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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义的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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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侠客

拉丁鱼级宙斯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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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0 20:04: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span style="font-size:10pt;font-family:宋体"><font size="4"><strong>语义的诡辩<br /></strong><br />女性主义推崇全人类实现男女平等,而“男女平等”几乎是在当今主流的道德领域占有绝对优势的口号。可是我总觉得这个口号很有问题。</font></span></p><p><span style="font-size:10pt;font-family:宋体"><font size="4">阴阳的差异是矛盾的,也是相济的,它本身不存在不平等。可以说万物存在的意义和根本,即在于万物的差异。同样,男、女的概念,首先是个自然、生理上存在差异的概念,其本身也不存在是否平等的问题。如果人们把意识形态上的矛盾和争端,与自然、生理差异挂钩,就很容易造出一个概念混淆的诡异命题(诸如全人类实现男女平等的口号),其结果会呈现出一种反人类的论调——消除性别差异即实现所谓平等。而人类存在的意义和根本,正是在于男女的差异,消除性别差异岂不是意味着消除人类。</font></span></p><p><span style="font-size:10pt;font-family:宋体"><font size="4">身份、地位、权利、义务上的不平等属于意识形态,而自然、生理的差异不属于意识形态。如果女性主义刻意地把非道德领域的差异偷换成道德领域的不平等,则其申诉的主张可以当然且顺利地达成一种不对称优势。因此,几乎可以说,“男女平等”这个命题,其实是在道德领域和非道德领域之间,用语义的能指和延伸,打正义的擦边球。</font></span></p><p><span style="font-size:10pt;font-family:宋体"><font size="4">啊,语义的诡辩!它几乎可以造出“女人不是人”(白马非马)的结论。这当然是个荒唐的笑话。女人首先是人类的一个性别群体,因此女人所涉及的平等,当然是全人类可以共享的平等,而不会是基于女性与男性自然、生理差异所衍生出的平等诉求。</font></span></p><p><span style="font-size:10pt;font-family:宋体"><font size="4">而全人类可以共享的平等,也不意味着绝对平等,人与人之间只存在是否平等相待(相对的平等)的问题。男与女也只存在是否平等相待(诸如彼此的差异)的问题。如果男、女因自然、生理差异而形成的行为模式,思维模式,因为某种主义式(看上去把持着正义的)的道德训诫而趋向同化,那无异于刺瞎双目而失去七彩——再也没有差异了,再也没有不一样,再也没有趣味了。</font></span></p><p><span style="font-size:10pt;font-family:宋体"><font size="4">而事实上,绝对的平等对于所有人来说,世上只有一样,那就是毁灭与死亡。</font></span></p><p><span style="font-size:10pt;font-family:宋体"></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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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过才知情偏少 泪罢方始思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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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09:04:01 |只看该作者
很有哲学思想,为什么没人请你代写学术论文?[em04]
安得彩票千万张,大批特等奖俱入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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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侠客

拉丁鱼级宙斯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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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09:10:12 |只看该作者
因为这是杂议,而不是学术论文撒。。。。
笑过才知情偏少 泪罢方始思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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