮尔士被很多哲学史家视作分
析哲学-现代语言哲学的开创人之一。蒯因等人后来都受到实用主义的深刻影响。为简便
起见,下面只说分析哲学和现象学-解释学两个传统 。
这两个传统虽然都是哲学,虽然都体现了二十世纪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但
两者在入手点、术语、论述框架、论述风格等各个方面均相去甚远。而且??细想起来
这一点颇为奇怪??两个传统之间的对话也不多。所以,很少有人把两个传统对语言的
思考合在一起论述,多数题名为“语言哲学”的著作都采用较狭的指称,特指分析传统
中的语言哲学。眼下这本书也是这样。的确,把两个传统放在同一本书里来介绍,不仅
需要极大的功力,而且需要不止两倍的篇幅。这些都不是本书作者能做到的。我希望哪
位学人另写一部《语言哲学——分析哲学传统之外》,也希望有人来写一本更加包罗万
象的语言哲学 。不过,我也在这方面作了一点小小的努力:我用了一章讨论语言哲学兴
起前的一些有关问题,此外,采用了海德格尔与维特根斯坦一文,以表明这两个“流派
”多有交叉重叠之处。
此外,本书还包括了索绪尔和乔姆斯基两章。多数语言哲学教程虽然会反复提到他们,
但不把他们列在正式陈述的范围,然而在我看,这两位虽然是专业的语言学家,但同时
也是一般意义上的思想家,对语言进行了深度的哲学考察,对语言哲学本身也产生了重
要的影响。
以上是就“语言哲学”这个名称的外延来谈的,至于这个用语的内涵,讨论起来就更加
复杂。眼下只能作一点形式上的说明。塞尔曾建议区分philosophy of language和lingu
istic philosophy,前者研究语言的普遍性质,如指称、意义、真假,关心的是普遍的
哲学问题,后者研究特定语言中的特定词语的用法,回答某些特定的问题 。万德勒则建
议更加细致的区分,分出philosophy of linguistics、linguistic philosophy和philo
sophy of language。Philosophy of linguistics这门学科“对意义、同义词、句法、
翻译等语言学共相进行哲学思考,并且对语言学理论的逻辑地位和验证方式进行研究。
因此,语言学哲学是科学哲学的特殊分支之一,与物理学哲学、心理学哲学等并列”。L
inguistic philosophy“包括基于自然语言或人工语言的结构和功能的任何一种概念研
究。举例来说,亚里士多德关于存在的哲学思考、罗素的限定描述语理论、赖尔关于心
灵概念的著作,都在这类研究的范围之内”。最后,philosophy of language“可以留
下来称呼语言哲学原初领域剩余的那些部分,包括关于语言的本质、语言与现实的关系
等内容的或多或少具有哲学性质的论著。沃尔夫的《语言、思想和现实》,也许还有维
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
不同的建议背后含有对哲学这一概念的或多或少不同的理解。我认为大致可以把哲学理
解为对重要观念的概念考察。观念分属不同的领域,例如语言、历史、科学、艺术、教
育等等,对这些不同领域的观念的考察就形成了哲学的不同分支,如语言哲学、历史哲
学、科学哲学、艺术哲学、教育哲学等等。但是,语言又与历史、艺术等等不同,语言
和概念的关系更为紧密,乃至我们经常无法区分概念和语词,于是,一切概念考察都是
语词考察,语言哲学就不再是哲学的一个分支,而是哲学本身了,或者说是“第一哲学
”。维特根斯坦第一个提出,“一切哲学都是‘对语言的批判’。” 在这个意义上,我
们可以同意哈克,带来语言转向的不是弗雷格或罗素,而是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才
是第一个“语言哲学家”。
我想,我们只要从以上两重意义来“语言哲学”这个用语的歧义就够了。我将在本书最
后一章回到这个话题来,我的结论是,语词是概念的最高形态,但概念考察不限于考察
其最高形态,因此,不宜把哲学等同于语言哲学,而应把语言哲学视作与科学哲学等等
并列的一个哲学分支,虽然这个分支占有格外重要的地位。

古希腊哲学对语言问题的思考
西方哲学起源于希腊,两千多年的哲学史所讨论的,没有哪个重要问题不能在希腊哲学
里找到先声。
赫拉克利特是第一个从各个角度阐述logos的哲学家。逻各斯一直是西方哲学的中心课题
之一,甚至是the中心课题,乃至近年来常听到对西方哲学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批判。logo
s大致有言谈,思考,所思、所谈、所写的东西,公式,理性,论证,尺度,原则诸义。
Logos原则上是无法翻译,多半直接用音译“逻各斯”,但古汉语中“道”这个概念与逻
各斯颇多相通之处。关于逻各斯,赫拉克利特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想法,例如,虽然逻各
斯是无所不在的,大多数人却不了解它,。赫拉克利特特别强调逻各斯的公共性,“逻
各斯是公共的”,是“必须遵从的共有的东西”。他把逻各斯比作清醒人的理智,“清
醒的人有一个共同的世界,睡梦中各有各的世界。”他又把逻各斯比作法律,“如果一
理智地说话,就得将我们的力量依靠在这个人人共同的东西上,正像城邦依靠法律一样
。”
一方面有赫拉克利特那种海德格式的对逻各斯的玄思,另一方面也有风格与近代分析哲
学不无相像的智者们。智者高尔吉亚主张存在是无法被认知的,更是无法被言说的。假
设我们确实能通过各种感觉了解存在,但你我的感觉都归各自所有,我们怎么能通过语
言把它们传达给对方呢?我们知道,语言和物体是不同的,我们用来感知语言的途径显
然不同于我们用来感知物体的途径。语言和感觉异质,更和存在相异,而我们却想用传
达感觉甚至传达存在,自然不能成功。这番思辨,实可视作关于私有语言讨论的先声。
此外,高尔吉亚还提出了语言由外界事物的刺激而产生的主张。
柏拉图的多篇对话中都有大段大段关于语言的讨论,这里主要说说《克拉底鲁篇》。《
克拉底鲁篇》是一篇亦庄亦谐的范文。对话开始处,赫摩根尼〔Hermogenes〕向苏格拉
底复述了他和克拉底鲁〔Cratylus〕两人刚才争论的话题:赫摩根尼主张语词是约定的
,对于同样的东西,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名称,与此相似,我们经常改变奴隶的名字,
新名字和旧名字一样好使;克拉底鲁则主张语词的用法是依据自然的,有对错之分。赫
摩根尼并不坚定反对克拉底鲁的主张,但他抱怨克拉底鲁语焉不详,弄得神秘兮兮的,
所以邀请苏格拉底来阐论这一论题。
这篇对话的前一大半是苏格拉底和赫摩根尼的对话,像柏拉图所写的多数对话一样,苏
格拉底发议论,赫摩根尼当托儿。苏格拉底大致取自然说而反对约定说。第一个根据是
,我们不能把人叫作“马”,也不能把马叫作“人”。第二个根据是,命题是由语词构
成的,命题有对有错,所以语词也有对有错。苏格拉底进一步用工具来说明语词,工欲
善其事,必须使用适当的工具,人要说话,就要使用适当的语词,我们必须沿着自然的
纹理来切割一样东西,同样,我们必须用自然的方式来说话。这些工具的制造者是一些
专家,他们制造的工具优劣则由使用这些工具的工匠判定。并非人人都能制造语词,立
法者创制语词,评判创制的依据则是语词是否合用。不同语言用不同的音节来制作同一
个语词,就像不同的工匠用不用同一块铁来制造梭子,“质料可以不同,形式却是一样
的。”苏格拉底隐示,他这里说的是理想的语词,是〔意义相同的〕不同名称所命名的
一般的东西。正确的语词显示出被命名事物的不变本质。给一个不信神的人起名叫Theop
hilus〔敬爱神明的人〕就是misnom,误称。由于我们总是随着祖上的姓名给孩子命名,
所以实际使用的名称是很容易误导的。苏格拉底半认真半玩笑,长篇大论分析神、精灵
、人、身、心、运动等等重要语词的词源,他从一些语言事实引出一种结论,从另一些
语言事实又引出相反的结论,苏格拉底大概是通过这种讽刺手法对当时的一场论战作出
反应:我们是否能够通过语源分析达到真理。苏格拉底的回应在今天显然还很有意义。
语词怎样显示事物的本质呢?苏格拉底引入他的模仿说,音乐家和画家用音调
和色彩模仿事物的外表,哑巴用向上的手势来表示轻扬,语词则用字母的组合来模仿事
物的本质,苏格拉底猜测说,每个字母本身就有某种特征,例如a这个字母表示大小,o
这个字母模仿圆。古人大概就是依此创造了我们现在使用的语词。
在苏格拉底和赫摩根尼的以上对话中,苏格拉底似乎是在为克拉底鲁的主张提
供理据,支持语词不是约定的,而是自然的并因此有真假的。但苏格拉底表示,他对刚
才获得的那些结论很没把握。这时,苏格拉底转向克拉底鲁,对话的后一半一直是苏格
拉底和克拉底鲁两人之间的对话。克拉底鲁认为,一个名称要么命名了事物,因此是正
确的,要么没有命名事物,因此是没有意义的,就像一个噪音,只是无意义的而无所谓
对错。苏格拉底把语词比作肖像,借以表明克拉底鲁的主张是错误的,因为一幅可能不
够真实,但也不是完全走样。这里的语词图像说和后世维特根斯坦的图像论颇为接近。
但克拉底鲁反对把语词比作肖像,一幅肖像可能略去了原型的一些特征,因此不大像原
型,却仍然是可辨认的肖像,一个语词若减去一个字母,可能就是另一个词或根本不是
一个词了。不真实的话语是错误的抑或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一直是语言哲学中的一个争
点,苏格拉底在这里没有提出最终的答案。
随着对话的进展,苏格拉底列举了有利于约定说的一些典型事实,逐步调整语词模仿本
质的主张,结论大致是:如果语词能够完全模仿事物的本性,我们就得到完善的语言,
然而实际语言却总是由约定来加以补充的。
在柏拉图那里,语言问题的探讨始终是和一般哲学问题交织在一起的,这篇对话讨论了
我们是否可以只凭研究语词来洞悉事物的本性,我们是否能够不借语词来认识事物,不
变的本质和流变的现实之间是何种关系等极重要的话题。
错误还是无意义,这是语言哲学中反复讨论的问题,在希腊哲学的全盛时期,这个问题
可以这样表述:真的就是存在的,那么,错误的岂不就是不存在吗?《泰阿泰德篇》从
认识论的角度探讨了这一问题。柏拉图否定了不通过任何媒介的对事物的“直接认识”
,而居于首要地位的媒介就是逻各斯。知觉通过逻各斯成为思想,就此而言,思维和语
言是同一的。但是,如果思维和逻各斯〔语言〕同一,就会出现一个困难:思维怎么会
与逻各斯相悖而出错?柏拉图采用的路线似乎与近世的逻辑还原论非常相似。苏格拉底
告诉泰阿泰德,他似乎曾在梦里听人说过,构成人和万物的最基本的元素是无理可解的
,它们只能被命名,却不可能加以述说,因为无论以肯定的方式还是以否定的方式谈到
它具有某种禀性,都对它增加了一点什么,使它不再是最简单的东西。我们只好不靠任
何一种规定性直接为它们命名,因此它们只有名称,别无其他。由这些基本元素编织而
成的东西是复杂的东西,因此是可述说的,它们由名称的组合来表达 。《智者篇》继续
探讨《泰阿泰德篇》中已经提出过否定的存在陈述问题。否定的存在命题一直令人困惑
,成为哲学史上一个经年不治的老难题,蒯因称之为“柏拉图的胡须”,十分坚硬,让
奥康姆剃刀犯了难。本书将多次回过头来讨论这个问题。
亚里士多德大概是系统探讨语言的方方面面的第一人。亚里士多德常被尊为科学之父,
各门科学之父,这个尊号在语言学上也是恰当的 。在《解释篇》开篇,亚里士多德说明
他将要首先定义名词和动词,然后将解释否定、肯定、命题等等的含义。他接着表明了
他的语言的一般看法:口语是内心经验的符号,文字是口语的符号。语词由约定产生,
名词具有与时间无关的意义,动词不仅具有意义,而且与时间有关 。名词和动词结合,
形成句子。各个民族的口语和文字都是不同的,然而,虽然各个民族的语言有不同的约
定,但内心经验对所有人都是相同的,由这种内心经验所表现的对象也是相同的。词汇
本身无所谓对错,只有由词汇结合而成的句子才可能有对错,句子或我们心中的思想,
有时没有对错之分,有时则有对错之分,例如祈祷就无所谓对错,但若句子对存在作出
了肯定或否定,就出现对错之分。这种有对错之分的句子,就是命题。这些提法,无论
对错,都涉及语言哲学的根本问题。在《解释篇》里,亚里士多德只研究有对错之分的
句子即命题,并表示其他的句子属于修辞学和诗学的研究范围 。亚里士多德接着讨论了
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单称命题和全称命题,包含可能性的命题
和包含必然性的命题〔大致与后世所谓综合命题/分析命题相当〕。在《范畴篇》中,亚
里士多德对语词作了分类,分为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处所、时间、姿态、动作、
承受,并对这些范畴一一作了探讨。后世语言哲学的主要论题,鲜有亚里士多德不曾探
讨过的。此外,《形而上学》中对基本哲学概念的分析,《诗学》、《修辞学》中对“
非命题形式的”语言的讲解,都是谈不完的话题。而且,亚里士多德在其各种著述中提
到很多前辈哲学家的观点,其中一则说,赫拉克利特的信徒克拉底鲁坚持万物不断流动
,因此无法给任何事物命名,乃至他不肯开口说话,只用手指来指。

罗马、中世纪哲学对语言问题的思考
罗马人的思辨水平远低于希腊人,不过,由于罗马人热衷于拉丁语的语法规则
研究,所以在语言学领域里,罗马人留下了不少遗产,近代语法学的术语和体例多半是
从拉丁语法继承下来的。罗马之后,欧洲进入了中世纪,中世纪哲学总体上当然远不及
希腊哲学辉煌,但在语言探究这一领域,中世纪哲人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中世纪的所
谓七艺中,语法、辩论术、修辞学是最重要的三艺。
中世纪重视语言探索的一个原因是当时的哲人热衷于《圣经》的诠释。《圣经》里本来
就有很多关于语言的思考,《旧约》里有一个巴别塔的故事,最为著名。这个故事说,
天下人的语言一开始都是相同的,他们聚在一起,决定建造一座直通天顶的塔,传扬人
类的名字,以免人类始终分散在大地上。耶和华恐怕人类要是作成了这件事,以后无论
要作什么,就没有作不成的了,于是,耶和华变乱了人们的口音,使人们互相之间语言
不通,从此分散在各地,放弃了共同建设高塔的事业。所谓巴别塔中的“巴别”,意思
就是“变乱”。这个故事寓意深长,曾被无数人引用、阐释。直到今天,不同语言仍是
区分不同社会群体的主要基础,不同的语言共同体仍在要求独立自治,同时也不乏为此
互相残杀的实例。另一方面,共同的科学语言似乎要直达统一场理论,让人类能像上帝
一样获得对世界的最终认识。
中世纪初的大思想家奥古斯丁对语言作了全方位的思考。他把《约翰福音》开篇的一句
理解为“太初有言”,明确提出了言语创生万有的认识。奥古斯丁区别声音与意义:“
声音与意义是两回事,声音方面有希腊语、拉丁语的差别,意义却没有希腊、拉丁或其
他语言的差别。” 声音因人而异随时而异,意义却是同一的。“幸福”这个词在各种语
言中不同,不懂这种语言,你听到这个词就会无动于衷,但对幸福本身的追求却是说各
种语言的人共同的。意义的这种同一性是怎么获得的?奥古斯丁建议用记忆来加以解释
。奥古斯丁有时也把意义称作内在的语词,内在语词无须通过声音的表达而存在,外在
的语词却总是依赖于内在语词的预先存在的。但他也承认,从内在语词到表达,其中发
生了一些变化:思维在最终的表达中成为清楚的东西。当然,上帝的行动没有先后之分
,对于上帝来说,内在语词已经是清楚的。托马斯?阿奎那后来继承了奥古斯丁的这一区
分,主张内在语词是上帝的语词,体现着上帝的创造力量,外在语词则是一种受创物。
上帝可以通过外在语词对人说话,也可以直接通过内在语词对人的内心说话。
人们最初是怎么学会语词的呢?奥古斯丁这样描述自己童年的经验:“我看见大人称谓
某个对象,同时转向这个对象,这时我会猜测,他们用这个声音来指称他们所要指出的
那个对象。他们的确是这个意思,这一点可以从他们的姿态上看得很明白,此外也可以
从所有种族的自然语言看得很明白:人们用表情、眼神、肢体动作和声调口气来展示心
灵的种种感受,例如心灵欲求某物、守护某物、拒绝某事或逃避某事。我一再听到人们
在不同句子中的特定位置上说出这些语词,从而渐渐学会了去理解这些语词是哪些对象
的符号,并逐渐学会用自己的口舌吐出这些音符来表达自己的愿望。”
中世纪学者对语法学作了广泛细致的研究,建立了语法学这个学科。中世纪语法学与本
体论、认识论、逻辑学等学科紧密交织,其中一个最著名的争论就是唯名论和唯实论的
争论。他们注意到有些名词如“苏格拉底”指称的是个体,有些名词如“人”指称的是
类。因此,我们应当区分这两类名词,一是专名,一是通名。唯实论者认为通名像专名
一样也指称实在的对象,唯名论者持相反的观点。唯名论的重要代表阿伯拉尔从个别高
于一般的基本立场出发来区分专名和通名,专名如苏格拉底是有所指的,指的就是苏格
拉底这个人,作为专名,它的所指是唯一的。通名如“人”却没有一个同样明确的对象
与之对应,“人”固然是有意义的,但它的意义不在于有所指,而在于它是代表一个类
的记号。另一个著名的唯名论者奥康姆也持类似的观点。奥康姆是中世纪最重要的逻辑
学家之一,在逻辑研究过程中,他发现必须对语词作出新的分类,例如需要区分实体语
词和形式语词,前者如“桌子”,后者如“有些”、“不”、“如果…那么…”,后面
这些词很接近后世所谓的“逻辑常项”。唯名论/唯实论之争通过一些变形广泛存在于二
十世纪语言哲学,大多数重要的语言哲学家持唯名论观点。
中世纪语言学家对另一些语言哲学问题也发生过很大的兴趣,例如:句子在先
还是词在先?多数论者倾向于认为词在先,基本的根据是句子是由词构成的。

近代哲学对语言问题的思考
近代以来,有很多重大的事件影响了语言学和语言思辨的发展。文艺复兴时期人们重新
发掘出希腊、罗马、阿拉伯典籍;伴随新大陆的发现,人们了解到印第安语等多种新语
言的发现;此外还有对汉语以及汉语语法学的了解,近代科学方法的诞生,拉丁语的衰
微等等。
在近代哲学中,对分析哲学传统的语言哲学家们影响较大的是洛克、莱布尼茨、贝克莱
、休谟、康德、密尔等人,本节就对这几个哲学家对语言问题的思考作一简略介绍。
洛克认为词所指示的不是事物,而是观念。通名指示类的观念,类的观念是由类的属性
合成的。马具有四足、有毛、食草、善跑等多种属性,这些属性结合到一起就是“马”
的意义,同时也是识别马的标准。
莱布尼茨多方面对洛克的学说提出挑战,在语言探索领域也不例外。莱布尼茨质疑说:
每个人的观念或心象都不尽相同,如果一个语词代表观念,那它代表哪个人的观念呢?
莱布尼茨因此倾向于把语词认作是语言共同体共享的符号。莱布尼茨对后世语言哲学更
重要的影响是他建设人工语言的努力。莱布尼茨从一个更广泛的意义上理解语言,把语
言看作各种可能符号的一种。他强调自然语言依赖于知觉,因此分有模糊、歧义等等知
觉的种种缺陷。自然语言不是描述客观事物的最佳工具,人们发明语词,一方面受到客
观事物的引导,另一方面却掺进了人们自己的偏好,为了探究真理,必须建立一个由普
遍符号组成的更为清楚的符号体系,他本人就为此作出了长期的努力。这种努力在数学
方面是卓有成效的,今天人们使用的微积分符号就是从莱布尼茨的符号系统发展出来的
。他甚至设想,有一天人们不必再进行无谓的争论,人们使用一种清晰的逻辑语言,所
有争论都可以在黑板上像解数学题一样得到解决,在这一方面,我不敢说莱布尼茨及其
后继者取得了成功。
贝克莱从另一个角度对洛克发起挑战。他认为,通名不直接指称任何东西,而是指称很
多特殊的观念。通过类似的论证,贝克莱最终还否定了“物质实体”的概念。休谟的看
法和贝克莱相近,他也认为词所指示的不是事物,而是观念,而且是简单观念。
密尔区分专名和通名,专名只有外延而无内涵,通名则既有外延又有内涵。Dartmouth是
一个地方的名称,命名它为Dartmouth,因为它是Dart河的河口(mouth的一个意义是“
河口”),但这是命名的起因而不是这个名称的意义,即使Dart河改道,Dartmouth不再
是Dart河的河口,这个地方完全可能沿用这个地名。专名只有外延而无内涵,等于说专
名是一个没有意义的标记,我们通过它和心里关于对象的观念联系到一起。关于通名的
理解,密尔大致采取了洛克的看法。但他更进一步提出,通名直接指示一类对象,而同
时间接地表明了这类对象的属性。“马”指示马这个类,同时间接表明了四足、有毛、
食草、善跑等属性,这些属性就是“马”这个名称的内涵。另一方面,“马”这个名称
的外延就是所有的马。
对二十世纪语言哲学产生重大影响的另一位哲学家是康德,特别是他对综合命题和分析
命题的区分。不过这一部分我等到真理理论一章再来讨论。

语言转向
阿佩尔曾经这样总结西方哲学的发展:古代哲学注重的是本体论,从近代开始,哲学注
重的是认识论,到二十世纪,哲学注重的是语言。这个说法大概已经妇孺皆知。本体论
要确定的是“什么东西存在”或什么是实在的基本存在形式。认识论要确定哪些东西是
我们能认识的,我们是怎样认识这些东西的。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可以看作一种进展,
我们不再独断什么东西存在,而是通过对人类怎样认识世界来确定什么东西存在。沿着
这样的线索,我们也可以把语言哲学(意义理论)看作一种进展:我们在何种意义上能
够认识存在??而意义的首要载体就是语言。所以,阿佩尔的说法既可以看作一种描述
,也可以看作一种主张:哲学归根到底是对语言的思考。例如达米特就认为我们现在应
该把语言哲学而不再是把认识论置于哲学的中心。
当然,无论用什么简单的模式来概括历史,只能有所启发,不能看作结论,不
过,二十世纪哲学经历了一个“语言转向” ,这是大多数论者都能同意的。“语言转向
”不仅属于本书所介绍的分析哲学传统。由胡塞尔、海德格、伽达默等人所代表现象学-
解释学传统也经历了这一“转向”,实际上,从“现象学”这个名号转变为“解释学”
也可以看出这一流派越来越重视语言问题。西方两个最重要的哲学流派都走上了通向语
言的道路,当可说现代西方哲学发生了“语言转向”。有鉴于此,不少论者认为二十世
纪哲学和对语言的哲学探讨成了同义语 。不过,说到语言转向的具体缘由,人们的看法
就不那样一致、清楚了。人们经常提到的有以下几条。
一,新逻辑的发现。
二,对古典哲学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厌倦。这一点罗素表达得极为鲜明,他说“当时
有一种革命的情绪,一种解放的感觉”。维也纳小组的青年人更加充满激情,他们认为
,对命题意义的研究将代替对认识能力的研究,传统的认识论从此消失了,哲学将不再
纠缠于那些不清不楚的问题,凡是可以表达的,就可以表达清楚,“原则上没有什么不
能回答的问题”,所谓回答不了的问题,根本不是什么真正的问题,而是一些无意义的
语词排列 。哲学不仅发生了革命,而且是一场最终的革命,一场一劳永逸的革命。在哲
学世界之外,我们经历过同样的激情。当然,也经历过革命之后。后来,维特根斯坦引
用Nestroy的一句话作为他《哲学研究》的题词:“依其本性,进步看上去总比实际上更
为伟大”,可以说为这种革命热情浇了几滴凉水。
前两点可以合在一起看,新逻辑的拥护者发现,借用新的逻辑手段进行语言分
析,可以揭示出古典哲学中的很多混乱,批驳过去的很多论证,他们相信,借用这些逻
辑手段将能够建立新型的哲学论证和新的哲学。
三,反对哲学中的心理主义。无论是分析哲学的开山鼻祖弗雷格和是现象学的开山鼻祖
胡塞尔都极力反对心理主义。心理活动总难免主观的解释,对语言-命题的意义却可以进
行客观的研究。
四,语言科学的建立和进步。这一点可以从洪堡、索绪尔、乔姆斯基等人对现代哲学的
影响看到。
我们看到,上列的前两条并不能解释现象学-解释学传统的语言转向。而且,这
些动因以及此外的动因究竟在造就语言转向时占了何种分量,仍没有一致的意见。这里
我愿补充一点自己的看法。亚里士多德把哲学定义为关于真的科学,这是哲学家亦即科
学家的事业,他们一方面扩展知识的领域,另一方面通过概念思辨使得不断扩展的知识
得到理解。然而,科学的发展使得古典的求真概念受到挑战。求真这项伟大的事业似乎
已经逐步由近代科学去独立进行了。然而,近代科学的求真活动主要是通过技术性概念
推进的,基本脱离了自然概念的思辨。〔人们一般是反过来说的:科学活动把概念思辨
驱逐了。〕现在只剩下两件事情适合于用概念思辨来进行工作,一是探索实证方式没太
大作为的那些领域,如伦理生活、艺术生活等等,一是沟通科学概念和自然概念〔努力
使技术性概念获得非技术性的理解〕。认知的进展割开了科学和哲学,割开了实证求真
和概念思辨的领域,割开了科学家和哲学家。今天的科学家和哲学家都已经不再是以往
意义上的科学家-哲学家。不是哲学家转向了概念思辨的领域,而是现在有了一块和实证
求真活动相分离的概念思辨领域,留给哲学家管理。概念思辨本来就主要是在语言分析
层面上进行的,当概念思辨明确成为哲学的主要工作,语言转向也就自然而然发生了。

语言哲学和语言学
哲学漫游于各个学科之间,语言哲学也不例外。数一数在语言哲学领域里卓有
建树的大家,弗雷格、罗素、卡尔纳普、克里普克等人的语言哲学与逻辑关系紧密,莱
尔、奥斯汀的成就与古典文学分不开,蒯因、普特南的语言哲学则与科学哲学交织在一
起。这一节和下一节我分别谈谈语言哲学与语言学、与逻辑的关系。
不难想到,在各门相邻学科中,语言哲学和语言学的关系格外紧密。二十世纪初发生了
哲学中的语言学转向,这也正是现代语言学成形的时候,这或许并非巧合。
语言学对哲学有帮助吗?有人说有,有人说没有。万德勒对这个问题作了相当深入的探
讨并做出了肯定的答复。他认为对立意见的主要理据是:语言学是经验研究,而哲学处
理的却是先天问题。所以他处理这个问题时主要是在探讨经验与先天的关系。万德勒论
证说,语言规则既是经验的-描述性的,同时又是分析的-规范性的,它们是“规范性的
描述”。如果拿国际象棋来打比方,那么,尽管学棋的人可以通过经验总结的方式掌握
象棋规则,然而,一旦掌握了这些规则,他就可以发现某些分析的-必然的真理,例如不
可能用一王一象将死对方的孤王。语言学家是那些通过经验研究发现规则的人,部分哲
学工作则是根据这些规则发现某些分析的-必然的真理,因此,语言学对哲学是有帮助的

万德勒关于分析性的思辨很出色,但对于问题的回答并不完全让人满意。我自己的看法
大概如下。哲学从一切经验中汲取营养,就此而言,语言学的结论和语言学的工作方法
都会对哲学探索有益处。但除了那些认为哲学只是先验推理而与经验无关的哲学家,没
有人会对此质疑。问题是,语言学对哲学是否具有特殊的意义?哲学可以从任何领域汲
取营养,不了解中国历史或量子力学并不妨碍一个人成为卓越的哲学家。然而,不懂得
数学的人断然不会在数学哲学上有所建树,同理,语言学哲学的探索要求探索者尽多掌
握语言学。我希望这还是老生常谈。更深入的问题将是:语言哲学究竟是和数学哲学并
列的语言学哲学抑或是哲学整体的核心?上面讲到,“语言哲学”这个用语在这里是有
歧义的。总的说来,语言学哲学的探索要求探索者尽多掌握语言学,而语言哲学则是从
语言现象-语言经验出发的。〔语言哲学家并不必需掌握语言学,〕尽管如此,正如万德
勒所表明的,语言学的结论和方法有助于一般性的语言哲学探索避免从错误的成见出发
,这种助益是防止性的,而不是积极的贡献。
不过,对哲学来说,语言现象和量子运动的现象等等不是同一距离上的现象,语言现象
离我们的自然理解近得多,因此,无论有没有语言转向,哲学都始终会关注语言现象,
而对量子运动的关注却是特殊的兴趣。通过语言现象例证或深化某些哲学问题,是一条
很自然的途径。比起物理学的基本概念,语言学的基本概念更居于自然概念系统的中心
,这在索绪尔和乔姆斯基的基本语言理论概念那里看得十分清楚,例如乔姆斯基关于语
法能力和普遍语法的探讨,必然与天赋观念/经验主义的争论交织在一起。
语言学大致分为语音学、词汇学和句法学,词汇学又有两个分支:词形学和语
义学。语音学的技术性较强,发生较晚,取得的成果却最系统,实际上,正是对语音的
科学研究造就了现代语言科学的基础。语言学的这些分支互相联系,例如,词汇学里最
重要的问题之一,如何确定词的界限,就须借重于语音学。虚词语气词等,则既是词汇
学又是语法学研究的对象。但总的说来,哲学和语音学、词形学联系较少,和语法学、
语义学联系较多。哲学本来就是对基本观念的概念性研究,语法和语义概念性较强,自
然会受到哲学家更多的关注。这一点我们换一个角度可以看得更加清楚??语言研究有
其形态的方面和概念的方面。例如词类的研究需要确定哪些记号是动词,从概念着眼,
可以把动词定义为表达动作、行为、状态的词,从形态着眼,可以把动词(就某些具有
词形变化的语种来说)定义为具有人称时态变化的词。概念是研究的向导;如果我们不
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就会立刻迷失在无穷繁多的形态同异之中。我们可以把两个含有a
i音的句子归成一类,这在形态上是相当清楚的,然而没有任何概念内容,没有任何意义
。另一方面,概念的前导常常只提示大致的方向,不仅必须从形式上标定通往这个方向
的确切路径,而且在实现目标的进程中,在使一个笼统的概念形成明确结构的过程中,
会暴露出原本概念的含混、空洞甚至自相矛盾之处。例如,我们可以从概念上大致说明
词与词组的区别,然而当我们试图用语言现象来标识出这个区别,会遇上一重重具体的
困难,而在解决这些困难的过程中,我们对词形成了更明确更完备的概念。
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符号”有很多近义词,如信号、象征、标志、画符等等,这些
东西都含有施指/所指的关系,即一事物-现象表征另一事物-现象。凡有所表征的,可以
统称为“指号”〔希腊词是semeion〕。索绪尔已经预言可以建立一门指号学〔semiolog
y〕,对所有种类的指号作总括的研究。后来美国的莫里斯〔C. Morris〕接受了这一建
议,创建了“指号学”。语言是符号系统之一,因此,语言学是指号学的一个分支。绘
画、舞蹈、服饰、仪式、礼节等等都具有指号性质,都是指号学研究的对象。不过,仍
像索绪尔预言的那样,由于语言比其他指号系统具有更大的任意性,在指号学的各支中
,语言学始终是远远最为重要的。 我认为也可以反过来,把指号学视作广义的语言学。

语言哲学和逻辑学
语言哲学的另一个紧邻学科是逻辑学。不过,为了把握语言哲学和逻辑学的关系,我们
先要看一看逻辑学和一般哲学的关系是怎样的。
泛泛说来,逻辑研究推论,寻求推论的正确规则。如果我们十分宽泛地理解“推论”,
我们就可以在很广的意义上理解逻辑,我们说到一个人逻辑性强,逻辑思维能力强,大
致是在很广的意义上说的。这个广义的逻辑,和知人知事联系得很紧密。但学术语言中
的“逻辑学”,是在狭义上使用的:逻辑学研究推论中的形式因素。
从广狭不同的意义上来理解逻辑,会对哲学和逻辑的关系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定。哲学从
一开始就以自己要求论证这一点区别于感想、看法之类,而所谓论证,就是用某种逻辑
的形式来表明论点。所以在广义上,逻辑是哲学的核心。黑格尔像绝大多数哲学家一样
,认为哲学不是提供启发,而是要求论证的,所以他可以心安理得地把自己哲学系统的
概念形式部分称作“逻辑学”。但绝大多数逻辑学家狭义地理解逻辑学,会坚定否认黑
格尔的“逻辑学”是逻辑学。反过来,从哲学的角度看,如果我们狭义地理解逻辑学,
把它当作对推论中纯形式因素的研究,那么我们就会像亚里士多德那样,不把逻辑学放
在哲学之内,而是把它当作哲学〔以及科学〕的工具来看待。狭义逻辑的任务是使诉诸
直观的认识成为多余的,也就是说,在最终要把它所涉及的认识变成自动的。但在我看
,哲学始终是诉诸直观的,或用一个较少引起误解的用语:哲学首先关注的是怎样达到
直接而自然的理解,其次才关注怎样通过间接形式化的方式达到正确结论。
在本书中,我通常在狭义上使用“逻辑”一词。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对推论形式作出系
统分类和研究的人,不过,在亚里士多德及其前的哲学家那里找不到“逻辑”这个词,
后世所谓的逻辑学,亚里士多德是在《前分析篇》、《后分析篇》等著作中讨论的。形
式逻辑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重要的,但不具有中心地位。西塞罗首次使用“逻辑”一词
,但主要是指辩证法。直到二世纪末,阿弗罗迪西阿斯的亚历山大等人在编辑、注释亚
里士多德的著作时,“逻辑”一词才用在今人所使用的意义上。此后,逻辑学在许多技
术细节上得到发展、修正,但大的框架始终是亚里士多德式的。
在中世纪,逻辑学和语法学是完全纠合在一起的。语法学本来是研究自然语言,我们有
拉丁语法,英语语法,汉语语法,古汉语语法,从后来的眼光倒回去看,逻辑学像是某
种意义上的普遍语法,无论说英语的人还是说汉语的人都要遵从逻辑规则。一般说来,
句法比语词意义容易形式化,有一部分句法比另一部分句法容易形式化,所以,逻辑学
一开始就和语法学交织得更加密切,主要研究与推论有关的一些特定句式的句法。
传统逻辑有一些明显的缺陷,例如没有哪条规则可依以从马都是动物推论出马头都是动
物头。布尔〔Boole〕在分析数学证明步骤时发现了这一点,并着手对传统逻辑进行改造
。弗雷格推进了“新逻辑”的研究,并为现代逻辑设计了一套新的符号,这套新的“概
念书写法”的一个突出优点在于逻辑学家能够借以进行量化和混合量化,例如用以表示
“对于所有的X来说,存在着某个Y”,而这一点恰恰是传统逻辑作不到的。罗素和怀特
海合作撰写了《数学原理》,致力于从纯逻辑原理推导出整个数学基础,这个理想虽没
有实现,但大大推动了逻辑学的发展,而且,他们采用了一套更加有效的符号系统,对
于新逻辑的发展也非常有利。
一般认为,新逻辑的建立、发展是导致哲学中的语言转向的一个主要动力。语言哲学家
中有很多代表人物,如弗雷格、罗素、卡尔纳普、克里普克等,也同时是最重要的逻辑
学家。有些人列入语言哲学家中,主要是基于逻辑上的贡献,而不是哲学上的贡献,如
塔斯基。
与其他哲学分支相比,语言哲学是不是和逻辑的关系更加紧密呢?在一个很有限的意义
上是这样。逻辑的主要目标是使论证形式化,而语言哲学的动力之一本来就是对哲学问
题提法的形式化程度不足感到不满。不过,在语言哲学家中间也有两种倾向,一种倾向
于高度的逻辑化,另一种希望和自然理解保持尽可能深厚的联系。一方面是逻辑主义的
哲学家为哲学问题转向语言哲学问题并最终转向逻辑问题而兴高采烈,另一些哲学家却
担心哲学的形式化程度越来越高,最后变成了专家的游戏而和普通人的困惑失去了联系

其实,新逻辑从一开始就主要是出自对数学、数学基础的兴趣。人们出于这种兴趣建设
了新逻辑,再把其中的一些成果应用到语言分析上来。那时候的新逻辑还不是十分复杂
,应用来分析自然语言的做法比较直观,无论这些分析是否足够恰当,都有助于哲学家
从更新的视角来重新反思语言现象。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传统逻辑主要是语法学的近邻
科学,而二十世纪逻辑学却主要是数学的近邻科学,它与语言学的关系是间接的,与语
言哲学的关系更隔了一层。在语言领域中,哲学一向关注的是语义这一块。二十世纪下
半叶,很多逻辑学家及语言学家从各种途径尝试建立某种形式语义学,从表面上看,这
似乎再次拉近了逻辑学和哲学的关系,然而,这些语义学中虽然有一些以自然语言为附
带目标,但还没有任何一个系统拿出比较可信的成果,实际上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归
结下来,我们也许可以认为,逻辑在与数学紧密结盟之后回过头来进入语言研究领域,
有助于增进句法学和语义学的科学性,但它对哲学的影响是迂回的,就像任何一门科学
的进展对哲学的影响一样。

语言哲学发展的脉络
语言哲学是在索绪尔建立的现代语言学和布尔、弗雷格建立的现代逻辑学的背
景下发展起来的。一般认为第一个最重要的语言哲学家是弗雷格,虽然关于这一点也有
不少异议。弗雷格是个数学家,他原本的兴趣是为数学提供逻辑基础,在这一努力过程
中,他对语言的本性也作了大量考察。弗雷格的工作当时并未对哲学产生很大影响。在
不知情的情况下,罗素在与弗雷格相似的方向上展开了自己的逻辑研究和语言研究,在
差不多已经确立了自己的哲学取向之后,罗素才读到弗雷格,深表赞赏。罗素的研究一
直广为人知,弗雷格的成果也通过罗素为世所知。有论者认为罗素才是语言哲学的奠基
人,他的描述语理论被普遍认作语言哲学的划时代成就。
弗雷格是个逻辑学家,罗素二十世纪初的哲学兴趣也主要在逻辑方面,自然而
然,逻辑主义在早期语言哲学中占据了中心地位,此后也一直是语言哲学中的一条主线
。维特根斯坦是罗素的学生,但他首先是一个首创性的哲学家,他一次大战后出版的《
逻辑哲学论》是语言哲学中影响最大的著作,不久后崛起的维也纳学派更多从维特根斯
坦而不是从罗素那里汲取灵感。卡尔那普的《世界的逻辑结构》是逻辑主义的又一代表
作。弗雷格、罗素、早期维特根斯坦、维也纳学派、爱耶尔,以及刘易斯、古德曼等美
国哲学家代表了语言哲学中的逻辑主义路线。
但是从一开始就有不同的声音。摩尔虽然也学习了一点数学和逻辑,但他坚持
采用日常语言分析的方法。二次大战以后,日常语言学派达到全盛时期。不过这个所谓
学派,并不是维也纳学派那样一个有组织有纲领的团体,只是一些在哲学的任务、方法
等方面共识较多的一些哲学家,在牛津有莱尔、奥斯汀、斯特劳森,在剑桥有威斯顿,
他三十年代受到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从逻辑实证论转向日常语言分析,成为这一学
派在剑桥的代表人物。魏斯曼则先后在剑桥和牛津执教,他原是维也纳小组的成员,但
在这些成员中,他最了解、同情维特根斯坦中期的转变。日常语言学派可以看作是对逻
辑语言学派过分形式化的一种反动,从尽可能“上行”到逻辑层面退回到自然语言的分
析。
后期维特根斯坦也可以归入这一学派,甚至可以看作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的确,
日常语言学派哲学家中多数都深受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不过,维特根斯坦的后期思
想自成一系,通常不把它归入哪个流派。
日常语言学派到六十年代后期逐渐衰弱。魏斯曼和奥斯汀相继去世,莱尔和威
斯顿年迈退休。美国哲学家塞尔继承了奥斯汀关于言语行为的研究,但这是一个比较专
门的领域。斯特劳森仍然活跃在哲学论坛上,但没有提出新的哲学思路。总的说来,六
十年代之后,逻辑主义和日常语言学派都已经不再作为一个学派发出声音了,虽然两个
学派的代表人物还有一半仍然相当活跃。一些新的哲学家开始崭露头角,如达梅特、蒯
因、戴维森、万德勒、莱柯夫、普特南、克里普克。很难说他们中的哪一个属于哪个特
定的学派,因此,六十年代以后,很难说逻辑主义和日常语言分析哪种方式更占优势。
新一代语言哲学家中有很多是美国哲学家。我们都知道,美国哲学一直是以实
用主义为主潮流的,因此,语言哲学在二十世纪后半期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逻辑实证主义
和实用主义的结合,有人称之为“逻辑实用主义”。实用主义的代表人物是皮尔士、詹
姆士、杜威。近年来很多学者指出,这几位哲学家对欧洲哲学的影响比人们从前所知所
认的要广泛、深刻得多。杜威之后,美国一时没有出现什么重量级的哲学家。这一时期
和语言哲学关系较近的美国哲学家有丘奇、刘易斯、莫里斯等人,他们主要从事逻辑方
面或一般符号学方面的研究。三四十年代,刘易斯、莫里斯等人开始接受逻辑实证主义
的影响。五六十年代,逻辑实证主义在美国达到全盛,但同时发生转变,融入了大量的
实用主义因素。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有蒯因、古德曼等。蒯因是二十世纪后半期最重要
的美国哲学家,本书将专章介绍、讨论蒯因的哲学。古德曼与蒯因的关系很密切,哲学
立场也相当接近,如果说有什么重大差异,那就是他在唯名论的方向上走得比蒯因更远
,试图完全抛弃类这个概念。
为方便起见,我有时会说到语言哲学的“早期”“中期”“后期”。这种分期
是粗糙的,也没有更深的内涵。我把弗雷格、罗素、摩尔、早期维特根斯坦这一阶段称
作前期语言哲学,大致止于1930年;把中后期维特根斯坦、维也纳小组、日常语言学派
的全盛时期称作中期语言哲学,大致从三十年代到六十年代;把蒯因、达梅特、普特南
、克里普克、戴维森等人的哲学称作后期语言哲学,大致从1950到现在。
hippogavagai.blogone.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0

好友

23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3#
发表于 2007-8-4 13:22:52 |只看该作者

语言哲学的一些常见概念

语言哲学的一些常见概念(以下文章版权皆属陈老师)


词、句、命题

句子有两个定义法。按照比较宽泛的定义,一个句子必须在最广的意义上合乎语法,但
不一定要有意义。这样,绿色的思想愤怒沉睡是一个句子。按照比较严格的定义,一个
句子必须在最广的意义上合乎语法并具有意义,这样,绿色的思想愤怒沉睡不是一个句
子。
一般语法书把句子分成四种: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多数语言哲学家认为
只有陈述句才能承担真值,即有真假之分。有些特殊的疑问句和感叹句的实际功能和陈
述句相同,如这不是很清楚吗?在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中,祈使句也能承担真值。
有人区分句子和说出句子〔utterance〕。有人区分句子和陈述〔statement〕,陈述是
一个句子在特定场合的使用。这里的陈述相当于说出,不可与陈述句〔declarative
sentence〕相混。有人区分句子和命题。
命题〔proposition〕通常被定义为句子所表达的内容或意义,两者可视作表达和被表达
的关系。Snow is weit和雪是白的是两个句子,一个是英语句子一个是汉语句子,但两
者表达同一个命题。张三的妈妈说“我在家里”和张三说“我妈妈在家里”,表达的也
是同一个命题。张三在1999年和2000年分别说“今年是1999年”,他说了同一个句子但
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命题。
显然,没有意义的句子不能转换为命题。
命题可说是摆脱了索引性及特定语种、特定场合限制的抽象语句。极端的唯名论者基于
本体论的考虑否认命题的存在。
有人把命题说成句子的逻辑内容,有人说成逻辑形式。逻辑学家喜欢谈论命题而不喜欢
谈论句子。他们把命题而不是把句子视作真值的承担者。所以,一般说来,只有陈述句
才表达命题,祈使句等等不表达命题。但也有人认为不同种类句子中都包含有命题内容
,例如张三来了和张三来了吗中包含同样的命题,只是说话人对这一命题的态度不同。

弗雷格开始区分命题内容和命题态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对一个命题持断定
、疑问、否定、愿望等态度。弗雷格用命题符号加以表示。在言语行为理论中,一般用F
A表示以言行事行为,其中A是命题,F是命题态度。
英语里一般用sentence表示句子而用proposition表示命题,在德文里两者都用Satz来表
示,因此经常引起理解和翻译上的困难。逻辑学中常用p来表示命题。
命题和句子的关系有很多疑问。蒯因一向对命题这个概念不以为然,认为命题只是观念
的一个变形,只不过这个观念现在不是在某个人的心中,而是在某个不知在哪里的抽象
世界三里。也有论者强调,一个句子所表达的内容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也包含弦外
之音,例如,他连希伯莱语都懂隐含很少有人懂希伯莱语、他懂的语言可真多等等,这
些隐含的内容是否都属于这句话所表达的命题?
我认为,句子和命题的关系类似于语词和概念的关系,我将在语词、概念、意义章中阐
发这一结论。

从中世纪开始,人们就一直争论句子在先还是词在先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的现代提法是
:句子和词哪个是意义的基本单位?一方面,词是比句子更小的单位,所以词应当是意
义的基本单位。但另一方面,你单独说一个词或一个词组经常不成意思,只有一句话说
完才成个意思,“我昨天下午”不成意思,“我昨天下午见到了一个老朋友”才成意思
,于是好像又该把句子定义为意义的最小单位。可我们实在很难否认单个的词有意义,
人们也的确常问“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于是人们有时补足说:句子是完整表达意思的
最小单位。我们说到一颗不完整的牙齿,但不会说到一个不完整的水坑。完整不完整是
相对于某种形状或结构的范型而言的。我们怎么确定意思完整不完整?一个人说了好半
天,说了好多句子,可能还没说出个整意思来。也许我写了一整篇文章才把我的意思完
整表达出来,你引用了其中的一个句子,我还说你断章取义。另一方面, “圆圈”这个
词的意思有什么不完整的?房子盖到一半,当然还不是一座完整的房子,但并不因此说
砖头木柱不完整。王力说:“我们普通也认词是有意义的;单词所有的意义……咱们似
乎也该承认它是完整的。”
从形式上说,句子和词是互相定义的,无所谓孰先孰后。但这个问题不是鸡生蛋还是蛋
生鸡那样的无聊游戏,它涉及语言哲学里最重要的意义概念,涉及到如何区分语词的意
义和句子的意义。本书将在语言和现实一章探讨这些问题。

索引词
索引性是指语词相对于说话人、说话时间等而改变意义、真值等,例如张三说“我头痛
”是张三头痛,李四说“我头痛”是李四头痛,张三1999年说“今年是1999年”是个真
命题,2000年说“今年是1999年”就是个假命题。“我”、“现在”等是典型的索引词
〔indexical word〕。

类语句与例语句
一个字可以写得大写得小写得工整写得潦草,但这个字还是这个字,与此相似,一句话
可以说得快说得慢,可以用简体字或繁体字来写,但这句话还是同一句话。对于一句话
的真值来说,音量大小字体繁简是不相干的,为了在研究中避免这些“不相干”的因素
的干扰,皮尔士作出了类语句〔type sentence〕和例语句〔token sentence〕的区别,
前者可说是一个句子的物理存在方式,后者可说是句子的意义。也可以说,类语句指作
为某些句子的同一性的语句,例语句指每一次说出的这一语句。这么看,类语句与例语
句的关系相当于种类与个体的关系。然而,由于索引性等因素,类语句和例语句的关系
就变得复杂起来,张三和李四都说“我头痛”,两人说出的是同一个类语句“我头痛”
的两个例语句吗?

使用与提及
我们来看看下面两个句子。
多数孩子都喜欢吃巧克力。
“巧克力”是个外来词。
这两个句子里都出现了“巧克力”,但它在两个句子中的身份是不一样的,前一个句子
使用〔use〕了“巧克力”这个词,谈的是巧克力这种东西,后一个句子提及〔mention
〕“巧克力”这个词,而且只是在谈“巧克力”这个词。
使用和提及的区分以多种形式出现在语言哲学的讨论中。例如塔斯基的意义的成真条件
论就利用了这种区分。语言哲学中的另一些区分可视作这一区分的变体,例如卡尔纳普
区分两种语句,一是对象语句,另一是句法语句或形式语句,五是一个素数,北平是一
个大城市,这些是对象语句,“五”不是一个事物词而是一个数词,昨天的演讲提到“
北平”这些是句法语句或形式语句。很多哲学混乱来自这两种语句的混淆,混淆的结果
是所谓“假对象语句”,如五不是一个事物而是一个数,昨天的演讲谈到北平。这里的
区别就是使用/提及的区分。又如实质的说话方式/形式的说话方式所说的也是这一区分

使用和提及的区分并不总是很清楚的。人们并不都像卡尔纳普那样认定五不是一个事物
而是一个数等于说“五”不是一个事物词而是一个数词,例如爱耶尔就不认为五不是一
个事物而是一个数与昨天的演讲谈到北平是同一类型的句子,据爱耶尔,“大”是一个
形容词或“大”有四个笔画是句法语句,而“五”是一个数词和它们不同。

语义上行
所谓语义上行〔semantic ascent〕是蒯因提出来的一种研究策略,要点是把关于事质差
异的讨论转变为关于语词差异的讨论。根据蒯因的看法,这一策略有助于我们避免很多
无谓的争论,例如,关于外部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曾是哲学史上争论不休而且也不会有
什么结果的争论,如果我们转而讨论我们是在什么意义上在何种系统中使用“存在”这
个词,问题就容易得到澄清。
语义上行概念虽然是蒯因提出来的,但是他指出,从弗雷格开始的分析哲学一
直采用语义上行的办法。其实语义上行法比弗雷格还要早得多。罗素在评论苏格拉底方
法时说:我们讨论“什么是正义”这样的问题,并不是因为我们对所讨论的事情缺少知
识从而不能达到正确的结论,而是没有找到一种适当的逻辑来讨论我们已经知道的事情
。所以,这里所要考察的是我们使用“正义”这个词以及某些相关词的方式,最后就能
确定什么是正义。“我们所作的只不过是一桩语义学上的发现,而不是一桩伦理学上的
发现。”
其实,语义上行不是一个策略,而是概念探索的应有之义。语义上行是一个指示牌,表
明所作的研究是指向概念分析的而不是指向事质研究的。所以,只有涉及概念语词、特
别是超级概念语词的时候才谈得上语义上行。涉及名称时就没有语义上行一说,我们只
会问“什么是骡子”而不会问“‘骡子’这个词是怎样用的。”我据此认为维特根斯坦
对语义上行的理解是最深刻的。他指出,哲学的考察是语法性的考察,哲学探究面对的
不是现象,而是现象的陈述方式,即现象的可能性。维特根斯坦“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
身” 这句名言道出了语义上行的本质。维特根斯坦在这里说:
必须问的不是:什么是意象,或具有意象的时候发生的是什么;而是“意象”一词是怎
样用的。但这不是说我要谈论的只是语词。因为,若说我的问题谈论的是“意象”这个
词,那么在同样的程度上追问意象本质的问题谈论的也是“意象”这个词。而我说的只
是,这个问题不是可以通过指向什么东西得到解释的——无论对于具有意象的那个人还
是对于别人都是这样;这也不是可以通过对任何过程的描述得到解释的。所谓意象本质
的问题、什么是意象的问题,所询问的也是一种语词解释;但它引导我们期待一种错误
的回答方式。

“是(存在)”的四种意义
要讨论英语词is或与之相应的各种西文词,首先碰上的是中文翻译的困难,有人建议译
作“存在”,有人建议译作“是”,有人建议译作“有”,有人建议按不同的哲学体系
分别译作“存在”、“是”、“有” 。我们为方便起见,且不深入这个困难,暂用“是
”、“存在”或“是(存在)”来翻译这个词。是(存在)始终是西方哲学和逻辑学关
注的一个焦点。所谓本体论或本体论,按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就是讨论to on hen on〔
所是之为所是、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
语言哲学初兴之时,人们就开始明确区分是(存在)的几种意义,并把这一区分视作新
哲学的重大成果,不少人认为由此就消除了传统本体论的伪问题,解开了传统逻辑学的
许多困惑。通常区分四种意义:
一,存在。God is,或上帝存在。
二,等同。他的太太是西施。启明星是长庚星。(其中可以包括逻辑上的等同:金星是
金星。)
三,类属关系。太阳是恒星。金星是行星。
四,属性关系。太阳是明亮的。
To be 的第一种用法并不常见,这时它等于exist。引起混淆的倒不如说是二、三、四中
似乎暗含了一,例如“林黛玉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子”这话似乎暗含了林黛玉的存在,
因为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既不可能分出男女也不可能多愁善感。
二和三的区别是明显的。例如,在等同关系中,“是”两边的表达式可以互换而整个句
子的真值不变,如果“晨星是金星”为真,则“金星是晨星”也为真。但“晨星是行星
”为真,“行星是晨星”却不为真。
“是(存在)”是不是一个谓词,也是哲学逻辑中反复争论的问题。康德、弗雷格认为
,“存在”不是一个可以有意义地对一个个体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谓词。罗素继承了这一
看法,并且明确地用存在量词“有”(there is)来代替“存在”,而我们必须把“有
”与描述性的谓词明确加以区分,因为“有”所表达的恰恰是找到了一个个体符合某一
或某些描述。我们将在“迈农悖论”和“特称描述语”等节详细讨论罗素的观点。
作出以上这些区分经常是有益的,但不可因此忽视是〔存在〕的这几种意义的内在联系
,而正是这些内在联系构成了海德格尔等哲学家的主题。在分析哲学内部,后来欣迪卡
建议的博弈论语义学也认为在很多情况下这些区别并不成立,强行区别反而会造成混乱


“是(存在)”是不是(逻辑)谓词
“是(存在)”是不是一个(逻辑)谓词?predicate,逻辑学里称作谓词,语法书里称
作表语,作动词时表示“断言某种属性属于某物”、“把某种属性归于某物”。据此,
上述问题大致相当于:“是(存在)”是不是某种属性,像“发红色”、“具有广延”
那样?
这里提出的不只是个语言问题更不只是个西方语言的问题,但这个问题的确和西语的特
点紧密有关,直接阅读一些西文对这一问题的表述,如格雷林《哲学逻辑》第四章,读
者会有更清晰的体会。不过,各种表述背后的哲学问题还是共通的。
我们可以从否定性的存在命题着眼来看这个问题,柏拉图在《泰阿泰德篇》和《智者篇
》里已经表述过这类命题带来的困惑。比较一下下面两组对话。
“邓小平是矮个子。”——“矮个子的是谁?”——“〔矮个子的〕是邓小平”。
“王母娘娘不存在。”——“不存在的是谁?”——“(不存在的)是王母娘娘”。
这里似乎包含一个悖论。可以这样表述这一悖论:“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怎么能够成为命
题的主词?” 这个悖论似乎有两种解决之法。一是承认王母娘娘在某种意义上的确存在
,这是迈农的回答。一是论证“王母娘娘存在(或不存在)”和“邓小平是(或不是)
矮个子”只在表层相似,其实具有不同的逻辑结构。质言之,需要论证“是(存在)”
只是语法谓词而不是逻辑谓词。
“存在”是不是一个谓词这一疑问的另一个源头可以从安瑟仑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
明谈起。证明大意如下:上帝指的是绝对完善的存在者,因此,上帝观念就不可能只在
人们的心中;如果只在人们的心中,就等于受到了某种限制,有某种不足,因此不是绝
对完善的;而这与“绝对完善的存在者”这一原本定义矛盾。因此,上帝不只在人们心
中,上帝具有客观的存在。此后,不断有人以新形式提出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笛卡
尔论证说:有些命题不依赖于我们的认识而为真,例如三角形内角和为180度。用后来的
话说,这类命题分析为真。上帝的概念即分析地包含最完善的实体,由此可以推知上帝
必然存在。
安瑟仑和笛卡尔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把存在当作一种属性,可以由上帝的本质推论出
来,就像从三角形的本质可以推知它具有内角和为180度的属性。后世有很多人驳斥上帝
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多半把重点放在论证“是(存在)”并非谓词,上帝存在不是上帝
伟大的同类命题,因此也不可能从伟大、完善或任何什么推论出“上帝存在”。
一个著名的反驳来自康德 。康德首先说明,谓词提供关于主词的信息,你若不知道天鹅
是白的,被告知“天鹅是白的”,你就增加了对天鹅的了解。“存在”却不是这样的谓
词。你手里捏着一张拾元的钞票和你想象你有一张拾元的钞票,对你的经济状况来说当
然有差别,但就这张拾元钞票的属性来说,例如,它值十个一元,两者却毫无区别。“
是(存在)”是一个系词,不是一种属性。为一个主词增添一个谓词,增加了主词所指
之物的一个属性,但增加了存在,却没有增加任何新东西。
康德的论证很可疑。手里那张拾元票子显然多出了好多属性,例如我可以用它买东西,
却不能用想象的拾元票子买东西。的确,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一个想象中的圆和
一个画在纸上的圆具有同样多的属性,而不会由于画到了纸上而多出什么属性来。但那
是在什么意义上则是我们需要加以考虑的。
按照弗雷格的命题函式理论,“存在”既不是概念的谓词(这是错的),也不是个体的
谓词(这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同语反复),存在是命题函式的属性而不是主词的属性
。在弗雷格的新逻辑里,“存在”只处在量词的位置上,其含义是至少有一个实例。圣
人存在的表面语法似乎把“存在”作为属性归于“圣人”这个概念,其逻辑意义却大致
是“一个人或多于一个人具有‘圣人’这个概念所描述的那些特征”。 在这一点上,罗
素与弗雷格的看法完全相同:“有大量的哲学依赖于这样的想法:存在可说是一种可归
属于事物的性质,存在的事物具有存在这种性质,不存在的事物不具有这种性质。这是
无稽之谈。”
英国哲学家尼尔(W.C.Kneale)进一步沿着弗雷格和罗素的思路来驳斥本体论证明,大
意是说:秃头的法国国王存在这话应分析为“对于某个X,X是秃头,并且X是法国国王”
,这样一来,我们就能看出“秃头的法国国王存在”和“法国国王是高个子”具有完全
不同的逻辑形式。汤普森〔J.Thomson〕则认为,虽然存在是谓词,但它是可以消掉的,
例如我们可以不说方的圆不存在,而说所有的圆都不是方的,或没有方是圆的。
摩尔则直接通过概念分析来驳斥本体论证明。我们可以说“所有天鹅都是白的”或“有
些天鹅是白的”或“有些天鹅不是白的”,无论是对是错,这些话的意思是清楚的。但
我们不会说“所有天鹅都存在”或“有些天鹅存在”或“有些天鹅不存在”。我们可以
指着一只天鹅说:“这是一只天鹅,而且它是白的”,但我们这时不能说:“这是一只
天鹅,而且它存在”,这不是同语反复,而是根本没有意义。可见,“存在”和“是白
的”这样的谓词不属于同一个范畴。
皮尔斯继承了摩尔的思路,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更细致的分析。他认为,我们会说“这只
天鹅是白的”却不会说“这只天鹅存在”,这是因为这只已经蕴含了存在,所以,“这
只天鹅存在”就是指称上的同语反复(referential tautology)。反过来,“这只天鹅
不存在”就是自相矛盾。人们不承认“存在”是谓词,是由于这一类逻辑关系,而不是
像康德所说的那样是由于“存在”没有为主词增添任何内容。皮尔斯举了三类例子来说
明这一点。一,我们可以有意义地问紫娟这个人物是否存在。这里,“存在”之所以有
所说,是因为牵涉到了不同的世界,即曹雪芹虚构的世界和历史考证活动在其中的历史
世界。二,说燕昭王所筑的黄金台不再存在也是有意义的,这里牵涉到过去的世界和现
在的世界。三,说我虽然看见海市蜃楼,但知道它并不存在也是有意义的,这里牵涉到
感性世界和实在世界。在这三类例子里,由于牵涉到两个世界的转换,这个东西和存在
不形成同语反复或互相矛盾的关系。那么,我们究竟是否应当把存在视作谓词吗?皮尔
斯认为只要澄清了以上诸点,这就不那么重要了:“如果存在〔existence〕是个谓词,
那它也是个怪异的谓词。”
“存在”是不是一个谓词这一问题是语词与存在这一课题的一个分支,我们将从各个不
同角度反复碰上这个问题,我最后将在语言与现实一章提供我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悖论
如果承认了命题A,就会推论得出命题非A,如果承认了命题非A,就会推论得出命题A,
于是就出现了悖论。我们在罗素悖论和类型论一节专门讨论一个特殊的悖论即罗素悖论
。本书常提到的还有两个悖论,一是说谎者悖论,一是迈农悖论。
据说有个克里特人叫恩披美尼德,他曾说:“所有克里特人都是说谎者”。由此产生了
一个悖论——如果他说的是实话,那么就至少有一个克里特人不是说谎者,所以,所有
克里特人都是说谎者就是一句假话。于是,如果他说的是真的,他说的就不是真的。这
就是著名的说谎者悖论。说谎者悖论有一更简捷的形式??某人说:“我这句话是谎话
”。我们会发现,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他在说谎,如果他在说谎,那么他说的就是
真的。
迈农悖论的古典形式是柏拉图在《泰阿泰德篇》、《智者篇》等对话中提出来的。他在
那里讨论了否定的存在命题的令人困惑之处。例如你说王母娘娘不存在,我问:“不存
在的是谁”,你只好回答:“(她或这个人)是王母娘娘”。这似乎在某种意义上承认
了王母娘娘的存在,如果王母娘娘谁都不指,你怎么知道是哪个人不存在呢?两套问答
背后的一般想法是:一个东西必须存在,你才能谈论它;王母娘娘在某种意义上必须存
在,你才能说到王母娘娘。罗素用一个简明的问题概括了这一悖论:“一个不存在的东
西〔a non-entity〕怎么能够成为命题的主词呢?”
一般认为,这一问题的现代形式是由奥地利哲学家迈农提出来的,因此也称为“迈农悖
论”。迈农解决这一悖论的方式是承认王母娘娘、金山、方的圆等等在某种意义上也存
在,凡可以被人思考的都是对象,有些对象不具有现实中的存在,不能说它们exsist,
但它们具有subsist(广义对象性的存在),因为它们能够被思考被谈论。斯宾诺莎没结
过婚也没有子嗣,但“斯宾诺莎的妻子”“斯宾诺莎的第二个儿子”都是存在对象。和
实存对象相比较,存在的对象或思想的宾语是无限多的。
摩尔和罗素都曾持有与迈农近似的观点。数、四维空间、玉皇大帝都有其存在,想象玉
皇大帝和想象东海龙王不是一回事,和想象子虚乌有更不是一回事。如果玉皇大帝不是
某种东西,我们就不能形成关于它的任何命题。“A不存在”暗示着存在一个其存在的属
性被否定了的东西,因而也就暗示了A存在。所以,说任何东西不存在都是自相矛盾的。

罗素后来改变了看法。减少实体的数目原是罗素信守的“奥康姆剃刀原则”(“若无必
要,勿增实体”)所要求的。哲学的本体论世界已经过于拥挤,他要用奥康姆剃刀除掉
方的圆、金山、麒麟、玉皇大帝等所有的“不存在的实体”。动物学不承认麒麟的存在
,逻辑学一样不能承认,尽管逻辑学比动物学抽象得多,但即使在这样高度抽象的领域
,也必须保持一种“健全的实在感”。他剔除多余实体的具体办法就是特称描述语理论
。蒯因后来也极力反对迈农的虚存概念 。如果罗素后来的主张是对的,那么,迈农悖论
就不是一个真正的悖论。
怀疑一切,一切真理皆是相对的,天下无真理之类,都含有悖论的意味。悖论不止是语
词游戏,不止是逻辑学家要对待的课题,悖论具有远为普遍的哲学意义。至少,我们可
以同意里德的看法:“悖论的真正的哲学价值在于消除导致它们的无根据、无批判的假
设。”
hippogavagai.blogone.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主题

0

好友

1057

积分

论坛游民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Rank: 3Rank: 3

4#
发表于 2007-8-4 13:22:53 |只看该作者
乱提个建议。此书也许可以倒着贴,先贴第十五、十六、十七章,陈老师主要的观点都在那里,然后再看他对各个主要哲学家的评论就比较清楚了:-P
Namo-Saptanam Samyaksambuddha kotinam Tadyata Om Cale Cule Cundhe Svah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0

好友

13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5#
发表于 2007-8-4 13:22:53 |只看该作者
读陈老师的这一部书,会省去很多阅读原著所要花的力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5

主题

14

好友

5508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Heilan Administrator's Heilan Super Team

6#
发表于 2007-8-4 13:22:53 |只看该作者
期待贴完!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0

好友

23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7#
发表于 2007-8-4 13:22:53 |只看该作者
hen,我倒是觉得这本书像专著而不是教程,观点太鲜明,所以还是应该读一下原著啊,尤其是russell, carnap, quine一脉
hippogavagai.blogone.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0

好友

23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8#
发表于 2007-8-4 13:22:53 |只看该作者
弗雷格  

一般公认弗雷格是分析哲学、语言哲学、现代数理逻辑的开创人。弗雷格1848年11月8日
生于德国维斯玛(Wismar),父亲和母亲都是教师、校长。他在维斯玛读完小学、中学
和大学预科,从1869年起,先在耶拿后在哥廷根攻读数学、物理学、化学,也读了一些
哲学课程。1873年,他在哥廷根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论在平面上对想象
图象的几何描述》。自1874年起他在耶拿大学数学系执教44年,直至1918年退休。他在
争辩问题时十分直率,从不吞吞吐吐,而且他也公开宣称他的同事们没有能力理解他的
工作。在他的身周环境里,他是个不起眼的普通教师,但当时和后来的几个大哲学家却
都和他有某种直接的联系。胡塞尔出版《算术哲学》第一卷后,他写了书评,批评了其
中的心理主义倾向,这对胡塞尔本人转向反心理主义立场大概有重要的作用。当时已经
名满天下的逻辑学家皮亚诺曾受益于弗雷格的批评。卡尔纳普曾是他的学生。维特根斯
坦曾登门求教。但总的说来,他生前没有得到多少承认,没有一本著作引起重视,最后
可说是默默无闻地死去。他死于1925年7月26日,时年77岁。关于他生平的材料不多,但
我们知道他的经历相当不幸。他少年丧父,几个孩子都幼年夭折。〔他的继承人Alfred
Frege是养子。〕我们通过达梅特引证弗雷格一本日记的残篇得知弗雷格持有极右的政治
观点和反犹主义。
弗雷格毕生的工作集中在一个问题上:为数学提供可靠的逻辑基础。虽然数学一向被视
为严格演绎的典范,但那个时代的许多数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开始认识到数学其实
缺少逻辑基础,并开始致力于奠定逻辑基础的工作。数学是否当真需要这一基础,人们
是否能够建立这一基础,至今仍有争论,但正是在数学和逻辑的相邻地带进行的的工作
形成了数理逻辑这一新学科,并产生了许多积极的成果。当时,数学基础研究中的逻辑
主义派认为数学的基本概念都能够或大半能够归约为纯粹的逻辑概念,弗雷格是这一学
派的早期代表人物,怀特海和罗素合著的《数学原理》是这项努力的登峰之作。不过,
越来越多的困难和疑点促使人们质疑这项工作的可行性,弗雷格和罗素等人晚期都放弃
了逻辑主义的立场。在研究数理逻辑的过程中,弗雷格不断碰上一些哲学问题。在科学
研究背后,尤其是在科学基础概念研究背后,总会有大量哲学问题浮现,是把这些问题
抛在一边集中于技术性探讨,还是面对这些问题发展哲学兴趣,这是每个研究者的自由
选择。但是在新学科的开创时期,哲学探讨是无可避免的。科学的困惑和人生的困惑都
是哲学的启蒙,在弗雷格那里,前者重于后者。他所关心的哲学问题偏于逻辑研究,这
也是后来语言哲学传统特别是早期语言哲学的特征之一。
弗雷格早期的主要著作是1879年出版的《概念文字:一种模仿算术语言构造的纯思维的
形式语言》。《概念文字》一书的主要任务是构造一种纯形式化的语言,其直接目的是
为算术及可以划归为算术的数学分支 提供严格的逻辑基础,也就是说,用逻辑概念来重
新定义所有的算术基本概念,并证明所有合格的算术推理都遵循逻辑推理的规则。弗雷
格力图从纯逻辑的方式推导出关于数的基本概念。这项工作的意义是双重的,它既为算
术提供更精确的逻辑概念,同时也扩大了逻辑的范围,因为把算术的基本概念归结为纯
粹的逻辑概念,等于把算术作为一个分支纳入了逻辑。这项工作包括:设计一套人工符
号系统,它排除了自然语言中修辞之类的内容,专注于概念本身和概念之间的联系,因
此,它将排除自然语言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比自然语言更严格地遵守规则;用这套符
号系统来重新表述算术的基本概念和推理规则;明确所有推理的前提;保证一个证明中
各个命题间的所有推理规则,使推理不再依赖于直觉,也没有跳跃和脱节。这些设想一
旦实现,任何人都将可以检验每一推理的前提和步骤,无歧义地达到同样的结论。
弗雷格在这部著作中提出了一套新的逻辑概念,包括“全称量词”、“条件命题”、“
同一”等等,利用这些概念改进了逻辑系统。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弗雷格在这本书
中比照数学里的函数提出了命题的函式理论:概念相当于一个尚未代入自变元的函式,
指称单个对象的名称则是不同的自变元,命题由函式和自变元构成,并因而为真或为假
。传统逻辑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词和谓词的区分,弗雷格用专名和概念词取代了这一
区分,使命题分析具有了崭新的面貌。我后面将在函式,概词念与专名一节专门讨论。
这部著作当时并未引起多少注意,经罗素的引荐之后,逐渐被公认为逻辑史上的主要经
典之一。《概念文字》出版以后,弗雷格继续深化自己的工作,同时寻找更明确的表述
,五年以后出版了他的第二部巨著《算术基础》,这本书是弗雷格核心思想的最明确最
完善的阐述。弗雷格在《算术基础》里论证了以下的论题:反对康德认算术真理为先天
综合命题的主张,论证它们是先天分析命题;数可以被归结为逻辑的类;数本身是某种
独立的抽象对象,数字是对数的指称,算术是关于这些对象的性质的科学;算术不是人
的创造性游戏,而是对客观真理的发现。
在语言哲学范围内提得最多的是《算术基础》一书导言里提出的三条著名原则:一,“
始终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严格区别开来;二,绝不孤
立地寻问一个词的意义,而只在一个命题的上下文中寻问词的意义;三,绝不忘记概念
和对象的区别。”
第一条原则明确反对当时甚为流行的心理主义。心理主义者试图通过对内心过程的研究
来探讨意义、判断等等,弗雷格则主张逻辑学家研究的是语言表达式,这些表达式意谓
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东西,专名意谓单个对象,概念词意谓概念,关系表达式意谓关系,
等等。概念不是某种心灵过程或精神实体,而是某种特殊类型的客观事物。例如,鲸和
哺乳动物是一些概念,却不是某种主观的东西,一条特定的鲸鱼归属于鲸这个概念,鲸
这个概念包含在哺乳动物这个概念里,这些概念联系都是客观的。语言表达式具有可以
公开考察的性质,意义的研究依赖于对这些性质的考察,而不是依赖于对心理过程的臆
测。
第二条原则常被称为“语境原则”或“上下文原则”。这条原则首先是提出了意义整体
主义的观点。弗雷格关心的始终是命题的为真或为假,所以具有首位重要性的是句子,
必须从句子出发考虑句子成分的类型。传统逻辑为表层语法所迷惑,弗雷格开创的现代
逻辑则要求不为表达式在表层语法上的相异或相似所惑,从深层逻辑上确定怎样为表达
式分类,而要揭示表达式的逻辑身份,就不能孤立地考察表达式,我们必须从句子开始
分析,不仅分析句子的构成成分,而且也要分析组成一个论证的一系列句子的相互关系

从弗雷格对第二条原则的具体应用,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条原则是与第一条原则密切相
关的:如果我们不是把语词认作构成句子的设施因而只就其构成句子着眼才具有意义,
如果我们把语词视作先于句子已独立具有意义的东西,那么我们就会把某些对象直接与
语词连到一起当作语词的意义,这些对象不是物理对象就是心理过程。因此,上下文原
则同时也包含反对心理主义的内容。
第三条原则是坚持概念和对象的区别。我将在函式,概念词和名称一节中介绍和讨论这
一原则。
像《概念文字》一样,《算术基础》并未受到重视,只引发了少数评论,而且这些评论
差不多都是否定的,其中包括大数学家康托尔的一篇评论以及胡塞尔在其《算术哲学》
中的一段评论。弗雷格不为所动,在自己开创的道路上继续挺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的
论文,包括《概念与对象》和《意义与指称》。他在这些论文中提出的思想具有经久不
衰的魅力,为二十世纪语言哲学反复引证、批评、发挥。
他计划把这些著述最后综合为一部完整的逻辑哲学著作。他的下一部主要著作《算术基
本法则》可以视作这一计划的实施,然而,他最后并没有完成这部著作。《算术基本法
则》第一卷出版于1893年,第二卷出版于1903年,计划中的第三卷从未出版。在《算术
基本法则》中,弗雷格尝试用集合概念来定义数,并自认为这一任务已大致完成。然而
就在这时候,他收到了罗素的一封信,其中的主要内容是所谓的“罗素悖论”,这一悖
论对弗雷格的整个事业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用弗雷格自己的话来说,“在工作已经结
束时,自己建造的大厦的一块主要基石却动摇了,对于一个科学家来说,没有比这更让
人沮丧了” 。弗雷格尝试解决罗素悖论,并且一开始以为自己找到一种解决办法,把它
作为附录发表在《算术基本法则》第二卷里。但后来波兰逻辑学家Lesniewski证明“弗
雷格出路”是不成立的。弗雷格最后承认了这一点,并承认他的方法无法证明所有的算
术真理都是先天分析的,也就是说,他要把算术建立在逻辑上的毕生努力是一个失败。
弗雷格对罗素来函的反应被视作学术真诚的一个典范,这是有道理的。这主要不在于前
辈对后辈的谦虚等等,这些都是表面文章。主要之点在于,只有出于对理论和真理的深
刻忠诚,一个已经达到充分深度的研究者才可能看到相反例证和相反论证的力量。在这
一点上,我们只能自愧弗如,我们中国人一向少有认真的学术批评,偶或有之,回应也
多是不知不觉中错过批评的要点,继续自说自话。
弗雷格晚年转变了工作方向,尝试在具有先天综合性质的几何学基础上建立全部数学的
基础。这一尝试也未获成功。后世在证明理论领域的一系列工作,特别是康托尔和哥德
尔的工作,已经从根本上否定了弗雷格的逻辑主义路线。

意义与指称
1892年,弗雷格发表了《über Sinn und Bedeutung》一文。我把这篇论文的题目译作
“意义和指称”,所持的理由到这一节最后再来讨论。《意义和指称》一文被视为意义
理论发展中的里程碑,对语言哲学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塞尔甚至认为,意义
与指称的区别是弗雷格对语言哲学所作的唯一重要的贡献。
意义和指称问题的基本内容是这样的:“启明星”和“长庚星”指同一颗行星,金星,
但“启明星”和“长庚星”的意义不同,在大多数场合不能互相替换,例如,“他天还
没亮就起身,迎着启明星向东走去”,其中“启明星”不能说成“长庚星”。弗雷格的
结论是:“启明星”和“长庚星”指称相同而意义不同。
这看来是个很简单的道理,怎么会引起人们经久不息的兴趣呢?一个哲学论题的重要性
往往在于它能使大量的疑问聚焦。意义和指称的讨论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们将看到,
这个简单的道理汇聚着语言哲学的很多关键课题。
弗雷格这篇论文本来旨在澄清“等于”或“全等”这一概念。弗雷格开篇明义,等同是
一种关系。但它是谁和谁的关系?让我们来考虑两种等同,一种是A=A,例如晨星就是晨
星,另一种是A=B,例如晨星就是暮星。我们可以从这两种不同的等同关系着眼来分析等
同概念。
一,设想等同是对象之间的等同关系。若是,A之所以等于B是因为A和B都指同一个对象
,A=B表示的是对象与其自身的同一。但是,A=A表达的也是对象与其自身的同一。而A=
A和A=B显然不同,至少在认识论上有不同的意义:A=A是同一律,单从逻辑上就能确立
,而A=B却不是先验知识,例如晨星就是暮星是个天文学上的发现,是经验知识。
二,因此,弗雷格在《概念文字》中否定了对象同一的解释,设想等同是两个名称之间
的关系。但现在他觉得这个回答也不妥当,因为两个名称并非直接有关系,“唯当这两
个名称确有所指,它们才能发生关系,这就像是说,这两个名称是通过它们所指的东西
为中介联系起来的” 。
三,所以,等同关系既不单属于对象方面,也不单属于名称方面,而是属于名称和对象
的关系。然而,如果名称和对象的关系只是指称,那么用哪个名字来指称一个对象是任
意的,就像有的人有很多昵称,就像同一个数可以用“7”和“七”来表示。在这里,“
=”意谓“具有同一指称”,所以A=B是按照定义为真,而不在于它们提供了关于对象
的知识。我们可以既把金星叫作A,又有时叫作B,这时的确A=B,但这个等式仍然不具
有认识论上的意义。这里A和B两个符号只有物理性质如声音、外形的区别,而不是两个
符号在指称方式上有区别。但由此却可知,像晨星等于暮星这样的等式之所以具有知识
价值,原在于它们虽指称同一对象,但这个对象在两个表达式中是以不同方式给予的。
例如,设三角形的三条中线为a、b、c,根据平面几何可知,a与b的交点和b与c的交点是
同一点。然而,“a与b的交点”和“b与c的交点”显然不是任意的符号,实际上,我们
正是从这两个表达式的特定意义推知它们指同一个点,“点0”,若给这个点随意两个名
称,如A或B,我们是完全无法推知它们指的是不是同一个点的。正因为此,“三角形的
中线a和b的交点与中线b和c的交点是同一点”这个命题才传达了真实的知识。“a与b的
交点”和“b与c的交点”虽然指同一个点,但它们指示的方式却不同,这个特定的指示
方式就是一个符号的意义。同理,“晨星”和“暮星”、“孙权的妹妹”和“刘备的夫
人”,这些表达式指称相同,意义不同。从而,“晨星就是暮星”(A=B)和“晨星就是
晨星”(A=A)是两类完全不同的等同。
弗雷格曾举过不少例子来比喻意义和指称的关系。这里引一个望远镜看月亮的比喻。月
亮本身相应于指称,它是观察的对象,但我们是通过物镜所显示的图象和视网膜上的图
象为中介看见月亮的,前者相应于意义,后者相应于直观。望远镜上的图象是片面的,
依赖于观察方位等等,但它是客观的,视网膜上的图象却因人而异。弗雷格还提到另一
些可加思考的东西,例如张三视网膜上的图象对李四来说是可见的,可以成为对象,但
对于张三本人来说直接呈现的,不过,讨论这些就离题太远了。
从这个例子来说,我们不是仅有指称和意义两样的东西,而是有指称〔对象〕、意义和
直观三样东西,其中,意义不是直观意象,而是处于直观和对象之间。在这一点上,弗
雷格和罗素的提法是不一样的,罗素有时把意义和对象等同起来,有时和意象等同起来
。罗素的看法有他的问题,弗雷格的看法也值得推敲。弗雷格以反心理主义为己任,强
调思想、概念等等的客观性,这里所要强调的则是意义的客观性,然而,如果物镜上的
图象总是通过视网膜上的图象才成为我们看见的东西,而视网膜上的图象又因人而异,
那我们归根到底看到的不还是个主观的东西吗?而且,我们并不总是通过望远镜来看月
亮的,我们似乎很容易撇开意义这个中介,直接用肉眼直接看月亮,那么,这时候我们
是直接和指称发生关系了吗?最后,我们通过视网膜看见东西和通过望远镜看见东西有
什么本质的区别吗?一个可能的回答是:我们不用望远镜也能看到很多东西,但没有视
网膜就什么都看不见了。这个最朴素的回答值得认真对待,但这个回答还只是个起点。
想一想下面这个问题:如果视网膜上的图象总是因人而异的,那么,我们就无论如何看
不到月亮的真相,我们永远通过视网膜来看,似乎意味着我们永远戴了一幅脱不下来的
有色眼镜。
与大多数语言哲学家不同,在意义/指称的区分中,弗雷格更关心的是指称。这是相当自
然的,因为弗雷格认为,逻辑学家首先关心的是命题及其推论的真和假,而命题的真和
假〔真值〕就是命题的指称,命题的成分或语词之值得关注,也是因为其指称将影响命
题的真和假。意义只是通向指称的途径,因此也有人把弗雷格的意义理论称作途径论。
“追求真就是努力从意义推进到指称,” 只要能达到目的地,取何种途径似乎不那么重
要。
这些都是指称/意义区分背后的哲学问题,可说是题中应有之义。不过,还是让我们先回
到弗雷格的文本。弗雷格基于对意义与指称的界说,提出以下一些论断。一,一个语法
上正确的表达式总有一个意义。二,意义提供了关于某种识别指称的标准。三,理解就
是理解意义,使我们能够根据意义所提供的识别标准去寻找指称,即所谓从意义推进到
指称。四,但我们不一定找得到指称,因为这个表达式不一定有一个指称,例如“最慢
收敛的级数”、“杀死了秦始皇的那个人”,这些表达式有意义,我们也能理解,但它
们实际上没有指称。
在自然语言里,乃至在一些理论著作中,同一个符号往往有好几个意义。在弗雷格看来
,这是造成混乱的一个根源。标准的情况应该是:每一个符号都有且只有一个意义,与
这个意义相应的有且只有一个指称。但反过来,我们应当允许一个对象用好几个符号来
表示,例如同一个点由“a与b的交点”和“b与c的交点”来表示,同一个人既由“秦始
皇”又由“嬴政”来表示。
以上只是就专名来谈论意义/指称的区分。但是在弗雷格那里,意义和指称的区别适用于
所有表达式,既适用于专名,也适用于概念词和句子。概念词和句子的意义是什么,他
的界说不尽一致,但关于它们的指称,弗雷格的说法相当一致:概念词指称概念,句子
指称真值。概念、真值显然不同于金星这类实存事物,而且,有些专名如数字所指称的
也不是实存事物,因此,围绕弗雷格的Bedeutung是否具有统一的意义以及这个统一的意
义是什么发生了经久不息的争论,英文译者、中文译者对如何翻译这个词也争执不下。
弗雷格的主要中文译者王路力主译作“意谓”,其中心理由在于Sinn/Bedeutung的区别
是句子内容上的区别而不是句子内容和实存事物的区别 。辨明这些争论不仅需要大量的
文本考究,而且需要对语词、概念、实存事物的关系进行完整的思考。我这里只想就翻
译说一点。在语言哲学文著的汉译中,“意义”多半是对应meaning、significance的,
“指称”多半是对应referent、reference、nominatum的,后一族词比前一族更近于实
存事物,但并不一定就是指存事物。上一章我们说到,索绪尔的signifie这个词现在已
通译为“所指”,但所指说的就不是实存事物而是概念。所以,我还是像多数论者一样
,把弗雷格的Bedeutung译作“指称”,而究竟什么是指称,则随处加以讲解。
弗雷格区分意义和指称,本来是为了解决等同问题,不是为了发展一种意义理论。但弗
雷格自己已经认识到这一区分对一般语言理论具有重大意义。他自己在对概念词、句子
以及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进行逻辑分析时广泛运用这一区分。这一区分的确是后世所有
意义理论都加以考虑的,虽然后来的哲学家不一定像他那样把这一区分应用于所有表达
式。
初一想,我们总要先懂得一个词,才能知道它所指的东西存在不存在,总要先理解一个
句子的意义,才能知道它是真是假。在两种情况下,后者都以前者为条件。这就是所谓
意义先于真理。弗雷格本人并不总是持意义先于真理的观点,实际上他的很多段落表示
他持有意义的成真条件论。这和他的意义/指称理论是不易调和的。
意义先于真理或真理先于意义各有需要面对的困难,这里只说弗雷格的意义/指称理论包
含的疑问。按照“从意义推进到指称”的思路,我们好像从来不首先面对世界,无论走
到任何地方,都是先从地图上识认某些标志,然后按图索骥,寻找现实中符合地图上的
标志的地点,如果相合,就是指称,如果始终不相合(虽然我们很难知道永远不相合)
就意味着没有指称。这一按图索骥的模式一直遗传到罗素、达梅特,对语言哲学产生了
深远影响,使不在这个传统中的人看起来很是奇怪,好像理解语言的整个过程就是一个
侦探故事。然而,人们一开始是怎样画出地图来的呢?后期维特根斯坦、蒯因等人尝试
通过把意义理论和学习理论结合起来考虑以回答这个问题。

函式,概念词与名称
在弗雷格那里,与指称/意义问题密切相关的,是他的函式理论。这基本上是把数学里的
函式概念 引用来理解语言和命题。2×n3+n是一个函式,n代入不同的数值,或自变元
,整个函式就代表不同的数值,代入1,其数值为3,代入2,其数值为18,等等。函式本
身不标示任何特定的数值,弗雷格据此把函式称为“不饱和的”或“不完整的”。自变
元代入了特定的数目后,这个函式就有一个特定的数值,因此成为“饱和的”或“完整
的”。
现在,弗雷格把以上几个概念运用到语言分析上来。让我们考虑“首都”这个概念。首
都总是某一国家的首都,因此可以写成“()的首都”。括号里代入不同的国家,首都
的指称也不同,例如“中国的首都”指称北京,“英国的首都”则指称伦敦。同数学中
的函式概念对照,可以看出,“()的首都”是一个函式,“中国”、“英国”等为自
变元,“北京”、“伦敦”则为“()的首都”这一函式的特定的值。与此相仿,“(
)是圣人”是一个不饱和的表达式,必须填入“孔子”、“秦侩”、“4”之类才成为一
个饱和的命题。“(是)圣人”之类,弗雷格称之为概念词(Begriffswort或nomina
appellativa),“孔子”之类则是专名。一个命题中必须有一个专名,这个命题才饱和
,才能是真的或假的。“…是圣人”填入“孔子”为真,填入“秦侩”或“4”为假。(
也可以说,代入“秦侩”为假,代入“4”无意义。)逻辑学类型的文著通常这样写:“
是圣人”对孔子为真,对秦侩为假。“函式”是从数学中借来的,这里的真假概念在数
学里也有效,例如,作为一个函式,方程式X2=4在自变元为2和-2时为真,代入其他自
变元时为假。
在继续讲解之前,我应当提一下对象和对象的记号之间的区别。我们通常必须区分一个
对象和标识这一对象的记号,例如区别孔子这个人和“孔子”这个名字,“孔子”这个
名称是个语言表达式,属于我们的语言系统,但孔子这个人却不依赖于我们的语言而实
际存在着(或存在过)。这一点似乎非常清楚。现在,弗雷格再进一步,要求区分概念
和概念词(概念的记号),概念词是标示概念的语言表达式,概念本身则是客观的东西
,不是语言的一部分,更不是某种心理活动或内心的观念。对概念的理解才属心理学范
围。根据这一区分,我们须把一个数字和这个数字的表达式加以区分,“7”是一个记号
,代表7这个数,这同一个数还可以用别的记号来代表,例如“4+3”、“23-1”等等

弗雷格虽然区分名称和概念词,但既然概念像名称的指称一样也是现成存在的客观事物
,名称-指称和概念词-概念就有某种同构关系。实际上弗雷格也经常说到实物的名称和
概念的名称。然而,“菲多”是宠物菲多的名字,这是个很自然的说法,“克服”是克
服的名称,却是一个很奇怪的说法。此中包含的疑问,此后各章会不断从各个论题加以
讨论,并在专名一章作一透视。
弗雷格的“概念词”在某些方面和传统逻辑中的“谓词”概念相仿,弗雷格本人也交替
使用“谓词”和“概念词”这两个说法。但两者也有重要的区别。以曹操杀了杨修这一
命题为例。按传统逻辑,“曹操”是主词,“杀了杨修”是谓词。但用函式方式来分析
,“曹操杀了杨修”可以看作“()杀了杨修”这一函式代入了“曹操”这一自变元,
也可以看作“曹操杀了()”这一函式代入了“杨修”这一自变元。重要的是何为函式
、何为自变元,而不是何为主词、何为谓词,实际上,曹操杀了杨修完全等同于杨修为
曹操所杀,而这时“杨修”就成为主词了。
我们还可以为曹操杀了杨修建立另一种形式的函式,即“()杀了()”。为使这一函
式饱和,我们须填入两个空位。例如曹操杀了杨修(真)或曹操杀了刘备(假)或刘备
杀了杨修(假)。这样的函式称为二位谓词。据此,()是圣人是一位谓词,()大于
()是二位谓词,()把()给()是三位谓词。在弗雷格那里,“概念”通常指一位
谓词,指二位谓词的则是“关系”,但人们后来通常用“概念”包括所有位数的谓词。
弗雷格对“专名”、“概念词”、“谓词”这些重要语词重新作了界说,我们必须注意
,它们不是获得了更加正确的解说,而是在相当程度上有了不同的用法,例如,我们一
般把杀叫作一个概念,而不是把杀了杨修叫作一个概念,把行星叫作概念,不是把是行
星叫作概念,否则我们就会有无数的概念,概念也就失去其具有概括性的优点了。弗雷
格的目的是建立一种概念一致的新逻辑,而不是解说这些语词,这一点我们不可不牢记

专名必然是饱和的,而概念是不饱和的,因此,自变元绝不可能用来作一个句子的谓词
。在传统逻辑里,“金星”被视作“晨星是金星”的谓词,但在弗雷格那里这是不可能
的。“金星”和“晨星”都是名称,都不可能是谓词,在“晨星是行星”这个句子里,
“是行星”是一个谓词。那么,在“晨星是金星”这个句子里,能不能说“是金星”整
个构成了谓词部分呢?不,这是因为在弗雷格那里,用来表示等同的“是”不构成谓词
。为了显明这一点,我们可以把“晨星是金星”改写为“晨星是等同于金星的”,其中
,“是等同于金星的”是一个谓词,就像“杀了杨修”是一个谓词一样,虽然两个词组
都包含专名。这里,“是”是整个谓词的一个部分,“金星”也是谓词的一个部分。而
整个谓词,“是等同于金星的”并不指称一个单个的对象,像其他谓词一样,它也是不
饱和的。弗雷格在这一点上对传统逻辑作了修改,在传统逻辑里,一切命题似乎都可以
改写成“()是()”的形式,在新逻辑里,这既是不可能也是不必要的。“是等同于
金星的”和“杀了杨修”的逻辑地位相同,因此,就谓词的构成而言,“是”这个系词
不再具有高标特立的地位。
一个饱和的函式标示对象和概念的联系。这时,用弗雷格的术语来说,就是一个对象归
属于一个概念。我们只能说一个对象归属于一个概念,但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归属于一个
对象。(这相当于传统逻辑中专名只能用作主词而不能用作谓词。)此外,只有对象归
属于一个概念,一个概念则不可能归属于另一个概念。一个概念可以是由一些成分性概
念组成的,而且这是通常的情形,例如黑绸布这个概念是由黑、绸、布这三个成分性概
念组成的,但这三个概念并不归属于黑绸布这个概念。弗雷格把这些成分性概念称作黑
绸布的特征或标记,任何归属于黑绸布的对象都具有这三个特征,一块黑布是黑的,也
是布,但“黑布”这个概念既不是黑的,也不是布。再以“2是一个小于10的正整数”为
例来说明这一点。在这里,“2”归属于“小于10的正整数”这一复合概念,也就是说,
“2”分别归属于“小于10”、“正数”、“整数”这些概念。但“小于10的正整数”却
不归属于“整数”这个概念,虽然它是这个概念的一个子类。反过来,“整数”是2的一
种性质,却不是“小于10的正整数”这一概念的一种性质,而是这个概念的一个标记。
弗雷格认为应当容许使用“圆的正方形”“木质的铁”“不同于自身”这些自相矛盾的
概念,因为在进行研究之前我们不见得知道一个概念包含矛盾,而要加以研究就要先加
以了解。唯一的要求是一个概念必须界限分明,以便决定一个对象是否归属于这个概念
。“不同于自身”就是这样的概念,我们清楚地了解它,因此能断定没有任何对象归属
于它。
弗雷格这里提出的问题几乎有一种悖论的性质,对于自相矛盾的表达式,如果我们不理
解它,就无法知道它自相矛盾,但若它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我们怎么能了解逻辑上不
可能的东西。我将在逻辑上不可能这一题目下回到这一问题。乔姆斯基那里指出,有些
句子逻辑上可能句法上不可能。
传统逻辑在这一点上注重的是外延的包含。试比较下面两组论题:
张三是人,人是两足的,张三必定也是两足的,但张三是胖的,人却不一定是胖的。
人是动物,动物是吸入氧气的,人也必定吸入氧气,但人是有智慧的,动物却不一定都
有智慧。
这两组论题似乎具有同样的逻辑结构:张三之区别于人,一如人之区别于动物。然而在
弗雷格这里,张三与人、动物等等的区别远比人和动物之间的区别重要,因为只有张三
是真正实存的。这里体现了一种特定的本体论立场。同时,这对于量化逻辑也是必需的

专名有意义也有指称,谓词则有意义而无指称。无论专名还是谓词,都没有真假的问题
。真假都是针对一个句子而言的。句子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一个专名和一个谓语表达式
结合而成,如“孔子是圣人”,这种句子我们上面谈过了。但还有一种句子,即传统逻
辑所说的全称命题,如“所有的母亲都是爱孩子的”,“所有的母亲”是概念词,但它
同时却是句子的主词。弗雷格说,这只是从表层语法着眼而已,按照正确的逻辑分析,
这个命题是一个由量词来连接几个自变元的命题:对于x的一切值来说,如果x是母亲,
则x爱孩子, 这样一来,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是母亲”和“是爱孩子的”具有完全相
同的逻辑地位,两者都是典型的谓词。这样,所谓全称命题也就合乎弗雷格的函式理论
了,我们就不会错把概念词当作主词了。用一种比较直观但不大严格的方式来说,“所
有的母亲都是爱孩子的”这个句子应改写为“如果一个人是母亲,这个人就爱孩子”,
弗雷格的这一主张,实已开罗素特称描述语理论的先声。
为了便于上述讨论,我们需要引入阶层的概念。在数学中有一阶函数与高阶函数的区分
。一个函式的自变元是数字,这个函式就是一阶函式;一个函式的自变元本身是一个函
式,这个函式就是二阶函式。与此相应,在弗雷格那里有一阶概念和二阶概念之分。“
是圣人”是一个一阶概念,它的自变元是“孔子”之类的专名。二阶概念的自变元不是
专名,而是一阶概念。二阶概念的一个典型例子是“有圣人(圣人存在)”里的“有(
存在)”,这个函式里的自变元即“圣人”就不是一个单个对象而是一个概念词。为了
便于分析,我们这里大致可以把“有()”改写为“是()的一个或一些实例”,()
所表示的自变元(例如“是圣人”)显然只能是概念而不可能是个体。如果至少有一个
专名,例如“孔子”,能代入“是圣人”这一函式并使之为真,“有圣人”这个二阶函
式也为真。如果代入任何专名都不能使那个一阶函式为真,那么这个二阶函式就是假的
。例如,没有一个制度能使“()是美好无缺的制度”为真,所以与之相连的二阶函式
“有一种美好无缺的制度”也是假的。
我们不可把一阶概念和二阶概念混同于概念的种属,牛是动物的属,但牛和动物一样都
是一阶概念,一个对象既可以归属于牛也可以归属于动物,二阶概念则只能以一阶概念
而不能以单个对象为自变元,“孔子有一个或几个实例”是句没意义的话。对弗雷格来
说,二阶概念主要应用于数和存在的讨论。按照弗雷格的主张,数词包含了二阶概念,
所以“三个人”和“勇敢的人”具有不同的逻辑地位,说到“三个勇敢的火枪手”,勇
敢是他们的〔共同〕属性,3却不是他们的属性。本书不阐述弗雷格对“数”的进一步思
考,只看一下存在所包含的二阶概念。在“有多少男人就有多少女人”这句话里,“男
人”和“女人”都是一阶谓词,因此,“有多少……就有多少”或“存在与……一样多
的……”就是一个二阶概念。弗雷格主张,存在概念其实表示的就是:某一个一阶概念
确有一些实例。说狮子存在而麒麟不存在,就是狮子这个一阶概念确有实例而麒麟这个
一阶概念没有实例。这又等于说,说单个对象存在是没有意义的。于是,弗雷格用他特
殊的方式声援了“‘存在’不是一个谓词”的传统逻辑主张,并进一步站到对上帝的本
体论证明进行批评的一方。对我们来说更有兴趣的是,通过概念阶层,弗雷格也否定了
概念是某种特殊对象,例如柏拉图的“理式”,因为说一个概念存在无非是说有某些对
象可以归属于这个概念,除此以外说一个概念具有客观存在就毫无意义了。
自然语言不了解这种区分,说孔子贤达,或说孔子无与伦比,似乎都是在描述孔子。但
后一个命题实际上涉及二阶概念,用逻辑上更清楚的方式来表达,它是说“不存在(二
阶概念)具有孔子那些伟大特点的人(一阶谓词)”。这种逻辑分析,用日常眼光来看
,似乎牵强而没有积极的结果,但它极大地改变了逻辑的面貌。例如,在传统逻辑中,
“所有人都是有肾脏的”和“有些人是有德性的”这两个命题,一个属于全称肯定即A型
,另一个则属于特称肯定即I型,但都是由一个主词和一个谓词构成的。但按照新逻辑,
“所有人都是有肾脏的”应改写为“任何对象,只要是人,就有肾脏”,也就是说,是
人和是有肾脏的两者都是谓词。“有些人是有德性的”这个命题也应作这样的改写。从
而,弗雷格就取消了传统逻辑中的主词概念,而引入了量词(“任何”、“有一些实例
”)来约束变元。从这些考虑发展出来的新逻辑被称为量化逻辑,此后逻辑主义的语言
哲学家都是采用这种新逻辑作为分析工具的。
量化虽极大地推动了现代逻辑的发展,但它的出发点却包含了很大的疑问,因为概念词
和名称的区分背后有一个明确的本体论预设:世界由一些个别的事物组成,凡不是个别
的,就是抽象,就说不上存在;专名指称个别的事物,抽象语词对这些事物有所述说。
这些立刻就牵涉到古来哲学家对个别和一般、存在和非存在的无数深入讨论。弗雷格彷
佛不以这些讨论为意,不加论证地选择了一种简单的本体论。弗雷格主要自视为数学家
而不是哲学家,就此而言,他这种态度也许是可以原谅的,但对存在问题的思考却不能
停留在这样简单的论断上,后面各章将从各种各样的角度继续进行探讨。

语句与命题
在其晚期论文《思想》一文中,弗雷格总结了他关于句子的理论,他把句子分为三个层
面。一,说出的或写下的句子,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施指,或相当于皮尔士的例语句。
简要说,这是句子的物理层面,逻辑关心句子的真假,而句子的物理特性一般不影响句
子的真假。二,伴随说或写出现的精神观念,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心理学上的概念。三
,该句子所表达的思想〔Gedanke〕,或通常所称的“命题”,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所指
。命题是真值的承担者,句子根据其表达的命题才间接地有真假。精神观念是主观的,
允许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观念,命题或思想则是客观抽象实体,命题和其他抽象实体
一起组成了非物理非心理的超时间的第三领域。
一个句子的物理特性一般不影响这个句子的真假。然而,说出同一语句的人可以不同,
时间和场合也可以不同,这些都将影响语句的真假。邓小平说“我是四川人”,这句话
是真的,周恩来说“我是四川人”,这句话就是假的;1962年时说“现任总理是周恩来
”是真的,1982年时这话就是假的。说话人、时间、地点等统称为场合因素。场合因素
能够影响句子的真假以及其他许多方面,和物理特性相比,场合因素显然重要多了。但
我们怎么把场合因素和句子本身区别开来呢?我们可以扩展类语句和例语句的区别,用
类语句来表示排除了物理因素也排除了场合因素的句子。但更常见的是作出语句和命题
的区分。邓小平说“我是四川人”这个句子,是在陈述邓小平是四川人这个命题,这是
一个真命题,其真不以具体的说话人改变;同样,1962年时说“现任总理是周恩来”,
这话所表达的命题是1962年时的中国总理是周恩来。同一个语句可能表达不同的命题,
例如邓小平说“我是四川人”和周恩来说“我是四川人”,句子是同一个,所表达的命
题则不同。反过来,不同的句子可以表达同样的命题,例如英语句子It is raining和德
语句子Es regnet表达同一个命题:正在下雨。
弗雷格把句子的意义称作思想,或命题,以便与包含物理因素和场合因素的句子相区别
。命题和语句的另一重要区别在于,命题只从与真值有关的意义来考虑一个句子,因此
,命题必须排除一个语句所含的情绪成分,这样,我们会从“可惜他不在这里”这个语
句中得到他不在这里这个命题。弗雷格承认,色彩、语气、美感等等在诗歌甚至在人文
学科中都很重要,但它们和命题无关,命题概念是为实证科学语言服务的。
在弗雷格看来,表达式的意义不是主观的东西,同理,句子所包含的思想也不是主观的
东西,而是客观的、公共的、一致的东西。一个句子表达一个思想。这个思想是客观的
,是句子真值的承担者。思想甚至就是一个对象,可以被命名,例如“2+3是5这一思想
”。但一个特定的句子不仅包含一个思想,而且包含对这一思想的某种态度,例如断定
、否定、疑问等等。我们可以用断定的口气说“他来”,也可以用疑问的口气说“他来
?”两个句子包含的思想是一样的,但我们对这一思想的态度却相差很远。为了把思想
和对这一思想的态度区分开来,弗雷格在《概念文字》引进了一些逻辑符号,用——来
表示思想本身,或句根,用┠—来表示对这一思想的断定,这两个符号分别称为“内容
短线”和“断定记号”。——庄子是出世的标示一个可断定的命题,├-庄子是出世的
标示一个已断定的命题,此外还有否定记号、疑问记号等等分别表示各种命题态度。断
定符号本身既没有指称也没有意义,而只是标识着断定行为。在断定句中,断定这一态
度和命题结合得极为紧密,乃至于人们经常看不到两者是可分离的。
提出命题态度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反对心理主义,强调表达式的“意义”或句子所包含的
“思想”是客观的东西,因为我们只能对我们之外的东西持赞成或否定的态度,如果思
想本身是主观的,我们似乎就不可能对一个思想加以否定和疑问了。
我以为这样来论证思想的客观性是不成功的。我们平常会说,有的思想是客观的,有的
不客观,是个主观想法,这里的客观/主观与真/假、正确/错误、合乎事实/不合乎事实
等虽不完全同义,但十分接近。而按照弗雷格的说法,思想的客观性只是说思想像桌椅
碗筷那样摆在那里,我们可以从外部对它表示赞同、反对等等态度。然而,所谓我赞同
一个思想,例如赞同朱?基是现任总理,无非是说我肯定一件事情,如果不嫌绕嘴,这
等于说我认为它是一个客观的思想,而我否定一个思想就是认为它不是一个客观的思想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专门批评了弗雷格的这一理论 ,他从功能的角度来考虑句子
,除了肯定、否定、疑问、命令之外,还有期待、假设、恳求等等,句子的种类有无数
多。有论者认为维特根斯坦这么说是太夸张了。句子的种类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这不
是一个实质性的争论。关键在于,句子并不现成地分成了一些种类,对句子种类的区分
是以研究目标为转移的。我们可以把恳求和命令都归入祈使句,但我们也完全可以取消
祈使句这个大类,突出恳求和命令的区别。维特根斯坦把弗雷格的命题符号比作标点符
号,我们有六种标点符号,不等于句子原本只好分成六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约定
,就像有些语言在书写时标出重音,有些不标那样。维特根斯坦根本否认有“句根”这
样的东西。设想一个人说:“我根本不相信已经下雨了”,而你只听到“下雨了”,那
你就没听到他的意思,或他的一半意思,“下雨了”还不是“交流的媒介”。与此相似
,我期待他到来,只是在句子形式上是由我期待和他到来合成的,但绝不是在思想的意
义上是由我期待这一思想或这一态度和他到来这一思想合成的,不是由一个期待的画面
和一个到来的画面合成的。
以上这一点也有助于我们考虑语句/命题的一般区分。我们有时的确可以用类语句/例语
句、语句/命题或类似的方式来澄清某种误解,但若我们要用这些概念来构建语言理论,
还有很多疑问。语音的轻重缓急真的只是单纯的“物理特征”吗?充满希望地说“他来
了”和充满恐惧地说“他来了”,其中的“他来了”是同一个句子吗?英语It is
raining和汉语正在下雨是同一个命题吗?我将在翻译问题中继续讨论这个课题。
上面是从句子的意义方面来考虑的。但在弗雷格那里,句子像单词样也既有意义又有指
称。意义与指称的区分是对表达式而言的,而句子和单词都是表达式。实际上,弗雷格
经常把句子视作一个词、一个专名,不过他有时称之为“复合专名”:“若从一个陈述
句的语词的指称着眼,每个陈述句都应被视作一个专名” 。我们都知道,一个名词性子
句经常可以转换成一个名词性短语,西语比汉语用子句的时候多得多,很多子句在译成
汉语时都会转换为短语,例如the man who hit you just now通常译作刚刚动手打了你
的那个人。在弗雷格那里,专名和描述语常被视作一回事,描述语和子句似乎没有实质
区别,子句和别的句子也没有实质差别,可见,把句子视作名称也不无道理,既然专名
有意义和指称,语句也具有意义和指称。
每一个语法上正确的句子都有一个意义,这一点不难理解。但句子的指称是什么呢?弗
雷格认为句子的指称就是句子的真值。所有的真句子都有同一个指称,那就是真,所有
的假句子一样,其指称皆为假。单称表达式的指称千千万,世上有多少东西就有多少能
成为指称的东西,所有的句子却只有两种指称,一个是真,一个是假,无论我们怎样理
解弗雷格的Bedeutung,这个提法从直觉上都会很奇怪。的确,把句子看作一个专名,本
来就是一个极奇怪的构想。后来很少有人继承这一主张,例如维特根斯坦曾引进事实作
为命题的指称。“周瑜打了黄盖”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事实作对应者,那就是周瑜打了黄
盖这个事实,就像“周瑜”和“黄盖”都分别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人作为其指称。
我们可以从莱布尼茨维持真值〔salva veritate〕的思想来理解弗雷格的奇怪主张。莱
布尼茨考虑,如果A和B两个词项具有相同的指称,即它们是共指词项,B就可以在任何语
句中替换A而不改变句子的真值,司马迁和《史记》的作者是共指的,只要司马迁是汉朝
人为真,《史记》的作者是汉朝人就为真。弗雷格把这一想法扩展到句子上,两个共指
原子句子可以在复合句〔分子句〕中互相替换而不改变复合句的真值,即使这两个原子
句意义不同。这种延伸是从外延逻辑来考虑的,而且其前提是像弗雷格那样把句子视作
名称的复合体。
以上的论断在涉及命题性动词的时候会出现困难,在“蒋干相信黄盖憎恨周瑜”这个句
子中,整个句子的真值不依赖于子句“黄盖憎恨周瑜”是否为真。弗雷格在对命题性动
词和意向性作了一番考察之后,决定采取这样的解决方案:命题性动词引导的子句指称
它所表达的命题,也就是说,这类句子〔非外延地使用的句子〕的指称和意义是一个东
西。
我们也可以从使用和提及来讨论这一问题。比较一下下面两个句子:“蒋干偷了周瑜伪
造的那封信”和“蒋干相信黄盖憎恨周瑜”。第一个句子为真的一个条件是“周瑜伪造
的那封信”有一个指称,而且蒋干的确偷了那封信。然而第二个句子为真却不依赖于“
黄盖憎恨周瑜”有一个指称,或按通常的说法,第二个句子整句的真假不依赖于“黄盖
憎恨周瑜”为真。为了解决这里出现的不一致,弗雷格主张,断言“蒋干相信黄盖憎恨
周瑜”的人并不曾断言“黄盖憎恨周瑜”(这一点显而易见),而只是提及(mention)
“黄盖憎恨周瑜”。与此相应,作为间接引语,“黄盖憎恨周瑜”把它的意义提供给整
句,作为整句中“黄盖憎恨周瑜”这一部分的指称。如果“黄盖憎恨周瑜”是一个独立
的句子,“黄盖”和“周瑜”就是黄盖和周瑜的符号,而在复合句“蒋干相信黄盖憎恨
周瑜”中,“黄盖憎恨周瑜”只被提及,因此可说是“符号的符号”,它所涉及的不是
直接的指称,而是词语或思想本身。
弗雷格关于句子的意义/指称的看法以及他依照这一看法来处理间接引语的方式颇为可疑
。后世对于弗雷格的解决方案有很多争论,例如,丘奇接受了弗雷格的提法,而蒯因则
提出异议。

评论
弗雷格的本职是数学家,他为自己提出的任务,是从逻辑上为算术和数学奠定基础。弗
雷格并没有实现哲学中的语言转向,他不像罗素那样把逻辑分析推广到数学以外如认识
论等等之上,虽然他也认为自己的逻辑研究对哲学以及语言的研究可能很有用处,但他
并没有把语言研究视作自己的任务,相反,他认为“研究语言和确定语言表达式的内容
不可能是逻辑的任务。想从语言中学习逻辑的人,就像是成人想从孩子那里学习思考一
样。” 实际上,弗雷格设想哲学的任务是“打破语词对人类精神的统治地位,揭露几乎
无法避免地出自普遍用法的关于概念关系的欺骗,把思想从仅仅受到语言表达方式性质
的影响中解放出来。”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逻辑对哲学有所贡献。因此,弗雷格究竟是
不是语言哲学的奠基人,乃至是否可称作一位“语言哲学家”,一向是有争论的。我们
可以这样看,一方面,弗雷格把语言当作头号的敌人,在这个意义上给予语言以根本的
重要性,另一方面,语言是要被克服的东西,而不是要被供奉的东西。
从今天的眼光来看,从逻辑上为算术和数学奠定基础这个设想无论行得通行不通,都是
数学内部的一项工作。这一点,当时也有论者指出,那托普〔Paul Natorp〕就认为,弗
雷格的见地对数学家是重要的,但在哲学上却是残缺不全的。数理逻辑〔mathematical
logic〕是数学的一部分。亚里士多德的Meta-physika是哲学,这是因为他的物理学本身
就是今天所说的“自然哲学”而不是今天的“物理学”。一门独立的科学不需要从外部
为自己寻找meta层次的基础,不需要哲学或逻辑学来为自己奠基,元数学、元物理学,
要么是一些哲学家的妄想,要么是这门科学内部从未中断进行着的一项工作。
不过,各门科学的基础研究都和哲学有紧密联系。牛顿、达尔文、爱因斯坦,他们对哲
学的影响显然大于列名于哲学史上的大多数哲学家。数学基础与逻辑、逻辑与哲学,又
有一种特别紧密的关系。所以,弗雷格以及另一些数学家对数学基础的思考引导他们来
考虑哲学问题,而他们的思想又转而成为哲学史上的重要思想资源,也就无足为怪了。
弗雷格自己对此也有相当的意识,他在第一部著作《概念文字》中就不止一次提到他的
概念文字具有超出数学范围的意义,成为对哲学家也有用的工具。但这还是弗雷格对哲
学的次要贡献。从《概念文字》开始,弗雷格在建立概念对象的时候就既反对物理主义
又反对心理主义,主张概念对象既不是物理的东西又不是心理的东西,沿这条思路来确
定概念对象的本体论地位是哲学的根本旨趣,要求真正具有深度的思想,而弗雷格几十
年里一直在这样的深度上从事探索,他受到后世哲学家的普遍尊敬,不亦宜乎?
但我们不可忘记,弗雷格是从一个严格限定的需要(从逻辑上为算术奠定基础)来透视
哲学的。这在弗雷格那里当然是无可责备的,但若把弗雷格因特定需要而提出的某个主
张加以放大,用来笼罩哲学的整体,就会扭曲哲学的精神和哲学问题的面貌。举一个小
小的例子。为了某个特定的目的,例如为了确定真值,我们不妨忽略“但是”和“而且
”的区别,但我们不能脱离了这个特定目的而继续忽略这一区别,彷佛那只是心理上的
主观上的东西,客观上的东西就是原子及其逻辑联系。总的说来,逻辑原子主义接过了
弗雷格的主张,加以扩张,有意无意地张扬了一种新的形而上学。而语言哲学较后的发
展,则更多是对这种极端化的反弹,这时,语言哲学家们离开弗雷格的最初目的——从
逻辑上为算术奠定基础——已经非常遥远了。
虽然弗雷格为数学建立逻辑基础的基本设想并不成功,但他的具体研究仍具有重大意义
。而且弗雷格对此后语言哲学一百年的发展一直产生巨大的影响,语言哲学后来所关心
的种种问题,大多数能直接从弗雷格那里找到相当确定的起源。罗素、维特根斯坦、卡
尔纳普可能是弗雷格之后一段时期里语言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名字了,而这三个人都直
接受惠于弗雷格。罗素自称是第一个仔细研读弗雷格并使学界开始重视弗雷格的人,他
和怀特海合著的《数学原理》的序言里说:“在逻辑分析的所有问题上,我们主要应当
感谢弗雷格” 。维特根斯坦青年时就和弗雷格通信,也曾前去讨教,并且接受了弗雷格
的建议前往罗素那里研习哲学。在《逻辑哲学论》的序言里,他只提到了弗雷格和罗素
。卡尔纳普曾在耶拿听了弗雷格几个学期的课,并在其《自传》中论述了弗雷格对他的
重大影响。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也有很多深重弗雷格,他的第一个英译本,1950年出
版的《算术基础》的英译本,就是奥斯汀译出的。
但是,在对弗雷格的继承中,发生了一些重要的转变,这里只提一点。弗雷格的哲学明
显是理性主义的,证明先验真理是其哲学探索的主要动力,而在分析哲学后来的发展中
,特别是在罗素及其追随者那里,经验主义的倾向取代了理性主义的倾向。
虽然重要的哲学家长期以来钻研弗雷格的著作,但研究专著却直到六、七十年代才开始
问世,其中特别值得提到达梅特的巨著《弗雷格的语言哲学》〔1973〕。语言哲学领域
中较晚起的哲学家,如斯特劳森、蒯因、戴维森、克里普克等人,也突出推进了对弗雷
格思想中某一方面的深入探讨。他的某些提法未被后世采用,但在他那里已经形成了现
代形式逻辑的主要思想。特别应当强调的是,由于他把对数理逻辑的研究成果扩展到了
对一般命题内部结构和命题之间关系的分析,他的许多提法和思考超出了数理逻辑的范
围,成为现代哲学的共同财富
hippogavagai.blogone.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0

好友

23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9#
发表于 2007-8-4 13:22:53 |只看该作者
意义理论  

很多语言哲学家把意义理论视作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对此莱尔曾嘲笑说,对意义问题
的关注成了英语哲学家的职业病。从字面上说,theory of meaning和semantics意思差
不多,不过习惯上把对意义的哲学研究称作theory of meaning,意义理论,把对意义的
语言学研究称作semantics,语义学。
本章先讨论意义及其近义词,然后列出一些常提到的意义理论: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
观念论、意义的途径论、意义的行为论、意义的可证实理论、意义的成真条件论。本章
主要是名词释义,不妨视作问题的提出,至于问题的探索乃至解答是全书的任务。

“意义”词群
很多论者认为“意义”是语言哲学的核心概念,这么说,这本书始终都环绕着这个概念
展开,而且,我们专设意义理论一章。本节不是要深入讨论这个概念,而是浏览一下“
意义”的字面。
我们日常更多说“一句话的意思”、“一个词的意思”,它们与“一句话的意义”、“
一个词的意义”不尽相同。但在书面语言中,我们一般只说“一句话的意义”等等。
和意义相当的有含义、涵义。
意义、Bedeutung、significant等词都有“重要性”的意思,这一点不是无足轻重的。
我将在语词与现实中涉及这一点。
我们既说“一句话的意思”也说“一个词的意思”,但句子的意思和词的意思
的逻辑身份并不相同。我将在信号、句、词一节中讨论这一点。我们若不特加说明,说
到意义总是在说语词的意义。
我们可以区分句子本身的意思和说话人的意思。警察来了,有字面上的意思,
简单说,就是警察来了。在实际场景中,说话人可能意谓:我们马上要得救了,也可以
意味:我们马上要玩完了。
我们是否可以在语词层面上区分语词区分语词本身的意义和说话人的意谓是个争论不休
的问题。
和汉语“意义”相当的,德文有Sinn和Bedeutung,英文有sense和meaning。据涅尔说,
Sinn和sense相当,Bedeutung和meaning相当,在许多方面,用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
只是出于文体的考虑” 。我把Sinn、Bedeutung、sense、meaning都译作译作“意义”
,在需要区别的时候则把Bedeutung和meaning译作“意谓”。动词bedeuten和to mean一
律译作“意谓”。
但我们知道,哲学家有时需要使用一些新概念,标示一些他们认为重要的新区分,最惯
常的做法是把日常语言里两个近义词当作特定意义上的对偶词来用,或者赋予日常语言
里一组对偶词以一种新维度上的对偶意义。
在逻辑学中,常见的对偶词是内涵与外延〔intension and extension〕。内涵大致相当
于一个词项的定义,外延是这一定义所界定的对象域。符合某个词项定义的个体是这一
词项外延中的一个成员。“会说话”是“人”的内涵,张三李四会说话,都包括在“人
”的外延之中。“男人”的内涵比“人”更多,其外延比“人”的外延狭窄。
如果两个词项具有等值的内涵,它们就具有等值的外延,但不能反过来认为具有等值的
外延就有等值的内涵,例如“有心脏的动物”和“有肾脏的动物”外延相同,内涵不同

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密尔用connotation and denotation来表示内涵与外延,这一组
词也可以译作“内蕴与指谓对象”。密尔把绝大多数语词视作名称。名称对应于对象。
名称分作专名和通名。通名有内涵有外延。内涵代表对象的根本属性,外延是名称所适
用的对象的集合。内涵决定外延,例如“人”的内涵是两足无羽的理性动物,凡符合这
一定义的所有对象并唯符合这一定义的对象是人。所以,也可以把内涵视作确定这一品
类有哪些成员的识别标准。专名没有内涵只有外延。“莫邪”没有意义,只是个名称,
我们无法从这个名称得知对象的任何属性,这个名称和它所指的对象(那把宝剑)直接
连系。
大致说来,内涵相应于弗雷格所说的“意义”,外延相应于弗雷格所说的“指称”,但
在弗雷格那里,只有单称词项才有指称。
这对概念一般应用于语词,但弗雷格主张语句也有意义与指称的区别,一个句子的意义
是它所表达的命题,其指称是其真值,所有真语句都有相同的指称:真,所有假语句也
都有相同的指称:假。
弗雷格区分Sinn和Bedeutung,在他那里,一个名称表达它的Sinn,代表或指示它的Bede
utung。Bedeutung称语词所指的人-物,例如“朱?基”这个词的Bedeutung就是朱?基
这个人。汉语哲学通常都译作“指称”,大致可视为“被指称者”的缩写。据此,弗雷
格的Sinn/Bedeutung我分别译作“意义”/“指称”,英文文著一般定meaning
/reference来表示。
弗雷格认为,一个名称表达它的意义,代表或指示它的指称。“启明星”和“长庚星”
有同一指称,但它们的意义不同。
弗雷格用Bedeutung来表示“指称”的意思,除了他自己理论的需要,也不是没有日常用
语的根据:初级反省往往是拿指称来定义意义的,甚至英文词meaning的字典解释也常有
一条是“所指之物”。意义的指称论把意义和指称等同起来,也有这种常识的根据。
但这有两层困难。一,弗雷格通常把Bedeutung理解为语词所指的人-物,这时候译作“
指称”没什么问题。但在一些含义复杂的段落,他似乎又回到了Bedeutung的平常含义:
意义、意谓。例如他说句子的Bedeutung是真或假,显然,他不是把真和假看作朱?基或
桌子那样的人-物。所以,达梅特宁愿用meaning而不是用denotation、reference等词来
翻译弗雷格的Bedeutung。二,弗雷格用Bedeutung称语词所指称者,这不合德文的一般
用法,后世作者也不采用的他的用法。我在讨论其他德文语言哲学家的时候又把Bedeutu
ng译作“意谓”。
维特根斯坦早期继承了弗雷格对Sinn和Bedeutung的区分,后来他不再严格区分这两个词
,但通常谈论句子的Sinn和语词的Bedeutung。与意义相区分的指称,他使用Tr?ger这个
词:“名称的承担者”。后来的论者使用过很多不同的词,卡尔纳普采用Nominatum,丘
奇采用denotation,但前者太生硬,后者又在密尔那里有特定的含义(是与connotation
相对的“外延”),较多的英语论者使用reference,但这个英语词也不太好,它是参照
的意思。我有时也用“所指对象”、“所指称的事物”等代替“指称”。
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用作名词的“指称”和索绪尔的“所指”相混,索绪尔的
所指不是名称的承担者,这一点对理解“所指”概念具有头等重要性 。中文词“所指”
和“指称”用作名词时字面上没太大区别,但考虑到弗雷格和索绪尔的极不相同的理论
体系,我们把这两个词当作术语加以严格区别。指称是现成的,而所指是由施指确立的
,始终随施指变化。多少冒点被误解的危险,也不妨说,语词有两层“所指”,一层是
事物,一层是语词和事物“之间”的东西,后者是索绪尔的“所指”,事物那一层则是
“指称”。为什么要多出这个“之间”的层次,是个很深的话题,我们暂时不去管它。
有了语词和语词所指的人-物,还有两者之间的关系。这里我们会碰上很多用词,bedeut
en、beziehen auf、bezeichnen、denoting、referring、designating、signifying,
此外还有represent、stand for等等。这些词当然个字有些区别,至于每一位论者选定
不同的用词都含有多少理论意义,也是学者们争论的话题。例如,罗素在阐述自己的描
述语理论时用denoting,而斯特劳森批评这个理论的时候用referring,就有不止一个论
者认为两人谈的不是同一回事情,因此斯特劳森并不曾真正挑战罗素。这种评论是否站
得住脚,有赖于对很多细节的讨论,也有赖于一些一般认识??语词和概念之间是什么
关系?哲学家在何种程度上必须尊重语词的原本意义或日常用法?哲学在何种程度上有
权创造术语,摆脱日常用法?这些一般的认识正是语言哲学期望达到的。眼下我只能说
,别一种语言中概念的细微差别很难靠生硬的翻译传达出来,在从事翻译的时候,我们
有时不得不用不同的中文词来对译不同外文词,但我们无法指望有现成的汉语词或造得
出新的汉语词来和denoting、referring、designating等等一一对应。就此而论,“指
称”算得上是一个happy translation,相当传神地表现出了所要讨论的问题:“指称”
里有指,提示出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同时又有称,提示出一种语词功能。不过“指称
”在哲学讨论以外是很少用到的,我们日常更多时候只说“指”。我是尽量接近日常语
言的习惯或字面来使用“指”、“指称”、“意谓”等词的。
作为动词,“指称”常与“描述”对称。“西施”对西施是指称关系,“那个正在浣纱
的美人”对西施是描述关系。指称一方面和意义对称,一方面和描述对称,于是“描述
性”和“有意义”越来越接近。
总之,我们有词、语、句子、话语、指号、符号、名称、词语,可以统称为“表达式”
,我们用它们指称、指示、表示、代表、描述。
对“意义”词群扫一眼,可谓一团乱麻。在本书中我一般使用“意义”这个词,“语词
的意义”、“句子的意义”等,少数场合使用“含义”、“意思”等等,相关动词则主
要使用“意谓”,有时使用“意思是”、“意味”等等。

意义的指称论
意义指称论是一种特定的意义理论,不同于“指称理论”。指称理论泛指讨论语言-世界
关系的理论,意义的指称论则是关于如何确定语词意义的一种主张。
意义的指称论 主张一个语词的意义就是这个语词所指的对象,例如“张三”指那个叫作
“张三”的人,“莫邪”指那把叫作“莫邪”的宝剑,那个人和那把宝剑分别是“张三
”和“莫邪”的意义。上一章引用了奥古斯丁的一段话,可以视作指称论的粗略提法。
密尔则是第一个发展出系统指称论的哲学家。在他的《逻辑体系》一书中,密尔把大多
数词都视作名称,语句则把称作“若干单词组成的名称”。单词和语句的意义都是它们
所指称的东西。
密尔自己意识到意义的指称论与通常对“意义”一词的理解并不一致,他的意义理论会
导致一些严重的困难。所以在具体阐述中,他作了不少限制、修正、补充,这里只列举
以下几项。
一,虽然密尔把语词都看作名称,但他也承认有些例外,例如“是”、“不”、“的”
、“经常”等语词,认为它们的作用在于连接名称。的确,把这些语词叫作“名称”就
太奇怪了。这些词以外的语词,密尔有时也不都叫它们作“名称”,而只承认名词、代
词等为名称,即那些能在主谓句中充当主词的语词。
二,密尔区分指称意义和蕴含意义〔denotation and connotation〕,大多数名称指称
事物但同时也蕴含事物的属性,而“意义”通常是被理解为蕴含意义的。专名只有指称
,没有蕴含。密尔的指称意义和蕴含意义与后来弗雷格所说的指称与意义〔Bedeutung
und Sinn〕颇为相似。
三,集体名称(collective names)与一般通名,“皇室”是一个集体名称,它指所有
皇室成员的集合,但不指任何一个单个的皇室成员,在这一点上,“皇室”显然不同于
“人”、“马”这样的词。
四,密尔区分抽象名称和具体名称。具体名称,例如“苏格拉底”、“人”,代表事物
,抽象名称,例如“聪明”、“红”,则代表事物的属性。可以看出,通名不一定是抽
象的。有一种传统认为通名也就是抽象名称,密尔反对这种看法。
五,涉及专名时,密尔专门考虑到“太阳”、“上帝(神)”这样的名称,这些都是单
称语词,但说这些词没有内涵似乎不妥,密尔的结论是它们其实不是专名而是通名,在
多神论中存在着不止一个神,科学表明宇宙里不止存在着一个太阳。
这些限制和修正在局部可能是有效的,但并没有在总体上形成一个更深层次上的统一理
论。
在语言哲学初期,不少哲学家在某种程度上持意义的指称论。罗素有一个阶段明确持此
看法:“所有语词都在一种简单的意义上具有意义:它们都是代表不同于自身的某个东
西的符号。” 维特根斯坦早期也持相似看法 。

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是意义问题和语言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指称论认为语词的意义即是
语词的指称,这样不仅对意义问题有了个交待,而且建立了语言和现实的关系。但进一
步的思考发现这种简单的反思不仅不能解释形形色色的语言现象,而且自身包含着不少
矛盾。莱尔带点儿挖苦但颇为形象地把指称论叫作“‘菲多’-菲多理论”。对指称论提
出的主要诘难有下列几种:
一,你吃了一个苹果,显然,你不是吃了“苹果”的意义。罗素的反驳大致是:有些语
词必须有指称,例如,若没有见过绿色,就无法知道“绿”的意义。这一反驳不能成立
,1,有些语词有指称,不等于所有语词都有指称,“麒麟”实无其物,但一般说来,“
麒麟”和“长颈鹿”是同一类语词。2,即使一词有指称,也不等于其指称就是词义。
二,上面第1点涉及不存在的事物的名称这个一般性的问题。弗雷格以“空类”这个概念
来解答,迈农用“虚存”概念来解答,罗素则希望通过特称描述语理论来解决这个困难
。我在相关各节对这些理论都提出了批评。
三,指称论充其量只对名称来说才是适合的,无法说明概念词、虚词之类的意义,我们
通过勇敢的行为来教“勇敢”,教给的是一个概念,而不是用来举例的这个行为。
四,两个词可以指称同一个对象而意义不同,例如启明星和长庚星。参见意义和指称一
节。
五,指称本身是不确定的。参见指称不确定一节。
这类批评诚然正当,甚至犀利,但限于否定,就是说,没有同时从正面建立意义概念。
从根本上说,指称论和认识论中的反映论-符合论传统一脉相承,差不多就是应用在语言
研究上的反映论。对指称论的批判也必然不限于语言哲学,而和传统哲学问题密切相关
。而且,指称论不只是一种哲学理论,常识对语词意义问题进行反省时也最容易走向指
称论,我们可以把它视作语词意义问题上心灵的普遍错觉。可以说,后来的种种语词意
义理论都是在批判指称论,借以对语言的本质进行更深入的探讨。人们反复强调,指称
论是以名称为范例来看待语词的,但语词并不都是名称,意义在句子的上下文中甚至在
语境之中才能确定。然而,语境思路面临名称这个最简单的词类时反倒觉得头痛,因为
名称的使用似乎不大依赖于上下文,而是和它所指称的东西直接联系。本书将陆陆续续
探讨这一两难处境并在语言与现实一章作一结论。

意义的观念论(意象论)和联想论
意义的观念论或意象论〔ideational theory〕主张一个语词的意义是它所代表的观念或
意象。洛克谈到“语词的意义”时说:“语词无非是代表其使用者头脑里的观念……他
用自己的一些观念来向自己表现别人的观念时,即使他愿意给这些观念以别人通常〔为
别人自己的观念〕所用的那些名字,他其实仍然在为自己的观念命名。” 罗素也有类似
的说法,他在《亲知的知识》一文中说到“俾斯麦”的意义因人而异,即使大家都把他
想作“德意志帝国的第一任总理”,仍然于事无补,因为“‘德意志’一词又会对不同
的人有不同的意义。它会让一些人回想起在德国的旅行,让另一些人回想起德国在地图
上的样子,等等。” 洛克和罗素的观念论是主观观念论。
对主观观念论的一个主要批评是:意义有别于联想到的观念,因为一个表达式唤起的联
想人各不同,听到三角形这个词,有人想到的是一个等腰三角形,有人想到的是直角三
角形,有人甚至没有联想到什么特殊的形状,如果意义等于观念,那么三角形这个词对
每个人的意义都不同,我们就不可能通过语言进行交流了。这一点我们将在私有语言一
节中讨论。
主观观念论在十九世纪下半叶相当流行,二十世纪哲学兴起时的一个主要批判对象就是
这种意义观念。弗雷格、胡塞尔等人都反对“心理主义”的主观观念论。弗雷格说:“
对‘Bucephalus’〔亚力山大大帝的战马的名字〕这个名字,画家、骑手、动物学家大
概各有极为不同的意象。因此,意象和符号的意义就有根本的区别。符号的意义可以是
很多心灵的共同性质,……因为不能否认人类有一个世代相传的思想库藏” 。弗雷格虽
然反对主观观念论,但他在这里仍然把意义理解为观念,我们可以把他的看法称作客观
观念论,而客观观念和与联想或主观观念的区别似乎可以归结为持有这一观念的人数的
多少和时间的长短。
维特根斯坦早期的图象论也可以看作客观观念论的一种表述。维特根斯坦后来批判了自
己的图象论,不再把图象视作语词的意义,而是把图象视作理解的一种辅助手段。我们
有时借助图象来理解,但图象不是理解的保障或理解的目标。
杜威不仅反对主观观念论,同时也反对客观观念论,他整体上把观念论视作唯
名论的一种变形,而他自己谈到语言意义的时候始终强调人际性和行为性:“意义的确
不是一种心理的存在,它首先是行为的一种性质。” 蒯因对观念论的批评既尖刻又轻松
。据说,语言是用来传达观念的,说话的人把一个观念和一个词系在一起,我们听见这
个词,把它和同样的观念系在一起。可谁知道所系的是不是同一个观念?我们都学会把
红应用于血、西红柿、煮熟的龙虾,我们谁在乎我们是不是把红系于同一个观念?我们
谈论语词,不谈论观念,观念也许以某种方式存在,“但语词就摆在那里,我们看得见
听得着。……语言绕过观念,在物体那里住家。对语言研究来说,很少有什么比观念更
没用的了。”
观念论的一个变形是联想论。一个词有一个意义,这个意义就是说这个词、听到这个词
想到的东西。
无论主观观念论、客观观念论还是联想论,都可以看作指称论的一种变体,都
立足于语词对语词之外某种东西的符合。维特根斯坦说:“一种原始的哲学把名称的全
部用法浓缩进了某种关系观念,同时这种关系也就变成了一种神秘的关系。” 观念论虽
然能避免指称论的一些困难,但谈到语言和现实的关系,却比指称论更隔了一层,即使
“马”的意义在于表达了马的观念,我们还要追问:马的观念和现实中的马是什么关系

语词和某种东西相应,语词表达某种对象或某种观念,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成
见,即使语言哲学家在原则上并不赞同这种成见,在思考具体问题的时候仍然可能经常
套用这个模式。从这里看,语言哲学中的很多基本观念,和传统认识论中的很多基本观
念一脉相承,无论在指称论里还是在观念论中,意义的符合论差不多就是经过语言哲学
改装的认识的反映论。而指称论、观念论、反映论的根本缺陷,在于这些理论把现实设
想为现成事物的集合,而没有看到语言是对现实的一种建构。

意义的途径论
弗雷格区分意义和指称:一个词有指称也有意义,指称是语词所代表的对象,
意义是通达这一对象的途径。“启明星”和“长庚星”都指金星,但这两个语词是通过
不同途径来指的。有人把弗雷格对意义的理解称作意义的途径论。

行为主义的意义理论
意义的行为主义理论〔behaviorist theory〕是行为主义心理学首先提出来的。行为主
义心理学反对传统心理学对意识的研究,意识是不可观察的,无法成为真正的科学对象
。科学必须以可观察事物为对象,以可重复实验的方式进行研究。我们应该用外部刺激
和机体对刺激的外部反应的研究来取代传统的意识研究。
行为主义心理学是从美国发源的,意义的行为主义理论也首先出现在美国。在语言学领
域里,布卢姆菲尔德是行为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崇尚科学,按照他的理解,科学
方法要求研究者有意识地排除一切不能直接观察到的、也不能进行物理测量的素材。他
把语言理解为一些引发反应的刺激源以及对某些刺激的特定反应。他认为如果我们准确
地知道一个人在特定时刻的身体状态,我们原则上就能够预测他会说什么话。语词意义
是受语言刺激而产生的行为。布卢姆菲尔德认为当时的科学水平远不足以开展有效的关
于语词意义的研究,因此,他的追随者实际上有数十年几乎完全放弃了语义研究,甚至
申明应把这部分研究摈除在语言学之外,把语言学限制在关于句法的纯形式研究方面。
这一努力到哈里斯那里达到顶点。所以,通常叫作“行为主义”的意义理论,其实不如
说是不谈论意义的行为主义理论。
美国的实用主义者,特别是皮尔士和杜威,深受行为主义理论的影响,在不同程度上用
行为主义方式理解意义。采纳行为论的一个主要动机是反对观念论:意义不能用内在的
意识、观念等等来说明,而必须用公共可观察的行为来说明,意义的同一和差别不在于
头脑里观念的同一和差别,而是体现在行为中的同一和差别。由于意义的行为论采用外
部刺激和机体对刺激的外部反应的模式来说明语词意义,这一理论也被称作意义的刺激-
反应理论〔stimulus-response theory〕。
行为主义的影响也扩展到欧洲。罗素、维特根斯坦等人都从不同角度吸纳了意义行为论
的某些因素。分析哲学从欧洲传到美国以后,由于与实用主义相结合,行为主义的影响
更加明显。蒯因断言:“科学理论整体上要求于世界的只有一点:它是如此构造的,从
而我们的理论让我们去预期的刺激系列始终是可靠无误的” 。我们在蒯因一章就谈到他
是如何从刺激-反应来探讨意义的。
行为论的一个困难是,很多语词似乎并不引起什么反应,例如“三角形的内角和是180度
”。一个辩解方案是主张这话引起了机体内部的反应,如体液的变化,大脑中的变化,
另一个辩解方案是这话虽然没有导致直接的反应,但改变了未来反应的倾向。这显然是
一种软弱的辩解。
行为论的另一个困难是:我们根据什么标准来判定两个刺激是同一的抑或是不同的刺激
?听到不同的话,人们可能作出同一的反应,听到同一句话,人们可能作出不同的反应
。行为论者本来试图反对观念论,因为观念论把意义理解成某种私有的东西,丧失了公
共的标准,但行为论虽然强调公共的标准,却仍然无法建立意义的公共性。
这背后的更重要的疑问是,一个符号的使用有对有错,而对一个刺激的反应却不在同样
的意义上有对有错,前者是一种规范的联系,而后者是一种因果联系。对某种行为是否
出现的预期无法代替对该符号使用得是否正确或理解得是否正确的判断。我们且不管科
学是否有一天能像布卢姆菲尔德设想的那样,能够根据一个人的身体状态预测他会说什
么话,我要说的是,即使有一天我们做到了这一点,也并不等于了解了语言的意义。
虽然很多语言哲学家持意义行为论立场或部分地接受这一理论,但只有蒯因系
统地从刺激-反应模式来探讨语词意义。我们将在蒯因一章对行为主义的意义理论作更细
致的探讨。

意义的可证实理论
维特根斯坦中期提出的、主要由维也纳学派加以发展的一种意义理论,认为一句话是否
有意义在于这句话是否可以得到证实。前面介绍的几种意义理论侧重于回答“语词的意
义是什么”,意义的可证实理论则侧重于回答“句子怎样算是具有意义”。我们将在维
也纳学派一章详细介绍讨论这一理论。

意义的使用论
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无论语词还是语句,其功能都不在于指称外部的对象和
事实,而是在于编织在生活场景中起作用。学会一个表达式就是能用它来指挥、请求、
描述、传达,能听懂一个表达式就是能服从、援助、寻找对象、理解事物。理解一个表
达式就是理解它在各种语境中发挥何种作用,根本不存在着由意义或命题之类组成的神
秘的第三领域,意义、命题等等都必须在其平凡的生活场景中得到理解。“不要问意义
,要问使用。”这条思路,被人称作意义的使用理论〔use theory〕,虽然维特根斯坦
本人明确否认自己提出了任何一种意义理论。我们将在维特根斯坦下一章详细介绍讨论
维特根斯坦的相关思想。

意义的成真条件论
弗雷格首先提出这一观点:给出一个语句的成真条件就给出了这个语句的意义 。这被称
作意义的成真条件理论或真值条件论〔truth conditional theory〕。维特根斯坦、卡
尔纳普、塔斯基、戴维森等人都持有近似观点。例如,维特根斯坦认为:“了解一个语
句的意义就是了解在这个语句为真的情形下实际情况是怎么一回事” 。卡尔纳普作过几
乎一模一样的表述。在转向“不要问意义,要问使用”之前,维特根斯坦的提法已经有
了微妙的转变,他说:“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知道怎样可以决定这个句子是真
是假。” 后期语言哲学中成真条件论的主要代表是戴维森。
既然语言的意义以真理为条件,意义理论就和真理理论完全交织在一起了,而
这正是戴维森的主要立场。戴维森的成真条件论建立在塔斯基的真理理论之上,从意义
理论来看,塔斯基的理论可以称作意义的成真条件论,从真理理论的来看,这一理论可
称作真理的语义论。我将在下一章真理的语义论一节介绍塔斯基的理论。
hippogavagai.blogone.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0#
发表于 2007-8-4 13:22:54 |只看该作者
我在新青年上没找到这部书,附近的店里也没有卖,楼主能以附件的方式将全书上传到坛子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蓝

手机版|Archiver|黑蓝文学 ( 京ICP备15051415号-1  

GMT+8, 2024-5-29 16:31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