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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秘的小偷和躲躲闪闪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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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3:38: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奇异、怪异、不自然的语言风格和说话方式容易引起反感,但让人反感的似乎不是表面上这种风格和说话方式,而是说话者缺乏与之匹配的才能而出现的华而不实的空洞苍白。在某种已成惯性并渐渐为人所接受的腔调中,说话者的虚弱往往容易被忽略。这种腔调于是具有自我保护的作用,其中另一个作用是用于窃取别人的思想和情感发现,用自己的腔调表达出来,赋予这种对思想情感的剽窃行为殊途同归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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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4:06:40 |只看该作者
看到题目吓了我一跳,我一说话,或者说,一说严肃认真的话时其实就忍不住想躲闪,然后就从题目引申成——啊,难道我有小偷本性?

看完内容倒不躲闪了。其实无所谓,对被偷盗者来说,如果偷盗者的腔调够有美感,至少我会容许偷盗。——如果我拥有某种有价值的东西,我自己不能表现它,我甚至感谢其他人将之用于表现。问题只是,其他人对它的理解有多少。如果另一个人能够完全理解并恰当展现,我好像……这事情在讨论版权时我就被朋友批驳过了,他们说我这种态度过于宽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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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4:33:15 |只看该作者
从创作的角度来讲,这种隐秘的剽窃很可恶,不仅因为原创比复制更难更加具有不确定性承担更多的风险,还因为这种剽窃伪装性高。建立一个观念很难,化用别人的观念并加以强化相对容易。大萝卜应该是从分享或合作的角度考虑的吧。

点评

镇州大萝卜  还有一点我也很赞同他,他不在意别人抄不抄,但是一旦他发现他的作品被篡改了歪曲了,他就火冒三丈,认为忍无可忍。虽然他只是个通俗广播剧作者。  发表于 2013-11-6 15:50
镇州大萝卜  他的乐趣就在自己写,所以他既不关心自己的创作是否跟某些大师有近似处,也不关心有没人来抄他。当然,他最后生活境况很惨,人的创作灵感终有衰竭,他就被公司一脚踢了,只能靠人养活。  发表于 2013-11-6 15:45
镇州大萝卜  啊,我又歪楼了?没办法,联想功能……我不是从分享或合作角度考虑的,我是个疯狂的家伙,在这点上,你看过《胡莉亚姨妈》里的卡马乔就知道了,他就是那种,只管自己写写写,别人抄不抄他他完全无所谓的家伙。  发表于 2013-11-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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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4:33:38 |只看该作者
或许这是我根深蒂固的浪漫派想法:当小偷和失主达成和解——是真正的和解而非失主单方面的宽容时,此时小偷就不再是小偷,或者说,他将从偷窃里真正得到失主的某部分精神,并使之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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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4:58:15 |只看该作者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11-6 14:33
或许这是我根深蒂固的浪漫派想法:当小偷和失主达成和解——是真正的和解而非失主单方面的宽容时,此时小偷 ...

嗯,这是师与徒的关系,性质从剽窃转化为受影响。

点评

镇州大萝卜  嗯,我们都从前辈那里学习过继承过。如果止于模仿,止于以模仿完成某些东西就停止,那算不上学习和继承。  发表于 2013-11-6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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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5:27: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11-6 15:29 编辑

我一直以为天才和大师是有区别的。比如兰波和洛特雷阿蒙,我称他们为天才,不称他们为大师——他们无法为师,从他们那里无法继承,他们以独创性见长,一经复制即失去价值。这不是说大师可以被复制,只是说大师那里,有可供临摹的东西,并且学习者可以通过临摹而达到有所继承有所突破。

出于对作品的喜爱,我对天才有所宽纵。洛特雷阿蒙在《马尔多罗之歌》里,有好几页纸是从一本科普书上抄来的,大段地不经修改地抄,而且,居然很久不被发现。

我不会敢像天才们那么做——这跟自卑或者不自信之类的无关,多年以前,我曾经玩笑地对朋友说过:作为一个三流作者,我所能做的只是保持真诚和挚爱。因此,我的价值也就只在于真诚和挚爱,而非天赋、才华或者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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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您真是歪楼高手哈哈  发表于 2013-11-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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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5:38:09 |只看该作者
你一说师徒,我想起故事新编里的后羿和逢蒙来了。逢蒙习艺而已,习艺者,才能止于天份所许。——我的联想功能很难关闭。

当然,道这事,玄乎了一点,听起来不太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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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6:30:4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11-6 16:32 编辑

索性歪楼把我的想法解释清楚,以免误解。

最早跟朋友讨论剽窃,是说到某些畅销的作家作品里有很大量的对前辈的剽窃——明显的或者隐蔽的,就是X说的对情感和观念的剽窃,还有一些是对意象的剽窃——这一类多在诗歌上,没有能力生成自己的特有意象,就剽窃前辈的——这事我自己干过,但不是用于发表,是高中的时候帮各类人等代写情书,经常剽窃聂鲁达的意象。从词句上或可转变,但是我自己是知道的,我陷入他的诗歌所给的意象中,再生成那些句子。这其实也是剽窃的一种,但我可以为自己免责的是,那不是我的作品,只是……

朋友说起时我只是非常悲观地想到,很多好的作品其实没有人读,但是有大量读者读畅销书,如果那些好作品里的东西被别人剽窃并普及了,对原作者来说,肯定是损害,但对人类总体来说,未必是损失。是以我非常不负责地说:好吧,让大家读一读也好。

但这不是说我对版权和思想、情感的原有权利不尊重。任何时候,我都坚决支持原有者对其版权、思想和情感的权利。尤其是原有者主张其权利时。

点评

X  你速度太快了,我用手机很慢。唉,实在无法赞同这个观点。这也把剽窃合不合适与好作品有没有人读这两件事当一件事讲。好作品让人读有许多方式,你说的这种只是其中一种而且效果和道义上应该都不是很好。  发表于 2013-11-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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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6:33:50 |只看该作者
用手机在刷论坛,没办法引用点评,打字也不太方便。。赞同你说的创作的超然态度,某种角度来讲这也是必备的品质的气度,但涉及对这个具体的问题稍微严肃一点的讨论则有些过于豁达啦,纵然富有亲和,也没必要欢迎别人来侵权。

点评

镇州大萝卜  我歪完了。你是对的。我只是确实,对人的态度过于宽纵。上一次朋友说的时候我就已经认为我的说法是缺乏正义感和不负责任的。  发表于 2013-11-6 17:37
镇州大萝卜  我明白你说的。我已经说过了,我那只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说法。确实是不对的,而且剽窃之中,难免有歪曲。好了,我不歪楼了,我本来想澄清一下,表示我反对剽窃的。  发表于 2013-11-6 17:03
镇州大萝卜  我已经专门澄清了:)  发表于 2013-11-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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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6:57:0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11-6 17:06 编辑

接着歪楼,事实上,因为过多的阅读和此种剽窃(虽然我干的时候完全是无意的,几乎类似玩笑)我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经典文学对人的情感模式的纯净和提高是无庸置疑的,但是,过多体会从阅读和文字所传达的情感、意象中获取情感经验,将导致个人真实生活体验能力的下降。类似审美导致的对生活的疏离——我只能庆幸我所读的东西里还没有矫揉造作的情感,不至于成为一个无病呻吟的人。

后来真是用了很长时间摆脱审美和对词语的敏感。

所以我才说,剽窃这种事,不管是哪一类,如果所要的只是一个名声和成就,可能成功。但是对自身,绝非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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