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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去日挺像野马掠过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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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11:10: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和麦子道别的时候我一本正经地盯着他被油脂板结的长头发说:
“麦子,你看我能不能出本诗集?”
那混蛋无视小说和电影的传统套路,一愣都没愣地咧嘴露出满口黄牙,拳头擂到我后背容易捶出闷响的地方。从他那只双唇发青的臭嘴里蹦出两个字:
“滚逼。”
现在我想起来了,那时的他牙黄得就像秋收时节成熟的麦子。
年轻的时候我想,当个正儿八经的作家,在自家窗户旁边写作,夙兴夜寐。下午五点的时候我写到一颗会飞的种子凝视被困于陷入雨中汹涌睡眠的城市的唯一一个清醒的男孩。那是一个童话的结局。我推开稿纸扭头望向天空,天高云淡,颜色有点黑。黑和夜色将至有关,也和雨意有关。我看天空时目光虔诚如同朝圣,但一股饱满的尿意让画面顿时污秽不堪。
直到几年后一个空气充斥潮湿泥土味的下午,我和麦子在同一根电线杆旁边释放同样的快感,酣畅淋漓、无所顾忌,我在苍老了几十岁的天空中才忽然找到那次解决的痕迹:在孤僻绝世的乡村里,一个刚满二十岁的小子一手把桃树干,一手扶着裤子,即便四下无人,仍旧四处张望,甚至在最后那一下子的颤抖中感到无比羞愧。于是我开始埋怨自己天资愚钝,没有在那次打破朝圣的尿意中洞悉自己践行的正是媚俗的真谛。
把这样的事情告诉麦子似乎很丢脸,所以放水的时候望着尿意十足的天空,我还是压住了嘴上的冲动。我不知道说出那样的事他会怎么看我,也许假装宽容,更有可能的是打心眼里瞧不起我,从此离我远远的。一起撒尿说明我们已经认识了,关系还不错,我不敢冒这样的险。
有些不一样的念头偶尔也会在脑中一闪而过,尽管我把它们看成是以往穷文艺岁月的回光返照:如果我可以早一些遇见麦子,事情该怎么发展?
他十三岁那年,我十二,还在上小学,读了舅妈给我买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仍旧对炼钢一窍不通。那时候他哪里读过书?整天被他爹——那个即使偶尔不发酒疯也满面通红的退伍美国大兵抽得直叫娘。他老娘是个有德国血统的波兰女郎,或者有波兰血统的德国女郎,我记不清了,据说长得不错。他娘的事情连麦子在《洛城自由报》当编辑的兄弟约翰都不清楚,但回顾麦子的人生轨迹,我觉得无非那么三种可能:
一、忍受不了家暴,或抵制不住诱惑,跟别的汉子私奔了。
二、家穷当了妓女。
三、是个好母亲,可惜命途多舛死得早。
麦子说被打了几次后他多少有些大彻大悟,叫娘娘也不来,喊什么都没用。当然也不是全都没用。那之前他越喊,美国大兵抽打得越凶。只穿裤衩的麦子挨打后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有些地方破了皮溢出血,但最惨的还是皮没破,被打出内伤的。他爹最喜欢让屁股遭殃,小孩的臀,好得快,隔天接着打也捱得住。其实讨句饶下手说不定会轻点,甚至停手也有可能,麦子说。但这样没骨气,是“歪门邪道”。于是他决定不做声,并把这当作挨打的最高境界。既不会更重,也没有变轻,打得累了自然就收手。
尽管我不这么想,但我知道有些人一定会觉得他没出息:麦子任他爹打了两年,练出一身好皮肉,却从来没有想过学半点身手。我不想多为他辩护,他是那种既不绝顶聪明,又缺少十足野心的人。我对你们理解他的行为与诗歌缺少信心,但以上两点相信你们是有所预见的。
就是这样,他非但没有记仇,还和他老爹有了点同盟关系:他成了比他爹还酒鬼的酒鬼,酒解千愁啊。美国大兵脑子清醒的时候和他儿子说过这么句人话:要没发明出酒,你爹我早归天啦。这句话我这么想,要么就是酒精麻醉美国大兵不轻,让他分不清怎么算死和自己死没死;要么就是酒这东西让他眷恋尘世,生这么个破儿子也忍下来了。不过要说在酒缸里淹死,他爹既不至于也缺少搞到那么多酒的门道。非得这么死,死者必须是麦子。他先是从家里搞些劣质酒,算是入门。少年总要有哪方面的期待,麦子虽然过成那样,也一样。家里这些破酒,兑不兑水就不说了,味道也实在过不去。所以他换了策略,从家里搞钱。不求高档,不兑水就成。
要是我在那时悬崖勒马勒住麦子,他说不定不会死得太早。那或许是我拉住他的最佳时机。这么着,也许他在某些方面会开始与二十岁之前的我靠近,任劳任怨地读书或打工,工作之余写点酸了吧唧的诗歌文章,如果再有兴趣搞搞学术也完全不成问题。赚点辛苦费也就勉强养活那个暴力狂老爹吧。等美国大兵死后,在某个领域飞黄腾达亦未可知。如果我在那时遇上他,我就不会在后来遇上那个已经写诗并且收到了上百封退稿信,与妓女滥交,纵欲过度导致面如死灰眼袋耷拉,整天和皮条客、街头流浪汉混迹的麦子,那样说不定我也会向往希望。然而谁知道呢?那时候就遇上他,我根本不会想认识这样的危险分子,避之唯恐不及。二十岁之前我就是这样一个懦弱、媚俗的小家伙,我那可怜的二十年!
回忆往事是件有点痛苦的事情,不重,就是咬苹果的时候啃下苹果核的样子。最多还是颗烂果核。认识麦子,甚至和麦子签下查尔斯·布考斯基条约之后,我也没有变得多高兴,只是没再那么忧伤。那时候旅馆大厅的玻璃墙透进夏末雨后独有的光线,胖房东坐在前台一脸疲惫地想着萧条的生意。签上名字后我把“条约”举起来,让纸张滤过一点阳光。随即二人颇有节制地大笑。“条约”现在也许被打成纸浆,做成卫生纸擦满秽物,并安息在某所地板尽是尿迹,尿盆填了不少烟蒂与卫生丸,便坑排泄物硬如磐石的公厕中。事实上那张条约也没那么重要,而且简单得很。它是这样一副德行:
                查尔斯·布考斯基条约
                                 ××年××月××日
                                                   ×××,麦子
这是引我们发笑的原因之一,另一个是想到布考斯基这个老头子日后或许将以万年遗臭的公厕作为最后的归宿。但我们随后达成一致意见,认为他不见得会有什么不乐意,并且这种结果似乎也不赖。
那是个值得纪念的时刻,尽管不能证明我已经得道。麦子和我手头都已经有一些诗了,他写了整整两本苦于无从出版,而我只有十来首。我们都觉得读自己的不合适,就从麦子包里翻出一本封面差不多脱落的布考斯基诗集。这已经是他最干净的东西了。二人在应该读首浓点的还是清淡的上面争论不休,麦子最后向我妥协。
我知道一些夜晚
在一些卧室里
不久
我的手指将断裂
穿过
柔软干净的头发
不闻歌声,没收音机
不闻戏剧
所有忧伤,咧嘴笑了
付诸东流
    ————《我们将尝到岛和海的味道》
倘若当初换一首,不知道麦子四十五岁那年在孤独中死亡的命运会否改写。我在五十岁的时候方从一个女人嘴里听到麦子的死讯。那个面色苍白的女人说麦子死的时候十指骨节全都破碎了,浸在一个脸盆里。脸盆酒气很浓,原先可能盛了酒。我推测是种不错的酒,我知道麦子那样的人。不过好酒名字听起来常常让人如坠云雾。
等到再老一些,我大概会想明白,那个夏末午后,不论我们在脏兮兮的旅馆客厅读些什么,麦子都要在四十五岁的某一天结束自己的生命,并且留下两首诗歌,一首用笔写,另一首用死亡本身。假如当初我读的是另一首,布考斯基在8点45分穿好衣服走到户外,观察40000只苍蝇那首,麦子的死亡仍将如期而至,改写的不过是那首麦子用死亡书写的诗歌。或许他会选择死在夏至前后,尽量让尸体腐烂得彻底,并爬满蛆虫,招致40000只绿头苍蝇大唱悼歌。
我还不至于老到那种程度,这些是那个苍白、清瘦的女人告诉我的,并指出未发生的那首比实际发生的那首更好,而麦子用死亡书写的总要比布考斯基用笔写出的更好。女人的态度让我觉得衰老前所未有地无足轻重,如果我衰老的目的只是让自己逐渐确信女人告诉过我的话的话。随即我相信女人与麦子之间应该有过爱情或者相类似的东西,尽管这件事情听起来匪夷所思。在我年轻的时候,在签下布考斯基条约之后,我曾经考虑过搬进他尽是臭虫,酒瓶倾倒,床单拖到胡乱丢满避孕套的潮湿地板的旅馆房间里,那时候穷得没有办法。麦子对我的想法大为光火,大骂祖宗。其实我也清楚,麦子不得不以孤独为生,而非思考、精神之类的什么东西。纵使有交情,情感对象也必须以抹灭情感为基础。
女人与我在麦子的死因上达成共识,那只是和他生前的滥交、酗酒、追求极端的诗歌相一致的东西。他这个人有点幽默感,开了几千个玩笑,自我了断只是其中不那么值得指出的一个。她还告诉我麦子最后一首诗的题目,诗稿笔迹有明显的断带痕迹,模糊地躺在旧钢琴琴键上。《从8楼的窗子跳下前写的诗》,钢琴上书写的一首诗,她说什么也不肯给我看。我没有继续要求,他想必还交代了女人烧毁他的所有诗稿,而女人将把它们留给自己反复诵读直至生命最后一刻,到那时再点燃蜡烛。麦子是个不那么聪明的诗人,但不矫情,这两点我都喜欢。
直到与女人告别,她也没提起他们之间的爱情或者他们之间有无爱情。在公共浴室靠窗包间,我面对包裹水管的朽烂铁皮毫无先兆地勃起。我想读一读《花朵、拳头和野兽的哀嚎》与《勃起、射精、暴露和原始疯狂行为的故事》,很久以前我读过一次或两次。这次不一样,我捧住被喷头下的水柱稠成一团的头发时忽然想到,这就是他们在一次忘我的交合之后写下的诗歌。麦子捧着女人疯狂地动作时如强拆队暴力的卡车般履行原始的破坏诺言,嘴里发出他踩自行车上坡不畅时的吭哧声。如果不是多次适应,缺少天赋的女人会在这时面对应该迎合还是反抗的两难抉择手足无措。而她属于天赋异禀那一类。或许我的身体正是抗议离别时它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我本不该与她只是如此道别,这甚至有违布考斯基条约。我又何尝不知道?我劝不动沉默而执拗的下体,但是它若多少有些理智,也该知道放纵有年。即使我曾经虔诚地想抛弃无耻的二十岁从此纵欲薄情,那个我也不会有那么长的生命。
或许我对麦子不那么聪明的偏见应当有所改观。麦子是我狡猾的兄弟,也是写诗写得不错的诗人。我早就该确信,真正的诗歌只能由少数人写出,也只有少数人有机会读到。麦子早就预料到用笔写下的二手诗只能尽量挽留发生过的诗歌,那些肉体的、死亡的诗稍纵即逝,写下诗仅仅是为之祭奠而已。
再把目光放远一点,麦子要比这更聪明,更聪明在他早已领悟诗的虚无。放纵的人以另外的方式到达与思考者一致的真理,对麦子来说,这应该得益于三十五岁那年让他在死亡悬崖踩出半条腿的胃部大出血。那之前还是之后有好几年,他纯粹以流浪为生,放弃写作。再早一些,他还写点文章,以及《老色鬼手记》之类的小说。死里逃生后的他之所以只写诗,我想有点原因,那更像是脱离艺术,凭借离心力拜托媚俗,放弃洞察转向抓住自身的一只钩子。
上校把脑袋缩起来,在小便不知是否结束时靠在树干上的画面开始冲刷我的脑海。我记得当天还是隔天有一群老实的秃鹫钻进阿玛兰妲的视野,只有它们读到了上校打一辈子小金鱼写下的诗歌。
秃鹫是个不错的职业,那时候我想。
                                         2013·4·2---4·3
查尔斯·布考斯基:美国现代酒鬼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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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12:44:47 |只看该作者
被题目吸引过来…
我想当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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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22:18:54 |只看该作者
这篇感觉要好些,用力的地方也还是有。比如
现在我想起来了,那时的他牙黄得就像秋收时节成熟的麦子。
年轻的时候我想,当个正儿八经的作家,在自家窗户旁边写作,夙兴夜寐。
<夙兴夜寐这个词太正,跟前面延续下来的感觉不太搭。这些小地方就会造成阅读上的磕碰,可能这就是给人轻重缓急没做好感觉的原因。
厕所那个你描述太多了,反复强调肮脏,这就显得用力。
这篇整体的感觉还不错的,比弃婴要好。个人感觉。题目挺有意思的,如果整篇都有题目给人的那种像清风吹过的感觉就更好了。
这么苟且的活着,你不觉得心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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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23:18:32 |只看该作者
如果把标题中的“挺”去掉会不会好点?

点评

cjdxc  刚开始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是反复咀嚼了下,感觉还是保留挺字好些。因为挺字是个比较口语化的词,这个题目里其他词都显得很文,中间夹个挺字,有点小变奏,感觉读上去更有意思一些。个人感觉。:)  发表于 2013-10-4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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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01:03:31 |只看该作者
cjdxc 发表于 2013-10-4 22:18
这篇感觉要好些,用力的地方也还是有。比如
夙兴夜寐这个词太正,跟前面延续下来的感觉不太搭。这些小地方 ...

谢谢你认真读,弃婴不能算是小说,纯粹是试一试我这么写行不行,这篇更不值得你读,很早的粗糙的观念性作品。不管怎么说,很感谢你的态度。我跟你好像一样大?

点评

cjdxc  你也是93年的?你学什么的?看前面你自己的回帖像是学文学的  发表于 2013-10-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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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2:20:48 |只看该作者
当“麦子”出现的时候我以为他是个本国的青年,没想到他的父亲是美国大兵、母亲不是德国人就是波兰人。自己最关心的次要问题居然是:他们都是待在国内么?如果是待在国外,似乎文本中的叙述语调和场景怎么都觉得不搭,造成失真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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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2:53:50 |只看该作者
秋裤套秋裤 发表于 2014-6-7 12:20
当“麦子”出现的时候我以为他是个本国的青年,没想到他的父亲是美国大兵、母亲不是德国人就是波兰人。自己 ...

真的谢谢秋裤那么认真地读了我一年前的小说(?)。为这些文字辩解都让我感到汗颜。我只能后悔那时候由于渴望被认可而不对自己作品负责的态度……至于现在,也许再过一年或者更久会有新的小说发上来也不一定呢
,就这样吧

点评

秋裤套秋裤  ( ̄_ ̄|||)呃我是闲着无聊。也不是什么批评就是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想法,有些自己不明白的地方提出来,作为一种反馈和回应吧。:)  发表于 2014-6-7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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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5:02:45 |只看该作者
落荒猫 发表于 2013-10-5 01:03
谢谢你认真读,弃婴不能算是小说,纯粹是试一试我这么写行不行,这篇更不值得你读,很早的粗糙的观念性作 ...

落荒猫多大啦
胡安 鲁尔福耸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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