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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11-6 16:32 编辑
索性歪楼把我的想法解释清楚,以免误解。
最早跟朋友讨论剽窃,是说到某些畅销的作家作品里有很大量的对前辈的剽窃——明显的或者隐蔽的,就是X说的对情感和观念的剽窃,还有一些是对意象的剽窃——这一类多在诗歌上,没有能力生成自己的特有意象,就剽窃前辈的——这事我自己干过,但不是用于发表,是高中的时候帮各类人等代写情书,经常剽窃聂鲁达的意象。从词句上或可转变,但是我自己是知道的,我陷入他的诗歌所给的意象中,再生成那些句子。这其实也是剽窃的一种,但我可以为自己免责的是,那不是我的作品,只是……
朋友说起时我只是非常悲观地想到,很多好的作品其实没有人读,但是有大量读者读畅销书,如果那些好作品里的东西被别人剽窃并普及了,对原作者来说,肯定是损害,但对人类总体来说,未必是损失。是以我非常不负责地说:好吧,让大家读一读也好。
但这不是说我对版权和思想、情感的原有权利不尊重。任何时候,我都坚决支持原有者对其版权、思想和情感的权利。尤其是原有者主张其权利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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