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黑蓝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黑蓝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937|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终于开口了

[复制链接]

40

主题

0

好友

1057

积分

论坛游民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8-4 13:02: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罗贯中大约是检视了太多的争斗杀伐,所以,在开始一段杀伐史之前颇为超然,“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与“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呼应。勘破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做不到的,虽然这比“与人斗其乐无穷”、“天下大乱越乱越好”的态度要人道得多。无论如何,对大多数人凡来说,在纷飞的血火中辗转,总是一场令人惊惶的噩梦。
如果说所谓的破旧立新无非是某种族群特色的历史恶性循环,近于欧利根乏味的严格决定论,有失理性和公允。不过,假使有社会成本比较小的方法可以达成同样的目的,即使效率可能会低一些,但只要不是追求纯粹的杀伐快感,选择暴烈的途径并没有充足的理由。一味追求快刀斩乱麻的效率,判断程序往往流于粗糙。
当然,“光荣革命”式选择的可行性前提,是双方拥有理性。一个具有基本正义的元规则的群体,可以被认为满足这样的前提。
分歧并不意味这个人之间的矛盾,可是,弃置双方核心设想的标准比照,而纠缠于与此间接相关的行为外延,分歧自然会沦为有限行为簇的主体--人本身互相的矛盾。
人之间的矛盾,不论怎样蒙上客观分析的外衣,其先导命题--对某些行为的联想评价,难免会染有情感意义。
庄子说对于辩论谈不上仲裁,因为仲裁者的观点与辩论的某一方一致都是不公正,而仲裁者的观点与辩论双方都不一致,只会使辩论扩展,连仲裁都谈不上了。这种论调在科学性论争中无疑是错误的,因为存在边缘域作为终审判决,而应用在人之间的争执上,也许部分境况下会获得真值。对有限行为集的各种逻辑自圆的解释,其实并不存在竞争关系,也就是说,恐怕没有可靠的办法选择其中的某个作为终极标准。
这样的分析并不是说所有人之间的冲突都没有价值,而是说,理念争论蜕化为理念主体的行为集的意象理解争执,这种争执的价值,更多的只在各自对于相关人物的个人评价分类表格的调整方面了。
眼看黑蓝最近的争执把越来越多的人卷入,该怎么表态我实在是很矛盾,双方之前之中都有让我赞赏和反对的地方(顺便说一句,我对黑蓝发刊词中关于七十年代的定位公设,腹诽已久,因为我属于六十年代末),为了不开罪两方面的朋友,我最好说话滴水不漏没有褒贬形同虚设,这样,逃避不开口才是上策。我先前也确是这样做的。昨天七格跟我说,他准备把矛头指向我--不说话等于不作为。现代政治规则中,不作为是严重的罪行,对于我喜爱并寄予希望的黑蓝,我不能承担这样的罪责。
也许,我说的内容双方的朋友还是会认为我是滴水不漏没有褒贬形同虚设,也有可能把双方的朋友都得罪了,这也实在无法可想。反正,我把真实的想法摆出来了,无愧于自己的良知,即使导致失去原先超然的安宁状态,也认了。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Namo-Saptanam Samyaksambuddha kotinam Tadyata Om Cale Cule Cundhe Svaha

24

主题

0

好友

322

积分

新手上路

绝地武士

Rank: 1

2#
发表于 2007-8-4 13:02:38 |只看该作者
zen你这话呀,说得是滴水不漏但肯定会被双方K死的,你看看你写的那些是非博弈论行业内的人士能看得懂的话吗?我是建议沈默克和陈卫联合起来,先把zen这个真正对黑蓝产生威胁的大工贼大毒草大几把(这好像是表扬了哦)给拔掉为好。--嗯,怎么没人响应了?只有zen他自己在响应麽~

zen你虽然说诸位再怎么吵架,也无法得到谁对谁错的客观判断,唯一得到的,就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印象变好或变坏。但是呢,你忘了还有一点:那就是利益空间也同时被再分配了。你想:不管如何,分流出一部分人去另外做个论坛,对黑蓝一定是有损失的,所以呢,在黑蓝这里我要更加努力,哈哈争取把辩析做得连zen也看不懂。
卢小狼的新论坛因为是在新浪,所以基础很好,虽然那论坛页面够滥,但以后相信会慢慢好起来,我希望那里以后能以大局出发,还是和黑蓝联起手来,反正我在那里也是做版主的,黑蓝这里要是因为和沈默克或卢小狼闹翻的,就看我份上和这新论坛拉拉手总行吧?我就不相信等我们这些人都成老头子了,还在吹胡子瞪眼地说今天发生的这些事,是不是?
太空里,要是有一个巧克力做的冰淇淋月球,该多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2

主题

3

好友

1万

积分

略有小成

Rank: 7Rank: 7Rank: 7

Heilan Super Team

3#
发表于 2007-8-4 13:02:38 |只看该作者
七格,前面说过了,争起来不是因为这个新论坛,黑蓝很多斑竹在别处也做斑竹或者做论坛,这很正常的事,不可能因此与任何网站或论坛为敌。
事情昨天就过去了。大家保重。
[em30][em30][em33][em33][em34][em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0

好友

10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4#
发表于 2007-8-4 13:02:39 |只看该作者
争取把辩析做得连zen也看不懂,这样就完了,哈哈.

希望我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你们这里的人个个都是好样的,都是我的学习对象.

唯一的不足就是,我怎么看都觉得你们在说鸟语呢(大部分听不懂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蓝

手机版|Archiver|黑蓝文学 ( 京ICP备15051415号-1  

GMT+8, 2025-7-19 04:31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